吕翠丽 邱汉明
[摘 要]脱贫攻坚已经到了攻坚拔寨的最后冲刺时期,广西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亟需解决,如贫困人口的观念贫困问题、基层扶贫主体自身问题、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村集体经济问题等与扶贫成效密切相关。本研究以存在问题为导向,拟提出一些可以借鉴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脱贫攻坚;观念贫困;集体经济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1 广西扶贫现状
1.1 广西贫困状况
当前,脱贫攻坚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广西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截至2017年底还有246万贫困人口,总数在全国排第四位,有43个贫困县、3001个贫困村,其中有20个深度贫困县、30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490个深度贫困村;在2017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贫图户有19.2万户、占比达27.4%,缺劳力的贫困户有9万户、占比达12.9%,65岁以上老人有33.7万人、占比达12.6%。现在离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越来越临近,脱贫任务十分艰巨。
1.2 广西扶贫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坚持以习近平扶贫思想为引领,大力推进脱贫攻坚进程,2012年至2017年全区累计减少贫困人口704万人,年均减贫超过117万人,实现1999个贫困村、10个贫困县摘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2017年,广西强化脱贫目标,全区减少贫困人口95万人,蒙山县、上思县、兴业县、南丹县、百色市右江区、贺州市八步区6个区定贫困县脱贫摘帽,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首先,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调整了广西脱贫摘帽标准,出台整屯搬迁、后续产业就业扶持等5个易地扶贫搬迁配套文件。其次,财政信贷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区共筹措财政扶贫资金255.8亿元,同比增长54.7%。新增扶贫小额信贷22.9亿元,贷款余额206.8亿元。最后,产业扶贫有所成效,12.13万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2 搬迁过程中存在问题
2.1 贫困户自身问题
2.1.1 观念贫困问题严重。物质帮扶固然便捷且短期内有一定成效,但在现实扶贫工作中出现比贫困户物质上贫困更难解决的观念贫困。据驻村干部介绍,在对贫困户扶贫过程中发现贫困户的观念贫困问题比物质贫困问题要严重得多,最突出的表现在部分贫困户“等、拿、吃、要”思想严重。一些安贫乐道的贫困人口对国家扶贫工作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将国家的扶贫工作异化为国家“要我脱贫”。观念贫困在贫困人口身上的具体表现为:只要我仍是贫困人口,国家仍会继续帮扶我。因此,部分贫困人口对于自身的贫困情况不采取任何行动,反而是等着国家的补贴生活,甚至有些严重到,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水电费也拿去向政府申请报销或补贴。除此之外,政府帮扶贫困人口解决就业问题,还遭到贫困人口的拒绝或是挑三拣四,观念贫困现象极为明显。
2.1.2 暗操作揭示道德危机。广西田阳县在精准识别贫困户的过程中,发现部分贫困户为争取更多的扶贫补助出现分户的现象,子女将老人单独分户后再进行贫困户申请,达到一家贫困户分成两户领取双份补贴的目的。此外,贫困户子女之所以这么做的关键原因在于贫困户子女不愿赡养老人,在国家没有进行精准扶贫之前还可以勉强赡养老人,有了精准扶贫政策后,部分贫困人口就千方百计地想把赡养责任推脱给国家。精准扶贫本是为人民服务的惠民政策,而此现象的发生却严重违背了精准扶贫政策的初衷,由精准扶贫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引发的道德危机应坚决避免。
2.1.3 易地扶贫搬迁思想工作难做。易地扶贫搬迁是解决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的贫困人口贫困的最好的解决路径,是引导这部分人脱贫致富的有效举措。然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受到的阻力却非常大,这与贫困人口的观念贫困密切相关。当前,广西的易地扶贫搬迁进度总体偏慢,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尚未完工,入住率较低,建新拆旧政策也未完全落实。此外,部分待搬迁人口搬迁意愿不强,思想保守,思想工作很难进行。如马山县已经识别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数量为2493户8975人,截止到2017年9月有意向搬迁的仅有544户2034人,与应搬迁数量相差甚远。搬迁进度如此之慢的原因在于多数搬迁人口不愿搬迁,安土重迁思想较为严重。打赢脱贫攻坚战,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是关键,而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关键在于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贫困观念,由此,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必须将观念贫困当作突破口。
2.2 帮扶工作不扎实
2.2.1 帮扶干部自身问题。脱贫攻坚完成的效果与否取决于基层扶贫干部扶贫的成效。当前广西脱贫攻坚过程中存在部分帮扶干部对于本县、乡、村的贫困情况不清楚,对于脱贫攻坚政策与措施不明确的现象,再加上部分扶贫干部存在畏难厌战的心理,对于扶贫不上心,做表面功夫。由此导致帮扶工作缺乏针对性,贫困户本身对于帮扶政策就心存疑虑,基层帮扶干部对于扶贫政策措施不清,在进行帮扶的过程中,贫困人口的思想工作就难以有效做通,易出现“不配合、不主动”脱贫的行为。在精准识别贫困对象的过程中,还出現一些建档立卡贫困户少量错评、漏评以及错退的情况,这些都是扶贫干部工作不到位、不认真而导致的。此外,还存在扶贫干部“走读”现象,家住县城而工作在偏远的乡村,时常出现迟到早退的现象,将工作地当作顺便逛逛的场所,贫困群众在寻求帮扶时经常找不到人,因村因户帮扶贫困群众的满意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扶贫干部“走读”现象看似是小问题但实则是干部作风问题,这关系到党群的血肉联系,应予以重视。
2.2.2 扶贫干部忙于应付督查。此次覆盖全国范围的扶贫是党中央提出的政治性任务,是必须脚踏实地、见实际成效的扶贫任务。随着2020年的临近,各地的扶贫工作进入最后攻坚克难的阶段,而对于2017年底还剩246万贫困人口的广西来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的任务十分艰巨。由于脱贫攻坚任务重、时间紧,为及时知晓扶贫工作进展,上级领导部门对基层扶贫部门督查频繁。督查扶贫成效最一目了然的方式为形成书面形式,为应付上级部门频繁的督查,基层扶贫干部忙于对台账、做表格,真正用于扶贫的时间较少。此外,不少地方也反映精准扶贫变成了精准填表,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表面功夫上,背离了国家扶贫的初衷。
2.3 缺乏村集体经济支持
2017年,广西38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收入在33万元以下的贫困村有18个,其中10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为零,占比达到27%。由此可见,广西绝大部分贫困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而真正使贫困户从台账上、表面上脱贫向实际脱贫成效的转变,需要有集体产业、集体经济的支撑。目前的脱贫产业覆盖率还较低,产业组织程度化较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力不强,如农村合作社得不到多数贫困户的支持,扶贫产业项目扶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地方化的扶贫产业的方式过于简单,如将扶持资金直接平均分配给贫困户个人用于养殖、农田补贴,有的仅局限于简单的发放补助资金、种苗、猪苗、鸡苗等物质形式,帮扶形式拘泥于个人小规模产业,且没有做好产销对接工作,在产业技术上缺乏专门的组织技术指导,缺乏产能高效的统一技术指导标准。此外,在一轮物质帮扶过后,许多生活仍然较为艰苦的贫困人口暂时不符合新一轮的帮扶标准,导致这部分贫困人口得不到继续扶持,未能从根本上完成脱贫。再加上市场信息的闭塞,贫困农民的种植、养殖风险与市场风险较高,极易存在适销不对路的潜在风险。缺乏规模化、专业化的产业集体经济,贫困人口的收入极易不稳定,且农村产业结构单一,规模量小产量低,科技含量不高,没有完整的产业链,致使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困难,自我发展能力弱,导致返贫的因素较多。
2.4 扶贫项目工程质量缺乏有效监督
扶贫项目如产业路、通屯砂石路、文化广场基础设施等对改善贫困人口生活质量、提高贫困人口幸福感知度与满意度都具有较大的帮助。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扶贫项目的施工质量堪忧。如图1所示为广西N县某乡镇产业路已经有很明显的一条裂缝,可见扶贫项目缺乏严格的验收程序且缺乏监管力度。类似扶贫项目工程质量不过关的现象还有很多,如广西隆安县乔建镇龙尧村龙垚屯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出现挡土墙坍塌、地基基础不稳固的问题。2018年3月,广西南宁市五塘镇西云江灌区龙溪坝渠节水改造工程与商贸城排灌渠道防渗工程两个扶贫项目存在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且对于群众的投诉没有及时进行很好的沟通和处理,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这些扶贫项目工程虽在表面和数量上完成了扶贫任务,但由于监督工作尚待完善,为后续贫困人口实现长期脱贫埋下了隐患,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3 解决路径
3.1 “智志”结合,解除贫困户观念贫困
对于帮扶贫困人口,目前的焦点在于观念贫困问题要远比物质贫困更突出。因此,既要重视物质上的帮扶也要注重观念上的帮扶,即扶贫与扶智、扶志结合起来。具体做法为:
3.1.1 做好脱贫攻坚的宣传工作。通过村内文化专栏、广播、报纸等形式向贫困人口解读帮扶贫困人口脱贫的政策,以及宣传通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而成功脱贫的个人案例,加深贫困人口对国家帮扶政策的理解,调动贫困人口自愿自主脱贫的积极主动性,最大限度取得贫困人口的支持与配合。还可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定期对扶贫干部进行思想工作培训,激起扶贫干部对于扶贫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因地制宜开发当地文明理念与红色文化,并进行大力宣扬。此外,加大力度宣传我国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激发贫困人口对党的信任以及对于自身脱贫的自信心。
3.1.2 建设教育惠民工程。扶智的有效路径为发展教育,保证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充足、受教育机会均等,使贫困人口能够低门槛、公平地接受教育,以提高人口文化素质、综合素质。具体地,可加大贫困地区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力度,为保障贫困人口受教育覆盖面,政府还可提供一定学杂费补贴,减免高中教育学费,设置助学金与奖学金等激励措施。此外,中央和地方还应加大对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适当增加学校的数量,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文化环境建设等。师资队伍的建设也要不断加强,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引进优秀师资队伍,做好赴贫困地区工作教师的工资水平、生活补贴与荣誉称号等工作。与各高校,尤其是师范类高校建立长期合作是培育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高校在培育学生时,应结合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形势,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培育学生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形成倡导学生积极在贫困地区支教的良好氛围。
3.2 严肃扶贫干部作风,完善扶贫管理方式
3.2.1 多种方式促进扶贫干部的工作作风。针对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扶贫干部自身问题,应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扶贫成效的高低,基层扶贫干部起着关键作用。首先,应加强对基层扶贫干部的思想组织领导,面对极为艰巨的扶贫任务,当地政府应组织相关会议,制定相关激励措施激发其扶贫的斗志与能量,从思想上引导基层扶贫干部的扶贫动机,及时将畏战、怠战、懒战的情绪及时扑灭。其次,应强化基层扶贫干部对于扶贫政策的学习,领会扶贫政策精神,以制定有组织有针对性的扶贫工作计划。最后,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将扶贫成效纳入工作绩效,并对于扶贫工作成效高的基层扶贫干部进行激励,激励形式可为物质形式、荣誉形式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
3.2.2 完善现有扶贫工作管理模式。从现实情况来看,现有扶贫管理模式的确存在问题,上级部门的频繁督查影响到扶贫工作的进展。应重新完善监督管理方式,逐渐从督查书面文件向深入实地考察扶贫工作的实际进展转变。扶贫工作的书面文件可作为参考,将督查地扶贫成效的实地调研作为重点,以使基层扶贫重心由书面文件转向脚踏实地的扶贫工作。上级部门应积极倾听地方在扶贫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并为其出谋划策,而不是一味地打压式的命令所须完成的工作任务。上级部门在实地调研督查过程中,对于成效高的扶贫项目应积极予以肯定,对于成效低的扶贫工作,如部分地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搬迁人口搬迁意愿不强,阻滞扶贫成效的问题,应积极进行记录,及时制定解决措施等。
3.3 紧抓村集体经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扶贫要注意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必须逐渐增强村集体经济的力量,否则扶贫工作将会失去保障扶贫成果的强大力量。根据国家要求,广西应力争在2020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为实现该目标,广西要高度重视发展乡村集体经济工作,以当地资源为依托,集中引进企业联合开发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鼓励贫困户加入农村合作社,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有偿整合农村土地资源以发展集体经济。有效盘活闲置办公用房与公用设备,通过租赁形式获得财产性收入,投入于村经济发展中。引导支持贫困人口通过培训、互相学习、帮助的方式组建工程施工队,以劳务输出、公路养护、村级环卫等途径增加村集体的经济收入。另外,还应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变革,在因地制宜的前提下,组建农民合作社,尝试将资源变为经济性收入,资金转化为股金,贫困人口成为股东等。为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常运营与财产性收入,引进专门经营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贫困农村人口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3.4 加强监督,保证扶贫项目质量
扶贫项目的质量关系到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影响着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效。政府应对扶贫项目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嚴肃问责,并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政府相关上级部门可对扶贫项目质量进行抽查,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的当地政府部门进行问责。当地政府对于委托建设扶贫项目施工主体的资金给付方式可分为多次给付,在验收完项目后再予以剩余资金给付,以保障扶贫项目的质量。运用市场机制,扶贫项目的施工主体进行网上招标,注意筛选施工质量强、经验丰富的专业施工主体。加大对监督部门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水平。扶贫项目监管是一种融政策、技术、法律、经济为一体的监督工作,为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保障扶贫项目的质量,应实施优秀人才引进战略。监管人员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丰富的工程项目经验,并熟悉该项目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最低标准,具备发现问题、鉴别问题以及如何处理的能力。相关监督部门可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扶贫项目质量监管的基础知识教育与业务培训,实现扶贫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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