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铭辰
[摘 要]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是社会热点问题,关系着国计民生建设及农业农村发展等重要方面。本文以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为研究对象,在研究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现状及存在问题基础上,提出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可行对策,旨在解决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进而加快沈阳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关键词]失地农民;再就业;沈阳地区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被大量征用用于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失地农民数量逐渐增多,这对社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失地农民作为社会特殊群体,其再就业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重点,关系着国计民生、农村农业农民发展、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国家对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也持续关注,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也提出了要加强农民职业培训,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等政策,对失地农民再就业提供了思路和途径。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也提出了要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具体内容,这在一定层面也为失地农民再就业提供了理论指导。在这些政策背景下,本文以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为研究对象,旨在通过研究为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提供对策建议,进而加快推进沈阳地区新型城镇化进程。
1 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现状分析
1.1 失地农民再就业规模持续走高
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规模持续走高,对于缓解沈阳市城镇化进程所造成的失地农民就业难等民生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2016年,沈阳地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4萬人,救助困难群体就业人数达到了0.79万人,且2016年沈阳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0.4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12%,与2015年相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降低了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降低了0.06%,失业人员减少及失业率降低说明就业人数不断提高,且2015年沈阳地区实名登记就业人员22.84万人,较之2014年增加了1.44万人,这也侧面反映了沈阳地区就业人员不断增加,失地农民的再就业规模也将进一步提升。
1.2 失地农民再就业行业多元化
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行业不断多元化,失地农民再就业行业由原来单一的农业部门向非农产业部门转移,既有助于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又能够有力支持沈阳地区社会经济建设。数据显示:2013年沈阳地区城镇化率为0.802,到2016年沈阳地区城镇化率增至0.806,增加了0.004,城镇化率的增加说明沈阳地区城镇化进程较快,而城镇化的发展需要非农产业的带动,只有当非农产业不断发展,其产业就业的工资水平不断提升,才能进一步吸引失地农民再就业,而大部分失地农民在此就业的行业范围主要还是建筑业、餐饮业以及服务行业部门等非农产业,就业行业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且失地农民再就业也遵循着人口迁移理论,由农村向城市,低收入向高收入的行业部门转移。
1.3 失地农民再就业人员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失地农民再就业规模及就业行业的多元化,其再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也不断提升,这对于促进失地农民增收,加强沈阳地区社会民生建设等具有积极意义。失地农民由于失去土地生存生活难以保障,急需通过再就业来缓解基本生活难题,因此,其再就业遵循农村向城市,内陆向沿海,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规律,这也是由于地方与地方间的相互作用的“推力”和“引力”所导致的。随着失地农民再就业进程的持续推进,其就业选择面更广,就业工资水平也将进一步提升,但以就业单位来讲,大部分仍从事私营单位。2016年沈阳地区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44万元,较之去年增加了0.1059万元,同比增长3.2%,与2014年相比,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加了0.2381万元,增长了7.44个百分点。这些数据也间接反映出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将呈平稳上升趋势。
2 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存在的问题
2.1 失地农民再就业能力不强
一方面,沈阳地区城镇化率相对较高,其城镇化进程较快,城镇产业体系相对完善,对于高素质的人才需求较高,但是相比较而言,失地农民自身综合素质不高,且缺乏一定的职业技能,难以满足高水平高层次产业部门对人才的需求,失地农民普遍再就业的行业为体力型且对知识水平要求不高的行业部门,其再就业的能力相对较弱。另一方面,随着沈阳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其产业门类以及产业形态更加完善,特别是“互联网+”下的地区经济发展也将迎来新的变革,失地农民由于长期从事农业,其小农思想对其影响较大,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持续加快,失地农民能否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仍需考虑。
2.2 失地农民再就业质量低
失地农民再就业质量相对较低是制约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的难题,不利于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快速高质量发展。由于沈阳地区自身行业结构的因素影响,据沈阳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沈阳市小微企业法人结构行业分布较广。其中:零售业占11.3%、批发业占29.4%、工业占22.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10.6%、其他行业占9.2%等,而失地农民再就业的行业领域恰恰大多数为零售业、批发业以及工业行业领域等体力型的行业部门,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知识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失地农民难以达到其标准,这也可以侧面体现出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质量相对较低。
2.3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对较低
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过程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对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失地农民再就业,沈阳地区相关政府部门应该根据当地失地农民实情、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标准制定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体系,缓解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从而提高失地农民积极性,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据2016年沈阳市国民年经济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沈阳地区失业保险金人均支出1097元/月,较之去年增加132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十城区每人每月395元,三县(市)则是335元每人每月,相比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有所不足,而失地农民在身份上既不是普通农民又不是一般市民,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对难以得到保障,且与经济发展较好地区相比,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对较低。
3 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对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对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其综合素质以及增加失地农民再就业机会的重中之重。政府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完善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一是培训内容要与市场对接,采用市场调查的方式掌握用人单位的技能需求,进而开设热门的技能课程;二是开设多元化多层次的培训课程,通过对失地农民进行信息采集了解失地农民的个人信息和就业意愿与意向,然后进行分类,根据每一个类别的特点进行相应的培训;三是鼓励企业和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技能需求,直接对失地农民进行培训;四是开设思想教育课程,转变失地农民旧的择业、就业观,树立新的择业、就业观,尽快适应他们向新市民的角色转变。
3.2 大力发展非农产业
大力发展非农产业是吸引失地农民再就业的有效途径。非农产业的持续发展对于完善城镇产业体系、创造城镇就业岗位、提升城镇发展活力以及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具有积极作用。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必须要立足沈阳地区特色,结合沈阳地区特色优势资源来发展非农产业,包括旅游业、商贸流通、信息服务、加工制造等产业部门,相比较传统农业和部门,非农产业由于其自身竞争力、工作人员工资水平等较高,能够集聚更多的失地农民再就业,从而促进失地农民增收,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因而,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对于解决沈阳地区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具有积极作用。
3.3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缓解失地农民再就业的有效措施。一是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基金来自于政府补贴、征地单位出资以及土地的增值收益;二是完善失业保障金制度,对于有工作能力、想找工作而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失地农民给予失业保障金,用于保障这些人处于失业状态时的基本生活,促进这些人尽快再就业,同时,要完善失地农民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失地农民再就业提供更多的服务;三是健全医疗保障制渡,普及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逐渐向城镇医疗保险过度。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不仅可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还可以提高失地农民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从而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参考文献]
[1] 糜婷.試论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J].中国成人教育,2014(21).
[2] 杨波.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需求调查与思考——以河南省鄢陵县为例[J].人民论坛,20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