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俊 陈天红
摘要: 农民失去土地之后,既有别于传统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失地农民城市融入问题是城市化进程中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由经济状况、社会互动和心理认同三个一级维度和相应二级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衡量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并以武汉市失地农民为例进行实证分析。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表明年龄、性别、受教育年限、是否愿意在城市生活的心理偏好、土地补偿标准、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等个体因素和政策因素共同影响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从经济、社会、心理多维度,从政府、社会和个体多主体出发,促进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是今后努力方向。
关键词:失地农民;城市融入;影响因素;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4)05-0102-06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统计显示,中国的城市化率已从1993年的28%提高到2011年的51.27%,城市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1]。而伴随着城市化发展的是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由此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统计:1991~2005年中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总计约为5 391万亩,其中70%以上是征地,按照每征用1亩土地约带来1.5个失地农民进行估算,期间由于土地征用产生的失地农民数量为5 660.55万人;2006~2020年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为4 500万亩,由此产生的失地农民数量将达6 750万人。由此估测,1991~2020年期间失地农民数量累计约为1.24亿。对于世代依赖土地生存的农民来说,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之一,同时土地承担着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就业保障、财产继承保障等多种保障功能,一旦失去土地,农民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依靠,失地农民问题由此产生。
失地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失地和进城[2]。目前关于失地农民城市融入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分析维度。目前尚没有形成统一的衡量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的维度及指标体系,学者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3],文化适应、社会适应和心理适应[4],身份归属层面、经济生活层面、社会交往层面[5],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6]等维度对失地农民城市适应能力进行分析。(2)失地农民城市融入存在的问题。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从失地到转化为城市市民整个过程的各环节,如:失地农民恋土情结较重、与市民存在隔阂、受城市主流社会的排斥、身份认同存在偏差、知识与技能储备不足、城市就业困难、社会支持不足等问题[3,7]。(3)失地农民城市融入影响因素。叶继红[8]实证研究表明个体特征如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失地农民观念和意愿,社区环境和社会支持网络是影响失地农民城市适应能力的重要因素。龚县卿、钱忠好指出人力资本严重短缺、物质资本较为薄弱、社会资本尚未充分构建是导致失地农民城市适应性较差的根本原因[6]。我国目前实行的征地补偿制度是建立在债权性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基础之上的,忽视对失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单独进行相应的补偿,土地补偿标准低[9],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物质基础较为薄弱。而失地农民自身综合素质较低以及政府职能缺失等原因,使得其难以顺利实现再就业[10],进一步阻碍了其城市融入。
综上,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统一的衡量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的指标体系,且没有从失地农民个体因素、社会环境因素和政府政策因素多主体视角分析失地农民城市融入影响因素。此外现有实证研究更多集中在城市化发展较早的东部沿海城市,对城市化发展相对较晚的中部地区失地农民城市融入问题研究较少。本文是在城市化不断发展、失地农民城市融入问题更为突出的背景下,以中国中部中心城市武汉市城郊失地农民为研究对象,从经济状况、社会互动和心理认同三个一级维度构建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衡量指标体系,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状况及特点进行实证分析,进而提出促进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对策建议。
一、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概念及指标体系
“城市融入”是指非市民群体获得在城市的生活空间和权益的一种动态进程。“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是指农民失去土地之后随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的变化,开始适应并逐渐融入城市生活的过程。学者较早对农民工城市融入问题进行研究,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内容集中在经济、社会和心理三个层面,而且这三个方面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失地农民和农民工都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从传统农民群体中分化出来的两个子群体,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传统农民的特点。基于此,本文借鉴农民工城市融入现有研究成果,构建由经济状况、社会互动以及心理认同三个一级维度和相应的二级指标构成的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指标体系。
如表1所示,失地农民家庭经济状况反映在家庭收支和家庭收入来源方式变化,社会互动由与市民交往意愿和参与社区活动积极性两个二级指标来反映,而心理认同则通过失地农民身份认同和城市生活认同来衡量。
二、调查样本描述及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状况
(一)调查样本描述
本研究以武汉市郊区失地农民为调查对象,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入户调查,共发放问卷1 200份,回收有效问卷997份。被调查的997户农户中总人口数为4 138人,其中男性人数为2 188人,女性人数为1 950人,男女比率为112∶100,男性人数略高于女性人数。被调查失地农民样本中,0~20岁的人占13.46%,20~40岁和40~60岁所占的比例基本相当,分别为34.46%和32.79%,60岁以上老年人所占比例为16.63%。根据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大于10%的标准判断,被调查失地农民群体人口老龄化较为明显。失地农民的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其中小学以下水平占386.9%,初中文化水平占37.64%,高中、中专、职高共占19.17%,大专及本科以上文化水平只占6.3%。失地农民总体健康状况较好,健康状况较好和一般所占的比例分别为77.36%和13.46%,只有7.64%和1.04%分别患有慢性病或者残疾。
(二)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现状
从经济状况、社会互动、心理认同三个维度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状况进行衡量,能够更为全面地分析其城市融入水平。经济状况直接关系到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的物质基础,而社会互动和心理认同状况则能反映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的深度。
1.经济状况。经济基础是失地农民适应城市生活的基础[11]。总体来看,补偿安置较好,家庭经济压力小,且家庭收入来源方式实现由农业向第二、三产业稳定转移的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相对较高。
从家庭收支状况来看,由于被征地时间长短的不同,失地农民家庭收支状况存在差异。武汉市的实证调查研究表明在刚刚失地和安置状况比较差的地区,打零工是主要的就业方式,每月收入在1 000元左右。在征地时间比较长和安置状况一般的地区,失地农民的就业途径由农业生产转向第二、三产业。此外,该地的失地农民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可以得到494元的养老金。在征地时间较长和补偿安置状况较好的地区,处于劳动年龄段的失地农民基本上实现了由农业生产向第二、三产业的转变。此外,该地区的失地农民享有比较高的生活补助、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失地农民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可以领取1 020元的养老金,其他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村民每月能够领取460元左右生活补贴。在该地区,工资收入、养老金及生活补贴能够维持失地农民家庭较高生活水平。
从家庭收入来源方式看,被征地前后,失地农民家庭收入来源方式发生较大变化。如表2所示,武汉市被调查的失地农民中,失地前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务农和打零工,其中95.96%家庭有务农收入,51.06%的家庭有打临工方面的收入。失地后,家庭收入来源开始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基本上没有了务农收入来源,以打临工和领取社会保障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明显增加,其比例分别为75.83%和40.95%。此外固定工资、个体经营等收入来源比例也略有上升,但是固定工资收入来源所占比例仍然较低。
2.社会互动。在失地农民融入城市的过程中,社区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失地农民是否愿意与城市居民交往、是否愿意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影响着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进程。在与市民交往意愿方面,绝大部分失地农民愿意与市民交往,其比例达85.3%。目前失地农民较为集中地分布在城郊地区,该区域范围处于城乡结合部,农民同时受到城市和乡村两种环境的影响。调查结果也表明该区域范围的绝大部分失地农民表示愿意与市民交往。在参加社区组织活动的积极性方面,失地农民对集中安置小区组织的集体活动的参与热情较高。武汉市的实证调查表明,73.3%的被调查者表示愿意参加社区集体活动,而不愿意参加的只占26.7%。但是被调查的失地农民普遍反映集中新建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极少。
3.心理认同。
失地农民身份的认同以及城市生活的认同反映了农民失地之后的身份定位,是衡量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状况的重要指标。
在失地农民身份认同方面,71.4%的被访失地农民认为失去土地之后自己仍然是农民,同时90.8%的人表示愿意让其他人知道自己是来自农村的。但是79.2%的受访者表示不同意农民和市民没什么区别的说法。由此可见失地农民对于自己的农民身份接纳度较高,并不认为农民身份低于市民的身份,但是对市民和农民在生活状况各方面的差异仍有较为清楚的认识。由于传统城乡二元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不断发展,城乡之间、农民和市民之间在工作条件、生活环境、生活水平等各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在失地农民对城市生活的认同方面,60.2%的被调查失地农民表示由于城市的基础设施较好、工作收入高、社会保障水平高等愿意在城市生活,同时53.9%的人表示在城市生活比在农村生活要舒服,他们对城市生活的认同度比较高。但同时1/3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示由于城市生活压力大,空气污染严重等,更倾向于在农村生活。
(三)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失地农民在向城市市民转变的过程中,面临着经济压力大、社会网络有限、心理认同缓慢以及城市融入多层次性等问题。
1.经济压力大,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物质基础不足。武汉市的实证调查数据表明,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进程中失地农民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经济能力有限生活开支大,面临该难题的失地农民所占比例为86.46%。此外工作不好找也是失地农民家庭面临的一大问题,所占比例为33.84%。这主要在于农民失去土地之后,不仅失去了土地等生产资料,而且失去了一种低成本的生活方式,失地农民家庭生活开支加大。此外失地农民难以在短时期内找到工作,失地农民面临着再就业困难。
2.社会资本有限。失地农民社交网络分为“乡土社交网路”和“新生社交网络”。前者指乡土关系网络,主要有:家人、亲戚、邻里、居委会等,后者是指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中建立起新的交往人脉,主要有:同事、主管、上司、朋友、邻居等。新的社交网络相比乡土性网络能提供更多的城市信息和资源,满足交往的需求,同时有助于消除原来由经济、社会、文化和心理的差异带来的隔阂,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新型社交网络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产生正面的影响,失地农民对乡土性社交网络的依赖越弱,这种新型网络对开拓城市生活、形成城市归属感的作用就越强。武汉市的实证调查表明乡土性社交网络仍然是失地农民在城市生活中的主要社会网络。失地农民社会交往范围狭小,制约了失地农民可利用的社会资本,客观上制约了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的进程。
3.观念保守,心理认同缓慢。很好的角色定位,对一个人适应新社会环境具有很大的作用。失地农民在失地和进城的社会情境中,面临重新找回自我的社会位置问题,这直接决定着失地农民能否积极主动地融入城市。然而武汉市的实证调查数据显示,71.4%的被访失地农民认为失去土地之后自己仍然是农民。
4.失地农民城市融入多层次性。通过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其城市融入过程中出现了多层次性的特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多层次性具体表现在:从纵向上看,征地较早地区的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状况相对较好;从横向上看,即使同一征地时间点,由于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等不同,不同地区之间的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状况呈现多层次性。以上从经济状况、社会互动以及心理认同三个角度对武汉市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现状的分析也表明,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是一个动态多维的概念,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多层次性。
三、失地农民城市融入影响因素分析
内在因素和外在环境共同影响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进程。失地农民自身个体特征以及观念和意愿在其城市融入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但是政府政策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也产生一定影响。本文构建二元Logistic模型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一)变量定义及赋值
通过失地农民对自己失地之后的身份判断来衡量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状况,将失地农民身份认同作为二元分类变量,认为失地之后还是农民的赋值为1,认为失地之后不再是农民的赋值为0。该变量的均值为0.714,表明71.4%的被调查失地农民认为自己仍然是农民。失地农民个体特征包括年龄、性别、受教育年限以及健康状况4个方面。年龄取其实际值,平均年龄约为54.84岁。性别为分类变量,男性赋值为1,女性赋值为0,被调查者中男性占45.3%。受教育年限取其实际值,平均受教育年限约为7.94年。健康状况为二元分类变量,84.8%的失地农民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较好。失地农民观念和意愿方面分为是否愿意过城里生活和是否愿意与城里人交往两个指标,都为二元分类变量,是赋值为1,否赋值为0。用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就业政策满意度和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三个指标衡量政府政策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的影响。这三个变量都为分类虚拟变量,分为较低、一般和较高三个组(见表3)。
(二)模型构建及结果分析由于因变量为二元变量,本文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的影响因素。二元Logistic模型为:
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失地农民个体特征中,年龄、性别和受教育年限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有显著影响。具体来看,失地农民年龄每增加1岁,认为自己失地之后仍然是农民的概率提高6%。失地农民年龄越大,其城市融入水平越低。性别变量的系数为负,表明男性失地农民认为自己仍然是农民的概率比女性低5.5%,由此男性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高于女性失地农民。这与男性外出打临工较多,而农村女性则主要在家务农有关。有针对性地引导年龄较大的失地农民,尤其是女性失地农民适应城市生活,能够提高失地农民群体的城市融入水平。受教育年限系数为负,受教育年限每增加1年,认为自己仍然是农民的概率降低2.5%。由此,受教育水平越高,城市融入水平越高,提高失地农民群体受教育水平和再就业培训水平,有助于加快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进程。
在失地农民观念和意愿因素方面,愿意过城里人生活的失地农民,其认为自己仍然是农民的概率降低5.7%。失地农民对城市生活的心理偏好有助于加快其城市融入进程。与城里人交往意愿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的影响则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目前绝大部分失地农民愿意和市民交往,其比例达85.3%,与城里人交往意愿强弱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影响不显著。
在政府政策因素方面,认为土地补偿标准一般的失地农民认为自己仍然是农民的概率低于认为土地补偿标准偏低的失地农民11.4%,即土地补偿标准越高的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相对较高。土地补偿款是失地农民家庭的重要收入来源,是其城市融入的物质基础。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越高,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越高。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较高和一般的失地农民相对于社会保障政策满意度偏低的失地农民而言,其认为自己仍然是农民的概率分别降低21.5%和9.2%。由此可见,社会保障机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失地农民是否能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就业政策满意度则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影响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目前武汉市失地农民安置过程中就业指导和培训、就业安置以及就业优惠政策等较少,自己寻找工作仍是失地农民就业的最主要途径,占到被调查人数的73.4%。
四、促进失地农民城市融入对策建议
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武汉市失地农民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城郊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总体较低,且呈现多层次性的特点,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水平受个体特征、主观意愿以及政府政策的共同影响。从经济、社会、心理多维度,政府、社区、个体多主体出发,多举措并用,有助于加快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进程。
(一)提高土地补偿标准,为失地农民城市融入提供物质基础
在确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时,一方面要对土地的原有功能进行合理的替代,以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另一方面要让失地农民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和城镇化带来的进步,分享土地隐性溢出效应和城市化溢出效应。土地隐性溢出效应是指,由于土地为稀缺资源,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变迁隐含着巨大的升值能量,使用权变迁后这种升值能量超出土地使用权变迁前的预测而“溢出”[12]。城市溢出效应是指由于聚集效应,资源要素、市场要素均向城市空间聚集,使城市获得比较利益,促使城市经济的增长快于农村的增长,从而增加社会财富、拉动劳动就业、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12]。让失地农民分享土地隐性溢出效应和城市溢出效应,提高土地补偿标准,是增强失地农民城市融入物质基础的逻辑起点。
(二)提高农民受教育水平,增加失地农民就业培训
文化教育以及就业培训是失地农民增加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方式,有助于增强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能力。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和文化层次的失地农民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和就业培训。第一类是针对失地农民子女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提高农民整体受教育水平。第二类是对那些年龄比较小、文化水平在高中以上的失地农民,推出一些中长期的成人教育,因为其预期工作时间较长,并具备深造的条件。第三类是针对那部分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的失地农民,结合这部分人自身条件,对他们进行针对性强、实用特点突出、技术难度低的短期培训。
(三)增强社区的纽带作用,促进失地农民城市融入进程
社区是将失地农民培养打造成现代公民的学校,是实现农民城市融入的独特场域。社区有助于失地农民实现过去与现在、传统与现代、农村与城市的顺利对接,是失地农民心理上融入城市生活的起点。由此,社区可以通过广播、宣传栏、社区报纸、社区学校的免费讲座、心理访谈、文明住户评选等多种社区教育形式引导失地农民去除陋习、接受城市文明与城市生活方式。还可以通过社区互助等社区组织系统、社区支持系统,帮助失地农民解决生产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增强失地农民社区归属感,扩大失地农民社会网络。
(四)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城乡二元化分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得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制度模式、覆盖面、缴费率、缴费来源、保障水平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之后,则不再享受土地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和就业保障等。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未能及时得到社会保障补偿安置,失地农民顿时失去了稳定的生活保障。这种现象直接强化了失地农民对政府征地行为的排斥心理,同时阻碍了其城市融入进程。因此,建立由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失业保险等构成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失地农民抵御社会风险的重要机制,也是解决失地农民城市融入问题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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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城乡二元化分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得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制度模式、覆盖面、缴费率、缴费来源、保障水平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之后,则不再享受土地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和就业保障等。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未能及时得到社会保障补偿安置,失地农民顿时失去了稳定的生活保障。这种现象直接强化了失地农民对政府征地行为的排斥心理,同时阻碍了其城市融入进程。因此,建立由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失业保险等构成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失地农民抵御社会风险的重要机制,也是解决失地农民城市融入问题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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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城乡二元化分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得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制度模式、覆盖面、缴费率、缴费来源、保障水平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之后,则不再享受土地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和就业保障等。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未能及时得到社会保障补偿安置,失地农民顿时失去了稳定的生活保障。这种现象直接强化了失地农民对政府征地行为的排斥心理,同时阻碍了其城市融入进程。因此,建立由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失业保险等构成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失地农民抵御社会风险的重要机制,也是解决失地农民城市融入问题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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