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亚丽
[摘要]在保障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完善农业产业体系以及推动农村“精准扶贫”的过程中,新型职业农民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南阳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存在着农民认知不够、参与积极性不高,培育内容与培训需求供需错位,政府缺少培育合理规划以及投入资金相对不足等特点。可从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构建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强化金融保险等配套扶持以及营造良好的大环境四个方面加快南阳市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过程。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困境;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327[文献标识码]A
河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经济社会问题,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应对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农民群体结构分化的必然举措(张玉军,马媛媛,2016)。南阳市是农业大市,农业人口占49.8%。2016年南阳市被确定为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体推进示范市。如何培养出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新型农民,不仅是解决南阳传统农业发展的关键,也是推进城镇化、农业转型升级、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1 南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重要性
2012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在国家文件中首次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定义:“具有较高素质,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从业者。”2013年《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定义做出修改:“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新型职业农民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務型三类,并得到学术界的认同。由此可以看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目标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
1.1 保障粮食安全需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南阳是河南省的粮食生产大市,保障粮食安全必须做到“口粮安全”、“质量安全”以及“资源安全”。然而,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素质结构性下降,“386199”部队成为农村务农的主力军,使得南阳农村出现大量“省事田”、“懒人田”的现象。面对与日俱增的空心化、老龄化、兼业化现象,改变农民观念、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福利保障成为提高农业产业吸引力的重要方式。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使农民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收入达到一定水平,能够高度自觉的对专业事物甚至资源问题做出判断、采取行动,进而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最终破解粮食谁来种、种什么、怎么种以及种的怎么样这一难题,进而保证南阳乃至河南省粮食安全。
1.2 发展现代农业急需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不仅包括生产条件、生产技术、生产组织管理的现代化,还包括资源配置方式的优化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因此,推进农业现代化,关键是要培养具备现代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农业技术与经营人才,尤其是新型职业农民。与城市11年平均受教育年限相比,农村劳动力仅为8年,素质不高加上有限的职业技能培训,影响了农业产业经营和现代农业的发展速度。这一现象在南阳更为突出,制约了南阳市现代农业的发展。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素质和技能,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1.3 完善农业产业体系需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农民是农业问题的基础和核心要素,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全面深入转型,农业产业链延长、分工细化、专业深化,使得传统农民在农业产业链的不同环节以及新型的涉农经济部门中逐渐分化,这就要求农民具有较高的专业化能力、产业化能力和组织化水平。我国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地区差异性,对于南阳来说,各县市的主导农业和特色农业不同,农民所需的关键技术、经营方法和管理能力不同。因此,培育和壮大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南阳规划和发展多功能的产业体系,发挥现代农业的多功能效益。
1.4 实现农村“精准扶贫”离不开新型职业农民
贫困的重要原因在于缺乏现代农业应有的素质和能力,脱贫的关键在于培育具有现代农业意识、掌握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农业技术的新型农民,以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因此,“扶人”是本质,关键在于帮扶和接受教育,让他们有机会接受现代化教育,使生产技能、经营能力或服务能力得到提高,最终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南阳是农业大市,农村贫困人口人数位居河南省首位,新型职业农民的一整套流程——摸底、造册、培训、管理与认定和精准扶贫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动态管理及精准考核的四大环节息息相关,为实现“精准扶贫”提供了便利。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南阳市实现“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2 南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面临的困境
2.1 农民自身层面
农民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直接受训对象,其自身的素质、知识架构、认知与经历、技术能力等方面都会影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效果。
一是农民自身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及其重要性认知不够。受政府宣传力度、社会环境、自身素质等因素影响,一些落后地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及其培养意义理解不够,思想仍停留在传统农耕层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积极性,进而影响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效果。
二是农户较大的认知结构差异影响培训的整体设计。从南阳市统计年鉴来看,2016年南阳市农村劳动力中小学为16.58%,初中文化水平为66.38%,高中为10.15%,专科及以上仅占2.37%,仍有4.46%的农民为文盲。培训机构不仅要根据农民的培训需求,还要根据农民的文化水平、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差异性进行培训内容设计。这就导致一方面“众口难调”,另一方面培训内容、培训效果存在较大的差异性。
三是资金以及时间等自身条件影响农民培训的积极性。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课时多,耗时长,农民所承担的培训成本和培训时间使许多农民选择放弃培训机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积极性及其效果。
2.2 培训机构层面
一是培训内容与培训需求之间存在供需错位。从授课内容上看,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与农民实践需求的契合性,是培训持久生命力的核心来源,农户的培训需求多来源于其现实生活的遭遇与碰撞,培训预期目标的设定与满足,是调动新型职业农民参与培训积极性的最佳动力因素。在培训过程中,培训内容多强调农业技术等技术层面的培訓,而忽略了农民文化素质及经营方面的培训,使农民难以实现由传统到新型农民的角色转变,亦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对农民的基本要求。其次,从师资结构上看,为新型职业农民授课的教师不仅应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还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更应在授课过程中根据不同受训对象的特点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手段。但南阳市培训机构多采用省级、市级专家与当地实践专家相结合的方式。但专家授课理论性较强,不接地气。地方“土专家”实际操作经验丰富,不善于总结提炼,真正的“土专家”人数偏少。
二是培养对象、培训手段和培训方式与多元化需求之间存在矛盾。首先,从培养对象来看,2014年教育部与农业部联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该《试行》方案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招生对象重点为年龄不满50岁、学历在初中毕业以上(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务农农民及农村的新增劳动力。但南阳市有超过3/4的农业劳动力以中小学文化为主,且多是小农生产,致使培养对象受众面窄。其次,从培养手段和方式来看,近年来南阳市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培育模式,但从总体来看,多采用传统的讲授模式,未能有效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多媒体、开放式等教学手段的问题以及以“培训”替代“培育”的现象;同时,存在单纯办班完成培训任务,造成培育质量不高的现象。
2.3 政府层面
一是政府缺少合理的培育规划。没有规划,或是笼统、不详细的规划,导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多是阶段性的,不能形成常态化、稳定的培育机制。
二是政府投入资金不足。政府给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致使培训组织在安排培训时,不能很好发挥和设计培训内容,受训人员覆盖面相对较小,达不到预期的培育目标和培训效果。同时,培训资金来源渠道少的特点对基层政府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制约更为明显。
三是政府部门之间协同性较弱,机制不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需要跨部门协同工作,由于缺少沟通的培训机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相关部门经常处于条块分割的状态,各自管理自己的工作,缺少必要的协调和沟通,无法做到通力合作,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效果。
3 南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路径选择
3.1 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的法律法规
发达国家对职业农民培育方面的法律贯穿培育的整个过程,并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其主要通过专门法律法规对职业农民进行政策扶持和经费支持,以保障职业农民的培育。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有关职业农民培育方面乃至农业方面的立法比较滞后。虽然我国有部分省市先后出台了《农民教育培育条例》,但尚无全国性或区域性的法律法规,因此,构建完善的职业农民培育法律体系是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的重点。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将职业农民培育的经费来源、认定办法及标准、扶持政策、师资保障等考虑进去。
南阳是农业大市,建议南阳市政府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询意见、全面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经验,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结合南阳特色优势及农业发展要求,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指导意见,从体系建设、师资保障、教育培训、考核标准与方法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划,并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南阳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与其他部门或机构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3.2 构建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3.2.1 择优培育对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培养具有一定素质的农业专业技能及精英人才,但并非所有的农民都适合当职业农民。因此,应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南阳市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选择具有扶持政策的相关产业或相关经营主体的从业人员或业主作为培育对象,并进行分阶段培育,可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土地承包大户、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等。
3.2.2 丰富培育内容。南阳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南阳黄牛、南阳黑猪、南阳柞蚕、西峡的猕猴桃、山茱萸、南召的辛夷、桐柏的木瓜享誉全省。首先,南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与南阳当地农业产业紧密结合,围绕特色产业设置培训内容,培训农民,增加农民的收入。其次,在教学内容上,要结合农民的需求进行分批培训,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实行生产经营型按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专业服务型按岗位的分类培训。最后,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注重提高农民的信息获取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农民的市场动态预测能力及营销能力,从而增强农民闯市场的能力。
3.2.3 創新培育模式和培育方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核心要素是农民,因此,在培育过程中必须以农民的需求为导向。在以传统课堂教学为主的基础上,结合网络教学和基地实训,如,在教师课堂教学及课后提问的基础上,以小组讨论的模式解决当前在种养殖技术上和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在课后去具备先进种养殖技术及管理的场所进行实践或对所从事的行业进行规划,并写出体会与总结,以提升学员的实践能力。此外,还可以采取多样化的培育模式,如“政府+学校”模式、“行业主导+企业参与”模式、“农村经济组织+专家”、“农广校+农业园区”模式等等,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调动农民的参与积极性。
3.2.4 加强规范管理。可根据南阳市各县市不同生产力、不同产业,制定相关的初级、中级和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资格要求,按照自愿申请、逐级推荐和县市级审定的程序,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认定管理,并根据等级建立信息档案,对新型职业农民实行电子化管理,每年进行复核,逐渐实行动态管理。其次,规范证书管理。建议农业部对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学院颁发统一的证书。在此基础上,南阳市根据自己的农业发展及农民培训情况,由农民提出认定申请,县市级农业部门按照认定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职业农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同时把证书制度与新型职业农民的补贴挂钩,加大已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证书的含金量。
3.3 强化金融保险等配套扶持
3.3.1 优化涉农资金支出。南阳市增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相关必要费用。农业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沟通,争取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基金。此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推动新增农业补贴和项目建设向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增强其综合实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3.3.2 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具有规模化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利率优化,降低新型职业农民的融资成本。对已经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农户,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贴。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新型职业农民的金融产品,农村小额信贷公司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贷款支持。此外,还可以让新型职业农民参与南阳农校或农业相关的科技项目申报,使其提高申请贷款的成功率。
3.4 营造良好的大环境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体是农民,提高农民自身的认知和能力,让其获得既得利益,是激发传统职业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型的内在驱动力。
3.4.1 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宣传引导工作。要大力宣传南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农民自身的意义和政府的扶持政策,激发农民的参与积极性。在培育过程中,重视榜样的作用,不仅要宣传报告先进事迹,还可以邀请往届做的好的学员跟大家介绍经验,还要给予新型职业农民奖励和荣誉,树立以农为业、以农创业、以农兴业、务农光荣、务农富裕、务农也能现代化的社会风尚,在全市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
3.4.2 加快土地流转,为新型职业农民成长创造条件。土地是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和成长的重要生产要素,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加快土地流转,对细碎化土地进行整修,提高南阳市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对兴办观光、休闲和生态农业的建设用地,可以考虑按农业用地对待,降低新型职业农民的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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