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认知及参保意愿调查研究

2018-05-14 17:42张瑞利时明铭徐佩
关键词:保险制度南京市意愿

张瑞利 时明铭 徐佩

[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严重,老年群体的长期护理需求逐渐增加,长期护理保险的试行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文章对南京市社区老年居民进行问卷调查,针对南京市老年居民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及参保意愿情况进行调查,实证分析影响老年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意愿的因素。研究发现,调查对象对于长期护理保险认知度不高,参保意愿不高。性别、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认知水平、信任程度、护理机构的入住意愿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意愿有显著影响。因此,提高制度的认知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合理设置筹资机制,加强专业护理人员的培养已成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重要途径。

[关 键 词]长期护理保险 认知 参保意愿 老年居民

[作者简介]张瑞利(1981-),女,陕西西安人,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系博士生,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医疗社会保障、长期照护服务;时明铭(1994-),女,江苏南通人,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研究方向:医疗保险;徐佩(1977-),女,湖北随州人,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卫生事业管理方面研究。

[中图分类号]F84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72(2018)04-0099-09

一、 引言

《2010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指出,据2010年“六普”的数据显示:全国65岁及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已经达到了1.1883亿,占全国人口总人数的11.9%。估计2050年,老年人口总数将会超过4亿人次,老龄化水平推进到30%以上。①由于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加剧,导致失能和患慢性病的老人数量也在不停地增加。依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2013年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中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的失能老年人口总数为3750万;而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口数正持续不断地增加,将在2013年跨越1亿人次大关。②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南京市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了73.61万人,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5。③在人口老龄化和失能、患慢性病老年人口的增加以及家庭结构小型化的三重作用下,当今中国社会存在着巨大的长期护理需求。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选择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17年国务院《“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中指出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的整合衔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研究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及参保意愿能为我国建立和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依据和建议,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政策价值。本文以南京市为例,探究老年居民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及参保意愿,更好地摸排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为我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依据和政策建议。

二、 文献回顾

以往有关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长期护理保险需求、供给、制度设计方面。关于长期护理保险需求的研究主要包括对需求基本面的分析和对影响因素的分析。

首先关于长期护理保险需求基本面的研究,基本观点是长期护理保险需求巨大。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我国“空巢老人”和“失独老人”数量越来越多,荆涛等提到,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加剧以及我国家庭功能的弱化,未来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会急剧增加。④其次,关于长期护理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的分析。曹信邦等通过比较不同区域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意愿,发现区域因素、年龄、性别、身体健康状况、经济因素以及意识观念对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意愿都有显著影响。⑤丁志宏等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城市老年居民购买长期照护保险的意愿不高,并存在较高的逆向选择。⑥

但值得注意的是,社会群体对长期护理保险意识不强和家庭照护的替代作用,会减少老年群体对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水平。⑦只有将长期护理保险的潜在需求得以释放,才能更好地发挥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优势。研究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情况以及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意愿的影响就很有必要,便于深度挖掘长期护理保险有效需求的影响路径,从而制订有针对性的长期护理保险的推进政策。

三、 数据与变量

(一) 数据来源

以南京市(选择南京市鼓楼区、秦淮区及江宁区)的老年居民为对象进行问卷调查,一共发放问卷330份,回收问卷330份,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为306份,有效率为92.7%。问卷设计以了解南京市社区老年居民对长期护理保险认知及参保意愿为目的。除受访者基本情况外,从认知情况、信任情况、健康情况、经济情况等方面进行问卷设计。回收问卷并录入统计数据,运用Stata13.0软件进行描述性分析、logistic回归分析,分析老年居民基本人口学特征、家庭经济情况、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状况和参保意愿情况,并对参保意愿进行影响因素分析。

(二) 受访者基本情况

1. 人口社会学特征

本研究调查对象为南京市的老年居民。在接受调查的老年居民中,女性略多于男性;年龄构成中,“60-80”周岁所占比例最大,为70.9%;婚姻构成上看,有配偶的居多,占80.1%;户口多为统一居民户口(45.8%)和农业户口(39.5%);文化程度多为“小学及以下”,占比为51.6%;政治面貌多为群众;退休前的工作性质以无工作或其他为主(见表1)。

2. 经济情况

从经济情况自评来看,老年居民多认为基本够用;对于未来可能会发生的护理费用,可以支付(包括勉强可以支付和完全可以支付)和很难支付的人数非常接近;65.7%的老年居民表示没有存养老钱。由此看来,老年居民的护理服务的支付能力较弱(见表2)。

3. 健康状况

如表3所示,老年居民认为自己身体健康的(包括非常好和比较好)的为33.7%,自评身体情况一般为43.1%,占大多数,自评健康差(包括比较差和非常差)的占比也不容忽视,为23.2%。

在有无慢性病的调查结果显示,77.1%的老年人表示患有慢性病(包括白内障/青光眼、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胃病、骨关节疾病、慢性肺部疾病、哮喘、恶性肿瘤、生殖系统疾病、其他慢性病等)。

四、 实证结果分析

(一) 长期护理保险认知情况

由表4可知,有83%的南京市老年居民表示没有听说过长期护理保险;由表6可知,有超过67%的老年居民在看过长期护理保险的解释后,仍然表示不愿意参保。由此可见,南京市老年居民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度较低。

老年居民对政府以及监管部门比较信任,相信政府(包含非常信任和比较信任)的人数比例为72.9%,相信监管部门(包含非常信任和比较信任)的人数占比70.6%。说明老年居民非常依赖和信任政府及其监管部门。

(二)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意愿情况

1. 基本情况

如表6所示,在参加调查的南京市老年居民中,有67.3%的人不愿意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虽然老年居民参保意愿如此低,但并不代表他们对长期医疗护理的需求不高。巨大的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并未转化为长期护理保险的有效需求,下文将着重分析居民不愿意参保的原因,找出制约南京市老年居民参保的因素。

2. 不愿意参保原因分析

如表7所示,分析被调查者不愿意参保的原因可以发现,对制度不了解占33.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城市并不包括南京市,因此南京市老年居民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了解欠缺,缺乏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本身的信任,从而导致他们目前不愿意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制度。37.6%的被调查者目前不愿意参保是经济方面的原因。个人的自我评判对是否参加保险形成一定的影响,17%的老年居民认为目前没有必要参保,他们觉得自身目前还算健康,没有参保的必要。最后一点涉及老年居民个人的价值观,8.2%的老年居民本身就不喜歡参保,故而不愿意参保。

(三)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1. 变量设定

本文分别从不同维度反映老年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影响因素。第一类指标反映人口社会学特征,包括性别(男性=1,女性=0)、年龄、婚姻状况(有配偶=1,丧偶=2,离婚=3,从未结婚=4)、户口(农业=1,非农业=2,统一居民=3)、文化(未上学=1,小学=2,初中=3,高中=4,大学专科=5,本科及以上=6)、工作性质(党政机关=1,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3,集体企业=4,私营企业5,三资企业=6,部队=7,农村集体=8,其他=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1,没有=0)。

第二类指标反映受访者健康状况,包括健康自评(非常好=1,比较好=2,一般=3,比较差=4,非常差=5)、慢性病情况(有=0,没有=1)、护理服务需求(需要=1,不需要=0)。

第三类指标反映受访者家庭情况,包括子女数量情况、家庭经济状况评价(非常宽裕=1,比较宽裕=2,基本够用=3,比较困难=4,非常困难=5)、养老钱(没有=0,有=1)、预计护理支付(很难支付=1,勉强支付=2,完全可以支付=3)。

第四类指标反映受访者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情况,是受访者对长期护理保险的了解程度(不了解=0,了解=1)。

第五类指标反映受访者的信任程度,包括对政府信任程度(非常信任=1,比较信任=2,一般=3,不太信任=4,完全不信任=5)、入住护理机构的意愿情况(愿意=1,不愿意=0)。

2. 模型选择

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意愿(愿意=1,不愿意=0)是一个二元选择问题,因此采用二元Logistic模型分析影响南京市老年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因素。

3. logistic回归结果分析

根据理论分析和文献研究,为便于统计分析比较,将长期护理保险参保意愿的影响因素将以上五类指标,合并为三类:人口学特征因素(第一和第二类)、家庭因素(第三类)、意识观念因素(第四、五类),并根据三类因素,分别设定了三个模型(Model1、Model2、Model3),从而比较长期护理保险参保意愿的不同因素的影响效果。表8给出了老年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影响因素的估计结果。

通过比较三个模型的拟合效果,发现模型3更好地反映了长期护理保险的影响因素效应情况,以下重点对模型3的统计结果进行分析。

① 人口社会学因素

结果显示,性别、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影响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意愿较为显著。具体来说,性别的回归系数为-0.807,说明女性比男性的参保意愿水平高,从优势比数值(0.446),可以看出男性的参保意愿是女性的0.446倍;婚姻状况的回归系数为0.623,说明婚姻状况越不理想的人更愿意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优势比数值显示:婚姻状况由已婚到未婚,每变化一个单位,参保意愿变化1.864倍;文化程度的回归系数为0.408,说明文化程度越高,参保意愿越强,优势比数值显示,文化程度每变化一个单位,参保意愿变化1.504倍。值得注意的是,年龄因素在Model3中并不显著,并且出现了年龄越高,长期护理保险需求意愿越低的情况,这一点与预想不太一致,访谈中我们也发现,老年人不能认识到护理保险能够满足自己的护理需求,尤其是高龄老人,自身经济收入水平也抑制了有效需求的产生。

② 经济因素

根据回归结果,经济状况自评、是否存有养老钱以及预计未来护理支付对参保意愿影响并不显著,但是从回归系数可以看出,经济状况越好的家庭更倾向于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出现此现象的可能原因有以下两点。第一,老年居民存在“财不外露”的保守思想,在受访者中,有63%的人认为自己家庭情况一般,23%的居民认为自己家庭经济情况属于比较困难程度,二者占总人数的86%。第二,老年居民对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选择相对保守,并且认为长期护理保险有支付保险费的压力,却并未意识到长期护理保险对潜在的长期护理服务支付压力的缓解作用。

③ 健康因素

根据回归结果,健康程度、是否患慢性病、护理服务需求因素对参保意愿的影响不显著。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第一,无论身体健康与否,大多数南京市老年居民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是很了解。第二,从以上数据上也说明,老年居民对长期护理风险意识不强,并未意识到健康因素对长期护理需求的巨大影响。

④ 认知因素

结果显示,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状况对参保意愿影响显著。具体来说,认知状况的回归系数为2.121,说明认知状况与参保意愿呈正相关关系,优势比数值为8.339,说明对长期护理保险认知度越高的人,越愿意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另外,是否愿意入住护理机构的观念因素也是影响长护保险参保意愿的重要因素,回归系数为1.204,优势比为3.335,说明愿意入住护理机构的老年人更愿意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⑤ 信任因素

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南京市老年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对参保意愿有显著影响,回归系数为-0.264,优势比为0.768,说明老年居民对政府越信任,其参保意愿就越高。

五、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 研究结论

1. 长期护理保险潜在需求巨大

在实际的问卷调查过程中发现,老年人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与意愿并不高。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以下两点:第一,对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了解;第二,经济因素的制约。通过调查发现,由于这两方面原因而不愿意参保的人群高达71%。这71%的人群是长期护理保险的潜在需求者,他们本身对长期护理保险存在需求,但是被这些外在因素限制了,只要帮他们解决这些外在制约因素,这类人群对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就会显现出来。

2.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存在诸多阻碍

通过对长期护理保险需求影响因素得出的数据进行细致研究,发现人口社会学特征中的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认知因素以及信任因素对参保意愿存在显著影响,说明在制度具体推进的过程中还有许多方面的现实阻碍,不能一蹴而就,或為施行而强制推行,必须首先拓展制度需求的受众人群、合理设置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机制,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有效供给。

(二) 政策建议

1. 提高认知水平,拓宽制度受众人群

从上述分析可知,33%的老年居民不愿意参加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原因是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不了解,因此,普及护理保险知识,提高居民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认识是参保的前提。应该增加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宣传,使其被广大人民群众所认识和了解。本文认为可以通过电视、微信、微博、网站等媒介进行宣传;可以进行实物宣传,比如在社区内贴标语,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还可以进行活动宣传,举办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手段,普及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知识,提高认知水平。通过多种宣传,人们才可能更全面地了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我国日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的建立和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 构建法律支持体系,立法规范制度环境

以法律来规范和确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制度实施推进的保障。德国制定的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法律有《长期护理保险法案》和《护理保险结构性继续发展法》,日本政府出台的关于护理保险的相关法律是《护理保险法》,美国的保监会也制定了《长期护理保险示范法规》来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由此可见,这些国家非常清楚法律规范的重要性,相比较而言,我国目前并没有针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出系统完善的法律规范。

在人口老龄化、慢性病高发、家庭功能不断弱化的重大压力下,人们对长期护理的隐性需求会逐渐显现出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法律制定就显得非常必要。努力做到在市场发展初期便以法律为准绳,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推广营造出良好的法律环境,合理引导长期护理保险这一新兴且与民生紧密相连的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3. 合理设置筹资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在问到老年护理费用应由哪些渠道解决时,39%的老年居民选择由政府提供,44%的受访者选择由家庭和政府共同分担,8%的居民选择由自己支付,9%的人选择由子女支付。从老年居民的选择可以看出,83%的群众都希望政府能够发挥其作用,加大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支持力度。通过问卷调查,在南京市老年居民不愿意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原因中,有38%的人因为经济能力不允许,所以不愿意参保。经济能力制约了居民参保的热情。

因此,笔者建议,首先国家在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时应该适度提高政府的缴费比例,降低居民的缴费水平,让国民不仅有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意愿,更有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能力,不让经济水平成为制约居民参保的因素。其次,在制度运行的过程中,着重考虑长期护理保险与护理补贴制度、医疗保险、大病救助等相关制度的衔接,一方面最大程度惠及保障者,另一方面保障基金的稳定性,从而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4. 培养专业护理人员,提升服务先于支付补偿

问卷中提到老年人对政府提供的护理方式,是更倾向于金钱(政府给参保者钱,参保者自己拿钱买护理服务)还是具体的服务(政府直接向参保者提供护理服务)。62.4%的南京市老年居民选择了金钱,37.6%的居民选择了服务,说明不少老年人已经注意到服务的重要性。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之后,社会将需要大量的具有专业护理知识和技能的护理人员,护理人员的护理水平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然而,目前我国的护理服务人员多为下岗或找不到工作的人群,大多没有经过专业的护理教育和培训,仅凭生活经验工作,服务的专业性大打折扣,将严重影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的效果。所以对于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水平,有以下几点建议:首先,提高护理界的准入门槛,加强资格审查,定期开展护理技能培训和考核;其次,可以通过宣传教育改变人们固有的思想,提高男性护理人员的比例;最后,需要提高护理工作的社会认同,更好地保证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亚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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