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迟
【内容提要】本文针对目前非遗传承的现状,分析非遗传承的几个基本问题:谁是传承人?传给谁?如何传?传什么?梳理目前传承路径,指出当今非遗传承中存在的一些误区和困境,并尝试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非遗传承 传承路径 问题 对策
非遗传承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谁是传承人?这是传承人认定的问题。二、传给谁?怎样传?这是传承方式的问题。三、传什么?这是传承内容的问题。
从2005年开始,十几年的非遗保护之路,政府和社会各界探索了各种保护路径,业绩显著。但在“非遗热”的蓬勃态势下,非遗保护的核心——传承也面临着诸多困境和发展方向上的迷茫,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一、目前主要传承路径
首先,我们来盘点一下我们目前在非遗传承的主要路径以及取得的成果。以安徽省为例:
(一)建立传承档案。及时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对传承人基本信息、技艺特点、传承活动进行真实记录。现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5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76人,都已建立了层级不同的传承档案。
(二)开展专项研究。在建立传承档案的基础上,对一批拥有深远影响力.能够肩负安徽文化名片重任的“国字号”非遗项目展开专项研究。例如,出版《中国徽班》《中国黄梅戏》《中国花鼓灯》等一系列传统文化辞书。通过对这些项目的研究,为安徽传统文化留下了一批珍贵的历史资料,也为安徽文化走出去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提供政策保障。省委、省政府、省文化厅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如《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安徽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等,进一步推动非遗保护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给予资金扶持。中央财政对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传承补助资金,省财政对省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给予4000元传承补助资金支持。部分地市还制定了非遗项目资金奖励政策,如黄山市出台了《黄山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设立总规模7500万元的黄山徽文化基金。通过申请中央非遗专项经费,支持重点项目设立工作室或传习中心,开展传习、研发和生产活动。2017年申请中央资金320万元用于扶持纸笺加工技艺、柳编、杜氏刻铜、漆器髹饰技艺、徽州竹雕、芜湖铁画锻制技艺、宣笔制作技艺和桑皮纸制作技艺等8个国家级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开展传统工艺振兴,申请200万元用于扶持故宫博物院驻安徽黄山市徽派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
(五)搭建传承平台。通过建立专题博物馆、传习基地等方法,为传承人搭建传承平台,吸纳传承人进驻,开展传习活动。我省目前共有10个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省级非遗传习基地,87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其中,中国宣纸集团、绩溪胡开文墨业有限公司获批为首批国家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黄山徽州竹艺轩雕刻有限公司获批为第二批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
(六)营造保护氛围。以公布国家级、省级传承人为契机,以“文化遗产日”“安徽省艺术节”“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及各地方艺术节和传统节日为平台,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展示传承人风采,营造尊重传统文化、保护传统文化的社会氛围。
(七)创建文化生态保护区
2011年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创新工程”顺利通过文化部组织的专家组验收。2017年1月份,故宫博物院驻安徽黄山市徽派传统工艺工作站、故宫学院徽州分院、故宫博物院博士后工作站(徽州)在我省黄山市正式落地挂牌,安徽省政府与故宫博物院共同签署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合作协议,就双方共同开发文创产品、加强展览展示等7块内容达成多项合作意向;首期“徽匠进故宫”研修班正式开班,故宫贡茶和十二生肖木雕等文创产品研发工作有序推进,将徽州工艺推向国家平台进行推广。同时,经省文化厅推荐,中科大和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入选2017年度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培计划实施院校。同年6月和8月,省文化厅分别与两校成功举办“安徽泾县宣纸传承与发展专题研修班”和“歙砚制作技艺培训班”,共培训学员60人。为传统工艺的创新发展做人才铺垫。
(八)促进非遗与创意产业结合
生产以非遗元素作为设计核心的产品,让非遗通过创意进入人们的生活,是非遗创新性发展的又一有效途径。如亳州“舫剪堂”的多层剪纸作品,融入了西方油画、摄影、版画艺术元素,通过纸色对比形成了强烈的层次感,突出画面的立体与写实,艺术感强烈,且能够结合市场需求,找准定位,创作出亳州风物、佛教故事、人物肖像等主题的剪纸作品,在设计和营销上取得成功。此外,黄山的“竹艺轩”“徽明坊”等企业在徽州三雕、徽州家具制作传统技艺与文化创意产业的结合方面,亦具有典型性与示范性。
(九)创新传播手段
自古老社会传承至今的非遗,只有随着时代的前进,不断地扬起、改造与更新,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推进非遗与科技融合,把运用高新技术作为非遗保护与发展的动力,是使非遗适应时代发展的重要举措。以电视、电影、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为代表的现代传媒已成为文化知识与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它们具有传播速度快、无地域限制、受众面广等优势,实现非遗与现代传媒的结合是促进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战略选择。同时,随着新媒体的兴起,许多新技术纷纷被应用于传统文化的宣传与展示。以亳州市為例,该市在积极向外推介国家级非遗项目华佗五禽戏时,就把传播媒介定位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视频网站等新媒体,创造性地使用了微电影这一网络电影形式,希望借此吸引更多年轻人关注。又如省黄梅戏剧院推出我国首部3D黄梅戏舞台剧《牛郎织女》,此后黄梅戏剧院又接连推出了3D版黄梅戏《天仙配》《女驸马》,并将《打猪草》《夫妻观灯》《六尺巷》等经典小戏制成3D数字产品,多方面拓宽了戏曲舞台的表现空间,实现了演艺业态的创新。
此外,部分地市还利用科技手段,积极探索传统文化与文化景区、文化创意园区、主题公园等的结合与建设。如芜湖·中国非物质文化博览园,蚌埠花鼓灯主题公园“花鼓灯嘉年华”等。
应该说,这些路径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促成了如今非遗热的局面,也对非遗的传承传播进行了不同向度的引导。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往往因为混淆传承与传播的概念,会不同程度地被传播的热所蒙蔽,而忽略传承的瓶颈与暗疾。非遗保护,传承才是活态存续的核心。而我们在传承上,目前到底面临着哪些问题?
二、传承面临的几个问题
从2015到2017年的高龄传承人抢救性采录过程中,我们发现非遗传承情况不容乐观。
(一)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存在弊端
在采录调研过程中,发现前期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存在一定弊端。一是代表性不足。一些被认定的手工艺传承人不是业内翘楚,造成真正有代表性的手艺没有得到相应保护;一些被认定的民间表演艺术和民俗的传承人,其实只是组织者和研究者的角色,身上承载的技艺不足,在实践和传承上更多的是发挥了传播者的功能,而无法真正开展口传心授的传承工作。二是以传承人个体强行涵盖传承群体。群体传承的项目,如宣纸、洋蛇灯、无为鱼灯等,个人承担的只是这个项目的某个环节或部分功能性角色,只认定个别传承人,反而人为造成传承群体成员的隔阂甚至对抗。三是已认定的一些民间濒危项目的传承人年高体弱,已不具备传承能力,而他这一脉的优秀后继者匮乏。如岳西高腔的传承人蒋小送,他本人因脑中风语言能力受损,已基本不能演出,虽然曾辅导过一些民间剧社,但至今没有他认可的徒弟。还有极个别传承人,只享受待遇,長期不履行传承人义务,也严重影响当地非遗项目的传承与发展。
(二)传承方式的误区
传承方式,就是如何传,传给谁?目前比较普及的传承方式有传承人工作室(传习所)、企业生产性传承(传习基地)、校园传承、社区传承。除了传承人工作室基本沿袭了传统的师带徒的传承方式,其余传承方式都不同程度陷入了各自的误区。部分企业生产由于过度追求规模化和产值,在工艺流程中从材料到制作,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减损,传统工艺的信息在生产性保护与传承中流失,甚至连传承人都对传统工艺的部分工序渐渐生疏。而目前将非遗项目与文化产业过度挂钩,很多传承人都在做大做强的路上无暇顾及品质的打磨。而非遗一条街、非遗小镇等虽然暂时在传播上会有聚热效应,但对于传承来说,无差异的生产环境、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会让传统工艺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至于传统表演艺术进校园进社区,除了职业学校的相关专业,多数都是以传播代替传承。一些国家级传承人没有渠道将自己最宝贵的经验和技能有针对性地传授给后继者,而是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用于各种博览会的展览展演,用于在中小学校园里教授兴趣组,在社区教授中老年票友。比如国家级戏剧传承人丁玉兰主要传承对象是老年大学的学员,皖西庐剧传承人武克英的教授对象则主要是社区的中老年票友。据她们反映,迄今为止,她们没有找到一心一意跟她们学习的年轻徒弟。
(三)传承内容的误区
传承内容,就是传什么。非遗十大类,其实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传统表演艺术、传统美术和传统手工艺、民俗。传统表演艺术的精华附着在传统剧目的唱念做打中,但由于剧团改制成为演艺公司进入市场,很多保护单位只一味排演一些短平快的新创剧目,青年演员被培训成歌舞小戏齐上阵的综艺演员,对于成本较大的传统剧目复排,基本处于空白。传承人的经典作品无法通过人的活态传承得以延续。
传统工艺也面临同样状况,传承人被各种博览会和文化产业项目占用,对于传统工艺的绝活和精活无法深耕。许多传统工艺还没有复原到历史最高水平,高端市场还没有孕育成熟,许多传承人为了满足低端市场的要求,不得不背弃传统工艺的技艺核心,以简易工艺进行批量生产,以致传统工艺的核心技艺在规模化的生产中流失。同时,研培计划对于传承人群的培训,各种流派互动交流,现代设计的学院化植入,虽然有意为发展与创新埋下伏笔,但在传统工艺尚未得到复原的情况下,现代设计所提供的视觉化捷径有可能让传承人被市场引导到一条更功利的道路上,而放弃对于传统工艺的深入钻研。民俗传承的情况更为复杂,目前,很多民俗的复原和传承还处于政府主导。因此,民俗就成了各种旅游节的噱头,曾经的民俗功能已丧失,过度的去芜取精和与时俱进,使民俗附着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损耗严重。
三、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近年来很多专家的研究,我初步梳理出以下对策: (一)科学分析,完善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活态传承为主要特点,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开展对传承人的认定是对传承人实施保护的首要环节,关系到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进程。在实践中,对传承人的认定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严格程序,评审方法适当多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遴选和认定的程序上,既要体现政府组织的主导性,又要体现行业评议的专业性,同时还要体现社会监督的公平性。针对传承人名不符实的情况,除了地方行政管理部门逐级推荐,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看材料评审之外,对于有疑义的人选,最好增加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的环节。
二要科学分析,认定范围适当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涵盖内容十分多样而且丰富,因而对应的传承也就具有各不相同的主体形态,因此对传承人的认定要从遗产类型和品种事项人手,实事求是地加以确定。在认定过程中,可以考虑将一些历史悠久又传统深厚的演艺团体、民间行会、手工作坊和教学机构等特殊群体认定和公布为传承人,因为就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而言,集体的力量要远远大于个体的作用,特别是那些需要集体创作、依靠各个环节的不同分工者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的手工技能和表演艺术就更需要将群体的集合人认定和公布为传承人。
同时,我们要认识到,传承人的称号不仅仅是荣誉头衔,更是一份责任和使命,必须确立相应的管理和评价体系,才能保证非遗的可持续性发展。
一是要建立动态的管理机制。建立传承人身份的竞争和淘汰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专家对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活动进行评估、检查和监督,对未履行传承人职责和传习义务,不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具备传承人资格的,将分别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甚至除名的处理,确保手段和目的、权利和义务、荣誉和责任的均衡对等和良性互动。
二是建立传承人梯队和相应的社会评价机制。针对代表性传承人日渐年高体弱,迫切需要加强传承人梯队建设,而新生代的传承人的发展已成为制约此项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的核心因素。为此,一方面应当按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评价习惯和方式,进行符合其内在规律的评价和考核;另一方面对于学习和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人们,最好能结合职业学校教育或高校研培计划,按照现代教育的学科和学位制度加以符合实际的认定。逐步探索并建立起一套能够保障传承人活态存续的社会价值系统。
(二)厘清路径,界定职业传承和普及传播概念
“文化传承”强调的是依照历史时间顺序纵向的接受与继承。在非遗保护领域,是指职业性的上承下传。“文化传播”强调的是横向的传递,在非遗保护领域,是指在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地区之间进行某一种文化的普及与植入。也因此,在非遗传承中切记不能混淆传承与传播的概念。傳承是小众的坚持,传播靠大众的关注,二者相辅相成,却不能彼此取代。
针对职业传承,我们要以传承人工作室和非遗传习基地、传习所为抓手,也可适当结合现代职业教育,强调师带徒,少而精,力争一对一地将传承人的核心技艺完整精准地传给下一辈,保证非遗项目原始信息最大限度地得到活态存续。
而针对人人传播,则要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方式。以社会教育参与到家庭教育中,激发幼儿对非遗项目的兴趣、情感;以社区教育培育非遗项目生存的社会环境;以学校教育散播非遗文化种子;以广泛社会教育提高民众认知,形成非遗生存发展的良性社会大环境。
与之相对应的,我们可以进行以下四种类型的基地建设:
非遗传习基地——立足职业传承,选拔接班人,一对一传授,确保经典技艺的传承,保持非遗项目完整的活态存续。
非遗教育基地——立足校园普及传播,与传承人定期互动,培养非遗受众群。
非遗研究基地——立足非遗项目的文献梳理和理论研究,同时与传承人选择性合作,在实践上有计划地复原传统工艺中失传的技法。
非遗创意产业基地——立足非遗衍生品的开发,利用非遗元素开发面向大众的文化产品,利用市场进行通俗化生活化传播。
(三)分类规划,守护非遗的核心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规划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种是按照项目的存续现状进行分类规划,一种是按照项目的类别进行分类保护。
就存续状态来说,可分以下三类进行相应规划:
对濒危的、活态传承较为困难的项目,将其内容、表演形式、技艺流程等予以记录、整理,编印图书,制作影音资料,建立档案等,进行抢救性保护;
对受众较为广泛、活态传承基础较好的项目,通过培育、扶持传习基地等方式,进行传承性保护;
对具有市场需求和开发潜力的项目,可结合非遗创意产业基地,进行生产性保护。
就非遗项目类别来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国家级名录项目共分十个大类,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竞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种类繁多、特征各异,只有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不同项目类别的不同特点制定保护规划,才能因地制宜地开展保护工作。
一是要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个类别项目的不同特点,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落实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例如对传统表演艺术类的项目,要注重传统剧目及其文献资料的挖掘和整理,及时抢救记录老艺人及其代表性传统剧目;对传统技艺类的项目,要注重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艺及原材料保护和原料基地建设,注重代表性传承人主要代表作品的征集和保存;对民俗类的项目,要注重在相关社区的宣传、教育,注重与岁时节庆的结合,促进群体传承。
二是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与其文化生态环境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不仅要保护每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主要表现形态,而且要保护与它相关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例如传统技艺类项目要保护其原材料及其产地,还要适应当代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传统表演艺术类项目的保护要与其相关的民俗活动紧密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文化生态保护的方式。
非遗保护工作已开展了12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冷到热。作为非遗保护工作者,我们一定要善于在非遗热中进行冷思考,一边摸索一边总结与反思,及时发现问题,努力解决问题,让非遗保护工作早日走向更科学合理更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让我们的传统文化不但在广袤的大地活起来,火起来,更要能够最大限度地留下来,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