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田利
第三方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最基础也是最典型的代表,逐步成为了国内支付系统的重要补充力量。它以其便捷、高效、灵活的电子支付方式不断渗透并改变着传统生产模式,更在商业银行中引起了“鲶鱼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倒逼商业银行升级改革,因此成为现代金融市场不可忽视的力量。
第三方支付
商业银行 互联网金融
我国第三方支付产业概述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市场由于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竞争十分激烈,但同时,随着央行“牌照”的发放,第三方支付机构间也在积极寻求不同产业链环节、不同资源优势的互补合作。可以预见,未来“竞合”将是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主旋律。
(1)我国第三方支付产业现状与发展
随着央行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特别是《支付许可证》的颁发,使得第三方支付发展日趋规范化,更加有利于优势企业专注技术研发、业务探索以及逐步扩大自身市场份额。规范化的市场环境和有效的技术指引规避了市场一盘散沙、恶性竞争的不良后果,使得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市场交易额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步伐。
(2)第三方支付产业链分析
第三方支付产业链涉及商户、消费者、商业银行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各方都有自身利益与利润考虑。在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上,银行、商户、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相互之间既有合作也有竞争,共同培育市场发展,扮演不同的必要角色。
1.商业银行是第三方支付产业价值链的主导者。
2.银行的发卡量和开户数决定了市场地位。
3.商户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选择决定了平台的市场需求。
这比较明显的表现在控制性的商户,它对于平台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平台的市场份额和地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两端用户中,商户是决定性因素,对于市场份额和地位起决定性作用,消费者只能在商户选择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做二次选择。因此对于商户的开发是第三方支付企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目标。
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1)第二方支付平台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受到挤压。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银行业的“暴利”时代将一去不复返,回归“合理利润”是趋势所在。对此,中国的银行业必须加快业务转型、调整利润增长模式,特别要重点发展中间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迅速发展,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包括支付结算、担保、承诺、交易、咨询等,其中作为传统媒介的支付结算业务是最重要的部分。然而,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业务领域的不断延伸,对银行支付结算市场份额进行抢占,替代了大量中间业务。
1.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以较低的价格提供与银行相同或相近的服务,已然对银行的结算、代理收付等中间业务以及电子银行产生的中间业务形成了明显的挤占效应。
2.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基金代销支付市场中的力量日益增强,挤占了商业银行的代理收入。
此外,第三方支付平台已开始将资源优势延伸至线下,通过铺设POS网络和代收付费系统开展线下收单、医保支付等业务,对银行形成了新的竞争。用户注册第三方支付账户后,即可通过互联网、手机等完成账户资金的转移支付,使部分电子银行客户出现分流,第三方支付平台对银行电子银行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也形成了替代效应。
(2)第三方支付平台使商业银行潜在客户减少和现有客户流失。
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拥有庞大的客户数量,虽然最初出现的电子支付公司都依附于商业银行的网关,只提供付款的通道,支付企业无法获得相关用户的信息,但支付宝、快钱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改变了这种状况,这些公司并不通过商业银行网关进行交易,而是使用自己的虚拟网关,可以直接获得客户的相关信息。
原本商业银行可以直接获得客户资源和信息的局面,转变成了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连接客户与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瓜分了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尤其是支付宝的个人注册用户甚至已超过工行、建行、农行的个人客户数。庞大的客户基础不仅为第三方支付平臺提供了巨大的业务潜力和盈利空间,还使平台在今后与银行的竞争中占据越来越强的话语权和博弈筹码。特别是大量中小型银行,由于自身渠道和客户数量的限制,在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中,很有可能乐于充当资金清算后台的职能,从而形成“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小银行”联盟,来冲击银行业市场现有的格局。
此外,第三方支付减少了人们直接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的次数和频率。由于第三方支付提供了信用担保,增强了网络购物的安全性,第三方支付比传统的银行卡支付更加快捷安全。在线交易的增加,必然会降低银行卡交易量,导致客户的流失。
(3)第三方支付平台对银行存贷款具有分流效应。
从存款业务的总量来看,虽然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部分资金会以各种形式回流到银行系统,但由于漏出效应的存在,商业银行的存款来源不可避免地受到削弱。因为第三方支付平台使客户的整个支付行为可以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导致商业银行作为借贷中介脱媒之后又面临支付脱媒的挑战。
用户不仅可以通过银行网银、邮局汇款、手机充值卡等渠道为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而且还可以在指定网点进行现金充值。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资金来源上已经可以脱离银行体系,具备了一定的“吸收存款”能力。同样,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具备了商业银行存贷汇的基本职能,其虚拟账户的储值功能和支付功能分流了部分银行存款。
从持有货币所实现的“交易”、“预防”和“投资”三大功能来看,当前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够分流的还只是“交易”功能,影响的主要是银行活期存款。但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高速发展以及业务触角向代理保险、代理基金等领域拓展,未来还将对存款的“投资”功能形成分流和竞争,其潜在威胁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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