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峰
无论促销形式怎么变化,企业目的只有一个——获取最大利益。本文以税务相关规定为依据,针对不同促销方案的税负、税后利润进行详细的对比分析,并对各方案进行排序,最后,针对促销纳税筹划给出自己的思考与建议。
促销 税负 税后利润 纳税筹划
促销的纳税依据
(1)根据(国税发[1993] 154号)第二条第(2)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折扣销售的税收优惠仅适用于价格折扣,而不适用于实物折扣。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3)根据(国税函[2008] 87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其中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除此以外的捐赠支出都不允许税前扣除。
(5)根据(财税[2011] 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根据(国税函[2002] 629号)第二条的规定: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促销的案例分析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商场决定店庆时开展促销活动,拟定“满1000送200”,即每销售1000元的商品,送出 200元的优惠或相应的折扣。假定商场商品购进成本均占售价的60%,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为60元。(促销活动期间顾客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商场代付)具体方案有如下几种:
方案一、顾客购物满1000元,商场给予减200元的优惠;方案二、顾客预存1000元,可在商场购得价值1200元的商品;方案三、顾客购物满1000元,商场赠送价值200元的折扣券或积分(下次购物直接扣减),假定顾客当即使用;方案四、顾客购物满1000元,商场另行赠送价值200元的礼品或购物券(即商场未将赠品和商品一起折价后计人收入);方案五、顾客购物满1000元,可抽奖一次,中奖商品的期望值为200元;方案六、顾客购物满1000元,商场返还现金200元。
分析如下:六种方案的收入、税负及利润等计算过程见下表1。不同促销方式的差别主要在于:一是,收入是否都计入增值税销项额;二是,成本是否都计人增值税进项额;三是,收入是否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四是,成本是否能够作为企业所得税扣除项。
从税负合计来看,方案一、二、三的税负要明显优于方案四、五、六。其中,方案一的税负最少,方案五的税负最多。从税后利润来看,六种方案的优劣次序为:二>三>一>四>五>六,方案一、二、三的利润要明显优于方案四、五、六。实质卜,方案二与方案一都是优惠程度不同的价格折扣,方案二的折扣为8.33折( 1000/1200)。另外,在含税实际收入相同的情况下,方案一是优于方案三的。
思考与建议
(1)网购促销的思考
1.“满减”、“打折”、“预存”、预先发放的优惠券(如京东优惠券、天猫优惠券)、网购后的优惠券都是价格折扣。
2.新用户立减3元、支付宝现金红包等,优惠金額不会扣减销项税额和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优惠额往往不超过3元。
3.淘宝好评返现,往往是店家个人对买家的转账,品牌店铺基本不用,一般在5元以下。
4.京东白条、蚂蚁花呗属于企业贷款给用户,虽然收款延迟,但是符合年轻人的消费方式。
(2)促销的建议
尽管企业选择促销的因素非常多,但是相同的优惠力度时,选择的促销方式应当尽量遵循以下原则:
1.优惠金额不交企业所得税
2.优惠金额对应的成本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优惠金额不计人增值税销项
4.优惠金额不需代付交个税
[1]梁文涛著.企业纳税筹划方案设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2]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探微[J]_胡洪平.企业导报.2016(03)
[3]税法[M].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