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达
中小企业 融资体系 企业融资
引言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大量中小企业涌现出来,每年还有一大批新成立的公司。关于中小企业,我国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做出了划分。在这个于201 1年发布的文件中,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则被认为是中小微型企业;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按照这个标准,2016年末全国规模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中小企业37.0万户,全部中小企业数量已接近1亿家。在全国GDP中,中小企业贡献的超过了七成;在全国的财政税收中中小企业也贡献了四成,解决了全国城镇80%的就业人口。在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各地又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科技型初创企业,这些企业由以往的劳动密集型转变为技术密集型,不仅解决了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也为我国科技领域的发展添砖加瓦,让我国在世界科技领域逐渐赶超其他发达国家。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其中中小微企业的贡献不可忽视。
然而,虽然我国中小企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但是每年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不到全年一共放出的贷款的20%,融资形式并不乐观。在其他融资渠道并不完备、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关键时期,构建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意义重大。
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构成
从金融机构的功能和资金来源的不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主要由以下四个体系构成。
(1)银行融资体系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银行是最传统的肩负了投融资中介的机构。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时间不长,资本市场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来说还很不完善,各种融资渠道还比较少,所以当前银行是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主要渠道。
(2)资本市场融资体系
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中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债券的方式来获得直接融资,从而获得企业发展必要的资金。在主要西方国家,如美国、德国等,证券市场比较发达,这是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主要方式。
(3)风险投资体系
风险投资一般指的是创业投资。在美国等创业公司众多、创业氛围浓厚的发达国家,风险投资往往比较活跃、涉及的金额比较大,这些风险投资机构对粗创企业的发展壮大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我国,由于初创企业的经营不太稳定,传统银行一般不愿意为初创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因此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极为重要。
(4)信用担保体系
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在于在中小微企业寻求融资的时候为其提供担保,同时提供想配套的法律法规和程序。我国多数中小企业的信息不透明且不对称,投资风险很大。信用担保体系则有望解决这种问题,信用担保体系的介入使得中小企业的信誉更有保障,由此一来金融机构会对中小企业更加信任,这些企业也更容易获得融资。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现状
(1)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为了促进大众创新创业,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和相关制度。然而由于政策上的不完善,以及法律法规建设的不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难局面得不到有效改善。首先,我国缺乏一套合理的融资法律制度。在实际的融资中,我国可用的法律不足,国家对中小型企业融资问题上鼓励方式和救济方面法律的缺失,为中小企业融资难埋下了隐患。此外,虽然在一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如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等地政府为了扶持创业企业的发展给中小企业进行一定的税收政策优惠待遇,但是在我国大多数地区,中小企业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提供者,却未能享受到税收政策优惠待遇,这更在融资困难的背景下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
(2)中小企业内源性融资不足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企业在成立之初,一般会从自身渠道获得资金。我国的初创企业也不例外,内源性融资在企业的发展初期基本解决了资金问题。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政府的增加,再加上我国初创企业普遍存在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中小企业呈现出内源性融资缺乏的问题。因此,从国家层面来看如何从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3)中小企业获得的外源性融资杯水车薪
在内源性融资不足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从各类银行获得贷款,取得外源性融资。但是,由于规模经济的存在和信息不对称,我国商业银行倾向于将贷款发放给财务数据明晰、经营状况稳定、风险较小的大型企业,而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其经营不稳定、财务信息又不完备,银行对这类企业一般不会发放贷款。银行授信的审批一般在省一级分行,审批流程复杂,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微企业,都要经过同样的审批流程。而这种审批流程对经营情况、财务信息的要求非常高,中小企业在这种审批模式下将非常吃亏,很难从银行获得融资,即使能获得,和自身发展所需的资金相比也可谓“杯水车薪”。此外,我国中小金融机构虽然发展速度很快,然而无法满足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
(4)直接融资体系建设不完善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主要是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且准入门槛也比较高。场外交易通道则十分狭窄,制度不健全并且运行不规范,与中小企业企业版、新三板和区域四板等市场也没有很好地衔接。此外,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都在发展初级阶段。
(5)信用体系不健全
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服务体系不健全,包括信用征集、担保、信息公开、评估等在内的服务还很不完善。目前,我国的信用评估机构有100多家,但是评估水平不一,评估标准参差不齐;信用征集服务虽然已经起步,但是没有统一的机构管理,类似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无法获取到现有的征信体系信息,只能各自搭建信用体系,如支付宝的“蚂蚁信用积分”。信用担保机构有时候职责不明,以政策性为主。最后,还没有一套统一的法律法规来对信用服务体系做出规定,中小企业在融资中面临着无法可依的情况。
构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有效路径
(1)构建融资法律法规体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框架下,政府应该从各个层面,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制度,着力构建融资法律法规体系。如,可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融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融资、授信、担保、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
(2)构建政府支持体系
以财政税收为工具,政府应当首先提高内源性融资。从一般企业的发展经验来看,企业在需要融资时一般会先进行内源性融资,再进行外源性融资。政府在制定财政政策时应当从内部挖掘,提高内源融资比例。当前,我国企业的税收负担是比较重的,拉弗曲线告诉我们,税率越高并非意味着政府财政收入越高,因为税率越高就会有更多企业会利用各种合理或者非合理的手段进行避税,税收反而并不会显著增多。因此,政府要从长远角度,合理构建税收系统,做到减税增效。
另外,政府应当出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政策法规的形式帮助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难的僵局。目前中小企业在申请融资到资金获批,需要很严格的审批手续,且审批时间较长。对此,各地方政府可以通过相互合作,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谋取更多的销路。同时,我国政府可以针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积極响应国家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此外,政府还可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管理,敦促各类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打开“绿色通道”,帮助中小企业成长。
(3)设立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
面对我国日益增多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构建合理的融资体系的途径之一是建立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避免中小企业的多头管理。目前,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政府机构包括国家发改委的中小企业司和工业与信息化部的中小企业司。此外,一些高新区、直辖市等地方政府还设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局等,多个部门均在管理中小企业,这就带来了很多不便。对此,可以从国家层面上设立中小企业局,对中小企业以及融资需求进行统一管理,从而提高资金的周转和利用效率。
(4)完善间接融资体系
对于大型商业银行,应当成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事业部门。目前银行的业务一般分为个人业务部和公司业务部,则可以在公司业务部中再划分一个中小企业贷款部门,专门利用银行的传统金融贷款产品、辅助以一些创新型金融产品,着力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目前我国的一些股份制银行已经成立了中小企业业务部,其中做的比较突出的有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
中小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在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被当做是中小企业的融资“娘家”,也倾向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些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但是,很多机构还是从旧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延续下来的,改制不完全且金融创新步伐比较缓慢,经营不规范,相关贷款人员缺乏。因此,需要对这些金融机构进行政策扶持,鼓励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在对贷款的不良率要求方面也可适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