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林
金融风险 政府 投资行为
引言
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增长已经由政府主导转变为市场发挥主导作用以及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虽然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不再起主导作用,但是政府的投资行为依然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具有的影响作用。与此同时,政府的投资行为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给我国带来金融风险,尤其是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更要处理好政府的投资行为,避免出现金融分险。本文从理论和实证角度出发,探讨金融风险和政府投资行为之间的关系。
政府投资行为
所谓的政府投资行为,是政府为了更好地推动国民经济和地区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社会的文化和生活需要,兼顾国防和政治等因素,进行一些政府财政投资,比如发行国债或者是地方财政债券等,通过国家财政担保的或者外国政府赠款的金融组织进行贷款,然后兴建一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行为通常情况下划分为以下两种类型:经营性项目(轨道交通、港口、电力、公路、机场、供水、垃圾处理系统以及环境卫生设施等一系列的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非经营性项目(学校、政府办公楼以及医院等公益事业和公共工程)。
我国地方政府投资行为分析
(1)地方政府的投资偏好
地方政府为了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常会和中央政府进行投资博弈,想尽可能的得到更多的投资,而且选择的投资都是可以促进其利益增长的产业。目前,中央政府在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时,經常使用的途径就是对投资方向进行引导。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财政体制也在不断进行改革,这就导致在投资体制中陆续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不同于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地方政府经常会通过手中的资源来进行反调控措施,以至于中央的调控目标很难实现。当中央政府的投资行为出现变化时,地方政府为了增加利益,会大量的进行基础设施投资,主要是为了谋求更多的补贴资金。所以,使得地方政府越来越偏爱与投资基础设施产业。
(2)政绩冲突导致政府投资行为变化
首先是强烈的投资冲动。当前我国投融资体制还不够完善,对各级政府的财政制度安排也不够完善,所以在很多政府的投资行为中,存在着很明显的“投资冲动”行为。有些地方为了政绩,不惜余力大搞“形象工程”,投资资金量巨大,但实际意义不大。其次,很多投资行为呈现出短期化的特点。我国对于投资体制相比发达国家还比较滞后,同时,各级政府作为投资的主体,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目前,有很多地方政府都在“分灶吃饭”,这样的财政体制无形中增加了独立性以及压力,在效果上,很多地方政府将短期内热销的产品或者产业作为主要的投资对象,因此就表现出了短期性的特点。第三,部分地区出现了地方保护主义。因为我国采取了财政分税的制度,为了保护本地税收,地方政府会采取措施保护当地的企业免受其他地区企业的竞争和威胁,这些保护措施虽然可以保证当地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中占据一定的份额,但是对全国的市场环境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同时也阻碍了区域市场的规范化发展。第四就是习惯依赖优惠政策。曾经设立的经济特区、城市的开发区以及试验点都享受着大量的优惠政策以及特殊政策。这些已经成为促使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条件,因此地方政府都渴望得到中央政府的优惠政策,这就导致了很多地区之间为了谋求优惠政策展开了恶性竞争。
金融风险和政府投资行为的实证分析
(1)银行坏账不断增加
在以投资为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导致一些行业不断扩张生产能力,进而导致消费增长滞后于投资增长,进而使得经济增长呈现大起大落是事态,增加了大量的银行坏账。近些年,根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截止2017年一季度末,在商业银行中不良贷款的余额高达1.67万亿元,比上个季度增加了34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4%,虽然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呈现较为稳定趋势,但是仍然存在较大的未来新增不良贷款的压力。
(2)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下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截止2017第一季度,我国中长期贷款的余额为42.32万亿元。到第三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了11.16万亿元,短期贷款增加1.53万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2万亿元。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这些中长期贷款存在很大的回收风险,这意味着,如果经济环境发生大的变化或者是产业结构出现调整,或者是房地产市场波动等,都会对实体经济产生冲击,进而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资金回收,很容易诱发金融风险。
(3)区域金融差异逐渐显著
自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地区发展就不够平衡,东部地区的发展大大超过了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据统计,2016年,我国东部地区的GDP总量为456122.15万亿,占比59.25%,中部地区GDP总量159113.21万亿,占比20.66%,西部地区GDP总量156542.27万亿,占比20.31%。而且,东中西部的商业贷款存在较大的差异,金融机构的贷款仍然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区域金融差距的加大,会使中西部地区的金融风险加大,同时,大量的资金从中西部地区流入中部地区,又导致经济的平衡发展受阻。
结语
政府的投资行为和金融风险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所以为了避免金融风险的出现,必须要对政府的投资行为进行规范,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调整,避免一些不合理的投资行为出现,稳定我国经济高质量平衡发展,促进我国“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