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寺区域征地拆迁工作的思考

2018-05-14 11:46刘晓
新丝路(下旬) 2018年3期
关键词:征地新城补偿

2010年王寺街道正式由新区托管,进入开发区托管区域农村的全新管理体制,开发建设与行政管理、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同步推进、融合发展。随着倡导政府主导拆迁的趋势及开发区开发建设的需要,街办的核心工作逐步向征地拆迁和城市化改造转移。2014年10月17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西咸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举全省之力推进西咸新区开发建设”,并指出支持沣东新城创建国家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王寺区域作为沣东新城的核心板块,正处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加强、各种利益诉求呼声渐涨的变革之中。如何处理群众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如何真正使辖区群众成为开发区发展的受益者,成为一方政府面临的首要问题。

下面从有效落实上级部门指示角度出发,为全面提升征地拆迁工作成效,满足农村综合改造和村民合理需求,针对征迁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思考如下。

一、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存在瑕疵,致使政策导向偏离

根据新城现行征地拆迁政策,“拆迁房”补偿标准远远高于农业项目补偿,这种政策导向使各村纷纷出现“弃耕种楼”的现象。针对此现状,应积极调整政策。对苗木种植和粮食种植等农业项目给予较高补偿标准,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对“拆迁房”应执行低标准或不予补偿,同时加大土地违法执法力度,让拆迁过程中涌现的投机者无利可图。

此种做法有六个有利点:一是“拆迁房”的减少能大大减少安全隐患;二是减少因抢搭乱建导致的整体环境差的问题;三是减轻治污减霾工作的压力;四是减轻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及销纳压力;五是避免抢建及拆除造成的资源双重浪费,节约拆迁成本;六是保护耕地,减少每年土地卫片违法案例。

二、现行政策不符合市场标准,引发群众不满情绪

新城现阶段的征地拆迁政策涉及标准低于周边开发区域的补偿标准,导致征地拆迁工作在启动之初便存在无形障碍。

以西杨旗寨、东杨旗寨村为例:两村紧邻三桥区域,但每亩征地补偿款仅为三桥区域的60%,群众认为属于同一区域但标准差异过大,对拆迁工作存在抵触情绪。

以周吴村为例:周吴村地处新城王寺区域与雁塔区鱼化工业园交界处,市政路网已覆盖。鱼化工业园征地标准为王寺区域的1.8倍,远远高于新城的补偿标准,群众不满情绪较重。

管委会应在充分参考周边地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前提下,提高王寺区域的补偿标准,从而保证区域补偿标准的平衡性;完善关于特殊情况处理的政策制定,为新城发展排除障碍,赢得辖区群众支持。

三、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信息传递失真,执行与宣传不一致,造成遗留问题难以解决

王寺区域启动征地拆迁之初,为了避免因抢搭乱建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新城制定的《宅基地房屋补偿办法》特别规定对合法宅基范围内未建房屋面积实行空院奖励的政策,引导群众不加建、抢建房屋。但政策出台后,由于宣传时间短、宣讲不到位,政策信息渠道不畅通,此项优惠政策并未有效传达到群众中,许多村民表示并不了解此项政策,甚至在入村动迁之后仍在加建、抢建。

在庙店村、跃进村综合改造宣传初期,上级部门明确指出:事实宅基地即使不建房屋也予以认定并给予空院奖励。两个村群众积极支持政策,未在空宅基地上加建房屋。但实际情况是未建房屋的空院认定难度极大,程序繁琐,导致庙店、跃进两村的部分空院成为难以解决的遗留问题。

四、政策缺乏公平性和一致性,导致公平显失

政策执行未坚持“区域政策一致”的原则,出现“前紧后松”,执行标准不统一的不合理现象,群众对此种不公平现象表示难以理解,也成为上访户及恶习造谣者的口实,导致后续的征地拆迁工作出现更多的遗留“钉子户”。

以庙店村为例:作为王寺区域第一个进行综合改造的村,庙店村两委会严格按照管委会所定政策进行宣传和拆迁,整村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大部分宅基地的拆除。但与其后拆迁的几个村相比,庙店村执行政策最为严格。也正因此导致大部分村民利益受损,一时庙店村怨声四起,认为“支持城改工作的村吃了亏,后城改的村反而占了便宜”。

五、政策制定程序不规范、缺乏严肃性,导致出现执行偏差

部分政策未严格按程序制定,未以正式文件形式传达,导致政策权威性、严肃性丧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造成许多难以解决的遗留问题。

以农居混合户为例:农居混合户宅基地拆迁安置中予以安置的居民标准为农户的父母、配偶及子,但此项并未在政策文件中体现,而是靠口头传达。在与村民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各动迁组因此出现各种误差,最终导致部分群众在签订补偿协议、交付宅基地房屋后因协议无法通过审核等内部原因,无法按期领取补偿款。

六、规划及项目安排应当科学合理,变更应控制在最小范围

征迁项目应该经过前期实地考察及后期核实,项目用地位置、范围精确有效,符合实际,避免出现完成征地后无人接收的尴尬局面。以安置区沣科花园为例:因沣科花园BDFG四个地块涉及中隆寨村约200余亩集体土地为基本农田,导致安置房至今未能进入施工。已征土地在闲置期间再次被大量建筑垃圾覆盖,重新清运垃圾耗费大量资金。无法按时安置及过渡费续发问题成为群众关注焦点。

规划项目不可随意更改。规划变更导致一系列问题,不仅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使腾出土地闲置,而且滋生不稳定因素,使群众对政府的开发建设产生质疑。以新城南污水处理厂为例:街办按照管委会要求完成细柳营村交地、地面附着物拆除及围墙圈建工作,后因管委会要求此项目暂停,导致后续工作中断,各类补偿资金未完成支付。西成高铁项目建设红线需占用污水处理厂已征部分土地,但因前期遗留问题未解决,群众多次上访、阻工,施工方无法正常施工。

七、应大力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基础设施先行

应将有限的前期资金用于各类基础性项目,如:市政道路建设,水、电、气、暖等城市综合管沟的建设,学校、医院的筹建等。这是区域开发建设正常运行的基础,也是吸引企业投资入驻的有效途径。基础设施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必备条件,抓好了能为发展积蓄能量、增添后劲,而建设滞后则可能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经济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建设的助推,沿海地区的快速发展和某些区域开发的成功,一条共同的经验就是通过率先启动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高速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所以在新的起点上,加强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显得更加紧迫。

八、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尽早完成群众回迁

村民的回迁安置不仅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也影响王寺的稳定大局。王寺区域六个村的村民拆迁过渡时间已远远超过协议过渡期,但有五个村的回迁时间仍然不明确。管委会应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缩短群众在外过渡时间。尽可能挽回因未能按时回迁使政府失信于民的民心损失,以及协议期外发放双倍过渡费的资金损失。综合改造的最终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质量、提高生活水平,按时回迁、保质交房是现阶段城改区域的最大民生。

九、簡化拆迁补偿手续,缩短资金兑付时间

协议审核手续过于繁琐,审核时间过长,致使一些群众在房屋拆除半年之久后房屋补偿款及过渡费迟迟拿不到手,群众生活拮据,不满情绪越来越重,容易滋生不稳定因素。管委会应适当调整协议审核及资金兑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补偿款兑付时间,争取在群众移交房屋后尽快拿到补偿款。

十、建立耕地保护奖励机制,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建议在政策规定给予的青苗补偿之外,向本辖区农民发放较高标准的耕地保护费,引导群众自发保护现有耕地,并享受相关奖励。利用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切断拆迁投机分子圈占耕地的渠道,从而杜绝土地乱圈、乱占、乱建现象的发生。使农民掌握土地在交付前的监管权,并在征地拆迁中真正得到实惠,同时也为管委会节约拆迁成本。

以上就是对新形势下王寺区域征地拆迁工作的十点思考。只有针对现实问题不断的完善政策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才能促使征地拆迁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只有找准群众利益与公共利益矛盾中的平衡点,才能真正使辖区群众成为开发区发展的最大受益者,从而促进辖区又好又快的发展。

作者简介:

刘晓: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王寺街办征地拆迁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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