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EPC采购模式及特点

2018-05-14 12:12高明林明晖何祥云丁靖许靖靖
今日财富 2018年30期
关键词:分包商承包商业主

高明 林明晖 何祥云 丁靖 许靖靖

本文对EPC采购模式及特点做了一般性分析,重点对采购模式的内容进行了论述,并归纳和总结了EPC采购模式的五个特点,本文研究的目的旨在为EPC采购模式在建筑行业的推广提供一些应用技术的研究

EPC是一个源于美国工程界的固定短语,它是规划设计(Engineering)、采购(Procurement)、施工(Construction)的英文缩写,是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试运行(试车)服务等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 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和安全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模式。EPC模式的概念侧重承包商的全过程参与性,承包商作为除业主外的主要责任方参与了整个工程的所有设计、采购及施工阶段。EPC模式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规划设计(Engineering):一般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如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以及根据“业主的要求”中列明的设计工作(如配套公用工程设计、辅助工程设施的设计以及建筑结构设计)等,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甚至可能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2、采购(Procurement):不仅包括建筑设备和材料采购,还包括为项目投入生产所需要的专业设备、生产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土地购买,以及在工艺设计中的各类工艺、专利产品以及设备和材料等。

采购工作包括设备采购、设计分包以及施工分包等工作内容。其中有大量的对分包合同的评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的工作。与我国建设单位采购部门的工作相比,工作内容更广泛,工作步骤也较复杂。

3、施工(Construction):EPC承包商除组织自己直接的施工力量完成土木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以外,还包括大量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一般包括全面的项目施工管理,如施工方法,安全管理,费用控制,进度管理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协调、技术培训等。

在EPC方式中,承包商在各个阶段的工作深度是随具体合同的规定而变化的。如对于采购,承包商可能只提供供应商名单;可能在提供供应商名单的同时还要提供报价及分析报告;也有可能完全负责在充分询价比较基础上的订货购买。对于施工,可能只负责协调管理,也可能只负责部分实施工作。此外,对承包商的支付方式也有多种组合。在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根据其服务的性质和特点,可分别采用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承包价格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

一、EPC采购模式的内容

由于各个项目的自身特点不同,签订合同的具体条款不完全相同,EPC总承包的工作范围也不尽相同, EPC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一)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EPC总承包是指业主对项目的目的和要求进行招标,承包商中标并签订具体的合同,承包商承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工作的总承包。业主只与总承包商形成合同关系,其他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总承包商承担并对项目最终产品负责。

(二)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

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是指EPCm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合同,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负责施工管理。另外由施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并负责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承包商与EPCm总承包商不存在合同关系,但是施工承包商需要接受EPCm总承包商对施工工作的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商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全面负责。

(三)设计、采购和施工咨询总承包(EPCa)

设计、采购和施工咨询是指EPCa总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在施工阶段向业主和施工承包商提供咨询服务。施工咨询费不包含在承包价中,按实际工时计取。施工承包商与业主另行签订施工合同,负责项目施工按图施工,并为施工质量负责。

二、 EPC采购模式特点

交钥匙模式是一种简洁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一种有特殊性的设计-建造方式,即由承包商为业主提供包括项目科研、融资、土地购买、设计、施工直到竣工移交给业主的全套服务。采用此模式,在工程项目确定之后,业主只需选定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的实体——交钥匙的承包商,该承包商对设计、施工及项目完工后试运行全部合格的成本负责。项目的供应商与分包商仍须在业主的监督下采取竞标的方式产生。

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单一的合同责任,在项目初期预先考虑施工因素,减少管理费用;能有效地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深度交叉。

(一)单一的权责界面:

业主只与总承包商签订工程总承包含同,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车服务工作全部委托给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这样,由单个承包商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面负责,项目责任单一,简化合同组织关系。

EPC总承包商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后,可以把部分设计、采办、施工或是投产服务工作,委托给下级分包商完成。分包商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而不是与业主签订合同。分包商的全部工作由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

(二)EPC总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

该模式要求EPC总承包商具有很高的总承包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在項目实施过程中,对于设计、施工和采购全权负责,指挥和协调各分包商,处于核心地位。EPC模式给总承包商的主动经营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使其面临更严峻的挑战,总承包商需要承担更广泛的风险责任,如出现未预计到或不良的场地条件以及设计缺陷等风险。除了承担施工风险外,还承担工程设计及采购等更多的风险。

(三)业主权力受到更多限制:

EPC模式的承发包关系与传统模式的承发包关系不同,在签订合同以后的实施阶段角色发生变换,承包商处于主动地位。EPC承包商有按自己选择的方式工作的自由,只要最终结果能够满足业主规定的功能标准。而业主对承包商的工作只进行有限的控制,一般不应进行干预。

(四)业主易于管理项目:

EPC 模式业主参与工程管理工作很少,一般由自己或委托业主代表来管理工程,重点在竣工检验。在有些实际工程中,业主委派项目管理公司作为其代表,对建设工程的实施从设计、采购到施工进行全面的严格管理。总承包商负责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直至做好运行准备工作,即“交钥匙”。由于全部设计和工程的实施、全部设施装备的提供,以至于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都由承包商承担,因此对业主来说管理相对简单,极大地减少了业主的工作量。同时业主承担的项目风险减少,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五)项目整体经济性较好:

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促成设计和施工的早期结合,整合项目资源,实现各阶段无缝连接,从项目整体上提高项目的经济性。由于EPC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均由同一承包商组织实施,设计、采办、施工的组织实施是统一策划、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全过程的控制。承包商可以对设计、采办、施工进行整体优化;局部服从整体,阶段服从全过程,实施设计、采办、施工全过程的进度、费用、质量、材料控制,促进项目的集成管理,以确保实现项目目标,最终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作者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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