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健,王安芝,周 严
(1.新疆大学图书馆,新疆乌鲁木齐830046;2.乌鲁木齐民族干部学院图书馆,新疆乌鲁木齐830002;3.湖北省图书馆,湖北武汉430061)
哈密直隶厅,地理范围概为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及伊吾县两地。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筑回城,雍正五年(1727),在回城东五里处筑建汉城。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办事大臣、协办大臣、抚民通判、巡检……光绪十年,升直隶厅[1]。
《哈密直隶厅乡土志》系清宣统元年(1909)由哈密直隶厅通判刘润通编纂。刘润通,字华甫[2]403,湖南人,光绪三十四年(1908)、宣统元年(1909)任哈密直隶厅通判,民国初年曾任喀什噶尔通商局局长、和阗知州兼交涉局局长、和阗县知事等职,曾在和阗县知事任上亏欠公款受到惩戒。
《哈密直隶厅乡土志》有两种,一是(宣统)《哈密直隶厅乡土志》(简称宣统本),列历史、政绩录、兵事录、耆旧录、人类、户口、宗教、实业、地理、祠庙古迹、学堂、山、水、道路、动物、植物、矿物、商务等十八目,全书5 000余字。现存版本有四种:
(1)稿本。成书于宣统元年(1909),藏于首都图书馆(索书号:丁13886),一册,书衣由首都图书馆重新修复新加,且修复时在纸捻穿装基础上加以线装,16叶,行款为半叶十行,行二十字,有标点,四周双边,朱色框栏,白口,字体略草,字句段落删改达20余处。2011年,由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影印出版,收录在《首都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中,并在该丛刊首卷作简要的题解,然题解中的成书时间和字数统计不准确;对条目及“学堂”的说法有误;对该志馆藏情况的说明,仅参考《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调查不全面,湖北省图书馆就藏有该志的抄本。
(2)抄本。成书于宣统元年(1909),藏于湖北省图书馆(索书号:地1058),一册,14叶,封皮左上方墨框内署“署哈密直隶通判造赍如式另编乡土志册”,其下钤有汉文、维吾尔文、满文三种文字红色“哈密通判兼管理事回民事务关防”,在每页骑缝下方及末页落款处均钤此印,行款为半叶九行,行二十八、九字不等,白口,无框栏,所用为竹纸,反以纸捻穿装,字体工整、清丽,应系官府呈送本。经比对稿本与抄本,二者内容基本一致,稿本中圈删字句5处,抄本改之;稿本中段落调整标志4处,抄本仍原序录之未改;二者内容有出入1处,即“道路”目内稿本曰“沁城西北十里名芨芨台”,抄本则曰“沁城西北六十里名芨芨台”。
(3)打印本。1955年,湖北省图书馆据所藏二十九种新疆乡土志抄本打印成四册,题“新疆乡土志稿二十九种”,并在第四册后的附记中交代了校印原则“在校印时曾发现各志中有个别的字体笔划显然错误,为保存原稿的真象起见,未作任何改动,并此声明。”笔者到该馆据实物比对,打印本虽有个别舛误,但准确率很高,总体忠实于原稿,已属不易。
(4)标点本。由全国图书馆缩微复制中心出版的《新疆乡土志稿》竖排标点本和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疆乡土志稿》横排标点本(以下简称标点本),经比对,标点本据打印本为底本整理,标点本则讹、漏、误读之处较多,需要重新校订整理。此为(宣统)《哈密直隶厅乡土志》之版本源流。
二是清末由日本人林出贤次郎第二次来新疆期间雇人抄写,并带回日本的三十种乡土志之一《哈密直隶厅乡土志》(暂称林本),目前,该志在国内仅见林本与标点本。
(1)林本。1986年,日本学者片冈一忠对林出贤次郎带去的三十种乡土志抄本进行校订、编印,由中国文献研究会发行,题《林出贤次郎携来新疆省乡土志三十种》,1987年,片冈一忠委托来中国新疆的梅村坦转赠给中国新疆社会科学院中亚研究所一册[4]。笔者有幸在拜访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朱玉麒教授时得见林本原书。林本未注明编者与成书时间,其内容未按《例目》编纂,列历史、兵事、天时、舆地、道里、山脉、水利、驿递、城池、公署、人户、赋税、学校、商务、祠庙古迹、兵防、风俗、动物、植物、树艺、矿产、祥异22目,全书近7 000字,《新疆古籍文献大词典》中对类目与版本的说法有误[5]。该本全7页,页分上下两部分,竖排,均22行,行27字,小字双行,有校订11处,校订中存在个别舛误。
(2)标点本。由全国图书馆缩微复制中心出版的《新疆乡土志稿》四十四种竖排标点本和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疆乡土志稿》四十四种横排标点本(简称标点本),据林本整理、标点而成,标点本作“(光绪)《哈密直隶厅乡土志》,编者刘润通,光绪三十四年”。关于编者与成书时间的断定,笔者以为有两条线索:
一是在《伯希和西域探险日记1906—1908》中,1908年1月25日的内容:
我们将去拜访哈密当地的文职官吏,并且在那里还见到了武官……他让人将一应账簿交给了我们。它们非常有意义,我对此单独作了卡片。在厅官的治理下,本处约有800户人家,大约4 000人口……那名文官叫刘润通,×华甫,他告诉我说,乌鲁木齐方面催促他写一份有关其辖区的专题报告[2]403。
由此引观之,当时的哈密直隶厅有一名文官,即刘润通,而“有关其辖区的专题报告”很可能就是乡土志,从日记时间看,1908年1月还没完成任务。按宣统稿本已署明成书于宣统元年(1909)二月二十日,而林本所据各地官府呈送到乌鲁木齐的稿(抄)本又在此之前;另按伯希和日记所记人口和宣统稿本、抄本以及林本所载基本一致,可知二者成书时间相近。
二是据林本“学校”目内容“得胜街民立初等小学堂一处(教习一员,学童二十名,光绪三十四年开办,教习薪水由众户集款按送)”[3]67可知,该志记事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
综上两条线索可以推断,该志的作者是刘润通,成书时间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无疑,标点本所注时间与编者无误。通过与宣统稿本内容、体例比对,又宣统稿本正文前“署哈密直隶通判造赍如式另编乡土志册”可知该志应修于宣统稿本之前,宣统稿本系以林本所据稿(抄)本按《例目》进行增益、编纂而成。
经林本与标点本内容比对,虽标点本以林本为底本整理,但格式与内容上并未完全忠实于林本,如林本小字内容,标点本均按正文字体;林本原有误字则标点本未加校订而沿之;更有甚者,标点本中讹字、误读俯拾即是,故对该志的重新校订与整理是十分必要的,此为(光绪)《哈密直隶厅乡土志》之版本源流。
清廷所颁《乡土志例目》规定“按目考查,依例编纂”,计开十五目类:历史、政绩录、兵事录、耆旧录(附名宦祠)、人类、户口、氏族、宗教、实业、地理、山、水、道路、物产、商务①学务大臣奏请敕省各属调查乡土志目片(附乡土志例目),《东方杂志》,清光绪三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光绪)《哈密直隶厅乡土志》(下文简称光绪本)未按《例目》编纂,(宣统)《哈密直隶厅乡土志》(下文简称宣统本)未完全照录光绪本,依《例目》而编,此二种乡土志内容互补且史料价值较高。
从表1可知,宣统本共计18目,阙《例目》中的氏族目,但在光绪本的人户目和宣统本的人类目中均以“本境因无世家大族”载之。另宣统本的祠庙古迹和学堂内容在《例目》中属地理目;动物、植物、矿物三目内容在《例目》中属物产一目,纂者对目类的安排略显繁琐。
表1 (光绪)《哈密直隶厅乡土志》与(宣统)《哈密直隶厅乡土志》目类比较表①本表及下文所指(光绪)《哈密直隶厅乡土志》目类、内容等均据林本;(宣统)《哈密直隶厅乡土志》内容据稿本。
光绪本在目类上虽无宣统本的政绩录、耆旧录、宗教、实业四目,但是这四目的内容却在其兵事、人户等目中有载。光绪本类分22目,其中的天时、驿递、公署、城池、赋税、兵防、风俗、树艺、祥异等九目非《例目》内容,天时记载了哈密一年四季的气候特征;驿递详细记载了当时哈密东、西、北十三驿的范围、各驿的书夫、马匹配备以及岁支工食料草纸烛站价等银两数目和京斗本色粮数量,其中的黄芦岗、烟墩、苦水等驿名沿用至今;城池则不仅记载了汉城、新城、回城的城址、规制沿革情况,还记有各城内居民及贸易情况;公署记载哈密直隶通判署、税务分局、电报子局等方位;赋税记载了每年实应征粮与牲畜税银数量;兵防记载哈密官、兵、马的编制配备;风俗记载哈密居民生活,其中对哈密“回王世受国恩并不令其解读汉书文义以致圣教儒经不能普及”[3]68的记载与伯希和在日记中所记“那名文官……抱怨他在那里已经无法发号施令了”[2]403都体现出清廷在哈密实行的特殊的札萨克制下所形成的特殊现象;树艺记载哈密粮食作物,含播种、粪肥使用情况。祥异所载十三间房怪风、回城内九龙树与乌鸦之事虽不足为信,但这些现象都从侧面反映出了哈密气候与物候现象,而纂者对九龙树的特殊现象亦作了解释,时至今日,哈密依然有百里风区影响着过往的行车安全。总之,这九目内容提供了清末哈密的自然、社会、军事、交通、农业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是研究哈密气候、物候、农业、军事等方面的重要史料。宣统本对这九目内容一概略去未载,所幸光绪本得以流传下来,使这些珍贵史料得以保存。
另外,宣统本在与光绪本目类内容重合部分,亦略去了部分重要内容。如学堂(光绪本中为“学校”)目中除记载了各学堂及方位,虽补充了“回城内回王自设立初等小学堂一堂”内容,但是对光绪本所载每个学堂教习与学童人数、各学堂开办时间、岁支各教习薪水及来源等内容均略去不载,而这些内容反映了清末哈密教育规模与现状,具有重要史料价值,宣统本略去实属不该。另如光绪本的树艺目所载粮食作物播种、施肥、产量情况,是重要的农业史料,而宣统本的植物目中仅记载了果品木材及蚕桑情况,没有将光绪本的树艺目内容并入其中。再如矿物目中,宣统本略去了下莫艾金矿与铅矿矿苗及开采情况的内容等。
然而,从内容上看,宣统本与光绪本内容重合之历史、兵事、道里、祠庙古迹、植物等目中,宣统本在光绪本的基础上增益较多,如历史目中,宣统本增加了:
至光绪十一年改设行省,销换关防文曰兼管理事回民事务,因迁置办事大臣于塔尔巴哈台驻焉。
考旧唐书郭虔瓘传,载郭知运以宣威将军守右骁卫翊府中郎将、检校伊州刺史、兼伊吾军使。
又如祠庙古迹目中,宣统本增加了:
城东里许曰牙尔桥,城西二里许曰西大桥,皆架木为梁,往来车马,咸称便宜。
汉城至新城隔三里许中间为商贾贸易处,铺户接连,即为市镇,各乡村与回城,无售货物者。
此处汉城与新城间贸易的内容,笔者认为,放在商务目应更恰当。
再如道路(光绪本中为“道里”)内容,宣统本增加了:
西土戈壁途长,非徒行道之人为难,采薪汲水亦莫不见难,数十里设一驿站,相其地势低窪,掘井犹可及泉。即有一百七八十里合为一站,中途土燥水深,汲绠用十数丈而不得一滴之甘泉者,古所谓平沙万里绝人烟也。
与
城治南四十里小南湖,又四十里大南湖,水草成泽,杂木丛生,属之回部,再南行不计里,闻至沙碛止,中间荒凉戈壁,绝乏水草,人迹难到。
在历史、商务等目中均存在增载之处,史料价值较高,在此不一一赘述。另外,还存在光绪本道里目的内容在宣统本中放在了地理目的情况,例如:
沁城东去百余里名东山,草木丛生,禽兽繁殖……畜牧逐水草之便,耕稼藉雪水之融,岁有余粮,运销镇西蒙古一带。又东去四站名淖毛湖,草厂阔大,孳生繁盛……有犯即安置此地,令全家皆去,示以不得生还,因此民畏如苦牢①摘自光绪本道里目,标点为笔者加。。
沁城东去百余里名东山,草木丛生,禽兽繁殖……畜牧逐水草之便,耕稼藉雪水之融,又东去四站名淖毛湖,草厂阔大,孳生繁盛②摘自宣统本地理目,标点为笔者加。。
沁城东去百余里名东山……又东去四站名淖毛湖③摘自宣统本道路目,标点为笔者加。。
对比该部分内容,宣统本的地理目与道路目略显重复,光绪本的道里目内容较为丰富,相当于宣统本的两目内容;光绪本记载了该处所产余粮“运销镇西蒙古一带”以及该地的另一个功能即安置犯人,这两点内容是哈密重要的商贸与刑狱史料,在宣统本中却未提及。同时,宣统本虽按《例目》编纂,但纂者对目类内容的分配与调整略显粗糙,如将商务内容放在了祠庙古迹目中。
《哈密直隶厅乡土志》光绪本与宣统本二种内容涵盖清末哈密的自然、地理、社会、军事、交通、人口、教育及政治等方面的情况,对研究哈密地区历史有重要的史料价值。现存光绪本补充了宣统本所无内容,价值自不待言。但因其系日本人林出贤次郎在中国新疆雇人抄写带回日本,继而由日本人片冈一忠整理出版而成,故抄写与整理过程中存在错讹之处甚多。其标点本不仅对林本之讹误未加校订,且新增多处讹误。现将兵事、道里、驿递、城池等目内容对光绪本(林本)、标点本与宣统稿本进行比对,如表2。
表2《哈密直隶厅乡土志》林本、标点本、稿本间部分内容比较表
表2中,兵事目关于回王伯希尔的记载,光绪林本与标点本有误,非回城王子,应如宣统稿本所载;舆地中林本“若水”讹,标点本沿之,应为“苦水”;驿递、城池目中林本所载经标点本整理,又增讹误。
由以上版本与内容考析可知,《哈密直隶厅乡土志》二种著者为同一人,成书时间相去不远,所载内容丰富、翔实,且多有交叉、互补,实录了清末哈密社会基本面貌,是研究清末哈密札萨克制下的社会生活、民族关系以及建制沿革等方面的重要史料。现存清末哈密相关的方志文献较少,《哈密直隶厅乡土志》二种则成为最重要且内容最全面的哈密地方志文献,其史料价值颇显珍贵。而因二种乡土志版本较多,研究利用该志时应据光绪林本和宣统稿本与抄本互为参稽,依所研究内容进行甄选,对比哈密其它相关文献相互印证,方能得其本真。
参考文献:
[1]赵尔巽.清史稿:志五十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7:2379.
[2]伯希和.伯希和西域探险日记1906—1908[M].耿昇,译.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4.
[3]片冈一忠.林出贤次郎携来新疆省乡土志三十种[M].日本:中国文献研究会,1986.
[4]片冈一忠.《林出贤次郎携来新疆省乡土志三十种》解说[J].章莹,译.新疆地方志通讯,1988(2):34.
[5]贺灵.新疆古籍文献大词典[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14: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