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资本循环理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中的应用

2018-05-08 10:54翁斯柳
对外经贸 2018年2期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十三五规划

翁斯柳

[摘 要]结合”十三五”规划内容,运用马克思资本循环理论,对福建宁德市周宁、屏南两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得出专业合作社在经营中主要面临技术资本短缺、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进缓慢两大问题,并对此提出三点建议: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励高校、农业研究所与合作社合作;增加商业性农业保险。

[关键词]资本循环;农民专业合作社;“十三五”规划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8)02-0105-03

Abstract: Combined with the “13th Five-Year Plan”, this paper used Marxs capital cycle theory to analyze the research situation of farmer cooperatives,which was in Zhouning and Pingnan counties of Ningde City, Fujian Province. It is concluded that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are facing with two major problems,such as shortage of technical capital and slow development of policy-oriented agricultural insurance. Three proposals are made to this effect: to increase government support; to encourage universities and research institutes to cooperate with cooperatives; to increase commercial agricultural insurance.

Keywords: Capital Circulation; Farmer Cooperatives; 13th Five-Year Plan

一、引言

“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从2004年起连续十三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改革和发展做出具体部署。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要“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现代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主要为成员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创新农民合作社经营模式,是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一种主要途径。

马克思资本循环理论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购买、生产、售卖阶段,这三个阶段刚好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职能相匹配,因此笔者认为研究马克思资本循环理论对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创新经营,以及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近几年国内学者也曾做过相关方面的研究。杜玉珍,魏东风(2007)等借助马克思资本循环理论分析出农产品市场卖方市场的劣势在于购买和销售阶段存在短板,认为农业组织经营需把产前、产中、产后三个阶段有机结合起来,并在三个阶段都实现有效运作[1]。杨莉芸,王国敏(2015)基于马克思资本循环理论认为统分结合的双重经营机制是当前我国农业生产中生产力要素的最佳管理形式,并提出创新土地制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体系、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三建议[2]。笔者发现鲜有学者把马克思资本循环阶段论结合实际调研分析,较少分别从三阶段总结分析现今农业合作社经营模式的优缺点。因此,本文拟结合”十三五”规划内容,基于福建宁德市周宁、屏南两县的部分调研情况,分析马克思资本循环理论在农业合作社经营中的应用,并提出现实经营中的不足以及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马克思资本循环理论的内涵

资本的运动具有连续性,资本的连续运动要顺序地经过购买、生产、售卖三个阶段,采取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三种职能形式,为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资本循环就是资本运动连续地经历这三个阶段、三种职能形式,并在结束后回到起点继续运动的过程。马克思称其为产业资本循环。

产业资本循环的第一阶段是购买阶段。资本家用货币在市场上购买生产要素,即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从形式上看,该阶段是一般的商品流通过程,但从内容上看,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可以生产剩余价值,因此货币成为货币资本,该阶段还实现了货币资本到生产资本的转化。同时资本家购买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不仅要有质的分割,还有量的比例关系,这种量的关系由一定数量工人所耗费的剩余劳动量决定。

第二阶段为生产阶段。在该阶段中,资本流通中断,进入生产领域,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资本家把购买到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结合,生产出包含剩余价值的商品。这是资本主义的直接生产过程,是循环的本质阶段。

第三阶段为售卖阶段。资本家回到市场出售包含剩余价值的商品,实现预付资本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在这一阶段,资本重新进入流通领域,生產资本转化为商品资本。

为使资本循环运动能够连续进行,实现资本的价值增殖,资本家的资本必须按照一定比例分成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在空间上并存。并且资本还必须相继地通过这三个阶段,在时间上继起。

三、资本循环理论在农业合作社经营中的应用

截至2015年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0.30亿公顷;转出农户6542.1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总数的28.4%;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超过140万家[3]。农业规模经营发展迅速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发展难题,以及合作社职能架空等问题,因此”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将资本循环理论与福建宁德两县调研情况相结合,分析其发展状况与理论的相适点,以及改进方向。

(一)购买阶段

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从农民手中购买大量的闲置土地,外购优质饲料,并雇佣当地农民及少部分的外来技术人员,为农业规模化生产做准备。从实际调研情况来看,土地资本易得,但劳动力质量较低,以40—60岁为主。以福建宁德周宁县弘旺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例。该合作社拥有总流转面积6600余亩的土地,能收储这么多土地是基于以下三点原因:第一,地理因素。合作社地处的北山堂村位于平均海拔800米的山上,由于该地雨季极易发生泥石流,所以村民集体搬迁到地势平坦的山脚下,导致山上的土地大量闲置。同时,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也是农村土地闲置的原因。第二,历史因素。以前农民个人承包的土地分布散、且各块地面积不均,有的地块甚至只有几厘、几分,农民根本无法在承包地上从事农业经营。合作社把这些土地收储再重新分配给农户,利于他们从事农务活动。第三,政策因素。单个农户获取政策性融资和补助难。农户个人贷款是无贴息的,且申报国家政策补助所能拿到的资金很少,而农民把土地入股或出租给合作社就能享受合作社为其作贷款担保,共享较高的政策性农业补助。从货币资本的角度来看,主要是用来购买生产所需的饲料和外聘技术人员。有的合作社收储土地动用的资金很少,一亩10—200元不等,而且很多土地是农民免费提供给合作社的。而雇佣当地农民更是只需要花费很低的成本,合作社与农民约定,农民种植的农产品全部要由合作社来收购,且农民种植的收入归自己所有。因此合作社在经营的产前過程中,主要缺少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购买优良饲料的货币资金。

(二)生产阶段

合作社为农民提供育苗等资料,聘请技术人员指导农民从事生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它们就必须结合起来[4]。”合作社就是一个把闲置土地资源和劳动者结合在一起的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社在组织农民进行生产活动中面临着劳动力人均农业资源量大大增加的问题。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失,不利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农业生产活动。这时就需要在农业生产中引进技术,从劳动密集型转向技术密集型,弥补务农劳动力的缺失,加快农业生产周转,提高产量。“十三五”规划中也提到“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加快生物育种、农机装备、绿色增产等技术攻关,推广高产优质适宜机械化品种和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栽培模式,改善农业重点实验室创新条件。”“统筹考虑种养规模和资源环境承载力,推广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发展农区畜牧业。”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技术生产要素十分缺乏。从与农民合作社社长的交谈中,发现合作社经营者有创新经营生产方式的想法,但技术支持并不到位。如弘旺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所述,合作社发展现在缺少两门技术,一个是深加工,一个是季节轮种。

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中,储备费用的支出是必不可少的。储备费用的支出,虽然不能增加使用价值的数量或提高使用价值的质量,但能避免使用价值的损耗,限制使用价值的减少,从而保存商品的价值,储备费用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入商品价值。笔者认为农业保险也包括在必要的储备支出中。“十三五”规划中提到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中国目前的农业保险以政策性保险为主,虽然开发的农业保险种类已十分丰富,但在实际普及中还是受到地理环境、地方财政等因素影响。如在对屏南县某葡萄园种植户的调研中发现,该地的葡萄种植尚未使用农业保险,部分原因是该地易受灾害性天气影响,特别是霜冻和台风,葡萄不易成活,且屏南是贫困县,地方财政负担重。而在中国的其他县市,已有葡萄险种试点,如江苏省温州市瑞安市在2014年就已新增政策性葡萄险种。

(三)售卖阶段

合作社从农民手中收购种养好的农产品,统一在市场销售。合作社的售卖得益于其创新的运营模式,现行主要的运营模式有“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如弘旺种植专业合作社)、“市场+合作社+农户”(包括“农超对接”)、“公司+合作社+农户”(如周宁县地丰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多元化的运营模式,特别是有加入第三方市场的运营模式,缩短了农业生产者与终端消费者的距离,降低销售难度。以地丰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为例,合作社在组织生产前,先与企业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所需农产品和种植面积,然后再向农民收储合同额定的土地面积,组织农民生产。这样在生产结束后,农产品就定向流向签订合同的企业,农产品售卖无后顾之忧。

售卖阶段除了买方市场,还有运输问题亟须关注。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由运输追加到商品中去的绝对价值量,与运输业的生产力成反比,与运输距离成正比。运输业的生产力发展体现在物流发展上。“十三五”规划提到“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完善农村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鼓励发展农村电商,实施特色农产品产区预冷工程和‘快递下乡工程。”2015年8月31日,屏南县与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合作签约,成为福建宁德市首个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试点县,旨在通过电商平台实现网货下乡、农产品进城。电商平台的加入,不仅拓宽了消费者群体,增加农产品销售渠道,还起到减少运输周转环节,降低运输费用的作用。

综合上述分析,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中主要存在技术资本短缺、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进缓慢两个问题。对此,提出三点改进建议:第一,增加政府对合作社的补贴、扶持力度,并考虑对合作社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第二,引进先进技术,鼓励地方高校、农业研究所等与合作社合作,共建农业生产实验基地。鼓励学生、研究员到实验基地参与技术改良和生产活动;鼓励研究所把研究成果技术以授课方式教授给合作社成员或以优惠价格卖给合作社。第三,增加商业性农业保险险种,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形成互补,降低农民从事种养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杜玉珍,魏东风,梅煜.马克思资本循环理论对农业经济组织创新的启示[A].《资本论》与产业经济——陕西省《资本论》研究会2007年学术年会论文集,2007:258-260.

[2]杨莉芸,王国敏.基于资本循环理论的我国农村经营机制创新研究[J].求索,2015(8):85-89.

[3]孔祥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内涵与政策建议[J].改革,2016(2):104-115.

[4]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44,157,169.

(责任编辑:张彤彤 刘茜)

猜你喜欢
农民专业合作社十三五规划
规划引领把握未来
快递业十三五规划发布
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创新: 案例剖析
隆阳区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存在问题及思考
多管齐下落实规划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迎接“十三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