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及内容体系

2018-05-03 11:45陈秋菊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管理学公安机关公安

陈秋菊

(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管理系 江苏 南京 210038)

2011年3月,在新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公安学被增设为一级学科,列在法学门类下。同年4月,公安管理学作为公安学二级学科被提出并得到专家的认同。自此,公安管理学结束了“根源”追溯的历史,明确了附属于公安学二级学科的地位,对其长远发展意义深远。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安学是列在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其本身还没有独立成熟,作为二级学科的公安管理学,其内涵、理论体系、内容框架、研究方法也都不成熟。针对其研究对象和内容体系,本文做了一些探讨。

1 公安管理学的内涵界定

对于学科的内涵理解,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界定。首先,可理解为学术分类,即以一定的标准或特定的研究对象对知识划分的门类。如自然科学中的数学、生命科学、物理学,社会科学中的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其次,可理解为对高等学校中人才培养、教师教学及科研业务范围的相对界定,即从事教学与研究的组织或机构[1]。对于公安管理学的内涵,笔者更多地从第二个角度来理解,即公安管理学可界定为研究公安管理方向的学者们依赖一定学术、警务资源,围绕公安管理活动的各种现象和规律进行的理论创新、知识传递、学术融合与实践应用的活动所组成的组织系统。其内涵要素包括其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实践教学、研究者(教师)队伍建设和科研创新。其中,研究对象和内容蕴含在公安管理活动中(本文第3和第4部分将探讨具体内容),指的是对公安工作和自身队伍建设所涉及的一切人、事、物、信息及内外关系等所进行的科学组织和有效协调活动[2]15。研究多采用案例分析、归纳演绎、比较分析及多元研究的方法。对于实践教学和科研创新,需要指出的是公安管理学学科建设不同于公安管理专业建设。公安管理学专业的设置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培养学生将来能够从事公安机关综合管理、政治、后勤装备管理等工作需要的核心能力和一定的创新精神,能够适应公安机关警务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决策参谋工作、信息情报工作、群众沟通工作、调查研究工作等。而公安管理学的学科设置与发展更多的是对公安管理活动进行研究,进而探讨如何提高公安管理的效率。所以,在实践教学上,作为专业发展学科支撑的公安管理学,应该是公安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及其他公安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也可作为各级公安机关管理者及民警的培训课程。

为了和实践公安管理活动联系起来,研究者(教师)队伍应不仅仅包括公安院校从事公安管理学教学和研究的教师,还应包括实践公安机关中从事公安管理工作及对公安管理活动有思考和研究的管理者。同时,理论研究必须保持其前瞻性,公安管理学的研究者们需要保持学术敏感性,在实践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以期不断提高警务活动的效率。

2 公安管理学的学科定位

学科的定位问题对一个学科的发展至关重要,它体现了一门学科在整个科学系统中的种别和地位,对于确定该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范围、结构逻辑、研究方法等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只有准确、科学的学科定位才能引领学科的健康有序发展。公安管理学同样如此,在2011年公安学被确定为一级学科之前,公安管理学一直是作为行政管理学的分支学科来建设和发展的。由于学科是一种范式,学科本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改变的,社会的重大需求致使知识被不断更新,学科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会不断的发生嬗变[3]。公安管理学学科的定位同样受社会需求的影响,既要符合学科理论发展的前沿态势,又要满足社会的现实或潜在的需求。基于这种“学术逻辑假设”与“社会需求假设”,公安管理学是一门交叉性的学科,不应仅仅把行政管理学或公安学某一个学科作为母体学科,而要综合运用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心理学、哲学、管理学(除行政管理学以外)的理论和方法加以建设和发展。

图1 公安管理学学科定位

借鉴王建华教授的观点,一门成熟的独立学科有4个判断标准:特定的研究对象、完整的理论体系、学术界公认的专门术语和方法论及代表性的学者和经典著作[4]。其中,理论体系是一个学科发展和成熟的核心,公安管理学要取得长足的发展和成熟,理应不断探寻及完善其理论体系。笔者认为公安管理学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在吸收公安学、行政管理学这两个基础学科理论的基础上,要通过学科交叉,吸收支撑学科的相关知识、研究方法来进行相关的公安管理工作研究,提高自身的研究水平,促进公安管理学学科的发展与成熟(如图1所示)。

3 公安管理学的研究对象

一个学科独立成熟的标志之一是要有特殊的研究对象,公安管理学研究对象的考察与确定有利于其学科的准确定位,有利于其长期的建设和发展。由于对公安管理学内涵本质、理论体系缺乏准确界定,致使研究对象的考察也存在多种认识。邹存亭教授认为研究对象是“公安机关主客体矛盾运动的规律”;魏永忠教授将研究对象概括性地界定为“公安管理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理性抽象和陈述”[5]6;张兆端教授认为研究对象是“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和队伍建设规律”[2]16;还有些学者坚持“问题导向”的观点,即公安管理学的理论研究限定在具体的公安业务活动上,直接将宽泛的公安工作作为其研究对象[6]。上述学者的观点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其研究对象,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似乎每种认识又存在些值得商榷之处,归纳起来主要有:一是研究对象的泛化,使其与公安学的其他二级学科(特别是治安学)存在重复和冲突;二是将研究对象仅限定在公安机关自身的管理上,忽视了公安工作客体的重要性,使公安管理学研究理论缺乏全面性;三是研究对象跟着公安实践走,即公安工作需要什么我们就研究什么,这种“问题导向型”使公安管理学的研究缺乏学术科学性,不利于公安管理学自身内在本质规律的发现和总结,不利于公安管理学知识结构的完善[7]。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公安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在实践工作的前提下兼顾公安工作的主体及客体,研究公安机关内部事务的管理,注重公安机关组织自身运行的效率,最终体现在公安机关的管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上(如图2所示)。比如,2014年9月轰动全国的哈尔滨市延寿县杀人越狱案造成了当地居民的极度恐慌,虽然警方在很短的时间内将逃犯追回,避免了更大、更坏的影响,但这一案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案件中公安工作的客体出现问题,根源在于公安机关自身的管理弊端,管理混乱很难有较强的社会管理能力和较高的社会服务水平。

图2 公安管理学的研究对象

首先是公安机关内部自身事务的研究,即进行公安机关自身的组织管理和队伍建设研究,这是公安管理学研究对象的核心。具体来说,公安管理学应着重研究如何构建一个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组织机构;如何进行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如何应对变革和未来;如何进行领导班子建设,采取何种决策方式及如何进行组织沟通等。

其次是对公安管理的对象客体进行研究,这也是公安管理学研究对象的次要组成部分,对公安机关内部的事务管理起辅助作用。这里的研究要与公安学的其他二级学科(特别是治安学)有所区别,公安管理学对客体的研究,多是研究实践中客体的需求及问题,从而影响和改善公安机关的自我管理,进而实现对公共需求的有效回应。

最后是公安工作的实践环境。作为一项学术研究,公安管理学研究既要保持其学术理论研究的前沿性,又要与公安工作实践、国家政策联系起来。所以,公安工作实践环境的研究要作为公安管理学研究对象的辅助组成部分,其会影响客体的公共需求,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和队伍建设。

4 公安管理学的研究内容

公安管理学经过30余年的成长积累,其内容框架已初步形成,主要体现在国内外公安(警察)管理的著作体系中。杨建和、张光主编的《公安管理学》认为公安管理学的研究内容包括公安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公安管理职能(公安组织、公安领导、公安决策、公安监督)及公安管理实务(公安资源管理、公安教育训练、公安装备财务管理、公安信息资源管理、公安机关公共关系建设、公安队伍正规划建设)[8]。魏永忠主编的《新编公安管理学》认为公安管理学的研究内容涉及公安管理学的基本概念与原理、公安管理的主体与客体、公安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公安管理的目标、公安管理职能及公安管理学自身的理论体系[5]6-7。张兆端、郑友军主编的《公安管理学》认为公安管理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公安管理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公安管理的职能与过程研究(公安组织与管理体制、公安队伍建设与管理、公安领导与决策、公安机关危机管理、公安装备财务管理与公安教育训练管理)及公安管理的方法与技术研究[2]18-19。

以美国为例的国外警察管理的内容框架多在美国国内普遍采用的权威教材中有所体现,但美国的研究多采用发散式的实证研究,对理论体系的逻辑性不太重视,所以美国国内权威教材中警察管理的内容体系逻辑性稍弱。通过对美国国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普遍采用的教材(《警察行政管理:结构、过程与行为》、《警察组织与管理:行为、理论与过程》和《现代警察管理》)进行分析,笔者整理出美国警察管理的专业知识体系主要包括3大模块:一是警察管理的理论研究和背景介绍,主要涉及美国警务的演进、警察的任务、警察管理概论和警察管理的性质;二是警察管理的职能研究,包括组织(组织理论、组织设计、组织沟通、组织权力、组织绩效、组织管理、组织职能、病态组织、组织变革与未来、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训练、警察压力)、领导(警察领导、领导理论与实务、个人权力与冲突)、计划与决策(决策、工作评估、研究与计划)及控制(财政管理、增进组织绩效、制定政策和道德标准);三是警察管理的具体业务、技术方法研究,涉及警察行政管理的法律问题、劳动关系、工作评估、巡逻与侦查、勤务的重要问题、管理的重要问题及管理实践。

根据分析公安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在吸收和继承国内外公安(警察)管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公安管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一是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研究。作为一个新兴的学科,要想发展成熟,必须有独立的概念体系及特有的规律,即要阐述公安管理的渊源、界定公安管理学的概念内涵、分析其研究价值和意义、明确其研究对象与学科性质、确定公安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剖析公安管理学的基本原理、明确公安管理学的研究方法及公安管理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等。

二是公安管理职能研究,这是核心研究内容。周三多教授认为管理活动可以归纳为5大职能:计划与决策、组织、领导、控制及创新[9]。以此为理论依据来分析公安管理活动的过程,即计划与决策——公安工作环境分析、公安计划与决策、公安机关危机管理;组织——公安管理体制与机制研究、公安组织行为理论研究、公安组织设计、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管理、公安民警心理与压力管理、公安教育训练管理、公安机关组织变革;领导——公安领导理论研究、沟通理论研究、公安民警薪酬管理;控制——公安装备财务管理、公安机关绩效管理、警务保障理论研究;创新——公安信息资源管理、公安技术创新、机制创新。

三是公安管理的技术方法研究[2]16。主要内容涉及了在公安管理活动中所运用的各种方法和技术并结合了管理学知识。内容包括行政与法治、目标管理法、项目管理法、平衡积分卡、KPI、权变管理法、警察公共关系等基本方法及借鉴整体的系统理论、运筹学等基本管理技术。这些技术和方法是公安管理顺利实施的基本途经。

参考文献:

[1] 辛大勇.论公安学科建设与发展中的协同创新[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5(7):147-151.

[2] 张兆端,郑友军.公安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4.

[3] 杨玉良.关于学科和学科建设有关问题的认识[J].中国高等教育,2009(12):22-26.

[4] 王建华.学科、学科制度、学科建制与学科建设[J].江苏高教,2003(3):54-56.

[5] 魏永忠.新编公安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6] 邹存亭,魏永忠,陈学礼.关于公安管理学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J].公安大学学报,1993(2):12-16.

[7] 梁慧稳.公安管理学学科建设之我见[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6(2):103-107.

[8] 杨建和,张光.公安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8-12.

[9] 周三多,陈传明.管理学[M].4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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