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海若
编者按
2018年2月4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不是造些典型或干几年就可以大功告成、收官交账的。其实,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过程中,不少国家也曾遇到过乡村发展停滞的情况,而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各国也逐渐探索出独具特色的乡村发展道路,如德国“村庄更新”、荷兰“农地整理”、日本“一村一品”等。本文系统梳理各国乡村发展振兴的有益经验,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参考借鉴。
农业现代化对劳动力数量的排斥、农村人口流失、人口老龄化等问题,让德国政府很早就开始重视农村发展。乡村拥有优美的自然景观,但在服务设施和经济动力方面,相较于城市往往处于弱势。为此,德国通过区域规划来保证城乡之间的平衡,并将“村庄更新”作为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式之一。
德国的乡村治理起步于20世纪初期,政府通过制度层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农村改革,逐渐将乡村推向发展与繁荣。1954年,“村庄更新”的概念被正式提出,《土地整理法》将乡村建设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作为村庄更新的重要任务。此后,巴登威滕堡州、巴伐利亚州陆续出台了村庄更新的发展计划。1976年,德国首次将“村庄更新”写入《土地整理法》,并试图保留村庄的地方特色和传统优势。
20世纪90年代,德国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后,村镇建设倾向于内向式发展。也就是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扩张,在现有建设范围内寻找发展更新的潜力,同时也更注重生态保护。这时的“村庄更新”也融入了更多的科学生态发展元素,乡村的文化价值、休闲价值和生态价值被提升到和经济价值同等重要的地位。乡村规划更多考虑的是,通过局部持续的改良,辅以适当的扩张。
比如:当一个市镇需要新增建设用地时,首先会尝试在已建设区域寻找潜在建设用地或应拆除改建的区域,从而完成市镇发展的需要,并试图与周围环境相融合。同时,会考虑各种生态因素和环境质量,如果造成了较大的生态损失,则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偿。
总体来看,德国的“村庄更新”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而采取的适应性调整。一方面,为适应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德国改变了失去功能的农业经济房屋的用途,同时重新调整了剩余建筑物的形状、规模、开发状态和建筑物现状。另一方面,为适应农村社会和人口发展状况,德国对农村基础设施作出相应调整,减少没有经济收益的土地利用,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条件。
德国的“村庄更新”发展至今,在重视产业、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住宅开发等现代化要求的同时,也重视维护传统的历史风貌和生活方式。村镇更新的规划方案要反复与公众讨论多次,吸收公众的建议反馈,最后由专职人员对意见进行归类和评判,融入建设方案。
荷兰的国土面积仅有4万多平方千米,却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农业出口国,这与其大力推行农地整理密切相关。该国通过整合现有农村资源,充分发挥地区优势,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早在1924年和1938年,荷兰政府就相继颁布了两版《土地整理法》,通过土地置换、规整划一等实现土地相对集中,改善农地利用,促进农业发展。这一时期,荷兰将农业利益置于首位,土地整理法案的内容包括改善水资源管理、优化土地划分和建设道路基础设施等。尽管这一时期的土地整理成功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但由于实施目标的单一性,导致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乡村的传统景观。
1954年,荷兰颁布的第3个《土地整理法》,在解决粮食短缺问题的基础上,允许预留部分土地服务于农业生产之外的自然保护、休闲娱乐、村庄改造等,同时明确了景观规划必须作为土地整理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自此,乡村景观规划在荷兰获得合法地位。这一时期乡村景观规划的主要目标仍然是为农业生产区分土地的使用类型,但开始涉及户外休闲、景观管理以及自然保育等方面的利益。
1970年以后,荷兰政府转变了只强调农业发展的单一路径,而转向多目标体系的乡村建设,如推进可持续发展农业,提高自然环境景观质量;合法规划农地利用,推进乡村旅游和服务业发展;提高乡村生活质量,满足地方需求等。而且,通过更加科学合理地规划和管理,荷兰避免和减少了农地利用的碎片化现象,实现农地经营的规模化和完整性。
1985年,荷兰政府颁布了《土地使用法案》,要求拓展乡村发展目标,协调与其他物质规划的关系,允许购买土地用于非农目标。相比以往农业优先的规划,娱乐、自然和历史景观保护被置于与农业生产同等重要的地位。
近年来,荷兰乡村建设的目标随着社会发展变得更加广泛,乡村整治任务变得越来越全面和综合。政府作为乡村重建背后的推力角色已经大大弱化,2007年版的《土地使用法案》也更加注重解决私人与政府合作开发土地过程中涉及的成本和收益问题。因此,乡村景观规划也更加注重农民、政府、社会团体等各方利益的均衡。
通过农地整理,荷兰的乡村不仅环境良好、景观美丽,且农业经济发达,农民生活条件优越。在农村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形下,荷兰通过对乡村精耕细作、多重精简利用的方式,达到规模化和专业化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村一品”运动是日本大分县前知事平松守彦于1979年倡导发起的。当时的日本正处于快速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大分县地处日本东南,林地和山地占全县总面积的70%,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农村一度陷入人才外流、农业萎缩的凋敝状态。为摆脱困境,平松守彦发起了“一村一品”运动。
所谓“一村一品”,就是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发展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主导产品和产业,进而形成产业集群,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建设新农村。在“一村一品”的带动下,仅有120多万人口的大分县,在随后的20年中完成了产值高达数十亿美元的飞跃,从落后的贫困县发展成环境优美、经济领先的全球闻名城市。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连续多年位于日本九州地区第一位,居全国前列。
推广“一村一品”运动期间,大分县立足本地资源优势,注重以市场为导向,瞄准国内和国际市场,大力发展主导产业。比如:位于大分县南部的津久见市,气候温暖,盛产橘子,但当地橘子质量差,没有销路,于是该市开发了柑橘新品种“山魁”。这一品种果汁多,味道酸甜,被喻为“太阳女神”,进入市场后非常畅销。再如:该县旧大山町位于偏远山区,既没有栽培稻米的平坦耕地,也没有发展畜牧业的大草原。因此,当地政府没有按照国家的政策发展稻米和畜牧业,而是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梅子和栗子种植,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一村一品”运动中,该县的主导产品数量从最初的143种增加到了20年后的336种。特别是香菇和麦烧酒风靡整个日本,远销亚洲和欧美国家。在特色产品的生产、开发和销售方面,大分县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如成立县农业技术中心、温泉热花卉研究指导中心、香菇研究指导中心等各种科学研究机构;在全国各地举办产品展示会,在东京开设大分产品专卖店,在海外开设试销点等。
不仅如此,大分县将农产品略做加工,提升一次产品的附加值,并通过产品的差异化、多样化来适应创新需求。这种做法恰好迎合了日本消费者的需求,不少产品很快占领了市场。比如:旧大山町的“梅子蜜”等农产加工品多达20多个品种,销售额达数亿日元。
为了破解农村优秀人才匮乏的问题,大分县把培养人才作为“一村一品”运动的最终目标。该县依托政府农业改良普及机构和各级农协,开办了各个领域、各种类型的人才培训讲习班,从1983年到2005年讲习班共培养了2000多名优秀人才,作为“一村一品”运动的带头人活跃在县内各个地区。
如今,随着“一村一品”运动的深入开展,其基本理念已逐步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认识和接受,成为振兴地方经济、消除贫困和城乡差距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