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斌
“选举”的概念内涵在清末发生巨变,完成古义与今义的转换,确立了与英文“elect”内涵基本等同的今义。已有一些论著对“选举”概念内涵的古今差异问题作过简要论述,①何怀宏在《“选举社会”的概念——秦汉至晚清社会形态命名初探》(《文史哲》2010年第6期)一文中对“选举”的古义、今义作了简要的梳理,将中国古代的“选举”译为“selection”,并与西方近代的选举进行比较。张卓明在《选举概念辨析》(《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一文中讨论了古代的选举观念与现代选举概念的含义。上述两文侧重于探讨“选举”的古义、今义之间的内涵差异,未对中国近代“选举”概念内涵的演化过程进行历史学追溯和分析。但整体而言,现有的研究未能对中国近代“选举”概念内涵演化的历史脉络进行系统梳理,也未能对“选举”内涵古今转换背后的文化喻义进行解析。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拟对上述问题作出解答。
《说文解字》对“选”、“举”的解释为:选,“遣也,择也”;举,“对举也”。①(汉)许慎著:《说文解字》,九州出版社2001年版,第 99、707 页。儒家经典中多处以“选”、“举”表示选拔优秀的人才为士、为官。《礼记》“王制”篇云:“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礼运”篇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儒行”篇云:“儒有席上之珍以待聘,夙夜强学以待问,怀忠信以待举,力行以待取”。②( 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72、769、1842 页。《春秋左传》“襄公九年”篇云:“举不失选,官不易方”,左丘明对“举不失选”的解释是“得所选”。③( 周)左丘明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72页。
检索电子版文渊阁《四库全书》发现,“选举”一词的出现不会晚于公元前2世纪中叶。西汉淮南王刘安组织门客编纂的《淮南子》“兵略”篇云:“故德义足以怀天下之民,事业足以当天下之急,选举足以得贤士之心,谋虑足以知强弱之势,此必胜之本也”。该书大约成书于汉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平定七国之乱与汉武帝登基(公元前140年)之间。④顾迁译注:《淮南子》,中华书局 2009年版,第222—223页。相传为周人辛钘所撰的《文子》一书也载有“选举”一词,其“上义”篇云:“老子曰:……义足以怀天下之民,事业足以当天下之急,选举足以得贤士之心,谋虑足以决轻重之权,此上义之道也”。⑤王利器:《文子疏义》,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500页。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今本《文子》是据残本《文子》抄撮《淮南子》而成。⑥宁镇疆:《从出土材料再论〈文子〉及相关问题》,《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因此,难以判断上述引文系出自古本《文子》或源自《淮南子》。《史记·孝文本纪》记载孝文帝使用了“选举”一词。孝文帝回应有司劝立太子时谓:“今不选举焉,而曰必子,人其以朕为忘贤有德者而专于子,非所以忧天下也”。⑦《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19页。时为孝文帝元年正月(公元前179年),但无法确定此句是否为孝文帝原话。可知,至迟在编撰《淮南子》的年代已经出现“选举”一词。
上述《文子》、《淮南子》引文中的“选举”意为由民间选拔贤能担任官职,《史记》引文的意思是由皇室成员中选任皇位继承人,可见“选举”的主要意思是选拔贤能,含有与世袭制、世官制相对之意。乡举里选是当时主要的选举方式。“乡举里选”一词最早出现在汉代,但古人通常将乡举里选的起源追溯到三代,把《周礼》、《礼记》等典籍记载的乡里宾兴贤能的制度视为乡举里选的典范。⑧对 文渊阁《四库全书》进行全文检索,结果显示在其收录的图书中,“乡举里选”一词最早出现在汉代。南北朝范晔著《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第三”载:“东汉章帝曰:‘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一般认为,从上古三代到秦汉,乡举里选在不同层面发挥作用,魏晋时期余风未息。⑨《文献通考》叙述举士制度沿革,以“周官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为起点。(马端临:《文献通考》卷28《选举考一》,中华书局1986年9月版,“考二六三”)俞正燮认为:“太古至春秋,君所任者,与共开国之人及其子孙也”,“上士、中士、下士、府史胥徒取诸乡兴贤能,大夫以上皆世族,不在选举也”。(俞正燮:《癸巳类稿》卷三“乡兴贤能论”,清道光十三年求日益斋刻本)魏晋时期,乡举里选的余韵仍存。明代王祎认为:“中正之法,贵土著而考才行,犹有乡举里选之遗意”。(王祎:《大事记续编》卷20,《钦定四库全书》)但也有学者质疑先秦选举的真实性,如疑古派学者顾颉刚认为:秦汉以前,“士之子恒为士,子孙嗣祖考之业以任其官,故家世禄,无所谓选举也”。(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顾序》,南京考选委员会1936年4月版)在科举考试制度创行以前,选举主要指的是乡举里选或者具有乡举里选特征的选士行为和制度。
隋唐创行科举制,科举考试成为之后历代入仕的正途。考试结果主要取决于应考者的考试成绩,已不再需要乡里社会参与,但时人及后人仍以“选举”来指称取士制度。⑩在秦汉以前的乡举里选中,乡里社会扮演着重要角色。沈兼士认为:“周代选士的制度,初由乡举里选,继由乡大夫以乡饮酒礼贡举到诸侯或天子。其评选人才的标准分为三等:德行为上,其次治事,再次言语,一律皆采取平日的素行”。(参见氏著:《中国考试制度史》,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2014年,第7页)卜宪群认为:“秦汉的选举无论是察举诸科还是选任郡县乡亭小吏,都与乡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仅大多数被选者出自乡里,要受到乡里舆论的左右,而且选举过程中的许多具体问题也要由乡里组织来实施完成”。在整个察举环节上,乡里行政组织不仅仅要对被举者进行一般的道德评价,也要根据察举的要求提供被举者的基本资料。在察举之外的由属吏入仕、通过积功劳升迁的仕进途径上,乡里组织则可能担任着直接推举的职能。(卜宪群:《秦汉“乡举里选”考辨》,《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5期。)对后世“选举”概念影响最深的是史志中的“选举志”。自《新唐书》首设“选举志”,后代正史及《通典》《通志》《文献通考》等史籍均设“选举志”,内容涵括与举士、举官相关的典章制度。如《清史稿》选举志项下的条目有:学校、文科、武科、制科、荐擢、封荫、推选、考绩、捐纳、新选举。一般史志类书籍均将“学校”纳入“选举志”,《文献通考》则将二者并列。受此影响,“选举”一词也主要用来泛指举士、任官的行为和制度。
综上可知,古代“选举”的本义是选贤任能,但其具体的指称对象发生了演化。在科举考试成为主要取士制度之前,它主要用来指称乡举里选以及具有乡举里选特征的取士制度。隋唐以后,“选举”指举士、任官的行为和制度,主要指科举。科举考试创行后,乡举里选的制度虽已成为陈迹,但是乡举里选的观念却历久弥新,成为历代士人持续探讨的命题。清代魏源曾说:“宋儒专言三代,三代井田、封建、选举必不可复,徒使功利之徒以迂疏病儒术。君子之为治也,无三代以上之心则必俗,不知三代以下之情势则必迂”。①魏源:《默觚下·治篇五》,魏源全集编辑委员会编校:《魏源全集》第12册,岳麓书社2004年版,第49页。据李汉武考证:《默觚》是《清夜斋文集》的主体内容,成书于1826年或之前。(李汉武:《魏源传》,湖南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67页)隋唐以后历代士人所谈论的“选举”,既有可能指科举取士或举士、任官的行为和制度,也有可能专指乡举里选,确切涵义需结合相应语境理解。
无论具体指称对象如何变化,“选举”概念的本义及其蕴含的选贤任能的价值取向一以贯之。《宋史》“选举志”评述称:“自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始于舜典。司徒以乡三物兴贤能,太宰以三岁计吏治,详于周官。两汉而下,选举之制不同,归于得贤而已。”②(元)脱脱编撰:《宋史》卷155《选举一》,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2409页。近代以来,一些人受西方民选制度“启发”,对古代“选举”概念进行拆解,以“选举”专指隋唐以前具有乡举里选特征的取士制度,以“考试”来指称隋唐以后的科举取士。③如 邓嗣禹认为:“三代以上出于学,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后出于九品中正”,“皆属选举”;“唐以后之科举”,“斯为考试之极轨”。(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第1页)这是以外来和后来的观念重塑古代“选举”概念,与古代“选举”概念的本来面貌不符。
在现代汉语中,“选举”与英文elect含义相似,几乎完全脱离古义。以《法学词典》为例,该书对现代“选举”的解释是:“公民根据自己的意志,按照法定形式,选出一定的公民担任国家公职的行为”。④《法学词典》编辑委员会编:《法学词典》(增订版),上海辞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697页。“选举”与“elect”固定对译关系的形成经历了复杂而漫长的历史过程,直到20世纪前十年才基本定型。“选举”与“elect”的对译以及中文“选举”在晚清发生的涵义演变,深刻体现了近代中西文化、中日文化地位转换的历史过程。
近代来华西人很早便有意识地向中国传播西方近代选举观念,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倾向以“选举”翻译西方民选制度。起初,西方近代选举观念主要经由英美传教士等刊印的报刊、书籍传入中国。1840年以前,西方传教士等在中国共创办了16种中英文报刊。1810—1867年,英美传教士翻译编著的中文著作共795部。⑤潘玉田、陈永刚:《中西文献交流史》,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版,第62、88—89页。这一时期虽然没有出现专门系统介绍西方选举制度的书籍,但已有一些书刊涉及了相关主题。1837—1838年,郭实腊在广州主办的中文刊物《东西洋考察每月统记传》至少有4篇文章提及了美国和英国的选举制度。⑥这 4篇文章分别为:《论》(道光丁酉年五月号)、《侄外奉叔书》(道光丁酉年六月号)、《英吉利国政公会》(道光戊戌年四月号、五月号)、《北亚默利加办国政之会》(道光戊戌年七月号)。在一些介绍西方史地、风土人情类的书籍、文章中,也往往会记载西方选举政治或民主政治的相关情况。1838年出版的裨治文撰《美理哥合省国志略》一书,就多处提及美国的选举政治。这些资料被士大夫整理、编译、引用后,构成了《四洲志》、《海国图志》、《瀛寰志略》、《海国四说》等晚清著述叙述西方政治的主要知识来源。
检索西人报刊可以看出,这一时期表述西方选举相关概念的用词繁多。《海国图志》是辑录鸦片战争前后出版的西学书刊种类最丰富的书籍,据笔者不完全统计,该书表述西式选举时使用的词汇有:依力多、选、举、荐、公举、选举、民举、荐举、保举、保充、议举、推、推举、推选、推立、推择、会推、推迁、简、简立、遴选、遴举、推荐、举立、择等25个。⑦魏源:《海国图志》,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1—2245页。稍晚,相关用词的数量趋于减少,但仍未统一。如上海墨海书馆编印的期刊《六合丛谈》第1至13期(1857—1858年),至少使用了简、举、简立、推荐、选举、推立、选、推选、遴选等词。1875至1881年间出版的《万国公报》,也使用过公举、保举、民举、选举、举立、遴举、举、推选、会推、推、推择、择、推举、选等14个中文词汇来表述西方选举的概念。
字典作为通用的工具书,最能体现时人的用语习惯,反过来对某一时期用语习惯的形成也会产生重要影响。检索晚清传教士编撰的各种英华字典可以看出,“选举”与“elect”的对应译词远未统一。兹将其中几部字典对“elect”的解释摘录如下:
① R obert Morrison,A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Printed at the Honorable East India Company’s Press,VolⅢ,PartⅢ,1822.② 卫 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鉴定:《英华韵府历阶》(An English and Chinese Vocabulary in the Court Dialect),香山书院(Printed at the office of the Chinese Repository)1844年版。③Walter Henry Medhurst,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1847-1848,printed at Mission Press.④ J ustus Doolittle,《英华萃林韵府》(A Vocabulary and Hand-book of the Chinese Language,Romanized in the Mandarin Dialect.),Vol.Ⅱ:Parts Ⅱ.and Ⅲ.FOOCHOW(福州):Rozario;Marcal;and company,London:Trubner & Co.New York:Anson D.F.Randolph & Co.San Francisco:A.L.Bancroft& Co.,1872.⑤ R ev.W.Lobscheid,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 with the Punti and Mandarin Pronunciation,Part Ⅱ,Part Ⅳ,HongKong:Printed and Published at the“Daily Press”Office,1867,1869.
上述5部字典出版于1830年代至1880年代之间。从用词看,“elect”的对应译词有:选、择、选举、选择、拣选、拣择、公举、挑选、封、授等。五名编纂者中,仅有卫三畏将它译为“选举”。
租界章程是反映来华西人用语习惯的另一重要指征。租界章程是经列强驻华领事和清廷认可的租界根本性规章,字斟句酌,较私人著译用词更加标准、统一。浏览各种租界章程可以看出,它们似已规范使用“选举”和“公举”来表述西式选举,并对二者的使用场合作了区分。以上海、天津等地的英租界章程为例,表述选出租界管理机构职务(如纳税人会议议长、上海租界工部局董事、天津租界行政委员等)的制度和行为时,均使用“选举”;而在表述选出地产委员、租界分部代表等次要公共职务时则使用“公举”。⑥《 上海洋泾浜北首租界章程》(1869年9月24日修订)、《增订上海洋泾浜北首租界章程:增订后附规则》(1898年9月1日修订)(以上参见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册,第294、803、805、806、809、811等页);《英国租界现行规则》(1887年修订)(参见天津档案馆、南开大学分校档案系编:《天津租界档案选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62—64页)。
来华西人是晚清传播西方选举观念的主要力量,他们的用词基本上反映了这一时期中外人士的使用习惯。笔者浏览《中国近代期刊篇目汇录》发现,至少在1900年以前,包括来华西人创办的期刊在内,尚未形成唯一的用以描述西方“选举”的通用中文词汇,但也逐渐形成使用相对集中的词汇。如果不计单字,仅统计词组,则“公举”、“选举”是使用较多的两个词汇,尤其是“公举”几乎成为首选用词。⑦上海图书馆编:《中国近代期刊篇目汇录》,上海人民出版社,第1卷1965年出版,1980年第2次印刷,第2卷1981年出版。
包括洋务派和维新派在内的趋新官绅士人,是晚清社会最了解西方政治和选举制度的群体。梳理相关著述可以看出,他们对于表述西式选举的用语没有统一,公举、选举、民举、荐举等不一而足。如:王韬用“荐举”来表述英国的选举制度;黄遵宪用“民荐”来表述日本地方议会议员选举;容闳以“民举”来表述秘鲁选举制度;马建忠用“选举”来表述美国总统选举。①“官吏则行荐举之法,必平日之有声望品诣者,方得擢为民上”(王韬:《弢园文录外编》,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89页);“虽然,为议员者已由民荐,荐而不当,民自任之”(黄遵宪:《日本国志》,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96页);1875年,容闳自美国致函薛福成,提到秘鲁“每多阳奉阴违,且官经民举,必须要结人心,以固利禄”(薛福成:《薛福成日记》,蔡少卿整理,吉林文每个人自己也没有统一用语,往往在同一篇著述中使用多个词语。在这些表述中,“公举”的受认可度最高。《新政真诠》传播过程中相关用语的演变,就是这一态势的反映。何启、胡礼垣在《新政真诠》中刻意使用“选举”来表述西式选举,甚至有意将“选举”作为专指西式选举的概念。②然而,1895年《申报》刊登题为《行公举以同好恶》的文章,主体内容来源于“新政论议”篇,却将“选举”改成了“公举”。③增订本《盛世危言》“公举”篇与《新政真诠》“新政论议”篇主体内容雷同,极有可能来源于后者,但郑观应将篇名取名“公举”,改变了《新政真诠》的用法。④
综上可知,晚清“选举”一词已经被用作表述西式选举,但并不专指西式选举,它的固有涵义未被替代。“选举”与西式选举(elect)是不同层次的概念,“选举”是举士、任官的行为和制度的总称,西式选举(elect)则被视为有别于“科举”的另外一种选举形式。20世纪初,当中国官绅士人已经普遍接受日文词汇“选举”时,来华西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保持上述用语习惯。
清末,日文词汇“选举”强势输入,改变了晚清以来的用语习惯,逐渐替换了中文词汇“选举”的内涵,塑造了中文“选举”的今义。“选举”取代“公举”成为中外士人首选用词的趋势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一转变的发生与“东学”及日本近代政治制度输入的时间节点基本一致。
古代日本与中国分享着相似的文字、文化和思想资源,晚清西方人士在华出版的报刊、字典、书籍以及中国人的西学撰著也有不少传入日本,但在选择“elect”的翻译用词上,日本人士与晚清中外人士的取向不完全一致。查阅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藏近代英和字典发现,至迟到1880年代,日本就已普遍用汉字“选举”及其同音词“撰举”作为“elect”的对应译词。⑤当时,一些日本学史出版社2004年版,第699—700页);“美之监国由民自举,似乎甚公,乃每逢选举之时,贿赂公行,更一监国则更一番人物,得官者皆其党羽”(马建忠:《上李伯相言出洋工课书》,郑大华点校:《采西学议:冯桂芬集、马建忠集》,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5—160页)。
②胡礼垣在《新政真诠》“前总序”有“选举总统”、“选举议员”的表述。该书提出的七项新政举措中第六项为“行选举以同好恶”,其中的“选举”就专指西式选举。何启、胡礼垣在书中说明,《新政真诠》的内容由二人共同完成。(胡礼垣:《胡翼南先生全集》,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27辑,第116、322页)
③《行公举以同好恶》,《申报》1895年9月16日。该文未署名,但从内容看,与《新政论议》篇极为相似。而且,1895年6月10日《申报》刊登《中国宜行新政论》介绍了何启、胡礼垣在《新政真诠》中提出的七项新政主张。可见,二者之间存在渊源。
④(清)郑观应:《盛世危言》,陈志良选注,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61—64页。据学者考证,《盛世危言》至少出版过1894年春五卷本、1895年初五卷本、1896年十四卷本、1900年八卷本。(费成康:《〈盛世危言〉版本考》,《岭南文史》2002年第3期)据《申报》所列1895年本篇目,彼时尚无“公举”篇。(《新出盛世危言》,《申报》1895年6月12日)从内容看,《盛世危言》“公举”篇与何启、胡礼垣著《新政论议》有不少雷同之处,前者极有可能参考、摘录了后者的内容。
⑤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近代デジタルライブラリー网址为:http://kindai.ndl.go.jp/。就笔者所查阅的日本字典,1880年中期以前出版的字典对“elect”的翻译似尚未统一为“选举”或“撰举”。1873年版《英和小字典》(一名《小学校辞书》,江岛喜兵卫编著)将“election”译为“撰厶,撰ミ”,“elector”译为“撰厶人”,该书作为小学校工具书,应当可以代表当时的主流译法。1874年版《広益英倭字典》(鹿田等編)将“elect”译为“選バレタル”,而将“suffrage”译为“选举”。《英华和译字典》(津田仙译,1879—1881年出版)则译成“拣,拣择,选择,拣选,挑选”,应系照原书直译而来。1880年代以后出版的字典中,大都已固定译为“选举”或“撰举”。笔者查阅的1880年代出版的字典有:《华英字典》(永峰秀树译,1881年)、《订增英华字典》(罗布存德(William.Lobscheid)原著,井上哲次郎订增,1883年)、《学校用英和字典》(小山篤叙编译,1885年)、《新撰英和字典》(井波他次郎编译,1886年)、《明治英和字典》(尺振八译,1886—1887年)、《怀中英和新字典》(吉田直太郎編译,1888年)、《英和和英袖珍字典·英和》(市川义夫编译,1888年)。经中山大学历史系博士生叶磊提示,“撰举”与“选举”在日语中同音,特此致谢。者对西方传教士编撰的英华字典进行二次翻译时,在原书的基础上增补“选举”作为“elect”的解释。如:1881年日本出版的永峰秀树翻译的英国墨黑士编《华英字典》(广东邹容阶增补版)①[日]永峰秀树译:《华英字典》(据广东邹容阶增补版英国墨黑士《华英字典》翻译),日本:竹云書屋出版,1881年1月。“墨黑士”应为Walter Henry Medhurst(麦都思),《华英字典》即其编撰的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1883年出版的井上哲次郎订增版《订增英华字典》(罗布存德原著)②罗布存德(William.Lobscheid)原著,井上哲次郎订增:《订增英华字典》(An 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东京:滕本次右卫门出版,1883年。均属此例,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日本当时的翻译用语惯例。
甲午中日战争以前,日文词汇“选举”开始输入中国,但影响有限。《申报》是晚清第一大报刊,在趋新士人中有很大影响力。以该报为例,1895年以前仅有数篇报道使用日文词汇“选举”,③相关报道至少有:《东海琐闻》(1882年4月16日):“兹闻日官欲在该处仿照本国选举之□,以为将来琉人出仕日本地步”;《东事汇纪》(1890年2月1日):“有选举议员之权者”;《蛉岛采风》(1892年 2月 19日):“高知县属民人因选举议员一事屡启争端”。晚清士人撰写的文章谈及日本国会选举等相关问题时,基本上都照中文惯例表述为“公举”。④1895年以前,《申报》以“公举”来表述日本选举的报道举例:1885年12月3日《书日本议畿国会后》(山阴述戢十稿),“凡有名望者皆可以公举入会,参议朝野政事”;1891年12月20日《蓬山仙语》,“各处皆公举议员,每郡、每县、每区或数十人,或数人,举定然后投票”;1892年1月1日《诏罢议政》,“下议院公举各府县属民人,名曰众议院”;1892年2月8日《扶桑新旭》,“高和县近为公举众议院议员事致民人意见不合”;1892年5月12日《议院重开》,“日皇诏令各处另举议员及本年正在纷纷公举”等。甲午战败后,随着赴日留学风潮的兴起、“东学”的输入,日文词汇“选举”的使用逐渐频繁。笔者在“爱如生申报数据库”输入“选举”进行全文检索,发现1895年以后内涵为投票选举的“选举”出现次数明显增加,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日文词汇对中文用语习惯的影响。维新运动时期,维新派出版的书籍、报刊中来自日文的“选举”一词并不鲜见。1896年《时务报》刊登的古城贞吉译自日本报刊的《论美国选举总统》、《英员选举》等报道均直接使用日文词汇“选举”,未照中文惯例表述为“公举”。⑤[日]古城贞吉译:《论美国选举总统》,《时务报》1896年第10期;《英员选举》,《时务报》1896年第 13期。1898年春刊行的康有为编《日本书目志》“政治门”收录的书目中,含“选举”、“撰举”字样的有11部。⑥分别为:《国会议员选举心得》、《帝国议员选举心得》、《选举人目》、《选举法义解》、《日本选举法实用》、《选举请愿法律及实行》、《英国国会选举诉愿判决例》、《英国选举犯罪处罚法》、《会议法撰举原理》、《众议院议员撰举法问答》、《英国国会撰举法》。参见:康有为撰,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三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27—330页。据学者考证,《日本书目志》系根据1893年编辑出版的《东京书籍出版营业者组合员书籍总目录》加以调整改造而成。(参见:王宝平:《〈日本书目志〉出典考》,古典研究会编《汲古》第57号,第13—28页,平成22年6月;转引自桑兵:《清季变政与日本》,《江汉论坛》2012年第5期。)但是,在戊戌维新时期,“选举”尚未成为表述西式选举制度的固定用语。如康有为弟子主持的《知新报》就没有遵照《日本书目志》的用语统一使用“选举撰举”,而是将“保举”、“选举”并用。⑦例如:《京外近事·美国·民主荣归》(1897年第13期)、《京外近事·美国·纽约举官》(1897年第40期)使用“保举”,《欧洲近事·法廷议举大员》(1898年第64期)则使用“选举”。
20世纪初,作为学术概念和法律、制度术语的“选举”的输入,最终促使“选举”脱离中文传统涵义,转变成与日文词汇“选举”相同的含义。在清末新式知识体系的建构中,日本教习、留日学生与日本学者著译的西学书籍发挥了重要作用。桑兵指出:清末“中国的知识概念大受日本的影响,用于正式学科的许多名词,都是来自日本的‘新汉语’”。⑧桑 兵:《晚清民国的知识与制度体系转型》,《中山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选举”、“选举权”、“选举法”等日本政治学、法律学术语进入中国,构成清末相关学科的标准术语。清末新政与仿行预备立宪时期,清廷与各直省以日本为楷模创建新式制度,赴日游历官绅、留日学生与来华日本顾问在其间扮演关键角色,在此背景下制定的制度,均沿用日本惯例使用“选举”一词来表述民选制度。
与一般用语不同,学术概念和法律术语(制度术语)具有标准化的特征,能够产生普遍、持久的影响。日文术语“选举”的普及使得原本为中外士人所习用的“公举”一词逐渐被摈弃,“选举”在中文世界从字面意义上脱离古义,转变成“elect”的对译词。如:190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颜惠庆主编《英华大辞典》,将“elect”解释为“投票选举”,“election”解释为“选举”。⑨颜惠庆主编:《英华大辞典》,商务印书馆1908年初版,1935年3月缩本初版。1912年1月版张在新编《汉英辞典》把“选举”译为“election”。①张在新编著:《汉英辞典》,商务印书馆1912年1月初版。
选举制度是西方近代民主政治的基础。日本近代著名公法学家森口繁治认为:“现今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采用之民主制度,若无选举制度,则不能存在。”②[日]森口繁治著、刘光华译:《选举制度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绪言”页。对于表述西式选举观念和制度的用语的选择,不是一个简单的语言翻译问题,它背后蕴含深刻的文化喻义。
“公举”和“选举”是近代中外人士表述西式选举的主要用词,它们都是举士、举官或选出公共职务的方式,均不同程度地包含了由民选举的意思。“公举”是清代以前民间推选公共事务管理者的非正式制度,形式上由众人推选、官方认可,实际上受地方豪绅与官方支配。古代选举最初所指的乡举里选,也含有民众参与和自下而上推选的因素。两者均能在一定程度上表达西式选举的民选特征。但是,使用“选举”容易产生词义上的混淆。科举是清代主要的选举制度,“选举”一词容易让时人联想到科举而非古代的乡举里选,不利于突出西式选举的民选特征。此外,在近代来华西人看来,中国选举制度就是自上而下的选拔,并不存在类似于西方式的民选制度。在来华西人编撰的华英字典中,大都以“Select”来翻译选举相关的名词,即便是明显含有乡举里选意味的词组也是如此。如:麦都思将“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翻译成“When Sun obtained the empire,he made a selection from amongst the whole,and elevated to office Ko-yaou”。③W alter Henry Medhurst(麦都思),A Dictionary of the Hok-keen Dialect of the Chinese Language,According to the Reading and Colloquial Idioms,printed at the Honorable East India Company’s Press,1832.这也是导致一些来华西人不愿意使用“选举”的原因。
“公举”之所以成为晚清中外人士用来表述西式选举的首选用词,原因之一在于它能直观地展现西方选举由民选举而非由官选举的特征。对于来华西人来说,更关键的是深层次的文化方面的考虑。“公天下”是儒家的最高政治理想,“公举”的“公”有公平、公正的意思,隐喻着“公天下”的价值取向。对于以文明先进自居的西方在华人士来说,使用“公举”可以将西方选举与上古三代之治联系在一起,更能满足其向中国人展现西方政治制度的进步。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20世纪初当清末社会普遍接受日文“选举”的概念时,来华西人仍坚持晚清时期的用语习惯,一如既往地使用“公举”来表述西式选举。
西方近代选举制度以得票数决定选举结果,主要体现的是“众举”。儒家话语体系中的“公”虽与“众”有关系,但却不完全等同,“众举”未必就是“公举”。清廷京畿道监察御史潘庆澜评价冯桂芬设计的“公黜陟”制度时认为:“若谓以多举者为公,则贤者固举所知,不贤者亦可随声附和,多足恃乎。”④中 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廷签议〈校邠庐抗议〉档案汇编》第18册,线装书局2008年版,第7989—7990页。但无论如何,使用“公举”一词成功地树立了西式选举“公”的形象,不少晚清士人认可西式选举的这一标签,那些对于近代西方政治仅知皮毛的人尤其如此。
一些中外人士使用“选举”来表述西式选举,同样有文化方面的考量。乡举里选是载在儒家经典的取士制度,选举是历代首要的典章制度,它们所蕴含的选贤任能的价值观是影响历代士人的支配性观念。公举则是民间或半官方的行为,并不具备类似的文化涵义,二者所蕴含的文化涵义及象征意义差别很大。一些晚清士人使用“选举”来表述西式选举制度,显然有类似用意。何启、胡礼垣在《新政真诠》一书中刻意使用“选举”作为专指西式选举的概念,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日本“选举”一词之所以会迅速被清末人士接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也不能忽视。⑤按:明治初年,“选举”最终成为日本官民表述西式选举的标准用语,或许也有文化方面的考虑。
总体而言,“选举”脱离古义、形成今义的过程,与近代中西、中日间文化权势转移的大趋势相一致。清末以来,“选举”一词虽已逐渐演变成专指投票选举,但蕴含于其中的文化内涵却并未随即消逝,传统选举观念仍然持续产生影响。晚清时期,由于西方民主政治理念没有与选举制度同步传入中国,一些士人以儒家文化解读西式选举,将其与乡举里选相比附。西方近代选举理论和立宪政治理念输入后,一些受传统文化熏陶的士人受传统文化影响,表面上谈论的是西式选举制度,但思考和评判的标准仍是传统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