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果洛州草原工作站 814000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越来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仍然面临着较大的考验。据统计,我国超过90%的天然草原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了退化现象,退化速度达到了3000万亩/年。尤其是北方地区的草原超载现象较为严重,草原生产能力大幅度降低,人为破坏草原等问题屡禁不止,草原监督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对草原生态环境与草原资源进行保护,通过加强草原监督管理,能够有效实现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是一个拥有近60亿亩天然草原的国家,其面积占到了全国总面积的41.7%,位居全球第2位。草原是牧区发展畜牧业的物质基础,也是国民经济中较为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广大农牧民的经济收入,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有利于建设现代农牧业。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深入认识到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对于实现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同时兼顾“生态目标”与“经济目标”,始终坚持“依法兴草”、“依法治草”、“依法管草”,全面促进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草原监督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监管工作,涵盖了安监、消防、公安、劳动、工商、检察院、质监、法院和卫生等多个职能部门。要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实现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多部门之间的配合,实现多部门联动执法。多部门联动执法既有利于立体化、全方位地治理安全隐患,体现出联合执法“有效”、“高效”的功能,又有利于对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优势互补、职能整合,大幅度地提升草原监督管理的效率。各地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务必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查处破坏草原案件(包括非法征占用草原、非法开垦草原等),对于那些没有获得法定程序批准而违法占用草原的情况,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要主动联合工商管理机构、环境保护机构和公安等多个部门来进行联合办案,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要严厉查处那些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要案与大案,最大限度地确保草原执法的威慑力。各个职能部门要将自身优势予以充分发挥,并且要兼顾摸排其他部门的相关业务线索,互通有无。值得注意的是,各个职能部门都应该落实联系人,由联系人来对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灵活协调,以便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主动、及时与其他职能部门联系,建立健全通报机制,及时向其他职能部门提供有关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情报信息。以公安部门为例,对重大、复杂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提前介入,参与指导查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要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保障。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被询问人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接受询问或当事人毁灭证据(如撕毁封条、擅自转移涉案物品)等行为,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配合草原监督管理机构采取相应措施。
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应该及时转变执法理念,逐步用事前监督来代替事后处罚,逐步转变执法人员的监管理念,并且还应该探究“服务式执法监督”的新举措、新模式,体现出“人性化执法监督”。第一,指派专业人员来协助农牧民集中办理各种手续,突出强化服务;第二,实行轻度违法人员约谈制度,若农牧民出现了一些违法行为,但情节并不严重的,可以直接与农牧民进行约谈,当面告知其违法行为,要求其及时整改,面谈无效再依法实施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