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高考“一科两考”的困境与策略

2018-04-07 17:27温莉莉
中学课程辅导·教学研究 2018年23期
关键词:赋分考试成绩科目

◎温莉莉

一、“一考定终身”

自1977年高考招生制度恢复以来,大部分学生都是通过高考进入高校学习。在现行的招生方式下,考试分数是考生进入某一层级大学的决定性指标。而这唯一的一次考试机会受诸多不稳定性因素影响,比如生理状况、心理紧张程度等,这导致考生的实际水平不能公正客观地被评价。在第一次高考失败后,有不少学生选择复读,但由此带来的成本极高,且承受的心理压力也让人难以想象。这种“一考定终身”的情况,不仅让每位经历高考的考生备受煎熬,同时也招致了社会各界的担忧与批判。另一方面,完全依照一次考试的分数来决定高校录取的方式导致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应试化,素质教育难以开展。[1]为应对这一次高考,应试教育应运而生,许多中学为考而教,学生为考而学,使学生的全面发展难以得到落实。这对考生、社会乃至国家的长远发展都是不利的,为此对高考招生制度进行改革是我国教育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

二、浙江新高考的“一科两考”

1.“一科两考” 浙江新高考改革取消文理分科,考生自主选择选考科目,除语数外,考生再从历史、地理、政治、物理、化学、生物、技术这7门选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自己的高考科目,这就是“3+3”模式。其余科目只需通过学考即可,选考科目赋分的前提是学考合格。其中3门选考科目以及外语科目在考生高中三年学习中有两次考试机会,考生选择成绩较好的一次计入高考总分,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两年内有效,由此出现了浙江新高考的“一科两考”的情况。

因每位考生的选考科目不尽相同,每科试卷每次的难易程度也不一。如果将考生的原始高考成绩直接进行比较,那么必然是不公正、不合理的。为了解决考生分数的可比性问题,选考科目的成绩呈现采用赋分制度,也就是考生的选考科目成绩不再是绝对分数,而是相对分数。考生选考科目的原始成绩在该批次考生中的排名决定了考生该科目的最终成绩,即赋分成绩,这个赋分成绩将被计入考生的高考总成绩。

2.“一科两考”的优点 “一科两考”政策与新高考改革方案中其它增加学生选择性的政策设计相互支持,克服了用一次考试成绩来判定学生优劣的弊端,同时缓解、分散学生过重过集中的考试压力。对“一次性”考试的突破,学生选用两次考试成绩中的最优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有利于排除短时期考试中随机、偶然因素的干扰,提高测试学生真实水平的信度、效度。同时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的倾向,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了突破口。[2]

3.“一科两考”的缺点 也有人认为两次考试机会反而增加了考生的压力,一次高考冲刺变成反复冲刺。人们一直都希望高考改革能够减轻“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给考生带来的压力,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考生都不会放弃任何一次考试机会,这实际上增加了学生的压力和负担,同时增加了考试成本。[3]另外赋分制度使得考生的考试成绩不仅受试卷难易程度影响,还受该科目当次考生整体水平影响,同一卷面分如果放在两个不同水平的考试群体中可能会得到不同的赋分。赋分制在公平公正地反映考试的实际水平上还存在欠缺之处,这些问题的出现显然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这将促使人们不得不思考如何应对新情况。

三、国外政策比较研究

给予考生多次考试机会的考试制度在国外许多国家早已实行,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国外已经形成了一套针对本国情况成熟的考试制度。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国外制度可以为我国实行“一科两考”提供经验借鉴。

采用等级制或标准分进行考试评定是国际上的通用做法。等级制的依据是学生的实际学业能力,而非参照当次考生的整体水平;标准分计分法,则是通过根据不同的评分量表对分数进行等值转换,以确保学生每一科目的不同场次考试成绩在分数转换前后是守恒的,充分、有效地与学生的能力水平相匹配。[4]美国的SAT考试,一年举办7次,为使不同批次,不同考生之间的成绩能够进行横向比较,考试机构制定了相应的计分方式。评分机构首先评出考生在考试中试卷各部分的实际分数,然后对照原先制定好的分数量表,将考生的卷面分等值转换为最终成绩。这样考生最终得到的分数和考试群体的整体水平无关,而与考生的实际水平和发挥有关,这样不同批次、不同国家的考生成绩都具有可比性了。当然,这样的考试方式背后需要一个庞大而稳定并不断进行更新的试题库支撑,且题库要有足够的信度、效度,这样每次的考试只需从题库中抽取相应的考题即可合理地评估考生的水平。

考试成绩在高校录取中如何使用,不同国家方式也有所不同。为了防止考生为了获取高分,不断重复考试的情况出现,各国对考试成绩的时效、考试次数和多次考试成绩态度作了各自的规定。比如英国在限定的考试时间内认可最佳成绩,而法国在限定的考试次数内认可最佳成绩。英国一些顶尖大学对重考得到的最高分会采取一定限制措施,而英国则无歧视。多次考试成绩的认定规则也不失为一种促使多次考试更规范更合理的方式。

四、讨论与思考

“一科两考”设计初衷是为了解决“一考定终身”问题,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让学生能够全面发展。为了使高考招生制度更能服务相关利益方,借鉴他国经验也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是赋分制问题。我国现行高考命题方式一直采取请专家集中于某地,集体商议命制当年的考题,这种方式相对封闭,虽具有较高的保密性,但容易出现内容较偏,难度系数不稳定的情况,从而对考生造成不公。要使高考成绩更公正合理,需要提高命题质量。建设强大而完善的题库是实行多次考试的基础,保证高考的试卷在难易程度、命题覆盖范围、区分度上连贯一致,[5]不出现偏题、怪题。在计分方式上可以效仿美国的SAT考试,采用标准分计分法,不同科目根据在主观题、客观题的得分情况制定相应评分量表。这样,大多数考生,在知识和能力水平没有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无论参加哪次考试,其所得的等值化分数(不是卷面原始分数)基本不变,能真实反映考生水平。其次是考试成绩在高校录取中的使用问题。高校对考生多次考试取得的成绩应该有具体的规范,防止考生为了高分不断重复考试。比如在两位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第一次考试就取得该分数的学生。

“一科两考”是高考招生制度迈出的重要一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虽然产生了种种问题,给考生带来了新的压力与考验,但从浙江高考改革的步伐看,政府正在努力完善。在完善高考招生制度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向内看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也要向外看,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取其精华,为我国高考改革提供借鉴。改革只有朝着维护教育公平、利于人才培养的方向发展,抛弃急功近利思维,循序渐进,谨慎操作,不急于求成,才能有利于考生,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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