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宪法在立法中的意义

2018-04-04 09:27张可
魅力中国 2018年46期
关键词:立法权宪法意义

张可

摘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立法中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立法的合法性、民主性且要以宪法为核心三个方面概述了宪法在立法中的意义,为以后研究做参考。

关键词:宪法;立法权;意义

一、宪法与立法权

许多年以来中国都在寻求一部适合我国国情和发展的法律,而我国的现行宪法,是在1982年推行的。由1949年的《共同纲领》以及1954年修订的宪法,到现在宪法前后已经被修正过四次。在回顾这段历史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宪法的形成是与党和国家的发展密切相关。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反映的是改革开放几十年以来我国所取得的一系列成就。现行的宪法已经实施了将近三十多年,而这些年来它一直在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提供保障,进行保驾护航。尤其是在我国的立法进程中,不仅体现了宪法的原则和规定,还体现了宪法的基础和价值[1]。

在我们国家的“三权”中,立法权是排在第一位的,它对行政权以及司法权所实行的范围以及内容起着决定性作用。立法权分为两类:制定和修改宪法与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从行使主体上来讲,立法机关即制定相关法律,又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法规、条例、决议和命令等具有法律规范性质的法律条文。

二、立法需从宪法中寻求合法性

(一)宪法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宪法又可被称为母法,在这个说法上,宪法意味着它是作为一般法律制订的根本规范存在的,所有的子法都必须要依靠于它的原则和理念。也正是由于这一层关系,其他一般法律的订制需要从宪法中寻求规范性,才会有如此生动形象的说法将它们称之为“母法”、“子法”,既其他的法律必须依靠宪法所提供的养分才可茁壮成长,必须由宪法提供规范才能真正的成为一部法律。也正是由于宪法是所有的普通法律的规范,因此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可以凌驾于其他所有的一般法律。简而言之,在实际的立法过程中,宪法是作为授权法而存在的,它的功能即作为一个最高意义上的法律依据,使得那些被授权的一般法律具有法律的效力,即宪法上的合法性来源。不过,在实际的立法过程中,宪法作为授权法这一身份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所使用的范围有所限定:宪法具有肯定作用,即规定未来的法律体系内含有某内容;宪法也具有否定作用,即规定未来的法律体系中不可含有某内容。宪法的这种局限性在我国的《立法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具体可参照第八条。

(二)宪法的实施具有合法性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法律层面拥有确定的职责,除了已经承担的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工作上,还增加了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职责;国家积极推进依宪治国,加强执法部门对宪法实施的落实,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使执法部门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执法水平与效率,以认真履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在立法时,首先要考虑的便是所立之法是否符合法律的理念,是否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其内容是否能够满足宪法的基本规范,其精神是否能与宪法精神相一致。宪法不仅内容十分严谨,其思想内涵也非常的丰富。

三、立法需从宪法中寻求民主性

宪法的修改,需要由全国人大常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提议并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全国人大会以及三分之二代表举手投标表决通過后,才能正式实行,这样严谨和民主的流程,正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体现;从工作开展上来看,人大代表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可以进行监督和协助,督促社会工作顺利的进行,而政府事物、社会工作的进行进展情况,也能反过来体现人大代表的监督和协助工作是否到位,这也是民主制度的一种优势;作为人大代表,不管是人大会议还是闭会期间,都应该坚持原则,保障人民利益,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推动人民监督宪法的实施,使宪法充分体现民意。

四、立法需以宪法为核心

立法需以宪法为核心,对于一般的普通法律来说,不光其文字外壳要与宪法的规范相一致,其思想内涵也应当和宪法的价值趋向相应和。因此,在我们对一般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或者是否违宪的情况进行判断之时,并不能简单的只从宪法中去寻找所谓的立法依据和原则等等,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如果光从形式上来判断的话,对一般的法律条例进行审查时,仅仅对一些特定的文字进行搜寻,比如“根本宪法”云云,那么这仅仅只是一种很机械化、表象话的审查,并不能够体现宪法的真正价值。而要真正从实质上来对法律的合宪性进行判断的话,就应当仔细的审查其法律精神、原则以及具体的文字说明。首先,对于宪法精神,在审核时不可只看文字,应当透过文字透析其思想内核,看它是否于宪法精神相一致;其次,对于宪法原则,由于这一概念也比较抽象,审查一般法律的时候要注重的是看它是否符合人权保障的理念,是否能够真正体现宪法的价值追求;最后,注重考察一般的法律是否尊重宪法文本,是否承认宪法的权威和价值,若是出现明显的违反即可判定其无效。三者均可以对违宪情况进行核查,而事实上三者的适用效力和优先程度是不一样的[2]。

五、结束语

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已经历经了六十年的岁月,从1949年的《共同纲领》的颁布,1954年修订的宪法,以及前后四次对于宪法的修订,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的法律体系一直在不同的完善中。而总结过往的经验,我们应当更加落实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以宪法为基础和基本的出发点,强调宪法的价值和权威,充分发挥出其意义,更加公正、公平的进行立法,也为国家的现代化治理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并且更好的使得宪法在推进三个全面的建设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137

[2]阿部照哉,等.宪法[M].周宗宪,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43.

[3]丁祖年,卢群星.关于加强社会立法若干问题的思考[J].法治研究,2007,(10)

猜你喜欢
立法权宪法意义
道县:学校宪法宣传教育全覆盖
有意义的一天
2018年3月26日 《光明日报》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推进宪法实施
数学中“无意义”的意义
数学中“无意义”的意义
留学的意义
人大主导立法六人谈
1907年修律权纷争与立法新制的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四部宪法
立法法修改实施一年 209个地方获行使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