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职人员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动力机制

2018-04-04 09:27林士辉
魅力中国 2018年46期
关键词:动力机制党风廉政建设

摘要: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成绩显著,离不开广大干部的支持参与,但部分公职人员仍存不作为、不主动作为、假作为和反作为等消极行为。究其原因主要是理想信念动摇、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和保障与激励机制不健全。因此,要从加强公职人员官德教育、科学划分部门职责和创新奖惩机制等方面着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公职人員;党风廉政建设;动力机制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果,“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有部分公职人员存在不作为、不主动作为、假作为和反作为等现象。如果不能及时消除这些现象,会阻碍反腐倡廉的深入推进,也会影响国家长治久安。

一、公职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地位及成效

(一)现实地位。

公职人员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力量。党风、政风不仅事关党的事业,更事关国家前途命运。公职人员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对于重塑政治生态和国家繁荣富强具有重要作用,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保证。公职人员主动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有利于更好的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二)主要成效。

经过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就。首先,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公职人员行为日益规范,“四风”现象大幅减少。随着高压反腐态势的持续推进,公职人员思想态度发生重大转变,由怀疑、观望转变为主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公职人员参与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活动,参加各级民主生活会取得良好效果。

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然而,在反腐倡廉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部分公职人员出现了消极行为,给反腐倡廉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带来明显阻力。

(一)主要问题。

1.部分公职人员不作为。在高压反腐态势下,官员“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官员违法违纪现象大幅减少。但公职人员不作为现象并没有彻底消除,部分公职人员在岗位上不做事,消极应付差事,甚至有人以“宁可不做事,也不做错事”为标准对待工作。[1]部分公职人员对于任职单位的发展热情有所下降,对于不影响自身利益的事情视而不见,或对一些事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2]

2.部分公职人员不主动作为。部分公职人员在职位上做起事来总是慢慢悠悠、效率低下,在工作中处于被动状态,墨守成规和拖泥带水现象频发,遇到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磨磨蹭蹭,重大事项议而不决。

3.部分公职人员假作为。假作为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表面上兢兢业业,实际上无所事事,弄虚作假,为了得到上级肯定和表扬,不惜制造假的政绩。第二,以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指示,却没有实际行动。部分公职人员把简单工作做的轰轰烈烈,而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设法逃避。

4.部分公职人员反作为。受过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影响,部分公职人员依旧明知故犯。特别在一些基层地区,小官巨贪现象尚未绝迹,部分公职人员依然存在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对待群众依旧态度傲慢,甚至变相执行上级规定,为掩人耳目用旧瓶装新酒,把看似朴素的餐馆改成会所,依旧过着享乐、奢靡的生活。

(二)产生原因。

1.部分公职人员理想信念动摇。缺少了精神支撑,部分人员不愿做事或者做事拈轻怕重,缺少攻坚克难的魄力和勇气。缺少正面思想引导,部分人员就会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影响,进而使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变得扭曲,导致他们只顾个人利益,抛弃作为人民公仆应该履行的职责。

2.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当前各地机构设立存在的问题也给公务员的懒政怠政打开了方便之门。第一,有些部门职能重合,职责划分不够清晰,使得部门之间办事相互推卸责任;第二,部门职责义务划分不到位,使一些事务无人负责,职责缺位;第三,部分机构人员配置过多,使部分人无事可做,久而久之养成懒散的习惯。

3.保障与激励机制不健全。当前各地公职人员基本工资收入偏低,无法给他们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绩效工资、奖金等激励措施缺乏规范制度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落实到位,工作绩效奖励偏低,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现有保障与激励机制还未全面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3]

三、提升公职人员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动力机制的措施

(一)加强公职人员官德教育。

各级公职人员应通过以下方面强化官德:一是各级公职人员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重温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切实提高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和工作理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加强公职人员公仆意识、职业道德建设和官德建设。二是要加强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攻坚克难能力,避免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能力不足的状况。

(二)科学设置机构并明确划分职责。

第一,整合职能部门,将职能相近的部门合并。科学划分各部门职能职责,使其达到职责无重叠、无空白的效果。第二,合理规划部门人数,根据部门的实际需要,科学配置人员,做到人尽其用,人人有事做。第三,进一步落实清单制度,具体划分公职人员职权范围,将其职责和义务详细列入责任清单中,力求使权力清单具有操作性,使广大公职人员清楚认识到自身职责。

(三)创新奖励惩治机制。

除了要提高基层公职人员的基本工资以外,还可以设立廉政基金、阳光津贴等用以奖励认真工作和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或者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提升其工作热情。在惩治方面,对于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干部要施加一定处罚。对工作风气不正,长期没有发展进步的单位,给予相关领导干部相应处分。完善各个单位间考核机制,对多次考核不过关的单位实行末位惩罚制,取消其阳光津贴,以反向激励促使其切实履行职责。

参考文献

[1]任中平,陈娅.反腐高压下官员“不作为”困局的破解思路[J].领导科学,2014(10):8-10.

[2]燕继荣.官员不作为的深层原因分析[J].人民论坛,2015(10):22-25.

[3]尹丹.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路径探析[J].行政与法,2015(12):66-70.

基金项目:2017年四川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的内生动力研究”(编号201710638075);2017年西华师范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cxcy201705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林士辉(1992-),男,山东临沂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党风廉政建设研究。

猜你喜欢
动力机制党风廉政建设
新常态下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探讨
重大交通设施项目风险复杂动态交互演化机理与仿真分析
科技查新服务业变革优化的动力机制研究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四川旅游小镇发展现状与动力机制研究
新形势下抓好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浅谈反腐败工作的关口前移
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
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国企改革发展的作用分析
党风廉政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