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经验对成都的启示

2018-04-04 09:27陈俊江
魅力中国 2018年46期
关键词:成都市现代农业互联网+

陈俊江

摘要:成都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具备一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但同时也面临信息化基础设施落后、电商法律法规不健全、高端农业专业人才缺乏等困境。本文在梳理分析国外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电商法律法规体系、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现代农业;成都市

一、引言

“互联网+”现代农业是指将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工具植入渗透到传统农业中,以颠覆传统农业发展模式、加速实现农业“四化”为目标的一种新型产业形态。自201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为我国各地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成都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首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第二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具备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区位优势。同时,2018年成都市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体会议对高质量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作出全面部署[1],使成都对互联网科技、人才、资本等各类资源要素的吸引力和集聚能力日益增强,为其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提供了资源保障。然而,目前成都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较落后,电商法律法规不健全,高端农业专业人才缺乏,这使得成都“互联网+”现代农业的未来发展面临严峻考验。

国外的农业信息化最早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在运用“互联网+”改造传统农业、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方式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成都“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借鉴。

二、国外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的经验分析

(一)发达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

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一直将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完善现代农业体系的重要支撑。近年来,美国政府将充裕的资金投入到了本国农业信息化基础设中,不但实现了灌溉、施肥等日常作业的网络化控制,而且播种、收割等大型农业机械作业也开始使用卫星定位系统进行实时监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政府也高度重视农业信息化网络软硬件设施建设,澳大利亚侧重于开发面向政府的农业决策服务平台(如MCAS-S、GNSS),而新西兰侧重于建设支持智慧乡村旅游发展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法国一直致力于塑造农业信息服务的个性化、专业化形象,已营运的农业网站不仅页面设计绚丽时尚,其信息服务更具独特的 “理性”——即每个网站针对各自拥有的客户群体,提供具有侧重点的信息服务。

(二)不断完善的电商法律体系

发达国家为了确保本国农业的基础地位及增强农产品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完善其电商法律体系,从客观上为“互联网+”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保障。日本的电商法律体系是其中较为成熟的,2001年出台的纲领性电商立法《高度信息通信网络社会形成基本法》(即《IT基本法》)成为其构筑电商法律体系的基石。随后,制定了《日本电商与信息交易准则》《电子消费者合同法》《关于消费者在電子商务中发生纠纷的解决框架》《特定交易商相关法律》《完善跨国电商交易环境》《关于跨国电商交易纠纷的解决框架》和《电子消费者协议以及电子承诺通知相关民法特例法律》等法律和法令[2],同时对涉及电子商务的其他法律进行了大规模修改,使得其电商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三)完备的“教育、科研与技术推广”体系

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等国之所以成为“跨界”“创新型”人才的聚集地,是因为这些国家一直把教育、科研与技术推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本国范围内建立了完备的“教育、科研与技术推广”体系。这些国家大多数农业从业人员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不仅能通过互联网获取政策与市场信息、进行远程教育,还能运用计算机检测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销售。在美国,总共有100多所农业大学和各种农业教育网,培养了一大批农业专业人才。美国50%左右的农场主接受过高等教育,不少农场主既是农业专家又是互联网技术人才。此外,美国政府每年通过财政资助鼓励农业科研项目开展及农业信息技术推广,在客观上也推动了“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

三、启示及政策建议

(一)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筑牢软硬基础支撑

立足成都农村农业发展实际,加强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财政“三农”投入项目中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占比。同时,采用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吸引各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服务提档升级。以成都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依托,整合利用好各类互联网信息资源,加快推进县级以上智慧农业示范区建设,着力将成都打造成为全国智慧农业示范城市。

(二)构建电商法律法规体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8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结合对成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趋势的研究,加快制定、出台地方性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推动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电子商务法规配套建设,加快制定更加严格的数据共享的有关规定,在保障国家安全及电商企业、消费者隐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农业大数据资源的沉淀、开发和利用,进而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加速发展。

(三)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高端人才队伍

继续完善和发展成都已有的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与产业化服务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模式,支持和鼓励四川农业大学、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等高校在天府新区鹿溪智谷建立科研试验示范基地,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培养更多的涉农领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培育能力,在大学试点推行农科生培养学费减免和定向就业政策[3],积极培养壮大“新农人”队伍。

参考文献:

[1]构建三大体系 推进高质量发展[N].四川日报,2018-7-8(02).

[2]乐绍延.日本如何监管电商交易[EB/OL].(2014-12-15).http://news.youth.cn/jsxw/201412/t20141215_6253796.htm

[3]刘冬梅,王书华,许竹青.新型农业科技创业与服务体系建设研究[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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