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 成都院被认定为成都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
    成都院被认定为成都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近日,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成都市版权局联合发出《关于认定成都市第三批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和试点企业的通知》(成知管[2014]34号),我院被认定为成都市第三批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目前,我院已领到奖牌。(本刊编辑部)

    水电站设计 2015年1期2015-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