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出你的观点来
——记《检察日报》“观点”版的创办

2018-04-04 00:29李国明
法治新闻传播 2018年6期
关键词:错案检察观点

■李国明

中国人民大学多次找我们合作,比如由理论版独家刊发了“刑事诉讼三人谈”等,理论版刊发的稿件也多次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2002年下半年,为适应报纸的传播规律,检察日报社编委会决定改版《检察日报》理论版,改变长期以来刊发论文的状况,变为按照新闻规律、采用新闻的模式来制作。按时任报社社长刘佑生的话说就是“用新闻的方式做理论版”。

我当时在总编室任副主任,社里考虑到我曾在《人民检察》杂志做过4年编辑,又在总编室做了几年编辑,法学理论、检察实务、新闻业务都懂一点,于是决定派我到理论部(当时叫法律经济部)具体负责改版工作。改版后的理论版于2002年12月4日开始试刊,到2003年1月1日正式改版。《检察日报》每天的第三版均为改版后的理论版,具体分为“观点”版、“实务”版、“学术”版,理论部负责编辑的《法律生活》专刊后来精简为“法律生活”版,在每周六的三版固定出版,这样几个版面每周轮动推出,基本沿用至今。

理论版面中,以“观点”版为主体,每周7天,4天都是“观点”版,其他几个版的包装形式也要向“观点”版看齐,强调在稿件大小标题制作上突出核心观点,让人一目了然。改版后的“观点”版呈现出几个新特点,首先就体现在标题制作(观点式标题、陈述式标题、疑问式标题)、包装形式(理论文章也要提炼导读,可以配图片、漫画、图表等)等方面,即“用新闻的方式做理论版”。理论文章往往枯燥、晦涩,标题一般带有“论”“探析”“思考”等字样,讲究严谨、周延,这种标题样式对于旨在快速传递信息与理念的报纸而言,应当说是不相容的。“观点”版从一开始就试图消除这一“痼疾”。2003年1月17日,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我们组织了一篇诠释性文章,并将原来的论文式标题改为《渎职罪主体:范围变了 本质未变》,让人一看标题就能抓住这一立法解释的要点。针对最高法新证据规则,及时组织了一篇有独到观点的文章,标题改为《儿童作证,不是一纸规定那么简单》。学术研讨会综述的标题如《保释制度:它山之石还是淮北之枳》等。司法实务问题《口供对法官的影响有多大》《都晋升提拔了,谁来承担公诉?》等,将专业问题通俗化,从而深入浅出,力求传播效果最大化。

第二个特点是关注社会热点。比如,改版后不久,适逢美国发动了伊拉克战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针对这一事件组织了一次学术研讨会,正在人大读博士的晏向华参加了会议并写了一篇研讨会综述,我把标题改为《伊拉克战争:多少国际法原则被冲破》,刊出后对观点传播起到了良好作用。后来中国人民大学多次找我们合作,比如由理论版独家刊发了“刑事诉讼三人谈”等,理论版刊发的稿件也多次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第三个特点是关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如针对实践中过分强调量化的绩效考核机制,我们举办检察长论坛进行探讨。

第四个特点是配发评论,发出编辑部声音。典型的例子是2005年媒体连续曝光错案后,我们也听到了一些反映,说有些地方办案缩手缩脚,怕出错不愿办案。我连续撰写了两篇评论《防错案不等于不办案》《要纠错更要防错》,刊发在“观点”版,一是想引导,二是阐明我们开办专栏的目的。

以上这些新特点反映了我们当时办报理念的变化,强调“传播”“引领”,这要求一方面观点要新颖、权威、正确,能被更多人接受,比如我们组织研讨会探讨“检察官的客观性义务”,又如用差不多一个整版刊发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的“犯罪构成三阶层说”,等等;另一方面必须关注社会热点,及时进行法律分析、理论解析,这方面我们做了大量工作,记忆最深刻的是2005年关于“健全机制防错案”的系列报道。

那年全国两会刚刚结束,《京华时报》报道了聂树斌案,一时间舆情震惊:落网“真凶”主动供述一起强奸杀人旧案,但是这个案子早就判了——21岁的聂树斌被当成强奸杀人凶手执行了死刑。当时媒体上的声音一边倒,就是要纠正错误并追究错案责任。我当时考虑,纠错、追责固然都重要,但如何有效避免错案、防范于未然同样重要。为此我们专门推出专栏,专栏名称就叫“健全机制防错案”,从2005年3月22日刊出第一期,一直刊发了两个多月。后来最高检侦监厅组织全国检察机关侦监工作会议,专门把我们的这组报道作为会议参考资料。

防范错案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重要职责,检察日报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关报,我们选择的这个“点”还是很符合检察日报定位的,我们是一家专业媒体,专业媒体应该有专业的视角、专业的精神、专业的追求,要主动服务国家的法治建设,要有理性、建设性,而不能仅仅局限于发现问题、披露问题。我们的报道是全方位的,如对错案本身的探讨,指出错案分为两种,一种是客观局限造成的错案,如侦查手段的落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认定错误;另外一种是制度的漏洞或者缺陷以及人为的因素造成的错案,这种错案要绝对避免。我们组织了很多专家参与,从不同角度进行探讨。其中,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教授是专访,话题是错案调查机制,见报标题是《既要程序正当,又要树立公信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新锐刘品新博士撰写了《铁案与错案其实只有一步之遥——从英国别克案看人证调查方法的不可靠性》,讲口供的局限性。因为聂树斌案的报道披露的很多错误,都是过分依赖口供造成的。还有一期刊发了法官陈计山的文章,标题是《防错杀必须改革死刑裁判制度》,提出必须改革避免死刑裁判的致命程序弱点:一是事实没有查清却不开庭审理(书面审),二是下放死刑复核权,三是同二审程序合二为一的死刑复核,这些都是死刑裁判的致命程序弱点。当然检察官的文章更多,如北京市检察院王新环博士撰写的文章,我结合文章观点提炼的标题是《纠错、追责、防错:一个不能少》。2005年4月12日我们还做了一期访谈,请了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和著名刑辩律师田文昌。访谈设定的话题是关于死刑复核,见报时主标题是《上收死刑复核权宜早不宜迟》。

在专栏刊发期间,媒体又曝出了两起错案,一个是河南省检察院提起抗诉、历经五次审理的胥敬祥案;一个是佘祥林案,这些案例为我们的进一步探讨提供了实践素材。

“观点”版在创办和发展过程中,因其关注生活,形式新颖,令人耳目一新,赢得了不少赞誉,理论部也因此曾被最高检授予集体二等功。从我2012年10月离开理论部至今,理论版又进行了不少创新,然而当年改版时形成的标题、版式这些标志性的风格基本保留了下来,读起来倍感清新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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