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易》学述论

2018-04-03 10:46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象数义理中正

高 明 峰

(辽宁师范大学 文学院,辽宁 大连 116081)

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号迂夫,陕州夏县涑水人。宝元元年(1038),中进士甲科。历仕仁、英、神、哲宗四朝,官至尚书左仆射,封温国公。正直敢言,名动朝野。在王安石新法期间,就其利害累争于朝,成为保守派的领袖。后尽废新法,史称“元祐更化”。司马光不仅在政治上影响深远,在学术上也颇有建树。以司马光为代表,包括其学生刘安世、范祖禹、晁说之等,形成涑水之学,或称温公朔学。除了史学巨著《资治通鉴》外,司马光的经学著述主要有《易说》《书仪》《大学广义》《中庸广义》《古文孝经指解》《疑孟》等。可以说,司马光在《易》学、《礼》学、《孝经》学、《孟子》学上均有成就,且影响深远。尤其是其《易》学,特色鲜明,自成一家。有关司马光《易》学的研究,主要有赵瑞民《论司马光〈易〉学的两个支点》[1]、董根洪《司马光〈温公易说〉探析》[2]、余敦康《内圣外王的贯通——北宋易学的现代阐释》[3]等。本文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研讨。

一、易学宗旨:本数求义

司马光著有《易说》《系辞说》,今存四库馆臣辑本,题作《易说》,合编为六卷。其易学宗旨,在《易总论》中说得明确,其云:

或曰:“圣人之作《易》也,为数乎?为义乎?”曰:“皆为之。”“二者孰急?”曰:“义急,数亦急。”“何为乎数急?”曰:“义出于数也。”“义何为出于数?”曰:“礼乐刑徳,阴阳也;仁义礼智信,五行也。义不出于数乎?故君子知义而不知数,虽善无所统之。夫水无源则竭,木无本则蹶。是以圣人抉其本源以示人,使人识其所来,则益固矣。《易》曰:‘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明二者之不可偏废也。”[4]卷首

在这段话中,司马光将象数和义理比作源与流的关系,强调读《易》要求其义理,即礼乐刑德、仁义礼智信,而其“本原”则在象数,即阴阳、五行。由此,我们可以指出,司马光的易学旨趣在于本数求义,既非如陈抟、邵雍等溺于象数,又与欧阳修、程颐等人无视象数不同,而是主张融汇象数、义理,且“义出于数”。司马光有意识地构建一套数学模式,以此来统摄自然哲学、社会政治与伦理道德。除《易说》外,司马光另著有《潜虚》一书,据其《后序》所言“《玄》以准《易》,《虚》以拟《玄》”,可知是有意模拟扬雄《太玄》一书来发挥《周易》的核心思想。《潜虚》序云:“万物皆祖于虚,生于气,气以成体,性以辨名,名以立行,行以俟命。故虚者,物之府也;气者,生之户也;体者,质之具也;性者,神之赋也;名者,事之分也;行者,人之务也;命者,时之遇也。”[5]卷首书中列有气、体、性、名、行、命诸图,并有解说,融图、数、理于一炉,构建起以一、二、三、四、五为基数而成五十五的匹配模式。张敦实《潜虚发微论》指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强名之曰道。太极元气,函一为三,衍而伸之,是谓数。两仪之所以奠位,万类之所以成形,天下国家之所以致治,悉不外乎道与数。”[6]343可谓要言不烦地揭示了司马光《潜虚》的体系与要旨。在《易说》中,司马光多处运用易之象、数来解说,反映出其对汉代象数易学的热衷与娴熟。如司马光释《大过》上六象云:

灭木之泽,淫滔甚矣。而本爻不刚,无利涉之材,至于灭顶,宜其凶。《大过》之世,栋已桡矣,宜拯之于蚤也。迨其倾摧而欲救之,何嗟及矣。故藉之于初则无咎,救之于三则已桡而凶。下卦如此,上卦可知。泽之灭木,犹栋之桡也。木犹灭之,人乌可过涉以求济哉!过涉凶者,无舟楫而冯河者也。泽溢于上,至于灭顶,自取其凶,何所咎也。孔子谓“不可咎”,言不救之于早,至此无及也。上之画耦兊之泽也,泽,阴水也。中四画奇人之身也。初画耦足也。全卦有人居泽中灭顶之象,故于上一爻发之。[7]卷十六

此处显然结合《大过》之卦爻象来诠解,象占色彩较为浓厚。《易说》中类此者尚有多处,冯椅《厚斋易学》中亦有辑存。而司马光在解说乾、坤两卦十二爻辞时,结合了阴阳二气从萌发到消歇的过程,将之统摄起十二乐律与十二月份:

初九阳之始也,于律为黄锺,于历为建子之月。

九二者阳之见也,于律为太蔟,于历为建寅之月。

九三阳之进也,于律为姑洗,于历为建辰之月。

九四阳之盛也,于律为蕤宾,于历为建午之月。

九五阳之成也,于律为夷则,于历为建申之月。

上九者,于律为无射,于历为建戌之月。(此条乃四库馆臣增补)

初六者阴之始也,于律为林锺,于历为建未之月。

六二者于律为南吕,于历为建酉之月。

六三者于律为应锺,于历为建亥之月。

六四者于律为大吕,于历为建丑之月。

六五者于律为夹锺,于历为建卯之月。

上六者阴之穷也,于律为仲吕,于历为建巳之月。[4]卷一

乐律为重要的社会仪制,月份乃日月运行的周期,由此,象数便可制约这自然和社会的两大现象。当然,这并非司马光的首创,《汉书·律历志》中就载有刘歆等人将乾坤两卦十二爻与十二乐律和十二月份相配之说。但在王弼义理派易学崛起后,司马光予以特别拈出,正可说明其对象数易学的喜好。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司马光甚至援引出自《易纬》的卦气说来诠解,其释《复》之彖曰:

七日来复,何也?冬至卦气起于《中孚》,次《复》,次《屯》,次《谦》,次《睽》。凡一卦御六日二百四十分日之二十一,五卦合三十日二百四十分日之一百五,此冬至距大寒之数也。故入冬至,凡渉七日而复之气应也。[4]卷二

而卦气说恰恰是汉代象数易学中以卦配四时气候,用于推算历纪,占验吉凶的。当然,更为明确而详尽的表述,还在《系辞说》中,其云:

太极,天也。乾坤,日月也。四象,五宫也。八卦,十二辰也。六十四卦,列宿也。众爻,三百六十有六度也。太极,地也。乾坤,山泽也。四象,四方也。八卦,九州也。六十四卦,万国也。众爻,都邑也。太极,岁也。乾坤,寒暑也。四象,四时也。八卦,八节也。六十四卦,十二月也。众爻,三百六旬有六日也。太极,王也。乾坤,方伯也。四象,四岳也。八卦,州牧也。六十四卦,诸侯也。众爻,卿大夫士也。[4]卷五

天地山川、日月寒暑、王侯州牧等,皆由太极、乾坤、四象、八卦等统摄。而乾坤、四象、八卦等皆由太极渐次析分而成。其《系辞说》云:“易有太极。极者,中也,至也,一也。凡物之未分混而为一者,皆为太极。两仪,仪,匹也,分而为二,相为匹敌。四象,阴阳复分老少而为二,相为匹敌。大业富有万象。太极者何?阴阳混一,化之本原也。两仪者何?阴阳判也。四象者何?老少分也,七九八六卦之端也。八卦既形,吉凶全也。万物皆备,大业成也。”又曰:“太极者,一也,物之合也,数之元也。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则算不能胜也,书不能尽也,口不能宣也,心不能穷也。掊而聚之,归诸一,析而散之万有一千五百二十,未始有极也。”“易有太极,一之谓也。……一为数之母,数为一之子也。母为之主,子为之用。”[4]卷五换言之,自然演化、人事吉凶之义皆由太极之一、阴阳之二等数支配,此即本于数,或曰“义出于数”。

另一方面,司马光在解《易》时注重义理的探寻,也就是揭示作为“天地人至极之道”的“易道”。司马光认为,“此易道始于天地,终于人事”[4]卷五,“易者道也,道者万物所由之途也,孰为天,孰为人”,“夫易者,自然之道也。……易者,阴阳之变也,五行之化也,出于天施于人被于物,莫不有阴阳五行之道也”[4]卷一。他将易道看成贯通天地人的根本之道。而易道其实就是作为本体之气的太极阴阳的分合之道。司马光认为,万物的生化、人事的治理皆遵循太极阴阳之道。其云,“太极者何?阴阳混一,化之本原也”,“阴阳者,易之本体,万物之所聚”,“天地能示人法象而不能教也,能生成万物而不能治也。圣人教而治之,以成天地之能”[4]卷五。此易道的核心即为“中”,或曰“中和”:“易有太极,一之谓也。分而为阴阳,阴阳之间必有中和。故夫一衍之则三而小成,十而大备。小衍之则为六,大衍之则为五。一为数之母,数为一之子也。”[4]卷五其《答李大卿孝基书》亦云:“光闻一阴一阳之谓道,然变而通之,未始不由乎中和也。阴阳之道,在天为寒燠雨旸,在国为礼乐赏刑,在心为刚柔缓急,在身为饥饱寒热,此皆天人之所以存,日用而不可免者也。然稍过其分,未尝不为灾。《中庸》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由是言之,中和岂可须臾离哉!”[7]卷六十一或称“中正”,其《系辞说》云:“阴阳相违,非太极则不成;刚柔相戾,非中正则不成。故天下之德诚众矣,而萃于刚柔;天下之道诚多矣,而会于中正。刚柔者德之府,中正者德之津。”[4]卷五其释《需》九五象辞云:“九五以中正之位而受尊位,天之所佑,人之所助也。然则福禄既充矣,而又何需焉?曰中正者,所以待天下之治也。《书》曰:‘允执其中。’又曰:‘以万民惟正之供。’夫中正者,足以尽天下之治也,舍乎中正而能享天之福禄者,寡矣!”[4]卷一“中正”与“中和”相近,其实质即为“中”,这可与司马光在《中和论》《易说》中所阐发的思想相印证①。《河南程氏遗书》卷二记载:“君实尝患思虑纷乱,有时中夜而作,达旦不寐。……其后告人曰:‘近得一术,常以中为念。’”[8]25亦是司马光执“中”思想的反映。朱熹指出:“温公是死守,旋施去寻讨个‘中’。”[9]2461虽然是批评之辞,但也着实指明了司马光的思想核心。

二、易学特点:切于日用

就司马光易学的特点而言,可说是“切于日用”。《四库全书总目》称其“大都不袭先儒旧说,而有德之言,要如布帛菽粟之切于日用”。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解《易》时往往结合事理,指向现实;二是论史议政时,往往援引《易》义以为根据。

先谈前者。譬如释《同人》之彖曰:“君子乐与人同,小人乐与人异。君子同其远,小人同其近。”[4]卷一释《咸》之九四曰:“心苟倾焉,则物以其类应之。是故喜则不见其所可怒,怒则不见其所可喜。”[4]卷三皆属贴合情理,直面现实。再如解《蒙》六五云:“童蒙者何以吉也?得人而信使之也。昔齐桓公、卫灵公之行,犬彘之所不为也,然而大则霸诸侯,小则有一国,其何故哉?有管仲、仲叔圉、祝鮀、王孙贾为之辅也。二君者,天下之不肖君也,得贤人而信使之,犹且安其身而收其功,况明哲之君子用忠良之臣者乎!”[4]卷一解《明夷》上六之象曰:“上六之象,其言失则何?国家之所以立者,法也。故为工者,规矩绳墨不可去也;为国者,礼乐法度不可失也。度差而机失,纲纪而网紊,纪散而丝乱,法坏则国家从之。呜呼!为人君者,可不慎哉!鲁有庆父之难,齐桓公使仲孙湫视之。曰:鲁可取乎?对曰:不可,犹秉周礼。周礼所以本也。然则法之于国,岂不重哉!”[4]卷三则引据史实,关照当世。无论考情理还是援史实,都指向“切于日用”。

再看后者。司马光积十九年之功而成史学名著《资治通鉴》,旨在“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嘉善矜恶,取是舍非”。他常引据《易》义来评论史事,如《周纪一》论周始命韩、赵、魏为诸侯云:“文王序《易》以乾、坤为首。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言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今晋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晋国,天子既不能讨,又宠秩之,使列于诸侯,是区区之名分复不能守而并弃之也。先王之礼,于斯尽矣。”[10]2-6又如《晋纪》二十三称誉沈劲:“沈劲可谓能子矣!耻父之恶,致死以涤之,变凶逆之族为忠义之门。《易》曰:‘干父之蛊,用誉。’其是之谓乎!”[10]3249既然《资治通鉴》乃“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那么,司马光援《易》以论史,自然也就有关怀现实、切于日用之效了。作为政治家,司马光在论政时也常常以《易》义作为依据。譬如,王安石变法期间,司马光持反对态度,成为保守派的领袖,其根源在于其“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思想。他在《迂书·辨庸》中说:“天地不易也,日月无变也,万物自若也,性情如故也,道何为而独变哉!……呜呼!孝慈仁义忠信礼乐,自生民以来谈之至今矣,安得不庸哉!”[7]卷七四而这一思想实来自于司马光《易总论》中:“或曰:易道其有亡乎?天地可敝则易可亡。……是故易之书或可亡也,若其道则未尝一日而去物之左右也。”[4]卷首司马光曾引《易》天地交合之义来发挥其君臣共治的思想,其《乞开言路札子》云:“臣闻《周易》天地交则为泰,不交则为否。君父,天也;臣民,地也。是故君降心以访问,臣竭诚以献替,则庶政乂安。君恶逆耳之言,臣营便身之计,则下情壅敝,众心离叛。自生民以来,未有不由斯道者也。”[7]卷四十六在《进修心治国之要札子状》中,司马光系统阐述了他的政治主张:“臣初上殿,即言人君之德三,曰仁,曰明,曰武;致治之道三,曰任官,曰信赏,曰必罚。……夫治乱安危存亡之本源,皆在人君之心。仁、明、武,所出于内者也。用人、赏功、罚罪,所施于外者也。”[7]卷三六而其人君三德,正与其《易说》中对《师》卦之彖的解说相呼应:“师,贞,丈人吉,无咎。何也?曰:难之也。夫治众,天下之大事也,非圣人则不能。夫众之所服者武也,所从者智也,所亲者仁也,三者不备而能用其众,未之有也。”[4]卷一

上文谈到司马光的易学旨趣是本数求义,仍偏于义理一面,但他又反对王弼以老庄之虚无玄渺来解说《周易》。其《答韩秉国书》云:

夫万物之有,诚皆出于无,然既有则不可以无治之矣。常病辅嗣好以老庄解易,恐非易之本指,未足以为据也。辅嗣以雷动风行运变万化为非天之心,然则为此者果谁耶?夫雷风日月山泽,此天地所以生成万物者也,若皆寂然至无,则万物何所资仰耶?天地之有云雷风雨,犹人之有喜怒哀乐,必不能无,亦不可无也。[7]卷六三

这应该说是司马光解《易》时注重切合实用的重要原因,由此也就形成了其易学既融汇象数、义理,又切于日用的独特之处。

三、结语

《四库全书总目》在《易》类叙中说:“《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汉儒言象数,去古未远也,一变而为京、焦,入于禨祥,再变而为陈、邵,务穷造化,《易》遂不切于民用。王弼尽黜象数,说以老庄,一变而为胡瑗、程子,始阐明儒理,再变而李光、杨万理,又参证史事,《易》遂日启其论端。此两派六宗,已互相攻驳。”[11]1就易学史而言,不外乎象数、义理两派彼此争衡。入宋以来,陈抟、刘牧等发挥象数,而司马光则承袭胡瑗“明体达用”之学,既明义理之用,又不废象数之体。由此,其易学既与轻象数、重义理的欧阳修、程颐等不同,又与刘牧、邵雍等穷及象数者立异,可谓别具一格。后来,朱熹作《周易本义》《易学启蒙》,集象数与义理两派易学之大成,固然多取资于邵雍、程颐②,然与司马光以体用兼顾之法解《易》或不无关联,尤其是朱熹的有些见解与司马光如出一辙,譬如朱熹强调《易》有交易、变易二义,“《易》,书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画,有交易、变易之义,故谓之《易》”[12]上经第一。“阴阳有个流行底,有个定位底。‘一动一静,互为其根’,便是流行底,寒暑往来是也;‘分阴分阳,两仪立焉’,便是定位底,天地上下四方是也。《易》有两义,一是变易,便是流行底;一是交易,便是对待底。”[9]1602他甚至批评说:“程颐言‘《易》,变易也’,只说得相对底阴阳流转而已,不说错综底阴阳交互之理。言《易》,须兼此二意。”这一思想与司马光既重阴阳之分,又讲阴阳之合正相呼应。其云,“易有太极,一之谓也。分而为阴阳,阴阳之间必有中和”,“阴阳之交际,变化之本原也”。再如,朱熹讲“阴阳五行,循环错综,升降往来,所以生人物之万殊,立天地之大义”[9]2509,这与司马光所言“易者,阴阳之变也,五行之化也,出于天施于人被于物,莫不有阴阳五行之道也”并无二致。所以,尽管司马光《易》学未如朱熹那样建构起完整统一的理学体系,但凭其本数求义之宗旨,切于实用之特质,在《易》学史上应有其一席之地。

注释:

①司马光在《中和论》(《温国文正公文集》卷七一)中指出:“《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君子之心,于喜怒哀乐之未发,未始不存乎中,故谓之中庸。庸,常也,以中为常也。及其既发,必制之以中,则无不中节。中节则和矣。是中和一物也。”其释《艮》卦六五象(《易说》卷四)曰:“凡刚柔当位,正之象也。孔子赞乾之九二龙德而正中,艮之六五曰以中正,何也?曰艮六五,文之误也,当云以正中也。正中者,正得其中,非既正又中也。然则二爻其为不正乎?曰:非谓其然也。中正者,道之贯也,相须而行,相辅而行者也。”由此可知,司马光以为中即和也,中贯正矣,故“中”乃核心,可统摄“中和”“中正”。

②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本义序例·五赞·易原》云:“遭秦弗烬,及宋而明。邵传羲画,程演周经。象陈数列,言尽理得。弥亿万年,永著常式。”于此可见一斑。

参考文献:

[1]赵瑞民.论司马光《易》学的两个支点[J].山西大学学报,1992(4).

[2]董根洪.司马光《温公易说》探析[J].周易研究,1996(1).

[3]余敦康.内圣外王的贯通——北宋易学的现代阐释[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7.

[4]司马光.易说[M].《四库全书》本.

[5]司马光.潜虚[M].《四库全书》本.

[6]黄宗羲,著.全祖望,补修.宋元学案[M].北京:中华书局,1986.

[7]冯椅.厚斋易学[M].《四库全书》本.

[8]程颢,程颐.二程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

[9]黎靖德,编.朱子语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6.

[10]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78.

[11]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2]朱熹.周易本义[M].《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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