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 200051)
近些年来,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企业逐渐走向全世界的个国家,而对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合规性审查也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在众多国际项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多边开发银行的开展反腐败反欺诈调查的挑战。
美国《反海外腐败法》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反腐败法律制度,对我国企业走出去合规审查无疑有借鉴意义。然我国对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了解停留在表面上,并没有深层次地研究其制定的背景、规制以及条款的涉及,也并没有认识到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与中国企业走出去合规审查存在的联系。因此,在我国实施“一带一路”的战略下,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同时,应当与世界接轨,正视合规审查所面临的挑战,认真研究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在有益借鉴的基础上,建立中国企业走出去合规审查的制度。
习近平曾讲:“一带一路”的目的是让中国企业走出去,与世界共享中国产能,为世界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随着我国经贸投资活动的快速推进,国际层面企业合规监管审查日趋严格,海外监管机构对我出海企业进行的商业贿赂行为执法处罚力度增加,中国企业必然面临诸多的挑战和风险:
第一,从我国法律体系上分析,关于商业贿赂的法律主要集中在我国《刑法》当中。其《刑法》关于涉及商业贿赂的犯罪都进行了严厉的处罚,然而涉及到国外贿赂的很少,只有《刑法修正案(八)》第164条增加的:“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一贿赂犯罪的增加,体现了我国与世界各国共同打击贿赂犯罪的决心。但是,该涉及并没有像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一样作出专门的、详细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因此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存在争议。
第二,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看,我国自从加入WTO以后,很多市场主体为了开拓海外市场,在国外建立分支机构,那么,不可避免地需要受到海外国家法律的制约,而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就是一个典型的对象,我国企业在去美国投资的时候,由于不了解当地法律制度,在面临企业合规性审查时往往有法律、语言、文化等诸多方面的“水土不服”。
第三,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谋求市场上,需要在国际市场上进行融资,那么,必然受到海外国家证券市场秩序的规制。以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为例,其关于证券融资的规定明确要受到美国1934年所制定的《美国证券交易法》的制约,如果我国走出去的企业需要在美国证券交易市场上融资,必然也受到其相关证券市场法律及相关规则的规制。
综合而言,我国企业走出去需要一个较为良好的制度基础。目前,无论是我国的立法体系还是制度的建设,在企业走出去的时候,不得不重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带来的影响,如何通过对《反海外腐败法》的研究,建立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合规性审查制度,将与国际经济发展接轨的法律体系或相关制度建设纳入到研究的范畴内,避免我国企业走出去所面临不可预测的风险。如果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同时不能科学地做到合规性审查,则很有可能收到处罚和制裁,这样不仅会削弱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还会使得我国国家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目前,世界上走出去的公司都在加强企业责任,其中,商业贿赂与企业合规性经营问题已经成为关注的热点。美国政府已经将企业的商业犯罪转移到《反海外腐败法》的合规性审查问题上。我国的合规性审查制度的建设应关注以下几点:
第一,《反海外腐败法》要求企业必须实施合规性审查,并对合规性审查的原则、制度、流程、定期检查以及培训计划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第二,强调企业内部合规性审查的建设,企业内部人员是企业合规性审查及制度建设的主要力量,绝大多数企业内部人员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纳入内部常规审计的计划范围内。
第三,明确培训制度。企业应进行定期培训,将培训的方式、流程以及培训的内容详细规定在法律范围内,要求企业必须依照法律进行合规性培训才能保证企业符合《反海外腐败法》规定的合法经营方式。
第四,规定保密义务。在面对合规性审查的时候,要求审查部门及参与审查的主体杜审查内容、审查情况等保密。
第五,《反海外腐败法》还确立了合规风险评估制度。该法要求受合规性审查的主体将风险评估纳入到合规性审查的范畴内,并明确了风险评估的事项:(1)企业在经营的范围内腐败报告中的排名;(2)第三方代理人或外包商行为触犯《反海外腐败法》的可能性;(3)以往企业内部自身地方控制力的不足;(4)企业内部本身曾经涉及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案例。
在“一带一路”的战略下,我国企业走出去需要面临合规性审查所带来的问题和挑战,通过对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相关规定的研究和参考,对我国企业走出去合规性审查有很大的启示。
(一)确定合规审查的原则
对企业走出去合规性审查需要确定以下审查原则:其一,确定法律体系。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来说,这不仅是国内法所关注的重点,也是关系到国际法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所以,必须建立我国企业走出去合规性审查统一的法律体系;其二,确定企业走出去的基本行业要求。企业要走出去,就必须具有更高的企业形象,担负起更大的责任和使命;其三,确定企业内部合规性审查制度。该制度涉及到企业自身能够建立符合走出去的合规标准,关系到企业自身发展和企业品牌的打造,形成完备的企业合规性审查制度可以为企业走出去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构建企业合规审查制度
“一带一路”的大环境下,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那么,企业走出去的第一步就是企业能够具有走出去的条件和标准,那么,企业合规性审查就是完成这一项的关键。因此,应当从以下方面构建企业合规性审查:第一,构建合规性审查的组织架构。一方面,选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组成合规审查委员会,直接负责对企业的合规性审查或者可以通过企业董事会的授权,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或专门合规性审查委员会对企业整体性合规审查。第二,明确专门的合规审理人员落实日常的审理工作。企业合规性审查必须有专业的人复杂,这些人必须具有专业的知识,并对企业非常了解,通过层层筛选最终确定企业合规性审查的人选。第三,构建一套完备的企业合规性审查流程。首先,企业本身应当制定一个合规性审查的标准和流程;其次,企业应当通过事先制定规章制度确定合规性审查的流程:具体而言,其一,合规性审查的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度,确定合规性审查的识别风险体制,根据风险识别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如,一级、二级、三级);其二,确定具体设施的计划,根据风险等级的确定,针对不同风险制定不同的合规性审查计划;其三,合规性审查的监督。企业本身应当对合规性审查进行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合规性审查的根据;其四,确定合规性审查的定期检查制度。可以通过外聘的形式定期对企业合规性审查进行有效的评估的监督,根据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调整和更新;其五,确定培训和教育制度。企业应当对参与合规性审查的主体进行定期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对参与合规性审查的要求和标准,保障企业合规性审查的科学性。
(三)企业走出去合规审查的实施
1.确定审查流程
企业的合规性审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更关系都企业是否能够顺利走出去,确定合规性审查流程就是需要保证企业能够持续适应环境,通过外部的环境、法律法规、行业动态等因素及时作出调整并制定出新的制度,所以,企业走出去的合规性审查必须具有合规的流程,通过对合规性所面临的风险的评估,制定具有可实施的规章制度,使得合规性审查制度的规制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人员上。
2.确定审查内容
第一,确定常规业务的审查事项。一般情况下,企业走出去常规性审查包括以下三个内容:其一,企业经营范围、客户以及商业活动等发生重大变更;其二,对企业新的经营开发的合规性审查风险;其三,对企业日常商业活动审批的风险。第二,重大项目的审查。针对重大事项的审理,应当确定更高的合规性审查标准:如企业的海外并购、海外分支的建立等,需要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这是企业走出去的严格要求,也是美国《反海外腐败法》所规定的重要内容,所以,我国企业走出去合规性审查制度构建上,其确定审查的内容不仅是合规性审查制度的需要,也是《反海外腐败法》的基本要求。
结语
通过对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研究和认识,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具有很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在“一带一路”的战略下,我国需要同世界接轨、需要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需要,那么,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合规性审查制度,让我国企业走出去,并且走的成功。目前,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合规性审查起步晚,面临的问题也多,给我国经济对外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应当认清我国目前企业发展的形式,在“一带一路”的指导下,通过构建完备的企业合规性审查,让我国的企业能够顺利走出去,将我国的企业品牌及企业文化带入到国际上,这不仅能够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还能够树立中国的大国形象,可以说,在面临挑战的同时也存在很多的机遇。
[1]刘霄仑、赵金萍 编译:《美国反海外贿赂行为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12月第一版。
[2]刘岳川、胡伟:《中国企业面临的海外反腐败执法风险及其应对——以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为例》,载《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81i。
[3]石玉英:《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问题与走向》,载《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4]袁新涛:《“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战略分析化》,载《理论月刊》2014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