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公共伦理“孤岛”的治理研究
——以蒜村为例

2018-04-02 13:59张怡晨孙守相
社科纵横 2018年9期
关键词:城中村孤岛城市化

张怡晨 孙守相

(山东农业大学 山东 泰安 27100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城市化水平越来越高。在城市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由于城市外围向农村扩展,出现了一种独特的“城中村”现象。由于城中村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社会地位,导致其在公共伦理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呈现出独立于城市公共伦理体系之外的“孤岛”。这样的公共伦理“孤岛”会导致城中村出现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如何打破城中村的公共伦理“孤岛”,建立现代化的公共伦理体系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并终将对城中村的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重要的影响。

一、蒜村——一个典型城中村的生成机理

蒜村位于昆明市盘龙区丰源路附近,距离北市区不远,并且旁边有大学校区以及黑龙潭、植物园等景区。蒜村属于昆明市城市区域内,周围被城市环绕,失去了农村传统的土地,改变了原有的经济来源结构。但蒜村内仍然保留了农村的一些因素,整体上还是一个农村社区,因此,它属于一个典型的“城中村”。

作为一个城中村,蒜村一直处在一种十分尴尬的位置,一方面,它是没有田地的“农村”,而另一方面又是没有实现彻底的城市化的“城区”。它之所以能产生,是因为城市化扩张初期的城市政府虽然有扩张的欲望,但又没有能力承担将“准城中村”农民转化为市民的高昂成本(如公共设施建设、提供城市化服务和一系列的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1]

(一)导火索——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

城中村的出现,与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有着密切的联系。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数目不断增加,城区面积也大幅度增加。在这样的快速城市化时期,城市用地将一些紧邻城市郊区的农村耕地纳入其中,导致农村原住民失去了耕地,他们从事的主要经济活动由第一产业转变为第二、三产业。虽然这些无地的农民脱离了土地,但是由于他们的土地、户籍、人口、行政管理等还归属于农村体制下,导致经济、社会和基础设施都并未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与管理之中,这就使得这些城郊农村的土地资源与管理模式分裂开来,于是便形成了今天的城中村。

2014年昆明城镇化率达69%,而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市的城镇化率达70%,[2]意味着昆明市的城市化水平又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在昆明市城市化水平日新月异的同时,城市外延不断向农村扩展,分布在城市区域内部的城中村数量不断增加。蒜村的“城中村化”只是昆明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个例,它反映了大部分甚至全部昆明的城中村的发展渊源,也证明了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正是城中村出现的导火索。同时,城中村的出现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城市化进程中过于追求速度而忽视了城乡协调发展、发展规模与制度建构协调发展等一系列问题。

(二)病根——城乡二元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在快速发展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传统的城乡二元体制导致城市和乡村各自发展,农村和城市在发展中有着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并且出现了城市发展速度明显快于乡村发展速度的现象。这种现象渐渐将城市与农村隔离开来并且形成了壁垒,于是就产生了中国特色的“城中村”。

城乡二元体制包括管理模式与土地所有制两方面。从管理模式上来说,城中村的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政策规划执行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都与城市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城中村虽然属于城市规划用地,但其仍然保留了某些农村社区的管理模式与组织模式,因此城中村属于一种特殊的城市社区。二元土地所有制结构则是指城市和农村的土地分别归属于国家和农村集体所有的一种制度。在城中村内,形成了一种“二元土地所有制”同时存在、并且同时发挥作用的特殊的结构,这种特殊的结构是造成“城中村”形成的“病根”。因此,“城中村”现象是我国实行的城乡二元体制在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所衍生的产物。

(三)催化剂——流动人口涌入

城中村的流动人口占大多数,这些流动人口大多数是由庞大的外来城市的打工族所构成的,他们选择居住在城中村内,这样便可以在降低生活成本的同时拥有比较良好的发展机会。这些流动人口享受着城中村里的低房租和低消费的同时,也给城中村的村民带来了经济收入,形成了一种稳定的互利互惠的关系。而如果城中村进一步发展成真正的城市的话,村民们就失去了这样的收入来源,他们的利益会因此受损。可以说,流动人口给城中村带来的效益实际上是限制了城中村改造成为真正的城市社区的机会,也是导致城中村得以一直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蒜村的公共伦理“孤岛”现象

蒜村独特的地理位置不仅造成了经济、文化等客观方面与城市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且导致公共伦理方面也与村外的情况截然不同,出现了明显的伦理边界,形成了所谓公共伦理方面的“孤岛”。

(一)公序良俗破坏严重

城中村独特的地理位置条件使得一些不良文化在其中肆意传播,而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辨别能力的村民很容易被其中的糟粕思想所影响,有演变成城中村不良亚文化的趋势。同时,城中村物质形态以及生活结构的“趋城市化”使其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村民追求物质利益的愿望更加强烈,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部分村民抛弃公共利益与道德,不择手段牟取私利。过去农村里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一文不值,唯利是图、弄虚作假的风气导致村民间的信任缺失,个人伦理意识的缺乏最终将导致城中村的伦理建设与经济建设面临危机。

(二)金钱观念扭曲

城中村里的农民受到城市拜金主义的影响,对金钱和利益有了更高的追求,为了经济利益而逐渐降低了对道德的要求,做出一些破坏市场准则和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同时,城中村的消费主义盛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同时在消费观念上却出现了问题,攀比炫耀、奢靡浪费之风盛行,传统的勤俭节约的观念被破坏。这样,城中村整体的价值观念和金钱观念都产生了扭曲和质变。

蒜村的位置在学校、景区周边,因此村子里面的人看到了商机,开了许多招待所、小饭店,在节假日经常人满为患、供不应求,也给这些村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而这就使得其他村民纷纷效仿这条“生财之道”,因为过分追求利益而忽略了村民关系和谐,甚至发生冲突的比比皆是。由于追求金钱,部分村民的价值观和金钱观已经扭曲和质变,而这样的变化会产生及其恶劣的后果,如果不及时止损,将使整个城中村乃至社会都沦为金钱和利益的“奴隶”,建设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更是会因此受到影响。

(三)法治观念淡薄

在城市化进程以及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下,城中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一系列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急剧的变化产生了许多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有许多村民为了获取金钱利益,采取不法手段,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同时,村民的法治观念较为淡薄,接受过法律知识教育的比重很小,不知法不懂法,盗窃、抢劫、打架斗殴等违法事件层出不穷,赌博、吸毒、嫖娼等案件也一直居高不下。蒜村作为一个城市低收入人群与村民杂居的地方,人口的大幅度流动使得治安管理难度非常大,也就造成了违法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

(四)公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缺乏

城中村村民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公共意识落后、社会责任感缺乏等问题,具体表现在私占公共空间与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等方面,这些都可以在蒜村的公共领域找到例证。

蒜村存在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违章乱建,私自占有公共空间。在城市中,每个建筑物的建设都要经过层层审批,而作为“孤岛”的城中村在制度方面有很大的漏洞,使得村民为了谋取私利,不断扩建。同时,一些小摊贩、商铺也占用了原本属于公共领域的空间。公共空间变小的同时,村民又不够爱护这所剩无几的公共空间,导致整个村子非常的拥堵、狭窄、脏乱差。这些行为都是村民缺乏公共意识、社会责任感薄弱的表现。

(五)生态环境意识薄弱

城中村的公共环境污染主要包括生活性污染以及生产性污染,而最主要的就是生活垃圾。城中村的基础设施不足,垃圾场不够规范且数量较少,这些使得污染物不能得到有效及时的处理。并且,村民爱护环境的意识较弱,随手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现象仍然存在,地上随处可见塑料袋、破旧衣物、废纸等废弃物,这就更促进了城中村整体的环境卫生质量的下降。

蒜村有一条穿越整个村子的小河,这条小河原本清澈见底,是村子里大多数人的水源。而近些年来,许多村民直接在河里面洗衣服、洗脚、涮拖把,还有许多人把生活垃圾直接丢到河里面,河里面经常漂浮着垃圾,并且时不时散发出一股恶臭。城中村村民公共卫生和生态意识的缺乏已经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并且成为了城中村进一步城市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中的绊脚石。

三、城中村公共伦理“孤岛”的成因

城中村之所以会出现公共伦理孤岛,并不能将原因全部归咎于城中村自身存在的问题上,更多的是由于体制方面的不合理以及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缺失,需要从社会、经济、文化等多角度出发,进行综合分析。

(一)社会方面

1.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转变的不完全

英国著名的历史法学派学者梅因在其著作《古代法》中提出“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在传统农村社会,人们的社会关系是建立在血缘和身份的基础之上的,以“族长”、“长老”为代表的传统宗族观念制约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这是“身份社会”。而在现代社会,人们之间的关系多是建立在合同即契约的基础之上的,这就是所谓“契约社会”。对于城中村的居民来说,他们的血缘关系被冲淡,因此过去的“身份社会”已经被破坏;但新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和契约观念尚未被大家普遍认同,“契约社会”仍未建立。这种过渡期造成了一种没有秩序的混乱的现象,人们存在多元化的思想道德观念,缺乏一个统一的、能够制约和维持公共行为的秩序。所以说,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转变的不完全,不仅在某些方面造成了公共伦理失范,并且本质上就是一个伦理问题。

2.游离于城市统一规划之外

在发展城市化的过程中,城中村在地理位置上位于城市范围内,但却处于城市的统一规划之外。城市内的道路交通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建筑物的建设都有统一的规划,而在城中村内,因为缺乏这样的统一规划,出现了道路狭窄拥挤、公共设施落后以及违章建筑多、建筑质量不过关等问题。

与蒜村仅仅相隔一条公路的居民区,有着宽敞的街道、完善的公共设施以及规划合理且质量较高的住房,反观路这边的蒜村,则是一片完全相反的景象。城市规划未进入城中村,导致城中村始终未能具备城市那样的基础建设,让村民们鲜明而强烈地感受到,自己是这个城市的“外人”,从而在感情和认同上难以接受城市的公共伦理规范和生活准则。一条街,似乎成了城中村与城市之间公共伦理的“边界”,也成了城市居民和城中村村民相互区隔的界限。

3.基层组织存在缺陷

我国城中村里,大部分基层组织都软弱无力、形同虚设,行政人员的行政能力与管理能力较低,不能够及时正确地处理村里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未发挥他们应有的积极作用。他们只重视经济建设,而不够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法治建设,很少甚至从不开展这些方面的讲座、活动,导致村内伦理道德建设跟不上步伐。另外,某些基层干部个人素质不高,利用职权便利贪污受贿,村民又没有合理的监督举报渠道,导致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紧张,矛盾激化,引发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经济方面

1.城市市场经济对城中村的渗透和城市市场伦理在城中村的缺位

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以物质利益的最大化为追求目标。受到市场经济影响的城中村,村民的价值观念也随之改变,以家庭为单位的利益追求更加明显,公共经济难以得到发展,利益冲突造成一系列社会矛盾。同时,城中村缺乏规范的市场准则和管理机制,部分人“钻空子”,采取违背市场经济准则和市场伦理的不法手段牟取暴利。金钱和价值伦理由此发生质的变化。

2.与周边市民的贫富差距造成心理落差

随着经济水平的增长,贫富差距也随之加大,城乡贫富差距尤其明显。城中村虽然有高于农村且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但与周边城市还是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身处这种城市环绕的位置,更容易通过比较而产生很大的心理落差。人们对这个不平等的社会感到嫉妒与不满,甚至出现极端的仇富心理,价值观出现偏颇,伦理道德思想方面也出现扭曲。

3.缺乏与城市间的商业流动

在人们的固化思维模式中,认为城中村生产和销售的商品都存在一定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因此城市居民不愿到城中村内进行消费。例如蒜村周边的社区居民很少有愿意到蒜村内部购买商品、进行消费的,这就导致虽然蒜村里有农贸市场、便利商店以及饭店旅馆等设施,但多数都是由蒜村村民内部消费,这样使蒜村经济难以得到更长远的发展。周边的社区居民对城中村的社会排斥造成城中村与城市间缺乏商业流动和人员往来,城中村的商业止步于内部流动,阻碍了城中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更造成人们思想观念封闭、难以接触和适应正确的公共伦理观念。

(三)文化方面

1.经济建设与道德建设之间的差距

比起“靠天吃饭”的传统农民,城中村村民有着相对稳定且较为丰厚的经济收入,然而在经济建设得到发展和经济收入得以提高的同时,城中村道德方面的建设却仍未跟上,对村民的思想道德教育问题重视度不够,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较为落后,导致城中村村民的整体素质还与城市居民有着较大的差异。经济建设与道德建设方面的差异使得城中村村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不能与其经济水平相匹配,造成了与城市现代文明、公共伦理秩序之间的不和谐。

2.大众传媒的影响

如今正是大众传媒飞速发展的时期,传统的报纸书刊和现代化的电视电脑等多媒体进入城中村,增加了人们接收外界信息的渠道,丰富了人们与外界的交流交互。但是大众传媒的发展也便利了一些腐朽文化的传播,这些不健康的、低级趣味的、有悖于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信息,在城中村内肆意传播,影响和腐蚀着部分村民的思想,并且导致一些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大众传媒的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会对城中村的传统思想文化和伦理道德观念产生很大的破坏。

四、推动城中村现代化公共伦理体系建设的对策

当前来看,打破城中村公共伦理方面的这种封闭落后的“孤岛”状态,需要在城中村建立并完善现代化的公共伦理体系,而从长远来看,城中村终究应当融合到城市中,变成真正的城市。

(一)将城中村纳入城市公共空间治理体系

解决城中村的公共伦理问题,首先要从重建社会秩序入手。要在城中村内部建立“契约社会”,用契约规范和引导人们的公共行为,增强人们的公共伦理道德意识。同时,政府部门应将城中村纳入城市统一规划之中,对城中村的住宅密度和安全性进行控制和监管,对街道进行整修和定期维护,对环境卫生进行及时的清洁和监督。另外,增加对城中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投入,如安设路灯、修建垃圾场等。只有通过重建社会秩序,才能打破城中村目前缺乏统一秩序的尴尬局面,形成新的完善的伦理体系;只有通过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加大城中村建设力度,提高城中村村民的生活质量,才能为伦理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和物质保障,促进与城市之间的融合。

(二)加强基层组织伦理建设

城中村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是建设城中村的中坚力量,同时也是城中村伦理建设的关键所在。因此,要加强城中村基层组织和干部的伦理建设,提高他们的伦理素养,同时要培养和增强他们组织群众开展伦理道德建设的能力,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使他们成为城中村伦理建设的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三)加快城中村经济发展

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是解决城中村公共伦理问题的最根本出路。伦理建设并非空中楼阁,而是需要以一定的物质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升作为基础。提高城中村村民的伦理道德素质,要加快发展经济,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缩小与城市间的贫富差距。一方面,为村民提供更多更优的就业创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另一方面,引入商业流动,鼓励城市居民进入城中村消费,打破城中村与城市的贸易边界,带动城中村的经济发展。只有发展经济,才能为构建现代化城中村公共伦理体系打好基础。

(四)加强城中村伦理道德和公共文化事业建设

城中村的伦理道德建设是其构建公共伦理体系的关键所在,而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则是不可或缺的文化条件。可以通过开展伦理道德专题讲座、印发宣传册、开展模范人物表彰活动以及许多群众感兴趣的方式对城中村村民进行伦理道德的宣传教育,争取把伦理道德教育辐射到每一位村民身上,提高村民的公共伦理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伦理道德观念。同时,要在城中村建设公共阅览室、文化站和活动中心等文化场所,为村民提供学习知识的环境;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宣扬优秀的文化摒弃糟粕文化,在城中村内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五)建立传统与现代融合的公共伦理体系

中国传统的公共伦理思想中有糟粕也有精华,我们应该“取其精华”,继承其中具有现实意义和普遍性的优秀伦理思想,用于构建新时代的公共伦理体系。在城中村的现代化公共伦理体系中,不仅要继承优秀的传统思想,而且要打破固有的思维定势,引入城市主流的价值观念。这样,就可以有效弱化城中村与城市的公共伦理边界,形成一套完善的现代化公共伦理体系。

随着城市化速度的不断加快,城中村的公共伦理问题日益凸显,与城市隔绝开来的“孤岛”状也越来越突出。如果不解决好这个问题,那么将成为阻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一大因素,并且会影响社会整体的和谐。因此,需要政府、城市居民、城中村村民共同努力,从制度改革、经济建设和伦理教育等方面入手,打破城中村的公共伦理“孤岛”状,提升城中村村民整体素质,加快城市化的步伐,最终实现社会稳定、人民幸福、国家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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