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学兰 高志辉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甘肃 成县 742500)
在农民群众中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笔者选取甘肃省某些农村的农民群众进行了调查,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问卷960份。其中男性52.2%,女性47.8%;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67%,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3%;年龄构成:18—30岁有37%,30—50岁有36%,50—70岁有27%。本次选取的调查对象具有多样性,能够反映出新时代下农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倡导培育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本文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对新时代下农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认同进行了调查分析。
据调查,认同国家层面价值目标的有85.6%,他们认为个人过上好日子的前提是国家繁荣富强,他们表示愿意为实现国家价值目标而贡献自己的力量,不认同的有14.4%,他们认为国家层面的目标是否实现和自己关系不大。对经济发展不同地区调查显示:认同国家价值目标的比例较好地区为90.1%、一般地区为84.1%、较差地区为80.2%,这说明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农民群众对国家层面价值目标的认同度相对较高。关于社会价值取向调查数据显示,有75.3%的农民认为与以前相比,现在社会相对“自由、平等、公正、法治”,问到影响“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认同的因素时,有53.5%的农民认为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人治现象,尤其个别村干部存在贪污腐败、徇私舞弊等现象,另外还存在司法腐败问题,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在对不同教育程度的农民群众调查时,小学及以下的农民中有75.6%的人认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与自己关系不大,他们不知道自己享有的政治权利,认为只要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好就行。而初中以上的农民中83%的人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取向,对村级事务的参与意识、欲望较强。对个人层面价值准则的认同调查显示,有88.6%的农民认同“爱国、敬业”,认同“诚信、友善”的仅为53.7%,从公民个人纵向比较来看,被调查的农民群众都认为无论从言行、卫生,还是思想道德与精神境界方面都比以前大大提升了。对不同文化层次的农民认同个人价值准则的调查显示:具有“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及以上”的受访农民群众对个人层面价值准则认同的比例分别是68.4%、73.3%、86.7%,这说明,文化层次越高的农民对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认同度越高。
对农民群众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式的调查显示:通过纸质资料了解的有7.5%,通过电视、电脑、手机了解的有42.7%;通过村里通知宣传、村干部的讲解说明了解的有15.3%,通过其他渠道(如标语、横幅等)了解的有34.5%。由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村民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渠道是网络媒体,这说明微媒体对农民群众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而农民对通过开会、讲解等手段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兴趣不高,效果不明显。
以上数据和分析说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村民自治的发展程度、农民群众的文化层次等是影响农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主要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但在欠发达地区,农业经济效益不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广大农民群众为生活所迫纷纷进城务工,农村出现了大量老人、儿童、妇女等留守群体,影响了这些地区老百姓教育文化水平的整体提高,增加了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难度。
我国农民群众的文化层次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习近平新时代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农民群众文化素质的低下使得大多数农民群众信仰模糊、价值观多样、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小农意识浓厚、民主法治意识淡薄,因此,农民群众对封建迷信、邪教等与主流价值观背道而驰的价值观不会辨别,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蔓延,赌博、攀比之风盛行。比如2018年2月甘肃武山县发生一男子因赌博将自己三个孩子杀害的恶性案件。还有存在结婚彩礼居高不下,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丧事当成喜事办、人情随礼成了老百姓的压力等现象,滋生了低俗愚昧文化,歪风邪气甚嚣尘上,腐朽没落文化呈蔓延态势。这些问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拦路虎,也将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
村民自治制度实施以来,大部分青年农民已经有了主体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权利意识,但由于这些人群中的大部分外出务工,常年不在家,留守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儿童,这些留守群体文化程度较低,宗族观念较强,民主法治意识淡薄,缺乏参与政治的意识和热情,同时对村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缺乏监督意识,这就为村干部的贿选、滥用权力提供了可乘之机,严重影响了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村民自治流于形式。
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显得贫乏。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的广大青壮年外出务工常年居住在城镇,使得开展乡村文化活动的主体缺失,乡村文化活动缺乏创新和活力,尽管各级政府组织了不同形式的文化下乡活动,比如一月一次的送电影下乡等,但大多都走了形式,出现了有过程没结果的现象,农民群众的精神很难被满足。另据调查,农村留守人群空闲时间休闲娱乐方式主要是观看电视和打牌赌博等,缺乏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活动。同时,农村精神文化的宣传载体陈旧,方法单一。基层政府对农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培育主要采用了传统的开会和宣传标语等方式,难以引起农民群众的兴趣。在欠发达地区还存在农村教育文化设施陈旧,开展文化活动的资金匮乏,使得民间优秀文化难以保护和传承的现象。
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民群众价值观教育重视程度不够。一是村干部在工作中注重村级事务的日常管理和发展本村经济,对农民群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只是迫于上级安排而喊喊口号,走走过场,打打马虎眼,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缺乏实际内容,流于形式;二是对农村文化建设组织不力,管理缺位,部分农村存在文化设施老化、损坏程度严重,民间艺术无人传承、民间活动无人组织开展的现象。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农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也较高。这说明只有农村经济繁荣与发展,农民群众富起来,农民才能体面生活,才会有幸福感、获得感。因此,要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强农、惠农、富农思路、政策和措施,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平等参与乡村事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事实证明,只有密切关注农民的切身利益,贴近他们生产、生活的实际,急农民群众之所急,想农民群众之所想,才能获得他们自觉的价值认同。才能实现建设美丽乡村的美好愿望,最终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在提高农民群众文化素质方面需要做到以下几方面:一是要加强对留守人群的基础教育,尤其要重视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留守儿童关系到农村的未来发展,近年来留守儿童的教育堪忧;二是加大对青年农民的思想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激发青年农民的学习热情;三是挖掘当地的文化资源,开展健康向上的、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让老年农民群众寓教于乐;四是要对农民群众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民主法制意识,让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能够激发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人翁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当前,在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过程中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对农民群众宣传选举法和村民自治法的力度,让农民群众知道自己所享有的政治参与权利和选举过程中的程序;二是建立监督机制,确保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贿选、暗箱操作现象;三是建立村务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村干部徇私舞弊、贪污腐化的出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要增强吸引力就要通过一定的载体来展现,才能展现其理论魅力,才能够容易被广大农民群众所接受。载体多样性表现为:一是宣传方式方法的多样性,可以采用会议、宣传栏、横幅标语、报纸、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方法,尤其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二是内容展现和传播载体要结合起来。比如内容展现和家风家训、民俗文化等具有乡土特色传播载体结合起来。
党员干部是对农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主导者,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理论水平决定了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由于欠发达地区农村的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不高,马克思主义理论薄弱,对党的意识形态教育认识不到位,缺乏准确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能力。甚至个别村干部存在贪污腐败现象,不能起到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所以,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提;其次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党员干部贪污腐化,为培育农民群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