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小军
期货是与现货相对应的并由现货衍生而来的一种金融衍生产品。它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规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中的标的物既可以是实物商品也可以是金融产品。期货也正因为标的物的不同而划分为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和其他期货。期货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衍生产品,其交易具有合约标准化、场所固定化、结算统一化、交易经纪化和保证金制度化等特征。
我国期货市场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在新的经济发展理念指导下,我国迫切需要市场发挥“无形之手”的力量来调节经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后,国家进行了以农产品为突破口的“价格改革”。而在实行价格双轨制后,农产品价格出现了大起大落的波动问题,影响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这种价格大起大落的现象充分地暴露了我国市场体系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为完善市场体系和推进改革开放,我国开始组织力量对期货市场进行研究,着手建立期货市场。
1990年10月12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引进了期货机制。郑州期货交易所作为我国第一个商品期货交易市场,它的建立标志着我国正式迈出了期货市场发展的第一步。在这之后,我国的期货交易所如雨后春笋般成立,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上海金属交易所等先后成立。截至1993年下半年,我国各类期货交易所已达50多家。
在这之后,我国的期货交易所进入了整顿时期。由于发展速度过快,我国期货市场一度陷入混乱无序状态。我国将原先的50多家期货交易所缩减为15家试点期货交易所,然后又将15家交易所精简合并为3家,即目前我们所熟知的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在我国建立期货市场后的二十多年间,我国期货市场蓬勃发展。我国期货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期货交易规模也不断扩大。我国最初只推出农产品商品期货,到后来慢慢地加入了金属期货等产品。此后我国又推出了金融期货,金融期货的推出标志着我国实现了由商品期货到金融期货的跨越。
我国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也快速壮大。我国刚刚建立期货市场时,我国期货交易数量规模很小。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期货交易规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2010年,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总量首次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商品期货交易市场。2015年全国期货市场成交数据再创新高,中国期货业协会资料统计表明,2015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35.78亿手,累计成交额为554.23万亿元。我国期货市场整体展现了较为良好的发展态势。
市场体系是有内在关联的经济体系所构成的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经济系统。现代市场体系是相互关联、有机结合的市场群体,它不仅包括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等商品市场也包括证券、期货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现货市场和期货是市场体系的两个组成部分,我国期货市场的建立加强了我国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关联度,提高了市场体系的运行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能力。此外,期货本身就具有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的功能,我国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期货市场利用自身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有效地配合了“无形之手”发挥作用,稳定市场价格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建立期货市场之前,我国经常出现产品价格波动大、价格失真的情况,这严重威胁了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建立期货市场之后,我国经济的参与主体有了规避市场价格风险的工具。我国期货市场历经数十年的发展,期货产品种类不断增多,涉及农产品、金属、能源、金融等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行业。我国的期货市场为这些行业提供了分散、转移价格风险的工具,减小了价格波动对行业发展的消极影响,有利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我国能取得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成就离不开我国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政府的宏观政策促进和引导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的供求状况和价格趋势往往又是政府关注的重点。政府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往往需要预判,而现货市场的价格反映是即时的,它并不能提供预测的功能。但是期货市场却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具有超前性。所以政府通过对期货市场价格的研究可以预测某种产品的价格趋势甚至某个行业的发展前景。我国期货市场为政府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了良好的参考依据,能够有效地增强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从而达到经济目标。
虽然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期货产品种类数量较起步阶段有了大幅增加,但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期货产品种类数量还是偏少。我国的期货产品上市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审批环节多、审批周期长造成了我国期货产品上市困难,也就形成了我国目前期货产品种类较少的局面。截至2016年底,我国期货市场只有52个包括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在内的期货期权产品。然而与此同时,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寻求避险工具来分散和转移价格风险来稳定、促进企业发展,这样就造成了期货市场供需之间的矛盾。
在我国期货市场从事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主要分为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两类主体。而其中机构所占的比例很小,绝大部分都是个人投资者。众所周知,个人投资者绝大多数都是带着投机获利的目的进入期货市场的。过度投机会使期货价格失真背离现货价格,失去价格发现的功能,进而让期货市场失去套期保值的功能并脱离实体经济。这会严重影响我国期货市场的安全稳定。
中国证监会是我国期货市场的监管当局,而中国期货业协会则是我国期货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尽管我国监管部门对期货市场实施了一定的监管,但是我国对期货市场的监管仍存在许多的漏洞,许多监管流于形式并不能真正起到监管的目的。这样的监管反而会纵容和助长不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除此之外,我国的《期货法》迟迟没有出台,法律监管是中国期货市场监管一大缺口。如果没有明晰的期货法律条款,那么对期货市场的监管就显得苍白无力。
期货是一种具有分散、转移价格风险功能的避险工具,对我国企业发展有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满足我国企业的避险需求,我国必须丰富我国期货产品种类,将我国期货市场做大做强。我们可以适当调整期货产品上市的审批制度,加快我国期货产品上市,在保证期货市场安全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提高期货产品上市的效率。同时,我国要加强对期货市场的创新,不应一味地照搬发达国家已有的期货产品。我国应结合我国国情设计出符合中国经济实际和满足中国企业现实需要的期货产品,丰富我国期货市场的期货产品种类。
期货市场上过度的投机必然会威胁期货市场的安全稳定。为了我国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减少期货市场的投机。
首先,完善期货市场准入门槛,适度放宽对产业客户参与期货市场的限制,提高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度,鼓励国有企业、银行、证券等机构参与到期货交易上来。提高了机构参与期货市场的交易,个人投机者的比重就会随之相对下降。其次,大力培养套期保值者,中国期货业行业协会等组织可以加强对套期保值的宣传,介绍宣传套期保值的作用和意义,让期货市场参与者认识到套期保值的意义,培养更多的套期保值者,这样能减少期货市场的盲目投机。最后,加快《期货法》的制定工作。通过法律手段打击期货市场上的违规操作和价格炒作等不法行为,减少期货市场的过度投机。
我国期货市场的监管仍存在许多漏洞亟待补全。其中加强期货立法是我国期货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我国要加快《期货法》的制定工作。期货市场是法制市场,而法制市场的前提就是要加强立法,实现有法可依。有了法律的约束,我国期货市场监管部门才能够对期货市场上的违规操作、内幕交易等行为进行严厉惩戒,营造公平有序的期货交易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