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涛
近些年,中国网络文学发展迅猛,与好莱坞影片、日本动漫、韩国偶像剧并称为“世界四大文化新奇观”。而同人文学作为中国网络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逐渐进入了大众视野,如2017年热映的改编自同名小说的电影《悟空传》,其原作本质上就是《西游记》和《大话西游之月光宝盒》的综合同人。“同人”一词来源于日文“どうじん”,原指有着相同志向的群体,现在的“同人”则与“原创”相对,是对原作的改编。“同人小说”则指根据动漫、影视、小说、游戏等作品而进行二次创作的小说,是“自创、不受商业影响的自我创作或自主的创作”,英文为“fan fiction”,意为“粉丝小说”。中国网络同人文学迅速成长的同时,国内对同人文学的研究却寥寥无几,而且也多停留在对其发源、类型、特点等基本问题的整理与总结上。本文试图从同人文学的发展短板入手,系统地分析其短板形成原因并提供相应建议。
与原创小说不同,同人小说是基于他人作品的二次创作,往往沿用了原作的世界观、人物性格甚至是剧情安排,这牵涉到了是否侵犯原作作者著作权的问题,也是制约同人小说商业化的最大原因。有学者认为,同人小说属于演绎作品,如果没有不合理地使用他人作品的表达,就不会构成侵权①;也有学者认为,同人作品侵犯了原作者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并在一定程度上利用了原作的名气来获益②。
因此,目前中国网络同人圈已达成共识:除非已取得原作者授权,否则同人小说不商业出版。但事实上,大部分国内外原创作者都对同人小说感到不满,有些只开放了非商业化改编版权,有些甚至会对同人创作提出诉讼。如福克斯电影公司就曾指控改写电影《吸血鬼巴菲》的同人小说网站,著名武侠小说家金庸于2016年10月就江南创作出版的《此间的少年》侵犯其著作权与不正当竞争提出诉讼。《三体》作者刘慈欣虽同意宝树出版同人小说《三体X》,但也说过:“同人小说给你砌了一堵墙,把你预留的空间都堵死了。”其无奈与不满之情可见一斑。仅有少部分原创作者对同人小说表示支持,如电视剧《逆水寒》播出后,剧方不仅鼓励同人创作,还允许南京出版社公开出版《逆水寒》同人小说集。著作权争议,使同人小说成了“被禁声地带”,同人作者成了“免费劳动力”,完全是凭着对原作的热爱在进行创作。也有部分同人作者既想避免版权纠纷,又想获得商业利益,于是改同人为“原创”,许多不明真相的读者也信以为真,为“原创”买单。如耽美文《麒麟》本是电视剧《士兵突击》的同人;《盗墓笔记》原在鬼吹灯贴吧连载,是《鬼吹灯》的同人等。
同人小说的受众往往是基于对同一部原创作品或同一个原创角色、配对关系的喜爱而聚集在一起的,喜好不同的受众需求也就不同,于是就产生了细分的同人受众圈。如美国队长同人,光是主流的配对关系就有“美国队长X钢铁侠”“美国队长X冬兵”,更不用说其他。这些同人受众圈大多彼此独立,偶尔会因观念不合爆发激烈的争吵,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在这种情况下,同人小说之间往往也泾渭分明。在晋江文学城上发表的同人小说,读者根据文名就可明确判断出属于哪部作品的同人小说,如《[红楼]权臣之妻》是《红楼梦》的同人,《人人都爱马文才》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同人,《[综]头号炮灰》是综合同人。作者还会在文案里注明配对关系和其他注意事项,如《[红楼]权臣之妻》的文案就说明了该文是和珅和林黛玉的配对文,将清朝与《红楼梦》的世界糅合在了一起,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荣宁两府(汉臣)的势力。这样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不同粉丝群之间的矛盾,也能让粉丝通过关键词快速搜索到自己想看的配对关系,但有时会出现一个尴尬的局面:有的同人小说十分优秀,却因为所写的配对关系粉丝基础薄弱而湮没文库;有的同人小说杂糅了当时最热门的元素而受到广泛关注,却质量堪忧。此外,这种同人小说大多在创作时便默认了读者了解、认可文案中所写明的,对原著剧情一笔带过,新读者阅读时往往感到吃力,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同人小说的传播。
作为网络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同人小说也具有网络文学常见的弊病。网络文学创作门槛低,且监管力度不比传统出版物,因此常有粗制滥造与半途而废之作,不仅如此,网络文学往往呈现出“数据库写作”的特点,即将目标受众的“萌点”组合在一起以吸引读者。“萌”一词来源于日语“萌え”,有狂热喜爱之意,萌点可以是人物的外貌、性格、某个举动等任何读者觉得有魅力的地方。而在同人小说中,萌点是读者的阅读期待,这要求作者不断刺激和重现萌点,同一类型的同人小说也就因此而大多情节雷同。
除此之外,同人小说创作最基本的要求即忠于原著,这种忠于原著并不是说同人小说的剧情发展、人物关系要完全符合原著,更多的是强调人物性格忠于原著。但目前的中国网络同人文学人物性格偏差(out of character)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的作者认为自己的作品高于原作,有的读者只认同人不认原作。同人小说也深受腐文化影响,常常以男性角色之间的爱情为创作题材,呈现出严重的耽美化倾向。如《盗墓笔记》的主流同人小说,就是男主角吴邪与其伙伴张起灵之间的爱情故事;该同人受众的萌点——一句台词“带我回家”,基本上在任何一本该同人小说中都可以见到。
早在1992年,亨利·詹金斯就在其著作《文本盗猎者:电视粉丝与参与式文化》中指出,粉丝“是从借来的材料中建构自己文化的游猎式的文本盗猎者,是勇于争夺文化权力的斗士”,而这恰好解释了原创与同人之间的矛盾根源。无论同人文学是否在人物关系、剧情安排这两大小说要素上与原作重合,同人文学本质上都属于原作粉丝的二次创作,而且与原作构成了经济利益、文化权力的双重竞争关系。同人小说不仅在创作上具有先天优势,无须费尽心血构思一个新世界或一个新人物,而且天然就有一定的粉丝基础,即原作的粉丝,可以说同人小说处处受益于原作。而目前的同人小说圈,大致形成了尊重原创、尊重作者的共识,但仍有部分不算少数的同人作者或是忽视原作者,虽使用原作的某个人物,但将其置于全新的世界,也不提及原作一句;或是凌驾于原作者之上,对原作大加批判,其中典型便是反琼瑶系列同人小说。再加上原创作者本就多少对任意改变自己心血并利用自己名气吸引受众的同人群体感到不满,因此少有作者愿意完全开放授权,同人小说的商业化也因此任重而道远。
要扭转这种局面,首先是政府层面,应完善著作权相关法律,为同人小说的发展提供立足点;其次是同人文化圈应明白原创的法律和道德制高点意义,放低姿态,争取取得原作者的授权;再次,除非版权人特别声明不需要署名外,同人作者应该在小说中标明所“借用”的元素的来源,标示作者的名字,并表示不应用于商业目的。③
同人小说的传播主体和受众都是原作的粉丝,而粉丝群体本身就不可避免地具有群落性、沉溺性与狂欢性,这使其主体与受众往往在一段时间(持续较短)内投入巨大的热情,并迅速在网络上建立组织。但由于同人参与者特有的年龄结构特点,这种短暂的热情也带来了巨大的弊端。从现有调查来看,同人文学创作者具有网络文学作者的广义特征,但相比之下同人文学创作者的年龄偏低,20岁以下占较大比重,大都为学生④;受众以女性为主,平均年龄19.8岁,且具有高学历⑤。一方面,同人小说是粉丝出于对某个人物的喜爱而创作的,年轻的他们并不关注文章是否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也不试图构建一个完整的世界,而是通过创作来寻找某种快感,一般只关注人物的内心世界,这便大大降低了“圈外人”的阅读可能;另一方面,同人小说的创作者由于阅历和经验不足,其情节常耽于幻想,与常理脱节,与原作脱节;再加上处于青春期的受众自觉或不自觉地追求感官刺激,部分作者为迅速出名而主动创作充满猎奇和情色的同人小说,便使得中国网络同人文学的质量良莠不齐。
提升同人文学质量,需要创作平台、受众以及作者的共同努力。创作平台需完善作者培养机制,制定有效措施鼓励同人作者的持续创作与成长,并建立合理有效的监管机制,使同人文学与生活相结合,与现实相结合;受众需提升自身审美趣味,自觉维护同人文学创作环境,忽视或向平台举报恶性竞争者;作者除积累社会经验外,最应该强化心理承受力,坚守创作初心。
同人小说作为一种尚未成熟的类型小说,确实存在著作权争议、受众圈排外、模式化写作、质量参差不齐等各种问题,出版价值及文化产业链下游开发价值也不比其他网络文学,但无论是高鹗续写《红楼梦》、鲁迅创作《故事新编》,还是如今百度贴吧、LOFTER、晋江文学城等平台上依旧活跃的同人文学群体,同人小说都已成为现当代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同人小说展现的社会文化心理为我们了解现代人的审美趣味、价值观念、生存困境等提供了新的视角,其文化价值远远大于其文学价值,更适合做社会文化批评。⑥但目前对同人小说的研究常陷入将同人文学等同于耽美文学的误区,进而肆意歪曲和抨击同人小说,这无疑是错误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与信息资讯的迅速传播,我国传统文化和主流文化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冲击,社会文化呈现出丰富多彩的景象。而同人文化是日本动漫文化、西方粉丝小说、网络文化透过传统文化意识的本土化表达,正确地研究同人文化,有助于同人文学健康成长,有助于良好的网络文学创作氛围的构建,也是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注释:
①宋慧献.同人小说借用人物形象的著作权问题刍议——由金庸诉江南案谈虚拟角色借用的合法性[J].电子知识产权,2016(12):18-27.
②刘扬.同人小说的著作权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2.
③黄颖.现代同人小说知识产权冲突问题研究[J].经济师,2006(07):52-53.
④陆静怡.粉丝文化中的同人文现象研究[D].河北大学,2013.
⑤王铮.同人的世界——对一种网络小众文化的研究[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8:123-124.
⑥赵靖宏.网络同人小说及其社会文化心理论析[D].云南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