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云丹
烟草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一定比重。2010年,烟草行业缴纳各项税费4988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总额的比重约为6.0%。2014年中国全年烟草批发销售总收入12480.4亿元,销售5099.04万箱,连起来可绕地球114圈;中国烟草行业税利超过一万亿元,同比增长约10%;全年行业上缴财政总额9110.3亿元,仅中央国库专项税就有450亿元。2014年全国一般公共财政收入140350亿元,增长8.6%。2014年全国烟草上缴财政总额9110.3亿元,增长11.63%。2014年,中国烟草财政贡献率6.49%,提高0.17个百分点。
云南省是典型的“烟经济”、“烟财政”,烟草产业兴则云南经济兴。改革开放以来,云南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两烟”(卷烟、烤烟)支撑,“两烟”在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78年的24.5%上升到“九五”时期的近80%。“十五”期间,云南财政总收入累计2920.7亿元,其中“两烟”提供的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58.6%。“十一五”期间,云南财政总收入累计6656.3亿元,其中“两烟”提供的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44.9%。2013年-2015年,云南财政总收入各年分别为2976.79亿元、3156.73亿元、3250.02亿元,其中“两烟”提供的财政收入分别占财政总收入的38.59%、38.75%、39.61%。这些数据表明,近年来,随着其他支柱产业的蓬勃发展,“两烟”提供的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占财政总收入的近4成,占据着云南财政收入的主导地位。
烟草业是云南省的第一大支柱产业,也是第一大税源行业。2015年云南卷烟产量、销量、税利总额仍继续位居全国第一,但单箱销售额和单箱税利仅居全国第六。云南省税收越来越严重依赖烟草业,烟草业占国税收入的比重由2006年至2011年58%左右,逐渐上升至2015年的65.40%。云南支柱产业单一的格局没有改变,云南烟草税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工业卷烟大而不强,卷烟结构不合理。主要原因是卷烟结构欠佳,高档烟销售占比较之全国平均水平存在差距。税收增速下降,增长动力不足。二是工业卷烟税收增速呈现下降的趋势。由于国家限烟控烟力度不断加大以及限制高消费等政策的落实,一类、二类卷烟销量增速放缓,进而导致近年来平均单箱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幅放缓。三是商业烟草税收占比偏高,但近年来增长乏力。四是烤烟销售额逐年增长,销往省外烤烟约占六成,对省外市场的依赖度增加。总而言之,烟草税收增长乏力的原因是卷烟销量略有下降、销售结构不合理。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限烟控烟日趋严格的形势下,产业转型升级的压力巨大,加之按照国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消费税也将进行改革,中央和地方收入将重新调整,这些都给云南烟草业和税收带来了新挑战,势必影响云南省财税收入的稳定增长,并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有利于云南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云南税收收入的稳定和增长,针对从税收视角分析烟草业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思路和建议:
限烟控烟是社会发展的长期必然趋势,有利于公民健康和社会整体发展。就云南而言,目前烟草业是首要支柱产业和第一大税源行业,如果烟草业迅速萎缩,税收收入、财政收入将大幅下降,而其他产业无法在短期内替代,将会严重影响政府的公共收入和支出,不仅产生严重的财政风险,而且将直接降低社会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因此,一方面从近期来说,应提高烟草业发展质量,由外延式增长转变为内涵式发展,同时通过研发新技术降低烟草危害,解决云南卷烟工业大而不强、结构欠佳、增长乏力的问题,稳定烟草业的税收收入。另一方面从长远看,应着力解决云南经济结构性失衡问题,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发展替代产业,解决烟草业税收独大、税收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完成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战略任务。
建议将云南烟草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应为“两手抓”,做到两个方面相互促进。一手抓巩固烟草业发展,提高卷烟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扩大高档卷烟和高等级烤烟的比重,稳定卷烟和烤烟产销量,提高烟草业效益指标在全国的排位。另一手抓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推动产业结构向“两型三化”发展(开放型、创新型、绿色化、信息化、高端化),积极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逐步降低税收收入对烟草业的过度依赖,改善税收结构。
2015年云南卷烟产量、销量、税利总额继续稳居全国第一,但单箱销售额和单箱税利都仅居全国第六。主要原因是卷烟结构欠佳,云南卷烟单箱税利仅为第一位上海的三分之一。从云南历年卷烟税收的增收贡献看,烟草业增产对增值税和消费税增收额的贡献率为15%左右,卷烟结构调整对增值税和消费税增收额的贡献率高达78%左右。因此,建议一是争取增加国家下达的云南卷烟生产指标,同时加大省外营销力度,打破地区销售封锁的藩篱,提高云南卷烟品牌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二是发挥烟草产业的重要支撑作用,从外延式增长转变为内涵式发展,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高烟草的科技含量、改进生产工艺、降低烟草危害,提高云南品牌卷烟的核心竞争力,提高高档卷烟的生产、销售占比,从而提高单箱销售额、单箱税利指标在全国的排位。
云南销往省外的烤烟占一半以上,主要销往17家省外企业,对全国烟草行业的影响举足轻重,贡献了云南60%以上的烤烟增值税。云南高质量的烤烟是全国各大烟厂必不可少的原材料,这是云南烟草业的核心竞争力。为运用发展好这一核心竞争力,建议一是加强烟草业的科技力量,培育和种植优质烤烟,大幅提高产品附加值,为云南工业卷烟提供竞争基础。二是在提高烤烟质量上下功夫,努力实现云南烤烟“质优价高”,通过扩大种植优质烤烟,提高高等级烤烟的占比,带动烟农增收、烟草业发展、税收增收。
2015年烟草业税收占云南省国税收入的比重上升至65.40%,使税收高度依赖烟草业的隐忧凸显。受发展惯性、路径依赖、结构固化的影响,云南经济增长尚未摆脱传统产业、传统发展方式,过度依赖烟草、冶金及能源行业,依靠自然资源的消耗、劳动力的投入,增长的可持续性差,抗风险能力弱。由于限烟控烟力度不断加大、限制高消费等政策的落实,导致烟草业产销量增幅减小,卷烟结构提升难度加大,云南中烟利润增速放缓。因此,建议抓紧实施结构性改革,解决产业结构性失衡问题,在“十三五”期间,以“两型三化”为核心,促进云南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大生物、大能源、大制造、大旅游、大服务5个万亿元“大产业”,闯出一条云南产业发展的新路。
目前消费税100%属于中央收入,自2015年1月1日起,中央对地方消费税不再实行增量返还,改为以2014年消费税返还数为基数,实行定额返还。随着国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在营改增全面完成后,还将进一步调整增值税的收入划分,卷烟消费税可能面临调整税率、征收环节、中央和地方分配比例、征收机关等问题。因此,建议就各种可能的改革方案对财税收入的影响开展测算工作,在改革推进中积极向国家反映本省及各地的情况,确保烟草业财税收入在改革后不受大的冲击,为各级财政提供可靠的公共支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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