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培玲(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0)
具身认知最初起源于心身关系的哲学思考,从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到维果茨基的认知发展理论,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以及杜威的实用主义理论皆可见心智具身性理论的身影。而心理物理学下具身道德则起源于1962年——梅洛.庞蒂所认为道德是发端于身体之中的。后续学者以不同角度探讨了身体物理条件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后,最终提出“Embodied Morality”的概念[1]。诸多跨学科学者也加入研究如 Looy 从神经生理学、社会心理学等跨学科角度证实了道德是嵌入式的,是具身性的[2];Witkowski 从佛学入手印证了道德是具有具身性[9]。
具身认知的研究渐多[3],且倾向于细化的环境或物理条件[3],Zhong 等人以美国大学生为被试,通过实验证明“洗手能减轻罪恶感”;陈郑等人在身体洁净对强迫清洗个体道德判断及道德行为的影响中支持了该结论[4]。这引起了学者对身体洁净与否与道德认知关系的兴趣。叶浩生通过实践得出结论认为身体清洁能影响抽象的道德思维[5]。阎书昌则指向身体洁净与道德认知及判断的关系、厌恶与道德认知及判断的关系,首次提出具身道德的概念[6],他认为身体经验体会到物理环境中的事物影响,在道德认知和判断过程中所发生的心理过程是受具身体验影响的。虽有越来越多研究印证该观点( Lakens,2012; Chiou & Cheng,2013),但均与阎书昌的结论稍有不同。
而Holland 及Liljenquis 等人则在具体物理环境中进行研究,他们发现清新气味能增强个体的美德行为,如互惠行为和慈善行为[2];视觉洁净可以影响人的道德行为[7]。在视嗅觉的环境中,人的心理认知图式均会被诱发,清洁图式立即出现以身体洁净作为中介促进人道德行为的发展[8]。另外道德判断也与味觉有关,品尝了苦的食物比起甜的食物、没有味道的水,会在不道德的行为上显示出更加严格的标准和认为需要更加严厉的惩戒[7]。而品尝甜的食品过后,则表现出更多利他行为[9]。特定的身体体验或感受会暂时性地使人改变自己原有的准则或信念,从而影响道德判断[8]。
2006年Nvaaez 等人提出道德人格的社会认知观,促进了具身认知的发展。栾子烟和桑标通过双过程模型指出具身冷暖体验影响道德判断和决策,证实了青少年的身体对冷热的感知觉与道德决策的功利性与否之间具有相互作用。进一步研究人际关系冷暖的认知发现对具身体验在物理环境冷暖的感知觉上会影响人们对人际关系冷暖的感知。
综上所述,我们对具身道德的概念能够做出以下的概括:具身道德是指道德行为、道德判断以及道德心理是受到身体及其活动方式的影响的,同时身体及其活动方式也能够反作用与道德。
具身道德的研究有四种常见的范式:道德 Stroop范式、内隐联想测验范式、情境操纵范式及心境诱发范式。
Stroop范式以色字和色块命名并作为干扰效应量,以反应时和正确率为指标来考察道德的颜色隐喻。研究中,采用黑色与白色来代表道德的不同趋势,并因此激活相应道德行为,也就是隐喻品质[10]。在后续研究中,也表明隐喻品质与颜色确实存在关系[16][17],因此提出道德概念是来源于身体的颜色经验与物理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11]。
该范式指标是反应时,通过数据化的分类任务来测量概念词与属性词之间自动联系的紧密程度,了解个体的社会内隐部分,考察道德概念的垂直空间隐喻。该范式证实了空间方位词能够隐喻道德的相对应概念[9]。
情境操纵范式是指通过改变客观的物理环境,设定不同的实验情境,通过对情境的操纵,引发不同身体经验的激活,继而观察在不同的情境中,被试在面对相同的道德问题的道德心理和道德行为是否依据不同的情境而发生了变化。该范式的研究表明,肮脏的实验室环境、黑白底纹的呈现方式、明亮的光线都会影响道德心理和行为,也就是说在不同情境下的身体经验影响了被试的道德心理和道德行为,是有效的刺激因素 (Schnall et al. ,2008; Sherman &Clore,2009; Zarkadi & Schnall,2013)。
该范式以让被试身体产生不同的感知觉或自身状态来改变心境,从而引发道德行为的改变。身体视听嗅味触等的感知变化会显著影响个体的道德心理和行为[12][13];对道德性事件的回忆会引发个体对周围环境的明度知觉,即道德心理能够反作用于具身认知,改变对周围物理环境的感知觉发生变化[14]。
首先具身道德的研究势必成为一种趋势,且目前已小有成效,但仍面对着质疑如:研究的切入点过于狭窄、片面化,结果不够实证性,研究方法没有革新等等问题[15]。
关于质疑一,我们确实发现研究过程中,身体及其活动方式与道德心理及行为的诸多方面仍存在许多切入点。已有研究更多侧向从一个点进行研究如:道德的明暗度隐喻、颜色隐喻偏,具身清洁,具身温度感知觉等,缺乏较为广泛的面的研究如:道德意志的研究还是一片空白。因此未来研究中,研究范围应由点扩展到面,填补现有研究的空白。
其次,研究结果常面临不够实证性的问题。争议常源于以下方面:1.研究内容、方法、被试等方面的差异是主要原因。在方法上即使采用一样的研究范式,但是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是被试之间的文化差异,导致了研究内容的不可重复性。2.研究方法技术较为单一。迄今为止具身道德的研究领域已经涉及到多个层面生理结构,认知经验以及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嵌入等多因素研究。但是采用科学实验方法(ERP,MRI 等)的研究仅在有关身体解剖的生理结构研究中,其他多用的是行为测验的方法,因此不断向科学的实验研究方法靠近,革新实验方法显得十分必要。
最后,从心境诱发范式中我们得到启示:道德心理、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能否反作用于身体对物理环境的感知觉上呢?这也是一个研究点。同时从新进的具身隐喻的研究方法中可以采用更生态化的实验范式进一步探讨和验证道德概念理解问题,并对此作出跨文化探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