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12月11日举行的第十三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定位保险业的新坐标,应该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保险业需求定位行业新坐标;二是从人民群众对保险业日益丰富的需求定位行业新坐标;三是从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定位行业新坐标。黄洪指出,经历了40年的改革发展,保险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同时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比如说大而不强、供给质量不高、技术水平低下、服务质量欠佳、监管创新不足等。“为此,要继续推进保险业的深层次改革。”
2018年12月8日,全国政协常委、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深入推进,我国各行各业与互联网的融合程度持续加深,互联网经济新兴模式推陈出新。保险业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提升服务能力、提高运营效率。保险业科技水平出现新态势,“保险科技正在成为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
2018年临近尾声,截至12月12日,银保监会全年共发出47张监管函,同比增长24%,总数创历年之最。这些监管函涉及39家保险机构,其中财产险公司28家,人身险公司8家,资产管理公司2家,保险集团1家。7家保险公司今年被多次“下函”,分别是:紫金财险(3次)、浙商财险(2次)、安诚财险(2次)、中华联合(2次)、安心财险(2次)、泰康在线(2次)和众安在线(2次)。有4家互联网保险公司收到7张监管函,主要问题包括:理赔管理不严、P2P平台相关险种高费用率、客服答复及宣传与条款不符、备案产品问题多、投资超限等。11家公司因问题产品被责令停止备案新产品,5家公司在整改期内被限制资金运用。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透露,当前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2018年三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5%,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65%、241%和254%。经审议,107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65家被评为B类公司,2家被评为C类公司,3家被评为D类公司。会议指出,保险业总杠杆率逐渐下降,业务结构继续优化,内生增长动力进一步增强,实际资本、偿付能力溢额等指标持续上升,抵御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同时,外部环境变化给保险业带来的压力明显增大,风险隐患在保险业逐渐暴露,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任务依然是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