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倩倩
(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济南 250100)
人与自然的关系一直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农业文明时期人类对大自然充满了恐惧和敬畏;工业文明的到来,使人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挥,开始利用、开发、征服自然;在当前新的社会发展时期,随着对大自然过度的开发,积压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人类不得不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回顾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历史,人与自然应有的和谐共存的理念早现萌芽。中国古代“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天人合一”思想,其基本内涵就是主张人与自然应当处于一种和谐共生的状态。而率先进入工业文明的西方国家逐步认识到对自然的过度开发已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于是出现了“生态马克思主义”问题研究学派。
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也有着深刻的教训。关注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我们今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党的十七大首次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布局,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以及人民对生态环境的关注,激发了学界对社会主义生态问题的研究。通过文献梳理,我们可以将现阶段的研究归为以下三类:第一,是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寻找对社会主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这类学者以生态马克思主义或者有机马克思主义为研究主旨,研究了马克思主义对生态问题的基本理论及其对当代的启示。主要代表成果有王雨辰发表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上的《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文明观评析》,杨志华发表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上的《何为有机马克思主义?——基于中国视角的观察》,以及王治河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上的文章《有机马克思主义及其当代意义》。第二,从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演变或者从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来研究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问题。主要代表成果是张晓彤在《毛泽东思想研究》上发表的《十六大以来党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论要》,刘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体系探析》等文章。第三,细致研究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原则。易丹丹在《习近平生态观原则探究》中,提出了习近平生态观的理论与实践结合、整体与部分结合、历史性与时代性结合等原则;梁悦凤的《生态正义及其中国化原则》主要研究了学习和借鉴西方生态正义观的相关原则;李丽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理论、方法与原则》一文中,从模式构建的角度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原则,主要有以人为本、节制资本、调节生产、引导消费、驾驭科技等。
综上所述,目前学界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原则的研究成果还不是很多,现有成果主要从静态的角度研究,鲜有从实践过程的动态角度来研究。本文将立足于“建设”这一动态实践过程,以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活动为主线,主要在实践活动进行前、实践活动进行中和实践效果达成的手段这三个主要环节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的原则,有利于全面动态地理解党和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理论;有利于回应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性;有利于在面对当下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稳步搞好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让人民享有更多的福祉。
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毫不动摇,并结合自己的国情丰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我们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历史发展逻辑和实践发展成果都检验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当前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更是要坚持我们的指导理论,并结合时代特征发展我们的理论,因为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上,具体就要做到坚持指导思想不动摇,基本国策不能变,理论创新跟时代。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不动摇。这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马克思主义给我们提供的不仅仅是一个理论,更多的是指导实践的方法,它既是伟大的理论又是伟大的方法。因此,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只要这样,我们才有勇气解决现实问题,有信心回应时代挑战,有能力回答西方质疑。
首先,马克思主义理论在道义的制高点上回答了人与自然应有的状态。马克思主义以人类长期以来的共同价值追求为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提出了人类完满的社会形态——共产主义。“共产主义不仅能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异化,而且也能解决人类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异化,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最终消灭资本主义的生态危机”。[1]168-169今天,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了人类共同的价值取向,坚持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这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坚持的理论原则。
其次,马克思主义的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给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提供了基本立场和方法。生态马克思主义者约翰·贝拉米·福斯特提出“彻底的生态学分析同时需要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两种观点”。[2]15马克思在唯物论和辩证法指导下,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3]374即人与自然是相生相促、共生和谐的关系。
最后,我们还要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些思想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继承和发展,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品格。就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问题而言,就要深刻领悟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实质精髓,指导我们具体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实践活动。
1973年,新中国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保大会,其深刻意义就是表明了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对环境、生态问题的觉醒和重视。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保会议召开,确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从此,我们逐步确立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当前,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就要坚持这些基本国策不能变,并在实践中一以贯之。2014年,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被列入《环境保护法》,由此环境保护上升到了法律的层次,更加表明了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实施的必要性、长期性、全面性和坚决性。所谓必要性就是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是人民幸福之所系,社会发展之必要,是我们的基本治国之策,必须坚持;长期性就是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要始终贯穿于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全面性就是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要落实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坚决性就是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要确定,实施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要坚定,违反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要惩处。
坚持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不能变要始终贯彻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并在基本国策的指导下,根据现实的、具体的环境、条件,制定或者调整适合当前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可行性措施。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明确了当前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推进了当前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加快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所以,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不能改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发展总布局的高度。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回应时代挑战,回答现实问题,关切大众生活,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回答了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APEC蓝”常在,反映了生态文明建设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4]表明了生态与文明的关系;“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5]208指明了生态文明建设与全球发展的关系。习近平这些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都是从当前的实际出发,从人们的需要出发,从未来的发展出发提出来的,是对以往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转变了经济增长方式,改变了以往单纯追求经济增速和产值来衡量经济发展好坏的评价方式,引入负面效应评价因素。紧跟时代步伐,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即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之绿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建成主体功能区的生态安全屏障的目标;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发展的新理念和为进一步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这些新的生态思想都是回应时代问题的结果,是当今时代孕育的结果,更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原则。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6]为此,必须回应时代要求,创新、发展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以指导具体的实践活动,并且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和教训,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彰显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生态问题不是当今社会特有的问题,更不是社会主义社会所固有的。回顾历史,可以清晰地看到,生态问题在人类社会早期就已经存在,例如:刀耕火种带来的自然灾害。生态问题更是在资本主义大工业化时期集中出现,例如:伦敦烟雾事件。而今,我们也面临着生态问题,究其原因,就是没有处理好发展与和谐的关系问题。因此,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应该遵循发展与和谐共进的规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发展过程中个人与自然的和谐,第二,发展过程中社会与自然的和谐。
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到来,将人卷入机器化大生产的浪潮中。在带来生产力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使人的劳动失去快乐的意义,逐渐演变为一种异化劳动。人成为单向度的人,失去了人的丰富性。加上长期密集、集中的工作,一方面出现了人自身生理素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身心健康问题;另一方面,出现了人与自然长期脱离,自然对人身心健康发展的作用降低。因为缺少,所以需要,这也就是为什么现代人们更加愿意选择生态,或者是原生态的生活方式。
马克思恩格斯把自然界当作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把生产劳动实践作为人与自然联结的桥梁。[7]41因此,当前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就要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此原则有两个指向:一方面是人自身的自然和谐状态。从人出发,关照人的现实生存状态,使其朝着符合人类自身身心发展的方向,成为一个自然健康的人,该方面是个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因为,只有自然健康的人才会有能力去与自然界共同发展,和谐共存。另一方面是人与自然界的和谐状态。此方面是人与自然和谐共进的核心。两者之间不是过去威力震慑与恐惧害怕的关系,也不是曾经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和谐关系,人离不开自然,自然也离不开人。因此,深刻认识发展过程中人与自然和谐共进的关系,处理好人身心健康发展和人与自然界和谐相处的关系问题,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遵循发展与和谐共进原则的首要前提。
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立、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抗争的真正解决”,“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8]73-75人类社会本应该与自然就是一种和谐共进的关系,但是,单纯追求经济增速和产值的狂热掩盖了这一点,直到深受大自然的报复才顿时觉醒。
所以,树立社会发展与自然和谐共进的意识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要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怎样在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又能搞好生态建设?即我们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因为经济建设是基础,建设就需要投入,投入就需要成本,而经济就能给建设提供实在的物质条件。因此,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不能忽视经济发展,更不能抛弃经济发展。第二,社会发展的指标是什么?评判社会发展的指标不再是经济的增速和发展的产量,而更多的则是包含着生态文明的成分,这也是生态文明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布局之一的原因。要认识到自然界不是孤立于社会发展的,更不是社会发展的手段,而是社会发展的一部分。第三,怎样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恢复曾经的山清水秀,还要改善过去的恶山恶水。突出对自然生态的发展,在对自然原始状态的恢复、复归的同时,还要利用现代社会发展成果,改善之前不好的生态环境、自然条件,推动整个生态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因此,遵循发展与和谐共进原则的关键就是要坚持社会发展与自然的和谐共进。
全球变暖、生态失衡、极端天气等一些列生态问题的出现,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面对这些问题,现实要求我们不仅要做出强有力的回应,更重要的是以真实的成果来解问题之症。怎样做到将生态文明建设不流于形式,就要遵循实现手段的软硬相济原则。首先,就硬性手段而言,就是要制定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法律保障。其次,在软性手段上,就是要加强对生态文明意识和理念的培养。
制度是保障,法律是准绳。新时代条件下进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就要制定和完善有关生态文明的制度和法律。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9]
1973年,国务院成立环保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经过2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环境保护的八项制度。分别是: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污染集中控制、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于2014年修订了环境保护法,新增了“按日计罚”制度,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以及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的“引咎辞职”内容,完善了环境保护法的内容,增强了环境保护法的执行力。2018年4月1日,我国开启了首轮环境保护税的缴纳实施,进一步在实践层面上落实了环境保护制度和法律。
就当前面对的问题而言,在环境保护的制度和法律方面,尤其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有以下两个方面有待于加强:第一,怎样更加公平地将环境保护纳入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当中,在制度和法律上给予社会发展主体更加公平的生态评价指标、体系。例如,国有企业有雄厚的资金和实力进行整治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相对而言,民营企业的偷放、偷排则较为严重。第二,怎样将制度、法律贯彻于实际过程中,做到环境保护制度、法律不闲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正确的意识、观念是生态文明建设得以进行的精神力量。因此,新时代条件下进行社会主义生态建设,就要遵循人的意识形成与发展的规律,培养人们正确的生态文明观,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精神支撑。尤其在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培养和树立人们的生态文明观显得更加迫切和必要。
首先,先前形成在人们大脑中错误的生态观念严重阻碍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只追求眼前利益、经济利益的粗放型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引发的环境问题、生态问题层出不穷。为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生态文明的意识和观念。其次,培育和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鲜剂。生态文明建设是持久战,不仅是我们现在要做的事情,而且要贯穿于将来,这就不止是当代人的事业,还是我们后代的事业。如何让子孙后代续写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就需要意识、观念的培养与传递。最后,意识、观念的培养与树立是生态文明建设伟大的自觉力量。意识的觉醒具有伟大的力量,这种力量深厚、坚定、持久。若人人树立起文明的生态意识,就会在意识的指导下应用于具体的生活、生产实践,有力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遵循实践手段的软硬相济原则,使两者相辅相成,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加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丰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紧迫性,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美丽”这一新目标的实现,关系着“中国梦的实现”,关系着人们幸福、社会安定、国家富强和全球共存。怎样回应时代挑战、关切群众需要、解答西方质疑,我们就要遵循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原则,以指导我们具体的实践。遵循理论指导的坚持与发展并重原则,实践过程的发展与和谐共进原则,实践手段的软硬相济原则,结合国情,为实现“美丽中国”而不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