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脱贫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04-01 01:26中阳县财政局
山西财税 2018年12期
关键词:贫困村全县财政

□中阳县财政局

中阳县现有32个贫困村,贫困人口5026户、12404人。为集中全县有限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脱贫摘帽,中阳县财政局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与扶贫办、各主管部门、各乡镇沟通协调配合,不断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中阳县在今年6月的国务院脱贫验收顺利过关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

一、主要做法

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钱办事是关键。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主要坚持了以下五条原则:

(一)规划紧盯目标走

脱贫攻坚是“十三五”全县首要的政治任务、重要的经济工作、第一民生工程。2016年,中阳县人代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全县重中之重,明确提出要重视和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据此制定了《中阳县“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明确了脱贫攻坚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资源要素向扶贫领域集聚,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围绕高质量脱贫摘帽这一目标,确保各项资金始终倾斜脱贫攻坚这一重点。

(二)项目跟着规划走

根据全县总体规划,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村和贫困户造血能力为重点,坚持因地因人制宜、因村因户施策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按照以村立项、以乡汇总、部门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重点把好项目的实施区域、产业投向、支持环节,层层筛选项目、优选项目、确定项目,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共纳入项目1264个,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306个、产业发展类项目561个、公共服务类项目561个、其它类项目34个。

(三)资金围绕项目走

目标、规划、项目一旦确定,资金最为关键。我们注重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突出“统”的功能,所有涉农资金统一于精准扶贫这个大平台;拓展“筹”的渠道,通过向上争取一部分、财政投入一部分、社会帮扶一部分、群众自筹一部分,实现多渠道引水;加大“整”的力度,全面落实“大类间打通、跨部门使用”的工作要求;完善“合”的机制,所有资金到村到户到项目,优先安排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带动能力强的项目,有效克服了财政涉农资金的随意性、盲目性和分散性,增强了资金分配的针对性、有效性、集中性,保证资金总量的70%安排在年度确定的重点扶贫项目上,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

(四)实施按照程序走

出台了《中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中阳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做到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中,由项目单位进一步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强化公示、规划、预算、招标、合同、施工、监理、验收、决算、审计等环节,建立规范完整的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资金使用中,在坚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定期集体研究分配重点的基础上,按照乡村提出申请、脱贫办审核把关、县政府审批、财政部门批拨的程序,真正花好用好每一分扶贫款。

(五)监督聚焦绩效走

坚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全面推行资金公示、项目公示、竣工公示的办法,引导群众全程参与监督,让群众真正了解资金的真实投向和动向。扶贫、财政部门组建专门的工作督查组,逐项目检查评估,既看程序是否规范、又看绩效是否显现。充分发挥审计、纪委监委的监督作用,加强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确保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把绩效评估作为安排后续扶贫资金和项目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调动了乡镇和部门“花好钱、办好事”的积极性。

二、初步成效

(一)真正构建起了大投入、大扶贫的工作格局

2017年,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284.52万元,包括年初省切块下达扶贫资金3778万元,县财政年初预算脱贫攻坚资金4000万元,追加预算100万元,整合各涉农部门专项资金7889.05万元,盘活以前年度财政结转资金1016.88万元,光彩事业中阳行企业捐款335万元,以及其他财政资金2165.59万元。同时,带动其他投资95114.34万元投入中阳县脱贫攻坚项目,全年脱贫攻坚总投入114398.861万元。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撬动了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有力保障了“增收、减支、补短”政策措施的精准落实

中阳县脱贫攻坚资金投向,始终突出稳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减少“支出型”贫困、补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三方面重点。在增收方面,投入资金4.2亿元,通过发展产业、转移就业、光伏扶贫等3项中长期措施,以及“3X+4145”模式、金融扶贫2项短期措施,确保每一个贫困人口至少享受2项以上,建立起了长短结合促增收的长效机制,实现贫困人口都能通过产业直接或间接带动稳定脱贫。在减支方面,投入资金约4.1亿元,通过出台并落实17项普惠、优惠、特惠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因病、因残、因学、因房和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力、缺动力等致贫返贫问题。在补短方面,投入资金约2.8亿元,通过实施“6+4”项目,在确保水、电、路、网、卫生室、文化活动阵地6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达标的同时,实施村级党建活动阵地、红白理事会、自然村路灯和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等4项工程,确保脱贫攻坚的成色和特色,让广大群众都能在脱贫攻坚中有更多获得感、更高满意度。

(三)有效激发了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

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置于10万农民人均3头生猪、2亩核桃、1只肉羊的“321”农业产业化全过程,置于中钢就业1万人、煤矿就业1万人、财政保障1万人、多渠道就业创业1万人“四个1万”的大就业格局中,既促进了群众稳定增收,又壮大了特色产业,贫困村、贫困户造血能力得到增强,全县上下更加坚定了如期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三、几点体会

(一)科学规划是前提

中阳县涉农资金整合,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做大扶贫资金“蛋糕”,确保规划项目与脱贫攻坚需求相一致、与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相匹配、与部门重点任务相衔接,有效聚集足够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增强扶贫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协同发力是关键

涉农资金整合,离不开上级部门的关心,离不开县级部门的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方向、使用结构、使用效率,解决了以往只靠扶贫部门资金单枪匹马扶贫的现象,有效整合扶贫社会资源,增强政府、部门、社会协同作战意识和能力,实现从“五根手指”到“一个拳头”的量到质的转变,汇积成强大的扶贫联动效应。

(三)加强管理是保障

国务院国办发〔2016〕22号文件《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贫困县实现了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项目审批权、决策权、实施权、监管权“四到位”。中阳县严把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初审、审核、审定、批复、公示、监管、验收、拨付、档案等“十关”,层层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资金项目主体责任,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

中阳县脱贫攻坚工作,以摘帽为目标,以项目为龙头,以资金为保障,形成了“四位一体帮扶、五个全面推进、八个一批脱贫”的机制、体制、路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我们今后将虚心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与兄弟县市一道,为全市脱贫攻坚走向新征程、走出新路子、取得新成效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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