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汾市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从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一是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全力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坚持出租必评审、出租必公开交易的原则,明确提出了“三个一律”政策措施,即凡是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一律执行审批程序,收入一律缴入国库,违规行为一律严格处理。要求所有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必须经财政预算评审中心确定租金水平后,再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租。出租、出借收入必须实行即时发生、即时上缴,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目前共审批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旧院区续租、临汾市文化局门面房出租、临汾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门面房出租等16项房屋出租出借事项,并全部通过政府资源交易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房屋出租收入达543.81万元,同比增长68%。
二是严格资产处置审批。按照《临汾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资产处置审批程序,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处置资产。截至目前,共办理处置审批事项51项,报废固定资产4160.51万元,处置资产收入25.6万元已上缴国库。
三是严格配置国有资产。坚持“两个履行”,即行政事业单位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资产购置,依据政府采购备案的相关程序履行资产配置审批手续;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允许自行采购的资产购置,仍需履行资产配置审批。目前共办理资产配置审批事项624项,对不符合配置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目前共节约资金1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