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今年9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表重要讲话。在11月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并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出6个方面的政策举措。
11月15日,山西省委召开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随后,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工商联牵头起草,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全省《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12月4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若干意见》进行权威解读。
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副厅长武志远指出,山西民营经济提供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占全省税收收入的一半以上。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府税收收入也会增加,也就是说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
在减轻税费负担方面,按照现行的全国统一的减税政策,2019年预计可以为民营企业减税240亿元。在降费方面,根据今年的政策,2019年将为民营企业降费35亿元。减税降费两项合计275亿元,已经占到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4.7%。
在财政资金投入方面,据测算,2019年省财政在民营经济方面的预算安排将超过20亿元。如组建山西省民营企业政策性纾困救助基金,省财政认缴出资10亿元;2019年省财政厅为山西融资再担保集团注入资本金6.2亿元,注入后资本金从18.8亿元增至25亿元,以后5年内每年财政安排3亿元作为资本金;安排3亿元,支持“晋民投”,打造山西最大、中国一流、世界领先的民营投资集团等。
财政支持不仅体现在资金投入上,还体现在出政策、建机制上,更多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用政策拉动、引导、撬动等方式,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精准发力,有的放矢。
下一步,省财政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举措,落实好各项政策。要多方筹措资金,做好民营经济各项政策措施的资金保障工作。加强与金融及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快完善政策措施的配套举措,细化明确操作程序,确保各项政策早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