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的历史演进、理论依据及新时代面向

2018-03-31 20:17刘田原
实事求是 2018年1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特色

刘田原

(中共中央党校 研究生院 北京100091)

中国的法治现代化经历了一个非常不平凡的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总览全局科学地把握了人类治理文明的发展规律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民主法治建设迈开重大步伐,全面依法治国积极推进,取得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经过长期的探索与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十八大以来的经验和基础之上,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1]在新的历史方位面前,必须深刻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断,坚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并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一、依法治国的历史演进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国家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曾经因为忽视法治的建设,有过惨痛的经验和教训。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十分强调和重视依法治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为了能够保证人民民主,就必须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这是建国以来我们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历史转折,其中明确了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对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奠定了扎实的基础。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中明确指出了我国重要的七部法律的意义及其对于社会和国家建设的重要作用,并首次提出了坚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这也是在建国以后在国家重要文件之中首次提到并使用到“法治”概念,该文件明确了法律的原则和底线,同时也取消了许多制度,例如“各级党委审批案件制度”、“文革”之中的“恶毒攻击罪”,等等。1980年对于林彪、江青等反革命集团的审判,由中央相关领导同志所定稿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里程碑——评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中第一次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概念,体现了我国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的决心,同时也进一步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随后在1982年的宪法中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进一步强调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1996年江泽民同志在《坚持依法治国》中明确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随后,1996年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一致通过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确定为国家的重要方针。[2](P1775)1997年党的十五大则更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这是第一次将“依法治国”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显示了我们党对于执政规律和治国理政的深刻认识。[3](P28)1999年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一致通过,正式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使其从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具有了法律效力。2001年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又提出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与法治建设的目标和方向,这是直接将依法治国从治国理政的手段上升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在我们党作为执政党依法执政的层面,将依法治国方略更加推进了一大步,在我国民主法制史上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4]对推进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并从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加强宪法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司法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明确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立足中国发展实际,带领全国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从国家宏观布局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这一重要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5](P28)这一重要论断是法治普遍原理与中国实践的有机结合,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

二、依法治国的理论依据

1.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带领人民创建并经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制度基础,同时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首先,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是高度一致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总结现代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那么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就应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同时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绝不能动摇和改变。其次,依法治国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的奋斗价值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在我们国家,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和根本制度保障,同时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载体。另一方面,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依法治国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人权保障和人民的幸福生活,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得以实现。再者,依法治国必然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在我们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诸多伟大成就,但同时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我国的实际。在当代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这一客观事实,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现实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难题。针对这些现实问题出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要求。要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的方案。”[6](P42)所以,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是化解和克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2.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契约经济和法治经济,不同市场主体的多元需求及其之间的复杂关系,客观上要求统一、开放、公平和透明的规则加以调整和保障。我国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中国模式,同样也是法治经济,迫切需要法治的作用。可以说,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命。首先,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进行活动的市场主体需要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经济实行严格的控制,经济组织是政府的附属机构,其任务是直接服从国家对生产的计划安排,而不是服务于市场和消费者,因此经济组织的种类单纯,同时也导致了生产的积极性不高、生产率低下。而实行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原有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经营自由权需要进一步扩大,同时个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私营企业也要成为新的市场主体参加市场经济活动,那么这就需要法律来规范和调整各种经济组织。其次,市场经济中的市场行为需要法律的调整、确认和保障。行政权力不能过度甚至任意干涉依法成立的市场主体,但另一方面市场主体不能无所顾忌地为所欲为破坏市场经济规则,这就必须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对其行为加以规制。再者,市场秩序需要法律的维护。市场秩序是由市场主体的各种行为综合形成的,当这种秩序形成之后又影响和制约着每一个职场主体的个别行为。国家除了运用法律来确认市场主体调整市场秩序以外,还需要通过更多的宏观调控来维持市场秩序。

3.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体现了我们党对改革开放经验的深刻总结,表明我们党对政治社会发展规律有了更深刻的把握。法治作为人类治理文明的共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命题。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推进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对治国理政的基本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以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式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维护社会安定秩序、促进治理有效转型,并以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民主化、法治、效率以及协调为主要标准。[7]首先,法治是构建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助推力量。“共享”“共创”“共治”的发展理念以及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强调主体多元和协同共治,就必然要赋予公民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治理权利,并通过规范公权力的运行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而法治所蕴含的平等、人权保障以及公平正义的价值内涵恰好是符合现代国家治理的要求。其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法治建设的保障。国家治理能力能综合反映一个国家的治理水平和治理程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实现治理现代化转型,关键就在于将法治建设创新国家治理,将国家治理纳入法治框架,通过法治的权威性与公共认同性来提升治理效率。最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能力代化的实现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理念和文化来支撑。具体制度实践的转型影响着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同时意识形态与价值理念也需要与时俱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需要法律的规范保障,更需要包括法治原则、法治精神、法治观念以及法治文化等在内的法治价值体系的支撑。国家治理所包含的治理依据、治理方式、治理内容以及权力如何运行等都与社会价值和法治价值的判断密切相关。

4.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治国理政是基本职责和历史使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对治国理政的方式和规律展开了长期的探索。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面临着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虽然对法律予以了一定程度的重视并相继制定了《共同纲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基本法律,但由于特殊的国际环境以及对执政规律缺乏正确的认识,所以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主要仍是延续革命时期以政策和运动为主的治理模式,虽然具有强大的政治动员作用并使我们国家完成了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但由于政策和运动内在的不稳定性和不规范性,也产生了一系列不良的历史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开始重视法治建设,并逐步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以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从严治党这些新要求新举措的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启了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8]如果说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教训从反面证明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那么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取得的这些重要成就则从正面证明了法治对于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也正是我们党在不断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才提出了要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是人类自有国家以来几千年文明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国家治理方式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最大多数人利益要求的必然趋势。同时,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科学认识和深刻总结。

三、依法治国的新时代面向

1.坚持文化自信,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文化建设事关人的精神和灵魂的塑造,是一项利在长远、功在千秋的基础性工程。法治作为迄今为止最为适用的治国理政方式,不仅是有形的制度,同时也是无形的文化。法治是否昌明、法治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以及法治的成果能否真正有利于社会进步与社会和谐,核心要素之一就在于是否有良好的法治文化作为支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并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是我们党具有远见卓识的战略决策,对于推动文化与法治的互动融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过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再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在我们国家自己的文化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有着重要的历史传统和本土优势,是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批判继承和发展创新,同时也是一切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借鉴和吸收,其本身具有权利和义务一致的规范性,是以民主、平等、公正、诚信、人权等为主要理念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其作为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形态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社会主义伦理道德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及法治宣传教育与培养法治行为习惯相统一的集中体现。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推进依法治国的理念基石与灵魂所在,更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治本良方。所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养必须在坚持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得到高度重视。只有通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律及其精神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最终才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

2.坚持道路自信,笃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走什么路,举什么旗”,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问题,更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奋斗目标上来看,依法治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那么这就必然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政治方向和基本政治底线。从我们党带领人民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轨迹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来自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9]其实我们党在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当中逐步形成的集体智慧结晶和伟大成果,是党和国家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正面经验和反面教训的深刻反思和全面总结,是法治的普遍规律与中国特色的高度融合,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商君书·算地第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更不能脱离国情、超越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10]我们国家有自己的历史传统,要“穿什么样的鞋”、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应当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实际来决定。不同国家的法治都有自己不同的经济基础、政治体制和文化底蕴,并各有不同的社会土壤。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自己国家所具有的经济基础之上和社会制度框架之内进行的,有自己独特的政治文化和法律文化传承。所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实际出发,牢牢把握经济全球化和世界一体化的基本世情、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基本时情,长期坚持、永不动摇、一以贯之地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坚持理论自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人类社会的发展轨迹证明,伟大的实践孕育伟大的理论,同时伟大的理论又将指导伟大的实践。“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的。所有这些体系都不是凭空产生和出现的,而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11](P54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发展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为指导,立足中国国情和法治建设实践,借鉴和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同时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使命和世界意义进行深入反思,经过不断实践和探索而逐渐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具体的发展方向,同时也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基本支撑,其贯穿和融汇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各个方面。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也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科学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也在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为什么建设”“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依法治国的丰富内涵,这是党和国家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下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行动指南,必须坚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这样才能完成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转化和促进。

4.坚持制度自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更加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在根本性和基础性。与静态的法律体系不同,法治体系是一个包括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以及法律监督等环节的动态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要素众多、结构复杂、功能综合、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目标和实现途径的集中体现。[1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了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子体系。这是立足于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集中体现中国人民意志和社会主义属性的法治诸要素、结构、功能、过程内在协调统一的有机综合体。同时还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这个总目标阐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和实践要求,明确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同时昭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法治探索和实践的过程中,确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将其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体现了我们党对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认识和把握,同时也标志着我们党对治国理念的飞跃和治理方式的转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结语

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探索和实践中已经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逐步推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各项事业逐步纳入法治轨道,这些都依赖于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成效,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临新形势、立足新起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继往开来、不忘初心,坚持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

[1]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九大作报告[N].新华日报,2017-10-19.

[2]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Z].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3]江泽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4]傅思明.法治中国之梦:中国共产党的信念、探索与征途[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4(11).

[5]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7]俞可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J].前线,2014(01).

[8]秋石.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三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J].求是,2015(11).

[9]李君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处理好的六个重大关系[N].天津日报,2014-11-10.

[10]习近平.顺应时代前进潮流,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N].人民日报,2013-03-24.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2]江必新.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N].光明日报,201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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