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玉柱
(1同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 200092;2井冈山大学 政法学院 江西 吉安 343009)
列宁曾经指出:“如果要进行讨论,就必须把概念弄清楚。”[1](P133)科学理解和把握“党性”概念是认识和深化、坚持与发展无产阶级党建理论的逻辑前提和理论起点。在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时代语境下,“党性”概念在高层讲话和党的重要文件中成为高频词,习近平同志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党性是领导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要增强党性修养。为了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中央专门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目前,对“党性”概念的理解因为存在认识误区,出现了“党性与人民性对立”论、“市场原则与党性原则相互替代”论、“党性排斥个性”论、“党性消灭人性”论等错误论调,甚至出现“党性是个筐,什么都能装”的问题。这就要求从理论上澄明“党性”相关概念,及时回应相关理论诘难和话语陷阱,服务于党的建设伟大工程。
关于党性和党的性质,有人认为党性就是党的性质的简称,实则不然,这是两个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概念。二者的关系体现在:
从概念指称对象看。依循马列经典作家论述,党性是一个哲学概念,也是一个政治学概念,与阶级斗争、政治立场有关,还可以反映党的组织纪律性,同时表现为共产党员的阶级立场、马克思主义信仰、理想信念、良好作风、政治纪律、对国家的义务、党员作为等方面。党性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政治路线、党的宗旨和组织原则等。体现“党性”概念的指称对象比较广泛,包括党的指导思想、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党的各级组织(中央、地方、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新闻媒体等;而党的性质主体则比较单一,党的性质中的“党”主要指政党本身,体现了一个政党的基本属性,比如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还是无产阶级性质的政党、党替谁代言的问题。
从概念内涵看。“党性”概念更具灵活性、动态性,尤其是对共产党员来说,党性是可以修养、锻炼、提升、增强的,党员党性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和内容要求,“党对党员的党性要求,从来是和党在各个不同时期所肩负的任务紧密相连的”,[2](P78)入党誓词的演变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比如土地革命时期强调党员“牺牲个人、永不叛党”,抗日战争时期更多突出“做群众模范、对党有信心”,改革时期则对党员提出了更全面的要求;而党的性质则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内在规定性,无论是革命战争时期“革命的党”还是和平时期“执政的党”,党的性质没有改变,都是无产阶级政党,是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广大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这在中共一大纲领和决议中早已明确。
从概念形成史看,二者是整体和部分、源和流的关系。“党性”概念最早出现在恩格斯1845年的著作《傅立叶论商业的片段》中,主要是指一个人的理论和思想缺乏历史唯物主义特质,丧失了革命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此时的党性并不是政治概念,而是哲学概念,党性体现为理论的科学性。“共产党”一词最早出现在恩格斯1843年的著作《大陆上社会改革运动的进展》中,虽然从时间上看早于“党性”概念出现的时间,但此时的“共产党”是魏特林式的“空想的”共产党。按照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著作中提供的生产方式——主体行动(阶级斗争)——政党活动的理论框架,政党组织是在科学理论指导下的阶级斗争的直接产物。1847年底,马、恩起草的《共产党宣言》将第一个以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国际无产阶级的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称为共产党(真正意义上的共产党),并规定了党的性质、纲领、奋斗目标等。从概念发生史上看,党性是党的性质的基础和源头。一方面,党的性质是“党性”概念内涵的一部分,党性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章程、目标形成的根本依据。另一方面,党性生发出了同时也规定了党的性质。
关于党性和人民性的理解分歧主要体现在:一是搞绝对割裂,认为党性和人民性没有内在联系,把党性和人民性对立起来,如“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你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党服务的?”等言论;二是“相互替代”论,认为“党性源于人民性,为了人民性就可以放弃党性”“党性集中体现人民性,有党性就不需要人民性”;三是“唯人数论”,认为“人民的数量多于党员的数量,人民性大于党性”;四是“盲人摸象”,以部分代替整体,认为“很多党员干部贪污腐化,党性已不能代表人民性”。
出现这些荒谬言论主要在于主观地割裂了党性和人民性的关系,没有坚持辩证的思维方式,系统、客观、全面、联系地看问题;没有坚持矛盾的分析方法,分清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在概念认知上,把集合性概念和非集合性概念混淆,没有认识到集合概念只反映集合体,不反映构成集合体的个体。如党性决定了党的性质,但党性并不直接决定党员个体的思想品德、作风修养等。党员个体也不能代表党性这一整体性概念。比如有的党员干部说“我就代表党,我就是组织”,这是极其荒谬的。
澄清党性和人民性的关系,首先要对这两个概念进行分析。“党性说到底是立场问题”,[3]党及其成员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立场才能体现党性?毛泽东对此有过论断,“我们是站在无产阶级的和人民大众的立场。对于共产党员来说,也就是要站在党的立场,站在党性和党的政策的立场。”[4](P848)人民性是什么?从概念属性看,人民是一个具有政治属性的集合型概念。习近平认为:“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5]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6](P44)共产党人的任务是消灭“异化”、雇佣劳动和生产资料私有制最终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所以,习近平同志说:“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5]
党性和人民性是高度统一的,党性脱离人民性就成为无源之水,人民性脱离党性就会迷失方向,任何把二者对立起来搞碎片化的思想或行动都是很危险的,对个人来说是思想病变,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说就有覆灭的危险,苏共政权的垮台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无论是政党本身、党的组织与党员、党的理论、党的出版物等都应科学理解和把握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这一立党初衷,这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特征,也是我们的根本政治优势。
党性与阶级性的关系体现在:首先,阶级性是党性的基础。“从原始土地公有制解体以来,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6](P9)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为了彻底摆脱剥削阶级和统治阶级的压迫从而实现自身的彻底解放,无产阶级就必须开展阶级斗争,必须按照科学的理论为指导成立自己的政党组织,如此,才不至于成为“一个没有行动能力的、松散的个人集合体”。[7](P421)“党性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无产阶级政党产生的基本逻辑,也是党性形成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史观的源头。共产党代表了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方向,“共产党的斗争集中在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上”,[7](P432)正如刘少奇指出的:“共产党员的党性,就是无产者阶级性最高而集中的表现,就是无产者本质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利益最高而集中的表现。”[8](P225)
其次,党性升华了阶级性。不可否认,工人阶级的斗争最初是缺乏共同意识和集体意志的,带有盲目性、自发性、不彻底性,指导思想和行动方向也缺乏科学理论指导,改善生活和利益诉求是主要动因,存在机会主义、平均主义、工联主义等思想,缺乏对剥削和压迫背后制度性原因的透析。缺乏科学理论指导,组织性、纪律性欠缺,革命意志不坚决、不彻底的工人运动最终都是幻想而走向失败。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了整个工人运动的方向,它是由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中的经过科学理论武装的先进分子和精英分子所组成的,正如列宁所言:“共产党是由稳定的领袖集团领导的、用先进理论(社会发展规律)武装起来的职业革命家组织,是工人阶级的最高政治组织形式。”[9](PP393~406)同时,共产党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以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为奋斗目标,党始终为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代言。可以说,党性是阶级性的先进代表和科学升华。
党性与阶级性的辩证关系也启示我们的党永远也不能脱离阶级而独立存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劳动关系调整、分配机制变化和社会结构嬗变,工人阶级的内部结构、价值观、利益观、阶级角色等均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先锋队”党及其成员如何始终保持先进性、增强纪律性和革命性?如何提高对新事物的敏感性和向一切方面学习的能力?如何避免思想僵化、组织官僚化、党员腐化等,这些都是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
当下,有种思潮认为,党性原则(包括政治原则、组织原则、纪律原则、道德原则等)与市场原则是根本对立的。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公有制,市场和市场经济主张财产私有,最终要被取缔和消灭。这种认识是极其有害的。关于党性原则与市场原则的关系:
一方面,党性原则与市场原则是高度统一的。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实现共产主义)、在根本宗旨上具有一致性(为人民谋福利)、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上具有一致性、在指导思想上具有一致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市场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精神和伦理,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根本原则与核心价值。通过坚持市场原则,发展市场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综合国力可以坚定广大党员的社会主义信念、促进他们实践党的宗旨、增强他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意识、更新他们的观念、维护和保持共产党员党性的纯洁性等。同时,党性原则决定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往正确方向发展、党性原则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政治保证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党性原则与市场原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既互相区别、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另一方面,用党性原则改造市场原则中的狭隘成分。不可否认,市场经济有盲目性、自发性、讲究利益关系、等价交换、利润最大化等特点。党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党员也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份子,与市场发生频繁的思想、信息交换与互动,难免会受到市场经济价值观的影响。市场经济可能会引发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地方保护主义、资产阶级腐朽的思想和生活方式在党内蔓延。很多腐化堕落分子就是因为没有处理好党性原则与市场原则之间的关系,没有掌握好边界与尺度,把市场经济中的错误价值观引入党内政治生活,拿党性原则做交易,抛弃了集体主义价值准则,丧失道德底线,主张一切向钱看,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最终沦为人民的敌人。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党性修养,邓小平指出:党员干部“应该有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绝不是提倡各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绝不是提倡各人都向‘钱’看”,[10](P421)这就意味着要用党性原则克服和改造市场原则的负面影响。
一段时期以来(尤其是党内个人崇拜之风盛行的时候),在党性与人性的关系问题上有一些认识误区,有人认为党性是崇高的,党员也应该是“圣人”“完人”,是超越人的属性的“人”。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由于个别党员干部缺乏党性修养、自由主义思想作怪,认为党的制度过于严格,应该“放一放、松一松”。这些观点都是极其错误的。在党性与人性的关系问题上:
一方面,人性是党性的基础。人性,是人区别于其他自然存在物的规定性,按马克思的观点,人的意识、主观能动性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说:“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11](P209)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认为“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分人和动物。一当人们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11](P519)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与其他自然存在物区别开来,人类以物资生产为基础按照主体意识结成有组织、有联系的共同体,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过程中形成交往(生产)关系,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出现生活资料剩余、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分配制度,进而产生阶级斗争,出现代表阶级利益的政党组织,才会出现党性。
另一方面,党性规约提升人性。不可否认,人的能动性、创造性、人的德性(比如正义、节制、追求真善美等)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但不容忽视,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存在物,永远无法摆脱和超越兽性,诚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的那样:“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12](P106)兽性会使人性出现残忍、贪婪、杀戮等特征。另外,人性也有弱点和不足,比如贪图享受、虚荣、自私、趋利避害等。无产阶级政党的党性具有先进性、组织性、纪律性,党性对党员的个人道德修养和思想品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党组织通过章程、法规制度规范要求党员要有理想信念、忠诚正直、牺牲奉献、干净担当等,主张党员做“一个高尚、纯粹、有道德、脱离了低级趣味、有益于人民的人”,从而抑制人的兽性,克服人性的弱点和不足。
提倡党性,不意味着不尊重人性,更不会忽视党员干部正常的改善生活、物质利益、社会交往和追求进步的需求,因为“共产党人不是清教徒,也有正常的家庭生活,也有正常的社会交往,党员和干部要开展工作,也需要赋予一定的职权。随着经济的发展,党员和干部的物质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也应该逐步得到改善。这些在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是正当的”。[13](P106)
目前,关于党性与个性关系有如下认识误区:一是党性与个性是根本对立的。有人认为党性是有组织性和纪律性要求的,讲党性就不讲民主甚至限制个体自由,要党性就要抹杀个性、消灭个性,这实质上是自由主义在作怪;二是党性可以代替个性,有党性就可以不要个性。党性与个性的关系体现在:
首先,党性和个性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每个人由于出生、成长经历、兴趣、爱好、价值标准、生活环境等不同会形成具有差异性、独特性的个性特征。正是这些具有特殊性的个性构成了党性的基础,个性有机组合在一起就构成了鲜明的党性。毛泽东指出:“没有特殊性哪里有普遍性?没有党员的个性,哪里有党性?党性是共同的性质、普遍的性质,全党每一个人都有的性质。”[14](P340)坚持党性不是要抹杀个性,因为“党员是有各种不同的个性,谁要抹煞各种不同的个性是不行的。抹煞各种差别,结果就会取消统一,抹煞特殊性也就没有统一性。”[14](P341)
其次,个性有利于增强党性。人的个性有创造性和破坏性之分,毛泽东说:“有两种个性,即创造性的个性和破坏性的个性。”[14](P416)个性有利于增强党性是针对创造性个性而言的。人类正是有了能动性思维和创造性,立足于现实条件,按客观规律办事,不断拓展认识的边界,才能创造文明新成果。对政党而言,培养一批具有创造性个性的领导干部和组织成员对于开辟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新境界至关重要,邓小平指出:“在党内和人民群众中,肯动脑筋、肯想问题的人愈多,对我们的事业就愈有利。干革命、搞建设,都要有一批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闯将。”[10](P143)习近平同志也强调要保护党员干部的创造性个性,“一定要为那些勇于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说公道话。”[15]可见,党性不是要消灭个性,恰恰需要张扬人的个性,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就需要锻造一批政治坚定、敢抓敢闯、个性鲜明的“狮子型干部”,需要他们打破常规思维和条条框框的束缚,培养创造性思维,敢想敢干,关心、忠诚、奉献党的事业,而那些“为官不为”“尸位素餐”、平庸、散漫的工作作风正是要破除的。
最后,党性塑造了个性。应该看到,个性还有破坏性、反动性、任性的一面,这就需要用党性塑造个性。坚持党性与个性的统一是有原则的、有条件的,即坚持党性上的个性,个性必须与党性要求相统一,毛泽东说:“任何一项凡是我们要做的工作和事情中都有党性,也有个性。这种个性必须是与党性统一的。”[14](P417)党性反对那种带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主观主义、个人英雄主义的个性,为了张扬个性目无法纪、胆大妄为、飞扬跋扈,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的统一领导和集体领导原则,这种个性不能称之为个性,而是反动性、任性。为了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规定了党员思想、言论、行为的边界和尺度,就是为了更好地塑造个性。
对于党性修养和法治素养的关系主要有以下两种错误认识:一是认为党规是“软”约束,法治是“硬”约束,法律规范高于党性原则,有法治素养就可以不要党性修养,更有甚者,把二者进行重要性比较,制造“党大还是法大”的理论陷阱;二是因为党领导人民立法,就认为党性高于法治,党性修养高于甚至可以代替法治素养,还有一些人把个别干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徇私枉法”的特殊性当成普遍性,认为党高于法。关于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法治素养,应该有以下两方面的正确认识:
首先,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生态,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传承、基本特征和独特优势。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的逻辑,因为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人民意志的忠实代表,“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16]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保证法的精神、宗旨和立法方向,这同时也意味着必须用法的约束性、规范性确保党的领导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不动摇。但党领导立法绝不意味着党独立于法律之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不能把法律看成“稻草人、橡皮泥”。
其次,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修养和法治素养的统一。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17](P154)如何防止权力滥用呢?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立法的意义就在于用法规制度的强制性制约和规范权力。坚持制度(含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治党和思想建党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经验,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既要完成党性修养这门“必修课”(内在自觉),又要严格依法约束自己(外在规范),习近平指出:“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3]在实际工作中,党员干部要时刻警惕高悬于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和治理格局的形成。
如果一定要在规范党性修养的“党纪”和作为法治素养依据的“国法”之间作比较的话,与规范近14亿公民的“国法”相比,规范8 900万党员的“党纪”对党员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需要明确的是,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18]
关于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的关系问题主要存在以下观点或认识偏差:一是把党性修养和党性教育直接划等号;二是搞对立,认为有党性教育就可以不要党性修养或有了党性修养就不需要党性教育;三是以行政级别和职务作为尺度认为党性修养和党性教育是领导干部的事,与普通党员无关。这些观点对党性修养和党性教育的概念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
“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的‘心学’,是党员正心修身的必修课”,[19]说明党性形成要经历先知而后行的转化过程。党性教育由专门的组织机构(如党校)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和目标,遵循一定的教学规律,对党员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教学活动,目的在于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提高党员的认知水平(政治水平、理论水平、思想觉悟等),从而增强他们主体自觉和行动(履职尽责)能力。党性教育具有组织性、计划性、纪律性和规范性等特征。
与党性教育不同,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是党员本质的改造。党性修养是党员事业观、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改造和提升,体现了党员的政治修养、理论修养、道德修养、纪律修养、作风修养等。对党性修养应有两个层次的认识,一是党性修养和党性教育都是增强党员干部党性的一种手段,二者可以互为补充,只不过一个强调增强党性的被动性,一个强调增强党性的主动性。党性修养强调自我学习、改造和提升,靠“吾日三省吾身”“慎独、慎思”达到知行合一,与党性教育比,具有灵活性、开放性等特征;二是党性修养反映党员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道德涵养,体现了党员的综合素养和品性,是党组织对党员党性所要达到的目标和最终状态的要求,如中央提倡全体党员干部要增强党性修养、领导干部要有较强的党性修养等。
综上,在把握“党性”概念时应区分集合性和非集合性、抽象性与具体性、目标性与过程性、整体和层次、逻辑与历史的关系,按概念主体和指称对象区分“党性”概念的结构层次,科学把握“党性”概念的政治性、整体性、层次性、相对性、实践性、先进性、科学性等特征,坚持整体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认识和理解“党性”概念。只有这样,才能把“党性”概念与党的性质、人性、个性、阶级性等概念区别开来,才不会出现对“党性”概念的滥用和误解,还原“党性”概念的本来面目。
[1]列宁全集:第2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2]江泽民.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
[3]深化改革,巩固成果,积极拓展,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N].人民日报,2015-01-14.
[4]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N].人民日报,2013-08-21.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8]刘少奇.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
[9]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3]江泽民.论“三个代表”[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
[14]毛泽东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15]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党建研究,2013(08).
[16]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N].人民日报,2014-01-09.
[17]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18]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4-10-29.
[19]习近平.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求是,20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