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勇
被征地农民参保是惠民利民的好政策,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但因滥用“微权力”引发的“微腐败”问题也需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近年来,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着眼管住“微权力”,着力预防“微腐败”,取得一定成效,违规参保人数逐年下降,违规参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加强宣传促引导,把监督尺子交给群众。通过村民议事会、坝坝恳谈会以及微信微博等平台,让群众熟知政策、熟悉流程,调动群众参保主动性和参保监督积极性。查处的违规参保问题大都由群众举报。
二是健全机制促规范,把制度笼子扎密扎牢。把握关键环节和重要步骤,形成“一定三示四审两到位”工作机制,即村(居)民大会确定参保对象,符合参保人员公示、村(居)民大会确认参保人员公示、实际参保人员公示,国土审征地面积、公安审人口信息、镇街审参保资料、人社审参保资金,补贴资金足额到位、待遇及时发放到位。通过厘清职责、层层把关、公开透明,把参保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
三是强训严管促提能,把责任链条压紧压实。要求社保局干部、镇街和村(社区)分管领导、工作人员,通过集中训、跟班学、案例剖析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廉洁意识;通过目标管理、业务考核、绩效挂钩等方式,提高服务质效、增强责任意识。
2013年以来,双流区共清查违规参保259人,区纪检监察系统立案查处违规参保案件51件,涉及5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10人。通过案例分析,有以下几类问题值得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一是镇级领导利用“位子”以权谋私。某镇副镇长在得知某村部分村民放弃参保,参保名额有剩的情况后,不但不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弃保村民参保,反而借其工作分管之便,安排下属将其妻虚假户籍信息混入参保名单,以欺骗手段办理参保手续。事发后,其妻不仅退保退款,自己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究其原因,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权与责的关系,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群众利益之上,罔顾党性,用权随性。
二是经办人员碍于“面子”铤而走险。某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受同事之托,在明知同事亲属不符合参保条件的情况下,利用工作便利和工作关系,串通他人弄虚作假,为当事人违规参保。事发后,当事人不仅退保退款,自己也被解聘“下课”。究其原因,个别经办人员不能正确处理情与法的关系,重交情、轻制度。
三是“微官小吏”私扣名额优亲厚友。某街道社区社长主持召开社员大会抓阄分配社保名额,并私自扣下1个名额拟让自己亲友参保,从而引发该社区多数居民不满,该社长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究其原因,个别基层“小官”不能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打小算盘、贪小便宜。
抓源头,着力解决好不想腐的问题。“微腐败”也是“大祸害”,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群众对党的信任。要深度剖析和充分运用违纪违法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警示,常打“预防针”,提高“免疫力”,增强敬畏法纪、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情况纳入镇街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内容,纳入镇街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促其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重过程,着力解决好不能腐的问题。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过程公开透明,结果才能公平公正。定员环节要民主,防止个别干部行为侵害群众权益;公示环节要严谨,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假公开;审核环节要细致,经得起群众检查、时间检验。
严查处,着力解决好不敢腐的问题。要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严格执纪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