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服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研究

2018-03-30 03:37卢放
商情 2018年11期
关键词:医疗保障

卢放

【摘要】监狱服刑人员的人权保障一直颇受社会关注,其中的核心问题就是医疗保障。国家对罪犯有惩罚和羁押权,但应尊重每个独立个体,尊重罪犯的尊严和价值。目前,罪犯医疗保障权已被纳入各地监狱卫生防疫计划,但我国监狱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使监狱服刑人员医疗保障权受到一定的影响,需要进一步加以分析解决。

【关键词】监狱服刑人员 医疗保障 政策改善

一、针对监狱服刑人员加强医疗保障的意义

(一)有利于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监狱是教育、改造罪犯的特殊部门,其职责履行的根本在于维护服刑人员生命权、健康权,保障其合法权益。《皇帝内经》中“防病于未然”的理念鲜明。现代社会精神疾病增多、慢性病突出、多种急性传染病易播散,因此,集中关押、人群密集的监狱系统中全面推进服刑人员医疗保障意义重大。

(二)有利于稳定监管场所安全

服刑人员是特殊社会群体,其对疾病、疫情心理承受力远低于一般人群,一旦某个体(或群体)狱内出现重大疾病,易引起心理恐慌,使其过度自暴自弃,甚至造成连锁反应,引发对抗、哄监、脱逃、自杀等严重危害监管场所安全的事件。因此,加强服刑人员医疗保障有利于预防疾病、促进服刑人员身心健康,从而有效维护监狱正常改造秩序,稳定监管场所安全。

(三)有利于有效补充现行医疗保障体系

监狱服刑人员医疗保障体系较特殊,同时又是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分支。近年来,监狱医疗保障体系软硬件均有较大改善,但医疗服务提供水平仍与服刑人员的健康需求以及社会医疗水平间差距较大。但其卫生政策制定执行力、措施推广、投入产出比、社会效益等的优势却较为明显,因此,加强监狱服刑人员加强医疗保障可以有效补充现行医疗保障体系。

二、现行监狱服刑人员医疗保障的主要问题

(一)监狱服刑人员财政拨款有限

社会的发展带动物价水平与医疗成本的同步加大加大,虽然2012年国家就对监狱医疗经费进行调整,但调整后依然不能满足较大支出。以2012年为例,全国监狱服刑人员医疗财政拨款平均为17.57元/人?月,而实际开支达31.3元/人?月,现实支出严重超过财政拨款。财政拨款与实际开支的较大误差至今也未完全解决。究其原因,应是国家对监狱医疗费用只从宏观方面加以规定,实施细则明显缺乏。

(二)监狱服刑人员可享受的医疗服务资源短缺

监狱医疗资源欠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狱医疗人员配备不合理。以上海某监狱为例,在押服刑人员近4000人,医务人员还不到30人,医犯比例远远低于司法部规定的0.88%-1%间。与此同时,由于经费投入不足,无法对医院的硬件设施给予更新,使得监狱医疗设备落后,就医环境差,药物低廉等,其医疗保障水平远远低于社会医院,无法满足服刑人员各种疾病的治疗。

(三)监狱医疗服务人员技术水平有限

监狱的医务人员缺少进修、再教育的学习机会,个人缺乏相关专业实践经验,知识老化欠缺,对于出现的疑难杂癥往往束手无策,增加了服刑人员外出就诊的几率。加之监狱的医务人员薪酬不高,很难吸引社会高水平的医务人员加入到监狱医疗队伍中来,从而严重制约了监狱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监狱服刑人员医疗保障监督机制不足

现阶段对于监狱医疗保障缺乏严格的监督机制,虽然狱务公开早就在全国实施,但一直发展较慢,存在公开不全面,虚假公开等问题。而检察院没有制定对监狱服刑人员医疗保障的监督办法,从而使服刑人员应该得到的医疗保障难以落实,还有一些监管人员存在不法行为,严重剥夺了服刑人员的医疗保障权利。

三、监狱服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改革医疗监狱服刑人员医疗保障经费体系

逐步探索监狱服刑人员融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主要解决服刑人员大病疾病费用较高问题,可在现有财政拨付的基础上,从服刑人员劳动报酬中抽取一部分资金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利用财政拨款建立监狱医疗保障基金,把服刑人员医疗保险基金结合监狱医疗保障基金,施行服刑人员个人账户与监狱医疗保障基金制度,从而建立服刑人员个人医疗账户。

(二)合理引进、配置监狱服刑人员医疗服务资源

改变招录观,可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采用公务员遴选等方式,扩大监狱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招录范围、优化地域区分,适当向偏远地区、下级卫生机构倾斜招录指标,亦可由省级监狱局据各监狱医务人员需求,统一招录,按需分配。积极向政府人事主管部门争取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编制,由监狱自主招录急需的医疗技术人员。积极探索建立地方医学院校监狱医务人员定向委培机制,毕业后可通过政法定向招录或选招方式予以录用。与此同时,还要逐步更新一批老旧的医疗设备,配备专业的医务人员,探索医务人员职称晋升渠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保障,纳入当地事业单位福利待遇保障体系。与当地社会医院进行合作,建立社会医院专家定期进监坐诊、会诊和住院病犯双向转诊机制,建设远程视频会诊系统。

(三)持续提高监狱医疗人员技术服务水平

灵活多变开展业务交流与培训,针对监狱医疗水平低的问题,可将局级中心医院作为省级监狱医疗机构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开展其他医疗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着力培养监狱系统医疗机构全科医生,提升整体医疗水平。积极加强系统内部培训,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和机制,大力开展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与轮训工作。探索尝试对在岗职工进行专业培训,以解决专业医技人员不足的问题。

(四)健全医疗保障监督机制

国家应该完善相关立法,制定相应的法规,是的具体医疗保障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能够有效监督服刑人员医疗保障的实施,更好维护监狱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检察院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监狱医疗保障实施程度进行严格考核,出台相应的监督办法,确保服刑人员医疗保障权利不被剥削。要切实落实狱务公开,从制度上保证监狱警察执法的严格性与文明性,探索狱务公开多元化,利用各种平台或现在媒体手段对狱务进行公开,可以是监狱官方网站,可以是微信平台,可以是狱务公开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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