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
摘要:当前我国城乡发展还不平衡,农村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体制还处在改革探索之中,因此,在这种大环境下,建立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应当坚持国家支持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保障农民基本医疗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完善农村医疗保障立法、建立多层次医疗模式、加强管理力度,实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与城市接轨,最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关键词:城乡发展;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
一、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在全国试点推行。在2003年——2005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大背景下,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始加大力度,同时加快了进度。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将从试点阶段转为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覆盖面达到80%,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据卫生部统计,截至2008年9月30日,全国参加新农合人口为8.14亿,参保率为91.5%,新农合筹资规模达到710.02亿元,支出429.10亿元。
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成绩与问题共存
(一)“医疗大餐”缺油少料,调不起农民的“胃口”
目前我国还缺乏具体的筹资政策。我国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举办合作医疗,要在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坚持民办公助和自愿参加的原则,其筹资以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持。虽然政府规定了合作医疗筹资三个方面,但却没有明确医疗合作在乡、村两级的合法筹资渠道以及政府的资助情况,这使得合作医疗的集体扶持无法正式列入乡、村收入开支中。同时,支付的比例也缺乏规范。
(二)“医疗套餐”样式单一,满足不了农民的胃口
据卫生部统计,截至2008年9月30日,全国参加新农合人口为8.14亿,参保率为91.5%。但现阶段的农村医疗保障的方式依然比较单一,也即局限于“掏小钱、包小病”的“温饱式”的单纯合作医疗制度。而随着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只保“小病”的合作医疗对农民群众吸引力越来越小。而那种突发的、大额的、致贫返贫的医疗风险使得患大病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又很难得到强有力的医疗保障和救助。这种情况不仅削弱了医疗保障制度对患病农民的保障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社会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进程。健康要求和对医疗水平的要求均迅速提升,他们对合作医疗提供的低水平医疗服务已不再满意。
三、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
(一)立法:完善完善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先行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保障。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通过立法建立,由国家和社会具体实施的一种着力于提供经济保障的体系。无法可依的医疗保障必然是带有非法持续和非稳定性的。由于我国计划经济的特殊性,过去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长期以来通过行政命令等手段强制推行,还能够在特殊的政治影响力下进行有效的运转。但自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以来,行政命令的效果大不如前,由于国家还没有把合作医疗纳入强制实施的法律范畴,合作医疗的法律地位不能得到确认,因而在认识上有时难以取得共识。在形式上,农村合作医疗难以摆脱低水平低层次上运行的局面;而且,其主观随意性大,容易形成“一紧二松三垮台”局面。缺乏法律规规范是导致农村合作医疗难以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
医疗保障制度中的公平,是指由于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因而形成一种机会公平的保障;又由于医疗保障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是社会成员不至于因遭受疾病的侵入而陷入生活困境,这就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能力提供了一种过程的平等;医疗保障通过收入再分配功能的发挥,起到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使社会成员能享有一定程度的结果平等权利。医疗保障的效率,表现在通过为社会成员提供医疗服务,消除其后顾之忧,从而调动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提供人才支持。对公平与效率的权衡取舍取决于制度的制定者的价值目标对公平的关注程度,由于我国特殊的现实状况,特别是收入分配差距存在较大,要求作出再分配调节手段之一的医疗保障制度设计,至少在现阶段应体现公平优先的原则。
(二)多层次医疗保障模式:扩充医疗保障的“军种”
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快速稳定增长,但是也呈现了严重的地区差异性,这也导致全国各地农村发展的不平衡性。由于我国农村发展水平的迥异,因此不可能用一种医疗保障模式,而因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建立于生产力水平、生产组织形式和分配制度相适应的医疗保障模式。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障曾创造过举世瞩目的成就,它的重构面临严峻挑战。这一问题的解决不能脱离农村的实际情况。政府应本着成本效益原则,从设施、人员、资金等基金要素抓起,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韩雷亚:《对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载《中国卫生经济》1999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