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必根
【摘要】信贷资产规模决定着一个银行利润水平,信贷业务在一个银行业务体系中举足轻重。随着银行信贷业务的快速发展,信贷风险事件的发生率也随之增长。本文通过案例说明研究信贷风险控制策略的意义,首先介绍了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并阐述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完善信贷风险控制策略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 信贷 风险控制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是在新时期党和国家对金融风险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银行系统作为金融行业主体之一,在服务实体经济中担负融资中介的功能,是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石。对于银行而言,信贷资产规模决定着一个银行利润水平,也就是说银行收入的主要部分是运作信贷资产产生的。但是,当前我国信贷资产的总体水平和质量相较国际上还有很大不足,主要表现在资本充足率的有限以及不良贷款率的节节攀升,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控制工作方面存在很大不足。
2017年底,丹东港发出的违约公告引发金融业的轩然大波,这包含了15家商业银行在内的共计300多亿元的授信额度,并且70%的额度已被使用,对这些银行而言贷款不良率又要上升。这场因客户无力偿还的违约属于外部风险,但银行内部的风险也同样不可忽视。中国民生银行三亚分行因为违规占用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被银监会处以人民币45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亦受到处理。这些事件提醒我们,金融市场的内部外部均存在许多不稳定性,市场是敏感的,风险不能及时得到处理很容易发生重大危机。商业银行应更加重视信贷风险的不良后果,积极防范控制信贷业务经营风险。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现状的描述,进而分析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据此为合理完善信贷风险控制策略提出对策建议。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的问题
信贷客户评价体系不健全。通常情况下,借款人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接着会有专门的信贷工作人员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以此作为是否发放贷款的依据。当前针对信贷客户的调查仍以传统的定性分析方法为主,這主要依靠银行信贷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信贷工作人员得到的关于信贷客户的信息既有实地走访调查的,也有通过网络、转述等其他途径搜集来的,这些信息主要包括信贷客户的债务情况、履约情况、经营情况、信用状况等,信贷工作人员据此信息展开对信贷客户的评价,通过打分或者评级的方法,决定是否符合放贷的标准和要求或者是该给予多少额度。这些都是基于过去所发生的事情和数据进行的决策,同时还存在部分信贷工作人员为了完成业绩,自以为在不违反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帮助信贷客户提高评价分数,所以说现行的信贷客户评价方法主观性过强。
内部信贷管理体制不完善。在信贷管理制度实际操作过程中,信贷调查的作用最为关键。信贷调查的结果便是审查通过与否的直接依据,但是最终的决策权限仍在于机构领导,即分行或支行行长。信贷调查与决策虽是分离的,但是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依存关系。决策者是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决策,并不一定针对调查结果展开二次调查,因此在调查阶段的风险把控上会暴露问题。不论调查结果是否真实有效,决策者可以利用职权推翻调查结果。这就引出了第三部门的责任,是否具备独立的针对信贷业务的监督核查部门。因为信贷客户经理与决策者均有可能在利益面前作出违反信贷管理条例的事情。大部分商业银行均没有做到独立核查,信贷监督约束机制没有真正起到该有的作用。
贷后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如前文所说,贷款收益是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不论哪个商业银行均重视信贷业务的开展。贷款也与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人员的业绩挂钩,在正常的贷款开展工作过程中,信贷工作人员也重视贷前工作,但在贷后管理工作上仍有很大不足。虽然商业银行及其工作人员会定期对信贷客户进行贷后回访,但通常是流于形式的,对于信贷客户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新发生的债权债务、公司内部的重大调整关注度不够或不及时,很难对潜在风险进行及时排查。这是典型的重贷轻管的行为。因为如果信贷客户在提交的信贷资料有虚假,通过贷后管理也可能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信贷客户因素
偿还能力的丧失。信贷客户获得贷款是由于缺少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信贷客户在贷款成本与未来收益之间作出权衡取舍,如果通过贷款用于生产既能缓解流动资金的压力,同时能够在贷款期限内获得远高于因贷款产生的成本的收益,这也是促使其愿意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直接原因。但是信贷客户的收益预期是其心理的期望,并不能保证一定会获得全部收益。导致贷款违约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经营不善,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无其他收入以偿还贷款;偿还意愿的缺失。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种是有些信贷客户通过提供虚假的公司资料,向银行骗取贷款,在信贷工作人员未能辨识真假的情况下,这些伪造资料的客户获得贷款之后直接违约,主观上不愿偿还贷款。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特殊原因的存在,信贷客户在尚有能力还贷的情况下拒绝偿还。
(二)银行内部因素
银行内部的道德风险。银行内部同样存在寻租现象,一些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为了能够正常获得银行贷款,从银行内部员工人手,通过许利等方式使信贷工作人员在审查条件上予以放宽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而顺利获得贷款。这些是因为银行内部员工失职渎职造成的信贷风险:信贷管理结构不合理。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均有专门的信贷部门,从贷款调查、审查、决策既可以在同一机构内部进行,也可以由上级信贷部门进行管理。这就使有贷款决策权的机构和有权签批人数量较多,同一级别不同机构应对风险的态度及水平各不相同,难以从整体上统一把握;内部控制薄弱,内部控制能力弱,不能有效控制内部风险一直是商业银行的一大问题。内部缺乏系统、规范的内部控制规则,不少制度规定太粗略化,不能有效指导实践(关喜华,2005),许多商业银行尚没有独立的针对信贷部门的监管部门,即使有也是由非专业的信贷人员充任,人员素质上有所欠缺;信贷风险管理不及时。在完成一个信贷客户的贷款申请后,从整理信贷资料上交至相关部门尚没有明确时间,贷后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没有从微观上指导信贷工作人员开展贷后管理工作。
(三)外部环境因素
外部监管的不足。中国银监会对我国境内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资产质量、风险情况的监管并不是持续的,所暴露的问题通常是在突击检查时发现的。因为外部监管难以做到持续的现场监管,这就使商业在向监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时会避重就轻,同时因为监管法规与监管措施的滞后,监管发挥的效用很难最大化。法律法规约束不力。法律风险也是造成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许多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的漏洞,逃避承担还贷的责任,使银行资产发生损失。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对于失信的企业和个人的惩罚机制还不健全,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失信行为。同时,在经济环境的影响下,如果全行业经济下行,使各行业发展困难,这也会导致非主观性的信贷违约事件发生。
四、我国商业银行完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的策略
1、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
之所以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因为我国诚信缺失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商业银行评价信贷客户的标准之一就是查看客户的信用,特别是企业之间的信用缺失更为严重。企业不仅设法逃避银行债务,企业相互之间也存在钱款拖欠、虚假合同等情况,如果有企业在发生不诚信的事件时,有与之相关的人或者企业,亦或者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可将其不诚信行为暴至征信平台,如果其有信贷需求,商业银行便可直接获得其违约信息,可从源头控带岵贷风险。
2、健全信贷客户评价体系
坚持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為辅的信贷客户评价方法。但是针对信贷客户的定性分析需要突破传统思维,贷前调查需要信贷工作人员走出去,而不是通过拿来的方式获得企业或个人自行提供的资料。搜集来的企业数据要连续、实用,能够用专业方法进行定量分析。在贷后管理过程中,仍然要根据既定的指标继续搜集,如有发生较大幅度波动便可提前了解原因,对潜在风险进行及时排查。
3、建立独立的信贷监管部门
专门的、独立的信贷监管部门重点审查贷款的真实性、合规性是十分有必要的,因为信贷部门内部的审查不可能全面真实有效,且自查的可信度也较低。对于信贷业务发生过程的监控,能够及时发现不合法行为。由于信贷业务部门业务量较大,对贷后管理工作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信贷监管部门可以监督信贷工作人员是否在贷后管理中认真履职,其反映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地反映了企业或者个人资金运作情况,从而对信贷风险进行最后的把控。
4、优化银行信贷管理体制
在实行贷审分离的前提之下,进一步明确贷款调查、审查、决策的职能责任,各自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办事。加强贷款审批者的职位约束,明确风险责任。贷款审批者拥有一票否决权,可根据贷款调查者的审查报告提出问题,同时给出理由可以直接否决贷款申请。但这不符合职位约束的要求,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可以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或与贷款监管部门合办,对贷款审批实行集体决策,防止因个人的不足导致的信贷风险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