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茗茹
[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兴起,倒逼着银行业改革和金融创新深入。在我国,平安银行是商业银行探索实现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领军者。供应链金融业务给银行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同时也潜藏着众多风险。要想商业银行的发展始终拥有充足的活力,就要加强防范、管理供應链金融模式的相关风险。
[关键词]线上供应链金融 风险防范
一、平安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介绍
平安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运作主要通过与供应链模式下的实体产业的信息化合作,把商务活动和金融交易的众多参与者连结在一起,实现共享彼此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以及信息流,同时为供应链线上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结算和保理等一系列金融综合服务。让多方主体都能够得以实现功能互补、互利共赢。
(一)针对上游生产链的应收款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的融资模式,就是银行在选择可以信赖的核心企业之后,由核心企业提供有力的可靠担保,保障上游企业的资产信用安全,此时,再由银行向该上游企业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也就是说,当平安银行与指定的核心企业达成合作共识,签订合作协议之后,银行只需要进行基础的资信审查就可以向供应商融资,以便盘活应收账款。通过平安银行的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核心企业向其上游企业提供相关应收账款的票据信息,供应商就可以凭借该应收账款在线上进行转让以及融资。
(二)针对下游分销链的预付款融资模式
预付账款的融资模式,就是平安银行与核心企业进行业务对接,即通过线上融资平台,与核心企业的相应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接,共享信息,线上运作。为下游分销商提供了线上预付款的融资方式和服务。下游分销商主要凭借与核心企业诚信可靠的贸易往来记录,等到平安银行的资产授信支持,三方协同合作,极大地解决了现金流短缺的问题,全流程线上化操作。
(三)针对供应链节点企业的的线上存货融资模式
线上存货融资模式,就是银行和仓储监管企业的合作,对从事大宗原材料、基础产品或品牌商品的经销或生产企业、因现货库存占压大量流动资金或存在持续货物采购的企业,提供融资的业务模式。这类企业把自身的存货当作抵押物,向银行抵押以求获得融资。这个时候,银行便向物流监管方委托,让其对融资客户的货物运输以及货物存取进行监管。银行线上融资平台再和物流监管方的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对接,实现了全流程线上化、信息高效互通,客户的融资质押、出账、赎货、还款等相关业务均在线上完成。
二、平安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风险分析
在应收账款的融资模式下,想要进行融资的企业,凭借买卖双方已经签订的真实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凭证向商业银行取得贷款。这种模式的融资对象是面向贸易合作中的卖方的,合同中所标明的应收账款就是将来还款的主要来源。在这样的模式中,应收账款作为第一还款源,那么核心企业自然成为了第一还款对象。因此,应收账款的融资模式的顺利完成则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核心企业是否具备良好的资信、实力,是否能按时偿还款项。一旦核心企业无法支付款项或破产,那么这部分风险就必将由商业银行自己承担,此时的应收账款也就自动成为了死账。
(二)预付款类融资模式风险分析
预付款融资模式就是用未来可以提货的权利作为质押,提前进行融资。这样一来,要想融资顺利完成,就需要提供货物的上游企业,即核心企业拥有较高的信用,能够保证发货及时。否则作为提供资金的商业银行将面临货物无法变现的危险。
同时,在这种融资模式中,物流企业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银行与各个企业以及物流公司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当涉及到物流企业自身利益时,一旦其选择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使商品监管松懈,甚至与融资企业合起伙来欺骗银行来获得贷款,这都将使商业银行面临风险。
(三)存货类融资模式风险分析
存货类融资模式的风险主要来源于质押物的价值和融资企业的资信状况。银行依赖于对货物的掌控从而保证贷款的偿还,当企业不还或者没有还款能力时,需要依靠处置存货的价款来收回贷款。此时,就存在一个存货变现能力的问题,如果融资企业抵押的存货流通的市场范围比较小,,这说明存货的变现能力差,那么,处置该存货所取得的变现资金就会资不抵债,此时,这部分贷款就变形成了银行的死账。
存货质押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当质押品的市场价格上涨时,融资企业自然会履行合同,偿还贷款。但是,当质押品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时,融资企业就有可能放弃该存货,而银行要想变现必将承担相应的损失。
三、线上供应链金融发展建议
(一)选择合适的产业链与核心企业
商业银行在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时,最重要的是首先选择一个可靠的核心企业,该核心企业要对整个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具有高度的控制性,能充分掌握各环节的有效信息。该核心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核心企业自身出现风险和问题,那么整个业务流程都有可能发生信用危机,银行必将面临巨大风险。所以,在核心企业的选择上,要对其进行充分而全面的信用审查。对不同的产业链应该要分阶段、针对性的管理。采用严格的准入标准,详细的对服务对象进行筛选。要加强对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创新,适应产业链发展的需求,同时银行此时必须要建立合适的财务预警系统。银行主要是要维护与这些优质客户的关系,注意多元化业务的风险防范。银行要逐渐舍弃衰退期的融资对象,降低授信风险。
(二)明确供应链金融各主体的权利义务
从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历程来看,现阶段我国在供应链金融以及互联网方面的想过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业务执行与业务合同无法完全匹配。银行必须充当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主导者,连接者,明确供应链上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预付款融资模式下,必须有明确的出库、入库的流程,这就有必要要求仓储监管方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