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广州 510925)
网络借贷是指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贷款的一种行为,网络借贷是建立在“互联网+金融”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方式对学生有所便利,可以帮助学生解决燃眉之急。但根据实际调查发现,大学生参与网络借贷造成的负面影响远远大于其实际需求,表现在引发网贷纠纷,引起严重的信用危机及风险问题[1]。为此,要针对大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动因和在网络借贷中引发的问题进行分析,做好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促使大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
大学生参与网络借贷根本原因是基于当前互联网金融时代发展下,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发生变化。根据2015年-2016年我国大学生消费结构的调查统计分析,大学生消费比重最大的三项分别为伙食费、形象消费和社交支出,其余各项消费支出相对较少。同时我国大学生消费质量及消费水平也在逐年提高,消费结构从温饱型消费向多元化消费方向转变。从发展趋势来看,伙食费用所占比例逐渐减少,形象消费比重逐渐增加,特别是倾向于对个人形象塑造、提升休闲品质和人际交往等方面的消费,其水平都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大学生现有的生活费用已经难以满足基本的消费需求。当生活费用和消费需求存在矛盾的情况下,通常不会压抑自己的消费需求,而采用借贷的方式来进行消费,满足自身消费欲望,但却忽视了因信贷问题而产生的信用危机和金融风险。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完善,移动终端设备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及应用,大学生消费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实现了从线下消费到线上消费的转变。网络购物具有快捷性和便利性,它打破了传统消费方式的空间与时间限制,受到大学生普遍欢迎。据调查发现,目前大学生普遍有网络购物经历,平均每月消费水平在200-600元之间,网购频率为每月2-4次。此外,大学生对网购信任程度也在不断提升,由于线上购物管理方式越来越规范,安全性也在不断提高,大学生普遍选择快捷、实惠、多种选择、物种丰富的网络购物方式。
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支付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信息技术和智能终端设备的普及应用,传统现金支付已经难以满足互联网商店及消费者的需求。随着微信、支付宝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它打破了传统支付方式的限制,这种支付方式更容易受到年轻消费者的信赖,也为大学生参与网络借贷提供了平台。随着大学生消费需求的提高,大学生信贷市场存在较大的利润空间,一些商家或机构纷纷在校园内进行信贷市场的开拓,网络借贷满足了大学生超前消费的需求,且资金获取方式更加简便,对大学生来说更加具有吸引力。
虽然网络借贷平台与其他金融贷款平台相比较而言具有便捷性,但在网络借贷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风险问题,如个人信息泄露,包括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等,一旦这些真实信息泄漏,则会对大学生的财产安全及人身安全带来重大安全隐患[2]。其次,大学生在参与网络借贷时会签署相关贷款合同,但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存在合同陷阱,即在借贷合同中存在不公平条款,如大学生在网络平台贷款时产生的滞留金、利率及手续费用等,导致学生无力偿还,并深陷其中。部分网络借贷机构不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法律诉讼,而是通过跟踪、骚扰、威胁等多种方式来催款,对大学生心理及生理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校园“裸贷”事件层出不穷,甚至部分大学生在逼迫下采用极端的方式进行了断,造成严重的后果及社会影响。
大学生参与网络借贷另一重要危害是产生信用危机,对大学生的学业进步与未来发展都产生重要的影响。在大学生普遍信用意识淡薄或是缺乏信用意识的情况下参与网络借贷,一旦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期限进行还款,往往会导致学生无力偿还或是债台高筑,其逾期还款信息也会在全国征信系统中记录,从而对大学生未来银行贷款及发展造成影响。
大学生作为即将步入社会的重要群体,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已经接触到社会。自身形象塑造、人情、恋爱的消费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大学生为满足社会人的形象会导致消费观念发生转变,为实现其消费愿望会采用透支消费或超前消费的方式[3]。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信用消费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们在购房买车或是分期购物消费时都会产生信用消费。大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行为本质上也是一种信用消费。自从建立助学贷款制度后,学生违约率较高,因不能及时还款而对学生信用记录造成影响的情况也在不断发生,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学生对贷款风险及影响缺乏深入的了解。当大学生在毕业后具有稳定收入来源时消费诱惑也会增加,网上借贷和信用卡办理的情况也会不断增加,如学生在校期间不了解信用贷款还款形式及借用形式,不能正确计算贷款的利率,也不重视个人信用记录等问题,就会造成虚假套用、信用污点等情况[4]。因此大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行为不能严令禁止,而是进行针对性的引导。首先要加强学生的消费观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避免盲目消费、冲动消费、从众消费等现象。其次,还要对学生进行消费信用教育,使大学生正确认识到个人信用的重要性。
目前大学生借贷市场仍较为混乱,违法乱纪现象较多,应加强对网贷平台的约束和管理。当前部分电商平台不仅提供信贷服务,还存在有P2P借贷平台,电商只需办理相关工商登记证明即可开展相关业务,但在工商部门所登记的营业范围中却不存在网贷业务,导致网贷机构在与学生签订合同时签署的是服务管理合同,而不是借贷合同或是买卖合同,当出现问题情况下需要联合金融部门、工信部门及工商部门等多个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才能对问题进行解决,但问题解决的过程十分复杂, 时间较长[5]。其次,部分网贷机构催款方式不合理,并存在非法抵押的要求,导致学生的生理及心理产生重大压力,甚至是以拍裸照的方式作为借款抵押,在催款时对学生进行威胁、恐吓,这类催款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需要依法严厉查处和坚决打击。
为避免大学生参与不良网络借贷而导致风险问题发生,高校首先要对学生进行积极教育,通过完善消费教育体系,让学生对信用消费的风险及特征产生全面的了解,并在深思熟虑之后做出正确判断。而对消费教育体系的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加强对大学生的消费观念教育,积极倡导大学生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选择与自身需求及经济条件相符合的商品,自觉抵制其他消费诱惑。此外,还要积极鼓励正规金融企业入校园,为学生提供金融服务,为大学生开展金融知识讲座,学会正确理财,教育大学生谨慎选择金融产品,并对自己的消费结构进行合理分配[6]。第二,加强对当代大学生的信用教育,告诫学生要坚持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让学生了解到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在贷款和金融活动中要积极维护个人信用记录。
校园是大学生消费行为及消费观念养成的重要场所,对学生存在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的生活方式会彼此相互产生较大的影响。一些不良的网贷平台通过在校园内发放或张贴贷款广告的方式来获取大学生客户,而部分学生甚至充当中介来对网络借贷进行宣传,并从中牟利。在对大学生消费教育时,还要加强大学校园文化的建设,将课堂知识转化到实际消费行为中去,提升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和谐、文明的校园。首先要坚决抵制不良校园网贷宣传,防范部分平台或机构以招聘学生兼职或赞助的方式在校园中渗透,并呼吁全校大学生共同抵制不良网络借贷的行为[3]。其次,还要通过开展多种文娱活动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减轻学生对物质生活的迷恋,通过开展辩论会、案例宣讲等多种方式对大学生参与网络借贷行为进行探讨,让学生对消费观念进行理性分析,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
大学生参与网络借贷虽然使学生资金来源得到拓宽,并对学生学业和创业提供了资金支持,并使大学生消费水平得到明显的提高,但在借贷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存在风险问题及信用问题,不仅仅影响到学生的消费观念,还会对学生未来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为促进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避免不良借贷平台进入校园,要加强对学生消费观念的教育,抵制不良信贷平台和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促进大学生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逄索,程毅. 大学生网贷成因分析及其风险规避路径——基于上海市大学生消费行为调查的实证研究[J]. 思想理论教育,2017(02):107-111.
[2]蔡鑫韵. 大学生网贷的现状及相关法律责任[J]. 中国商论,2017(19):41-42.
[3]江春华,廖信林. 大学生网贷消费“遇冷”原因探究及对策分析——以安徽财经大学为例[J]. 新经济,2016(24):20-21.
[4]赖远妮,廖亮. 大学生网贷:消费异化与消费主体性的丧失[J]. 昌吉学院学报,2017(04):91-94.
[5]李玉珍. 互联网金融体制下金融监管的创新——以大学生网贷为例分析[J]. 法制博览,2016(19):117-118.
[6]林丽群. 网贷视域下当代大学生科学消费观培育探究[J].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03):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