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政
(郑州轻工业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450002)
民族手工业是西藏的特色优势产业,无论在西藏的传统经济中,还是在现代经济中均占有重要地位,就其与现代工业的关系而言,它不仅是对后者的重要补充与支持,为其提供原料和市场,而且本身就是工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现代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机器工业一样,和平解放后,西藏民族手工业也伴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发展,这同样是一个现代化的过程。目前学术界关于西藏民族手工业发展的探讨已有不少成果,但从整体上阐述西藏手工业发展进程的文献尚付诸阙如。本文旨在梳理从和平解放以来西藏民族手工业的总体变迁历程,因为这一时期涵盖了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改革开放等重要历史阶段,也是西藏由封建农奴制社会走向社会主义新时期并建设“新西藏”的过程,在此期间展示民族手工业在不同阶段的主要特征,以此说明西藏民族手工业在不同制度环境下的发展是一个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
民族手工业是西藏的传统行业,也是其主要的农村副业,是西藏传统社会中的主导行业。西藏的手工业是以个体家庭经营为主,除满足自身需要外,兼有少量销售的加工行业,不仅为上层统治阶级提供了大量的奢侈品,也为广大民众提供了必需的生活用品,在西藏的社会经济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整个经济结构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虽然在和平解放后,西藏历史掀开了崭新的一页,但由于西藏经济社会制度的根基——封建农奴制尚未废除,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继续存在,西藏社会从根本上并未得到显著改观。在民主改革前,由于生产力低下和生产关系落后,西藏手工业品种虽然丰富,劳动者虽然众多,但由于无法脱离旧有的生产关系束缚,发展步履维艰。
1.传统手工业的种类
西藏手工业范围广泛,既包括农牧区副业性质的,也包括城镇专业性质的;既包括生产生活中的一般工艺,也包括具有民族特色的民族手工业。从生产门类来看,主要包括金银铜铁等五金类;泥木石雕塑、绘画等建筑类和装饰类;纺织、裁缝、揉皮、梳毛、染色、鞋帽等服装类以及制香、造纸、酿酒、制陶等门类。需要指出的是,民族手工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为宗教生活服务的,宗教用品甚多,主要有佛塔所用图案、剑锋轮、神灯图案、曼扎图案和宝瓶图案等。
2.传统手工业的需求与消费
西藏各地区之间在生产领域和社会习俗上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差异造成不同的社会需求,也使得手工业产品更为多样化。以居室为例,藏北牧民住的是牛毛编织的帐篷,一般农区住的是低矮的平顶土房,喜马拉雅山附近是以木材为主的木石结构房屋,寺院、贵族的邸寓则是华丽的多层高房。随着社会需求的增加和一些地区特殊的要素禀赋,一些较有名气的手工业产品基地相继出现,例如江孜的卡垫、扎囊和江孜的氆氇、贡嘎县杰德秀的围裙、拉孜的藏刀、拉萨的金花帽、加查的木碗、昌都的铜铁铸造、墨脱的石锅、墨竹工卡的陶器、日喀则和拉萨的金银制品等,这满足了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
在西藏,手工业产品的消费也存在着鲜明的等级差别,贵族、活佛等上层统治阶级穿绫罗绸缎和细氆氇,普通百姓穿粗氆氇和无面羊皮袄。妇女由于出身不同饰物也有差别,出身大贵族的妇女头饰上的巴珠要用珍珠串成,胸饰的嘎乌为金质,并镶有各式宝石;平民妇女自然没有这些奢侈品,只能以铜银的嘎乌和普通饰物为装饰[1]。
3.传统手工业的贸易
西藏手工业生产所需的原料大部分来自我国西藏各地,同时对南亚地区也有较大的依赖性,如缝纫业所需的丝绸锦缎全部依赖外地输入。印度的布匹、呢绒、棉线、颜料、珊瑚、玛瑙、钻石、珍珠、松耳石和毛皮等,成为西藏手工业的原料。据相关资料显示,即使在比较偏僻的柳谿卡,在20世纪50年代初,铁匠使用的原料钢铁、工具大锤和钢锉,均来自印度。江孜织毯业中除了使用附近的羊毛和西藏土产染料外也使用印度的棉纱和颜料。
民主改革前,西藏手工业者一般是自产自销,不受政府限制,也不需要纳税,手工业者的收入基本处于收支平衡状态。但由于资金少,原材料不能大量引进,生产方式较为落后,所以不能大批量生产,难以满足社会需求。除个别行业外,极少有使用雇工的,一般以一户为单位自己生产。产品主要在我国西藏本地及邻近地区销售,也有部分产品销往尼泊尔和不丹等地。
西藏广大农村除有少数庙会作为产品流通的渠道外,没有形成定期的集市贸易,手工业产品的销售没有健全的系统,上门加工和来料加工成为手工业集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主要产销形式。一些手工业者在农闲时,带着简单的生产工具在村庄流动,以求同消费者建立直接的联系。一些资金较多的农户,常储存若干铁块,以待铁匠前来为其加工所需的铁器工具。西藏的手工业产品,除供本地需要外,有的还行销国外或内地,如藏靴销至噶伦堡、不丹、康区,氆氇、藏被、围裙等销往云南、青海、康区,藏香远销广大佛教流传地区。
西藏传统民族手工业的组织机构是手工业者行会,始于五世达赖而固化于七世达赖时期,是经济发展与劳动分工的产物。但与典型的欧洲行会制度的自发形成不同,西藏的行会是官方性质的组织,它完全是为统治阶级更好地支服差役而建立的,入会的工匠往往不是自愿而是官方指定的①。对于“政教合一”下的西藏,手工业行会的主要目的是政府和寺院支服差役,其次才包含维持当地劳动力市场的垄断,并且保持一个稳定的没有外部竞争的组织功能。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行会严格局限于“卫藏”地区的工匠,康巴和安多地区的工匠绝对禁止加入行会组织,这就形成了一定的地方性[2]。另外,行会的头领不是由同行业者推选,而是由噶厦政府或达赖喇嘛直接任命,并对其负责。行会的主要职责是派差,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封建政府对劳役的需求。这种情况说明了西藏的手工业行会并不是维护手工业者自身利益的组织,相反,是封建政府剥削手工业者的工具。
民主改革前,西藏计有纺织、缝纫、鞋帽、制革、金银、铜铁、木石、造纸、印刷、雕塑、磨面、造酒、屠宰等45个行业,约8 250户,25 000人[3]。西藏手工业者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同领主保有人身隶属关系,某种程度上,他们是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农奴,而并非自由劳动者,除少数尼泊尔人、克什米尔人和回族人外,所有藏族手工业者,人身分别隶属于政府、贵族和寺院。但也正是各层次的既得利益者对手工业者的盘剥与严密的人身控制,以及由此导致的传统手工业者的地位低下,造成了西藏传统民族手工业长时期的发展滞后。
1.封建政府对手工业者的严格管理。政府对手工业采取按行业进行管理,地方政府对手工业行会招收会员、评定老艺人技术职称及其待遇等制定了一套严密的考核制度,由地方政府临时组成的工程指挥部根据他们所完成的工程质量,提出该艺人应获得何种技术职称的初步意见,报经噶厦审定后,这些艺人还要晋见达赖以表谢恩。
2.封建政府对手工业者的经济剥削。旧西藏政府对手工业者的经济剥削主要有三种形式:支差、放高利贷、收房租。无论哪一种方式,西藏普通的手工业者都要给统治阶层支付大量的资金或实物。通过这些剥削方式,广大手工业者被束缚了人身自由,也承受着极重的经济负担。
3.西藏手工业者的地位与生活状况较差。西藏的民族手工业者的社会地位低下,尤其是五金工匠,生活在西藏封建农奴制治下的社会等级结构的最底层。和广大农奴一样,西藏手工业者对封建农奴制具有强烈的依附性。西藏手工业者经济力量弱,组织涣散,没有形成一定规模的手工业工场,生产工具落后。以缝纫业为例,民主改革前,拉萨不仅工匠数量少,缝纫机等设备也极度缺乏,几乎全用针线手工作业。铁匠也使用古老的皮风匣子鼓风,有的还用石头作铁毡。许多手工业者连购置起码的生产资料都无能为力,只能从事来料加工工作。
民主改革后,除了如机械制造业、矿产业以及电力工业等现代工业部门获得了大发展外,西藏传统民族手工业也挣脱了旧有社会制度的束缚,获得了新生。
1960年初,西藏部分较早完成民主改革的地区,开始试办农村合作社,但由于这段时期以稳定发展为主,这些办理合作社的行动被及时叫停。但民主改革之后的数年内,西藏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到60年代中期,已成立了2万多个农业互助组和数千个牧业互助组,而且还建立了一批社会主义性质的中小型企业,西藏的社会主义改造势在必行。中共中央在《关于在西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复示》中,也同意了西藏地区可以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试办人民公社,从拉萨市堆龙德庆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始,西藏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了。从1965年到1976年,西藏实现了生产资料的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过渡。到1975年底,全区1 929个乡,先后建立了1 921个人民公社,西藏农牧区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次年城镇社会主义改造也基本完成,全区28个手工业行业成立了380多个合作社,人员8 300余人[4]。
通过对农牧业和个体手工业、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牧民个体所有制转变成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从根本上解决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另外,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劳动群众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大大提高了劳动积极性,这一时期是西藏民族手工业获得重生的重要时期。
民主改革前的西藏民族手工业是以个体或家庭作坊经营为主,基本上是一种自给自足、少量自销的加工行业。虽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但落后的经济社会制度严重束缚了其发展,产量低、品种少、技术落后,基本上是一种低水平循环状态。民主改革后,西藏民族手工业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一方面是由于广大民族手工业者被压抑已久的积极性释放了出来,五金工匠尤其是铁匠地位的提高,促使了铁器生产的大发展,对于整个西藏社会经济来说意义重大。另一方面,中央与当地政府都很重视西藏传统手工业,西藏工委本着就地取材、自力更生、因陋就简、自产自销的原则,为民族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据相关资料统计,从1959年到1965年,西藏当地的民族手工业行业已发展到33个,互助组发展到238个,从业人员增加到近6 000人,产值由民改前的124万元增加到892万元,增加了6倍多,是工业各部门增长最快的行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行也使民族手工业从小户生产发展到合作经营和规模化生产,进一步推动了其发展。
但这一时期民族手工业的发展也并非一帆风顺,“文革”对西藏的手工业造成了很大打击,部分民族手工业产品被当成“四旧”加以批判,众多民族手工业者被迫以工转农,回农村继续改造,企业设备遭到破坏,多数企业停产或转产,1978年产值下降到336万元,比1965年下降了63%[5]196,产品品种由1 300多种下降到860种,从业人员从6 670人减少到2 750人[6]。但改革开放以后政治氛围的宽松以及经济体制的转变对西藏民族手工业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西藏的民族手工业在民主改革后获得了很大发展,但在“文革”中遭到了严重破坏。1980年以来,随着西藏步入改革开放时期,自治区政府开始重新重视民族手工业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旨在调动手工业者的积极性,促进民族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
除了国家政策层面上的照顾外,对西藏民族手工业直接的物资和资金上的扶持是其发展的主要因素。20世纪80年代后,西藏总体经济进入了休养生息时期,政府对民族手工业的发展进行了积极帮扶,对相关的集体企业和个体户免征了工商税、所得税和养路费,对主要原材料纳入统配计划,同时还划拨了大量的资金予以扶持,并可无偿使用扶持资金和低息、贴息贷款。1980年到1993年,政府共划拨资金2200万元,主要用于手工业扩建、新建、技术改造、人才培训等,西藏手工业企业利用这些资金改造厂房面积累计达74 000多万平方米,购置机具设备3 100多台,培养职工9 200人次[7]333。
针对西藏企业改革的实际状况,首先,自治区对手工业企业实行自产、自销、自购原材料、自定价格、自负盈亏的“四自”方针,推行厂长负责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并进行内部劳动分配等制度的配套改革。其次,自治区政府开始注重对人才的培养,规定对民族手工业的扶持资金由过去着重搞基本建设转变为搞技术改造,要求各企业把主要精力转到培训管理人才、增加花色品种和提高产品质量上来[8]。再次,自治区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重点抓拳头产业,1988年以来,对西藏地毯业生产企业实行了倾斜政策,使其技术和设备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积极开发区内外市场,加大了对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力度。
在政府支持的大环境下,民族手工业企业自身也不断进行经营机制的转换,以提高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采取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四自”方式,即自选厂长、自招职工、自定工资、自负盈亏。同时,与其他工业行业的改革一样,实行了计件工资、浮动工资、岗位津贴、年终分红等多种分配制度。为了加强地区间的经济交流,西藏自治区各地区民族手工业主管部门还多次组织人员与内地交流学习,主动与内地各省份加强联系。
这一系列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西藏民族手工业的发展②,到1990年西藏民族手工业产值达4 220多万元,实现利润351.7万元,上缴税金234.58万元,全区民族手工业个体户达10 829户,从业人员15 958人[5]199。至1993年底,其产品种类由1978年的800余种上升到1 600余种,产值由2 000万元增加到8 057万元,利润由200万元增加到819万元[7]333。
民族手工业是西藏的传统行业,但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中,其发展也逐步融入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市场交易行为频繁。但在交易的过程中,广大藏族群众的经商观念和手段都无法与回族和汉族群众相比。市场经济对于藏族民众来说既是一个必经阶段,也是一个痛苦阶段。怎样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保持竞争力,使其能够快速适应并逐步摆脱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阵痛,是新时期西藏民族手工业面临的重大课题。
民族手工业作为西藏的传统行业,追溯历史到现在,其发展始终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世纪90年代中期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西藏经济社会运转由以前的计划体制主导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主导的阶段,对于西藏传统民族手工业来说,怎样融入市场经济大潮中并继续发挥自身重要作用,是其面临的又一个重大课题。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西藏进入了发展的新阶段,对口援藏格局的形成为西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自治区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例如2006—2009年,西藏税务机关共为16户民族手工业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32.66万元,极大地促进了西藏民族手工业企业的发展。另外,在2009年落实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 410万元的基础上,2010年又争取落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 050万元,资金量比上年增长了48%[9],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投入到民族手工业的改造与发展上。
这种支持不仅直接带来了西藏民族手工业发展所需要的优惠政策以及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同时也加大了西藏与内地的交流,也利于将民族手工业和内地先进的生产方式结合起来,提高自身品质,适应市场竞争。尤其是随着西藏旅游业的不断壮大,旅游产品已逐渐成为民族手工业的主导产品,民族手工业产品由满足区内广大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消费转变为以旅游商品外销为主。西藏自治区定点民族手工业生产企业中,有七成以上从事旅游产品及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占据了民族手工业产品市场的重要份额。
除此之外,西藏部分地区也积极探索民族手工业发展的新思路,大力转变发展方式,促使其进一步发展。以江孜县为例,为了拓宽市场流通渠道,扩大江孜地毯的销售,江孜县在日喀则、拉萨等地设立了销售点,成立了江孜县旅游产品开发公司,大力开发江孜地毯系列产品,积极组织产品参加区内各地举办的物资交流会,逐步提高了产品知名度,开创了新品牌,增加了市场份额,提高了市场占有率,走出了一条特色经济发展的好路子。
西藏民族手工业是西藏民族文化传统的重要载体,同时又是最具特色和市场潜力的生产领域。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机制运行的自发性、竞争性开始凸现,作为传统行业的民族手工业处于现代化进程的大潮中,必然面临巨大挑战,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市场竞争空前激烈。虽然国家在发展西藏民族手工业方面给予了大量优惠措施,但这不能抵消市场经济的竞争性。事实上,西藏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对外开放以来,外部经济实体也大量涌入西藏市场和当地产业进行竞争。而民族手工业虽然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但基本工艺工序还是比较简单,易于掌握和模仿,进入的门槛较低,同时藏族同胞又不善于经商,许多内地企业和商人也大量进入该行业。印度、尼泊尔等南亚国家也加入了这个市场,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导致西藏本地的手工业面临严峻形势③。
第二,当前是现代化不断深入发展时期,作为传统行业的西藏民族手工业同样要主动融入现代化进程中去实现自身的现代化。这就需要用现代经营理念、现代生产技术、现代管理思想去改造西藏民族手工业中传统而又落后的一面。西藏民族手工业大多数还是传统手工制作方法,正规企业生产量很少,即便成立了企业,其规模也较小,没有规模经济④。企业化经营不足导致竞争力薄弱,研发创新能力不足,不能够根据实际需要和产品特性进行深加工和花样翻新,导致手工业总体上处于一种低水平的竞争状态。
第三,人才匮乏现象严重。在西藏民族手工业中,企业人员的文化构成水平一直都很低,仅有极少数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而文盲和半文盲占到60%以上[8]。生产工艺的简单化也使其产品附加值低下,不能带来更多的利润。
第四,在当前的全球化时代,各种文化相互碰撞融合,西藏传统文化也不可避免地融合了其他文化,从而不断地适应社会发展。而传统民族手工业能否在这种趋势下做到与时俱进,时刻保持和文化变迁同步,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民族手工业作为西藏社会的传统产业,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不可替代的位置,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进程中跌宕起伏。民主改革前,西藏民族手工业处于一种低水平循环的陷阱中不能自拔,手工业者地位极低,除了基本的生活需要外,主要是为三大领主服务,极大地损害了手工业者的积极性,限制了这一传统行业的发展。民主改革后,广大劳动者翻身做了主人,生产关系的解放导致生产力的发展,不仅直接带来了手工业这一传统行业的恢复发展,也带动了整个经济社会面貌的焕然一新。进入改革开放时期,西藏民族手工业在调整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市场竞争,其中既带来了不少机遇,但也必须接受相当大的挑战,而这本身就是一个不断现代化的过程,怎样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平衡是其面临的重大课题。通过对西藏民族手工业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发展进行分析,我们发现,西藏的民族手工业虽然是传统产业,但和其他现代工业部门一样,也是逐步由计划经济进入改革开放,再走向市场经济。随着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做出调整,这是国家将西藏纳入到整体发展轨道上的体现。
注释:
① 扎嘎从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遗传因素以及历史传统等方面对手工业者地位低下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参见扎嘎.西藏传统手工业五金工匠的历史、行会组织及其社会地位[J].中国藏学,1992(S1):89-99。
② 随着民族手工业的恢复与发展,西藏不同地区的手工业逐步发展成了不同的层次水平,笔者较为赞同罗绒战堆的论述,即将其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以拉萨地毯厂、拉萨市综合一厂等为代表的较大型企业;第二层次以杰德秀围裙厂、乃东卡垫厂等广大基层的企业以及拉萨市的小型民族手工业集体企业为代表;第三层次是广大乡村的家庭手工业,就其生产目的而言,主要是以满足自我消费为主。参见罗绒战堆.略述西藏民族手工业之格局与发展[J].中国藏学,1992(3):34-35。该文是按照生产水平、管理水平和交换水平的不同来进行划分的,笔者则认为这一划分同样可以以不同企业的市场化运作水平的差异来划分,不同层次的手工业企业,其市场化运作水平也恰恰不同。
③ 八廓街是拉萨买卖西藏民族手工业品的主要地点。据相关资料统计,如今这里的商品70%都是外省市企业生产的。义乌、广东、台湾的企业居多,他们模仿藏族宗教、民俗特色,生产出一些法器、佛像、天珠等产品来这里销售。而八廓街工艺品市场另外30%的份额则基本被尼泊尔和印度占据(新浪网.青藏铁路的开通为民族手工业挑战和机遇并存[EB/OL].http://news.sina.com.cn/o/2007-06-15/075912027177s.shtml,2013-06-12)。
④ 尼木县吞巴乡从事藏香生产经营的有239户,只有16户采用机器设备制香,其他213户依旧采用传统手工制作方式制香。参见佟文英.西藏自治区民族手工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J].中国集体经济,2009(3):30-31。
[1]多杰才旦.西藏封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6:35.
[2]扎嘎.西藏传统手工业五金工匠的历史、行会组织及其社会地位[J].中国藏学,1992(特刊):91—96.
[3]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社会经济所.西藏的商业与手工业调查研究[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209.
[4]许广智.西藏地方现代史[M].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2009:276.
[5]肖怀远.西藏产业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
[6]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社会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5:105.
[7]多杰才旦,江村罗布.西藏经济简史[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5.
[8]西藏自治区社科院经济战略所.四十年西藏民族手工业的成就与展望[J].西藏研究,1999(3):78-81.
[9]巴桑次仁.西藏民族手工业发展前景广阔[N].西藏日报,2010-09-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