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黑龙江流域文明研究中心,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明代的甘肃是九边重镇之一,在明代北边防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一重要军镇是什么时候形成的?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学界众说纷纭。余同元《明代九边述论》将陕西行都司的设置定在洪武十二年(1379),而甘肃镇的形成则定在洪武二十七年(1394);肖立军《九边重镇与明之国运——兼析明末大起义首发于陕的原因》判定甘肃镇总兵设于洪熙元年(1425)以前,景泰元年(1450)定为巡抚都御史;范中义《明代九边形成的时间》认为甘肃镇初设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完成于正统元年(1436);韦占彬《明代“九边”设置时间辨析》提出甘肃镇设镇时间为永乐元年(1403);于默颖的博士论文《明蒙关系研究——以明蒙双边政策及明朝对蒙古的防御为中心》认为,甘肃镇的创设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安行都卫的创设,正式建立则应以陕西行都司复建为标志,其后移治甘州及诸卫的增设,可视为最后的形成,而自永乐初宋晟佩平羌将军印出任总兵官镇守甘肃起,甘肃正式称镇;赵现海博士论文《明代九边军镇体制研究》提出,洪武二十五年(1392)宋晟充总兵官,节制当地卫所,实为独立总兵镇守制度,可视为甘肃已基本建镇,甘肃镇成为九边首建之镇。由此看来,关于九边甘肃镇的形成时间分歧还是不小的,笔者拟对此作一探讨,以期能够澄清历史的原貌。
明初,朱元璋为了防备游牧民族的南下袭扰,在北部沿边展开了一系列的边防建设,借以划出一条与退居草原的蒙古族的分界线,以使双方各守彼此的疆界,相安无事,这就形成了明朝防御蒙古族北部边防线,这条北边防线以后随着明蒙形势的变化又演变为明代的九边军镇。
研究明代北边军镇,首先涉及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才算军镇?也就是称镇的标准问题。余同元主张“九边(镇)设置以镇守总兵官之常设为标志”[1],韦占彬持同样观点。范中义则提出:“一是要有武职大臣,即总兵的镇守,一是要有文职大臣,即巡抚的提督。”因此各军镇都有一个从初设到完成的过程[2]。肖立军对此深表赞同,并认为“不设巡抚说明此镇还不够典型”[3]。赵现海不说是镇守总兵官常设,而提出“明代九边建置的标志为总兵镇守制度的建立”[4]。于默颖通过潜心研究,对上述观点作了批判,指出:“若以巡抚设置为各镇形成的标志,就会普遍推迟各镇设立和称镇的时间。”尤其洪武时期边防基本体制是都司卫所,那种认为边镇之设始于永乐时期的观点“显然割裂了边镇的历史”。她认为“九边各镇情况各异,不应简单地以总兵官和巡抚的设置作为设镇的惟一标志。就辽东、宣府、大同、宁夏、甘肃诸镇而言,设镇应以洪武时设立都司、卫所为标志,武臣镇守或总兵官的设置则应是称镇标志”[5],其余各镇设立称镇情况各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笔者以为,探究明代的九边军镇之设置,必须得从明初洪武时期开始,不能割断历史,这里首先要结合明初都司卫所军事防御体系的建立来考察;其次要结合领受皇帝敕命的军事长官及其所担负的责任来考察,不必非得强调其是否为总兵或者总兵官;再次要根据明代当时人对军镇的称呼和习惯看法来加以检验。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明代北边的安危是涉及明王朝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是涉及明廷与北元及蒙古族关系历史演变的大问题,在这个演变过程中蒙古族基本上没有留下第一手有价值的、可供研究的史料,因此对其进行探究主要的史料应该是《明实录》,它是以明朝政府的档案为基本依据而编撰的,至于后世以人们追述的材料而形成的史料,只能作为参考、印证的材料,不能用作立论的依据。
通过对《明太祖实录》的考察,我认为:明代北边军镇的形成,根本就在于洪武初期都司和军卫的建置,都司是一个地区防御的指挥中心,它由卫一级军镇及其下面的千户所、百户所组成的防御体系,都司其实就是一方军镇,同时朝廷为了加强对边防军队的掌控和领导,又有镇守总兵官的派出。因此我以为,明朝北边甘肃镇的形成时间是洪武十二年(1379)春。甘肃镇是以陕西行都司为基础而建立的军镇,其间几度兴废,由于历史记载的不足,致使学界在甘肃镇的建置方面多有歧异。
甘肃镇的防御体系何时建立?这要从洪武五年(1372)初征西将军冯胜率左副将军陈德、右副将军傅有德西征说起。当年明廷派三路大军北征,中路徐达军惨遭失败,损失人马数万;东路李文忠军深入到蒙古高原,与敌方战平;只有西路冯胜军获得全胜,战败了失剌罕和朵儿只巴,收降了上都驴,乘胜进军至亦集乃地,遂使西北一带就此肃清,明太祖朱元璋乘势于十一月“置甘肃卫都指挥使司,庄浪卫指挥使司”[6]卷七十六,洪武五年十一月壬子。实录的这条记载反映的是甘肃卫初建时即是都指挥使司,但详细情况尚不明朗,在《明太祖实录》中亦仅有这一条记述。后来在九年十月有一条记载:“升甘肃卫经历沈立本为户部侍郎。”[6]卷一一〇,洪武九年十月丙辰反映出洪武九年时甘肃卫还存在,但不能确定是否是都指挥使司,不过以一个卫的经历而直接晋升为侍郎,说明这个卫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洪武七年(1374)七月,朱元璋“诏置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于河州,升河州卫指挥司韦正为都指挥使,总辖河州、朵甘、乌思藏三卫。升朵甘、乌思藏二卫为行都指挥使司,以朵甘卫指挥同知琐南兀即尔、管招兀即儿为都指挥同知”。朱元璋做此安排主要是考虑到“彼方地广民稠,不立重镇治之,何以宣布恩威?兹命立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于河州,其朵甘、乌思藏亦升为行都指挥使司,颁授银印,仍赐各官衣物”[6]卷九十一,洪武七年七月己卯。这里需注意设置地点的变化,五年所设的甘肃卫都指挥使司治地在甘州(今甘肃张掖市),地处甘肃的西部;七年所设的西安行都指挥使司治地在河州(今甘肃临夏市),地处甘肃的东部。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呢?根源在于冯胜的错误。据俞本《明兴野记》载:洪武五年(1372)“十二月,冯胜惧回鹘之兵,将甘州所葺城池、营房、仓库、转运米、麦、料豆二十余万石及军需尽焚之,弃城归,并宁夏、西凉、庄浪三城之地亦弃,仅以牛、羊、马、驼令军人赶归。途中倒死者,军虽饥不敢食,仍负荷归,军人饿死载道,一无所问。上知之,追夺冯胜券诰爵禄,宥其罪,贬为庶人”[7]卷下。作为开国大将第三号人物的冯胜,在明廷经略西部的过程中已经不止一次犯这样的错误了,洪武二年(1369)五月放弃河州,“将城楼库房屋尽行焚烧殆尽……自洮河至积石关,三百余里,骸骨遍野,人烟一空”是一例;及至朱元璋让他代掌总兵印镇守前线,擅自率领大军还朝,导致前敌防线动摇又是一例;再加上这次放弃甘肃卫,三次弃地使明廷对西部的经略大受影响。所以朱元璋再次设置西安行都指挥使司时选择了河州,多亏了韦正在河州的苦心经营和坚守。
洪武八年(1375)十月,明廷将各处所设的都卫统一改为都指挥使司,“西安行都卫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司”[6]卷一〇一,洪武八年十月癸丑。但是洪武九年(1376)十二月,明廷“罢西安行都指挥使司”[6]卷一一〇,洪武九年十二月癸酉。到十二年(1379)正月,朱元璋“复置陕西行都指挥使司于庄浪,后徙于甘州”[6]卷一二二,洪武十二年正月甲午。这个问题该怎么解释?首先从名称上看:洪武七年设于河州的是西安行都指挥使司,总辖河州、朵甘、乌思藏三卫;洪武八年(1375)十月,西安行都卫改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司”;九年底罢废的却是“西安行都指挥使司”;而十二年正月复置的则是陕西行都指挥使司。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修《实录》者的错误,把名称写错了;二是罢废的的确是西安行都指挥使司,《大明会典》记:“洪武七年,升朵甘卫为西安行都指挥使司,给银印。”[8]卷一〇八《礼部》六十六《朝贡四·西戎下》俞汝楫《礼部志稿》有同样记述:“洪武七年,升朵甘卫为西安行都指挥使司,给银印。”[9]卷三十五《朵甘斯》这就有理由认为,九年罢废的是由朵甘卫升格的西安行都指挥使司,因为此时韦正已经任邓愈征西大军的先锋,不在河州了,政随人去,所以《明史·地理志三》说:“九年十二月,行都指挥使司废,卫属陕西都指挥使司。”而陕西行都指挥使司虽未被罢废,但却没有了实在的落脚地,对此又须从设治地点来考察:洪武五年(1372)所设的甘肃卫都指挥使司治地在甘州(今甘肃西部),七年(1374)所设的西安行都指挥使司治地在河州(今甘肃东南部),十二年(1379)正月复置的陕西行都指挥使司治地则是在庄浪卫(今甘肃中部永登县),《明史·地理志三》说道:“庄浪卫,洪武五年十一月以永昌地置。十二年正月,置陕西行都指挥使司于卫城。二十六年,行都司徙于甘州。”对陕西行都司的记述是:“陕西行都指挥使司元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治甘州路,洪武五年十一月置甘肃卫,二十五年罢。二十六年,陕西行都指挥使司自庄浪徙置于此。”[10]卷四十二《地理三·陕西》这条史料所反映的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的最初建置之地乃是在西部,后东移,复置于庄浪,直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重回甘肃西部。
关于陕西行都指挥使司建置的演变,还可以从宁正的传记中得到一些信息。宁正是洪武二十九年(1396)去世的,实录对他的生平记载道:“右军都督府左都督宁正卒。正字正卿,凤阳寿州人。少为里中韦德成养子……德成战没……以正袭职,代领其众……洪武三年五月,从邓愈克河州,留正镇守。”此时明廷设置河州卫,任命宁正做指挥使。“七年改置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于河州,以正为都指挥使,进阶骠骑将军,提调朵甘、乌思藏都卫。”这里要注意一个关键词“改置”,从哪里改置的呢?我想起了洪武五年设置的甘肃卫都指挥使司,联系起来看,应该是改置甘肃卫都指挥使司为西安行都指挥使司。所以洪武八年(1375),“改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司,正仍为都指挥使,进阶骠骑将军,提调朵甘、乌思藏都卫。正又招降元右丞朵儿只失结等,奏置西宁等卫”。因为宁正多有功勋,“复姓宁氏,进阶龙虎将军”,一改、再改,都与宁正有直接的关系。“十二年,兼领宁夏卫事,至则修筑汉唐旧渠,令军士屯田,引河水灌田数万余顷,兵食以足”,这里的十二年(1379)兼领宁夏卫事是史家的委婉说法,实际是被降职后又逐渐复职。以后宁正又奉命东征西讨,先后镇守于四川、云南,及至被任“命为平羌将军,总陕西、四川兵”[6]卷二四五,洪武二十九年四月。俞本《明兴野记》也记述:“洪武五年壬子……上以韦正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将《实录》和俞本的记载联系起来,可知宁正从洪武五年起任陕西行都指挥使(亦即《实录》所说的甘肃卫都指挥使司),洪武七年(1374)改置西安行都指挥使司时也是都指挥使,八年划一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司时还是他任都指挥使,故洪武九年(1376)五月卫国公邓愈、西平侯沐英等西征讨伐川藏时,“以都指挥使韦正为前锋”[7]卷下,可以证明这一判断无误。后来宁正复姓为韦正,受到冯胜的谗毁而被降为千户,所以在洪武十二年(1379)有“升河州卫千户宁正为宁夏卫指挥佥事”[6]卷一二五,洪武十二年七月庚戌的说法。但是在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的设与革问题上,《实录》的说法和俞本的记载是相矛盾的,《实录》谓洪武十二年正月“复置陕西行都指挥使司于庄浪,后徙于甘州”,俞本则记为十二年(1379)八月“革陕西行都指挥使司”。我以为俞本的记载是指革去设在河州的陕西行都指挥使司,因韦正此时已在宁夏任指挥佥事,同时为了西部防卫的需要,又在庄浪重新设陕西行都指挥使司。这里的问题就是从洪武十二年(1379)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之间,支持陕西行都指挥使司存在的史料甚少,仅在十五年(1382)三月有一条史料:“置永昌卫指挥使司,隶陕西行都司。”[6]卷一四三,洪武十五年三月丁丑让人感觉此时陕西行都指挥使司是存在的,但这只是孤证,该怎么解释呢?
我以为应相信《实录》十二年(1379)“复置”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的记载,因为《大明会典》在记述陕西行都司时也说是“洪武十二年添设”[8]卷一二四《城隍一·都司卫所》,《明史·兵志二》亦有记载:“洪武十二年添设。”但是添设之后由于形势的变化,李文忠和沐英征讨西番大获全胜,局势相对稳定,就没有设置都指挥使司的衙门,直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将都司迁至甘州,才陆续完善了行政机构。在没有都司衙门的14年间,陕西行都司的职能是由陕西都司来执行的。如洪武十三年四月,“都督濮英练兵西凉,袭虏故元柳城王等二十二人,民一千三百余人,并获马二千余匹,遣使以所获符印来上”。由于这次的胜利,“都督濮英复请督兵略地,开哈梅里之路,以通商旅。上赐玺书曰:‘报至,知所获人畜,略地之请,听尔便宜,但将以谋为胜,慎毋忽也。所获马二千可付凉州卫”。朱元璋对濮英开哈梅里之路以通商旅的建议给以便宜行事之权,于是“都督濮英兵至白城,获故元平章忽都帖木儿,进至赤斤站之地,获故元豳王亦怜真及其部属一千四百人,金印一”[6]卷一三一,洪武十三年四月甲申、丁亥、壬寅。经过三个月的军事行动,“都督濮英兵至苦峪,获故元省哥失里王、阿者失里王之母、妻及其家属,斩部下阿哈撒答等八十余人,遂还兵肃州”[6]卷一三二,洪武十三年七月甲辰。洪武十九年(1386)正月,“陕西都指挥使司及都督濮英奏:‘西宁卫旧城卑狭,不堪戍守,今度城西百二十里许,其地平衍,可以改筑。’上可其奏,命调巩昌、临洮、平凉三卫军士筑之,未几复停其役”[6]卷一七七,洪武十九年正月壬午。直到次年(1387)九月,才又“命长兴侯耿炳文率陕西诸卫军士城西宁”[6]卷一八五,洪武二十年九月。从这里可以看到,濮英、耿炳文在甘肃地区的活动,实际是在履行陕西行都司的职能。佚名《秘阁元龟政要》载:洪武二十五年(1392)二月,“以都督刘真立甘肃城池,以卫西边,寻置陕西行都指挥使司”[11]卷十五到洪武二十六年二月,“置陕西行都指挥使司所属经历、断事二司”[6]卷二二五,洪武二六年二月丙戌,四月“命右军都督府都督佥事宋晟、刘真同署陕西行都指挥使司事”[6]卷二二七,洪武二六年四月乙酉,陕西行都司真正具备了都指挥使司的职能。
综上所述,我以为可以确认陕西行都指挥使司初建于洪武十二年(1379),完成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
作为甘肃镇防御体系基础的陕西行都司,它的卫所建置是与陕西镇亦即陕西都司的卫所相交织的。《明史·地理志三》所载的陕西行都指挥使司是元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治甘州路,“洪武五年十一月置甘肃卫,二十五年罢。二十六年,陕西行都指挥使司自庄浪徙置于此。领卫十二,守御千户所四”。这12卫包括:甘州左卫、甘州右卫、甘州中卫、甘州前卫、甘州后卫,“四卫俱与甘州左卫同城”;肃州卫、山丹卫、永昌卫、凉州卫、镇番卫(临河卫)、庄浪卫、西宁卫及碾伯守御千户所、沙州卫、镇夷守御千户所、古浪守御千户所、高台守御千户所。而《明史·兵志二》的记载与此略有差异,少了一个碾伯千户所。其中的西宁卫、凉州卫、庄浪卫、甘肃卫(后为甘州后卫)、山丹卫、永昌卫原来都属于陕西都司,后来划给陕西行都司,其所记陕西行都司是在洪武十二年添设。又据明人所著《秘阁元龟政要》载:洪武二十五年(1392)二月,“以都督刘真立甘肃城池,以卫西边,寻置陕西行都指挥使司”。刘真创立的是“甘州城池”,这里是“古张掖之地,东抵山丹,西至高台,南邻番汉,北接胡虏,广一百八十五里,袤三百五十里”。而与甘州并称“甘肃”的肃州乃“古酒泉郡,本甘、福、禄、玉门之地,冯胜下河西,元守臣驱民出塞,随调兰州卫兵守御也。至是置卫,领前、后、左、右、中五所,军管十百户所,寻置陕西行都指挥使司”。所谓冯胜下河西,说的就是洪武五年之事,可证当时确实设置了陕西行都指挥使司,但地点是在肃州城,即“古酒泉郡”。至刘真时所置的陕西行都指挥使司,地点是在甘州城,“它领肃州、山丹、永昌、凉州、镇夷、庄浪、西宁、河州十三卫,高台、镇夷、古浪三千戸所,并领赤斤蒙古、哈密、安定、罕东、曲先、苦峪六羌胡羁縻卫所,以控制边境”[11]卷十五。这里说到陕西行都司领13卫,但只罗列了8个卫,比前述《明史》多了一个卫,尚待考证。
据《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十二年(1379)八月,“遣使敕庄浪、凉州、碾北三卫指挥曰:‘近碾北卫来报,番将朵儿只巴部下有人来降,备言朵儿只巴与阿卜商、三副使乌合之由,未审然否,然不可不为之备。吾度其人马不下数万,不久必将入寇凉州、庄浪、碾北之地,尔等宜慎防之,士马不可轻动。此时田禾已收,野无所掠,彼亦安能久居?此不过恃其众多,欲扰边境耳。彼果众多,且宜按兵固守,观其有隙而后击之。’”[6]卷一二六,洪武十二年八月壬辰这条史料反映出庄浪、凉州、碾北三卫的存在及其在西北番族斗争中的作用。洪武十五年(1382)三月,“置永昌卫指挥使司,隶陕西行都司”。洪武二十三年(1390)九月,“置陕西山丹卫”[6]卷二〇四,洪武二三年九月庚寅;十二月,“置甘州左卫”[6]卷二〇六,洪武二三年十二月甲戌。洪武二十五年(1392)四月,朱元璋“命凉国公蓝玉核实甘州各卫军士,分置甘州中、右、中中三卫”[6]卷二一七,洪武二五年四月辛未。洪武二十七年(1394)十一月,“改甘州左卫为肃州卫指挥使司,置甘州中中卫指挥使司”[6]卷二三五,洪武二七年十一月乙巳。洪武二十八年(1395)六月,又“改甘州中中卫复为甘州左卫指挥使司。初,陕西甘州置左右中前后并中中六卫,后改左卫为肃州卫,至是以都指挥使陈晖奏,遂改中中卫为左卫”[6]卷二三九,洪武二八年六月乙酉。洪武三十年(1397)正月,“改陕西临河卫为镇番卫”[6]卷二四九,洪武三十年正月辛酉。至此,甘肃镇的都司卫所防御体系全部完成。
洪武五年(1372)设置的甘肃卫都指挥使司由谁出任都指挥使呢?
据俞本《明兴野记》载,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以韦正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岁俸职田共一千五百名”,这里的“一千五百名”显系错误,《实录》在洪武七年(1374)八月记载的是朱元璋为功臣增加岁禄,“杭州都指挥使徐司马、西安行都指挥使韦正各千五百石”[6]卷九十二,洪武七年八月乙卯;至于韦正任都指挥使则记在洪武七年(1374)七月,“诏置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于河州,升河州卫指挥司韦正为都指挥使,总辖河州、朵甘、乌思藏三卫,升朵甘、乌思藏二卫为行都指挥使司,以朵甘卫指挥同知琐南兀即尔、管招兀即儿为都指挥同知”[6]卷九十一,洪武七年七月己卯,这和俞本记载的时间差了两年,官名亦不符,俞本说的是陕西行都指挥使,《实录》说的是置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以韦正为都指挥使。洪武九年(1376)韦正的入朝《实录》不记,只在三月有载:“河州卫都指挥使宁正守边有功,上赐玺书劳之曰:‘卿守西疆今已九年,恩威远播于戎羌,号令严明于壮士,忠心昭著于朝野,朕甚嘉焉。时当初夏,特遣人往劳卿,宜慎抚边戎,晨昏毋怠。’正初冒姓韦,至是命复本姓。”[6]卷一〇五,洪武九年三月己酉因此韦正应该是陕西行都司的第一任都指挥使。
洪武十二年(1379)复置的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由谁来出任都指挥使呢?也是史无明文。但是有一个人物值得注意,他就是宋晟。宋晟(?—1407),字景阳,定远人,“父朝用,兄国兴,并从渡江,皆积功至元帅。攻集庆,国兴战殁,晟嗣其职。既而朝用请老,晟方从邓愈克徽州,召还,袭父官。累进都指挥同知,历镇江西、大同、陕西。洪武十二年坐法降凉州卫指挥使。”[10]卷一五五《宋晟传》宋晟在洪武四年(1371)就做到江西都卫的都指挥使,洪武十二年(1379)底从陕西都指挥使降为凉州卫指挥使[6]卷一二八,洪武十二年十二月癸亥,自此一直在甘肃地区任职,史称四镇凉州。虽然被降职了,但是很快又被恢复了职级,《实录》称:洪武十五年(1382)七月,朱元璋“遣留守右卫镇抚李杲往西凉,谕都督濮英及守御都指挥宋晟曰:‘七月二十日晚彗星出西北,主有贼兵出入,宜警备。自今回回之地有马驼羊畜入境,止遣亲信一二人往视,切勿发兵迎之。此辈或假以贸易为词,伏贼兵于后也。慎之!慎之!”[6]卷一四六,洪武十五年七月己巳这条史料表明当时在甘肃地区镇守的明军有两个为朱元璋所依靠的人物,一为濮英,一为宋晟,所以太祖对他们两人发出指令,要他们谨慎处理边境事务,而且称宋晟为守御都指挥,显然是都指挥使的职级。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宋晟父亲去世,《实录》载:“江西都指挥使宋朝用卒,遣官致祭,给布六十匹。朝用,凉州守御都指挥使晟之父也。”[6]卷一六五,洪武十七年九月丙辰这里的宋晟也是守御都指挥使。与这几条史料相比,洪武十七年(1384)五月《实录》则记有“命凉州卫指挥使宋晟等率师讨西番叛酋,兵至亦集乃路,擒故元海道千户也先帖木儿、国公吴伯都剌赤、平章阿来等及其部属一万八千七百余人,收其壮士九百八十人,余悉放还”[6]卷一六二,洪武十七年五月丙寅,这里所称的凉州卫指挥使宋晟,应该是接续着宋晟被降为凉州卫指挥使而说的。到了洪武十九年(1386)九月,宋晟终于获得晋升,从都指挥使一层的最高职衔晋级为都督府一层的最低职衔,但这是不同层级之间的转变,史载“以凉州守御都指挥使宋晟为右军都督府都督佥事”[6]卷一七九,洪武十九年九月戊午。洪武二十三年(1390)九月,宋晟开始执掌甘肃地区的军政事务,“上以哈梅里王兀纳失里与别部互相讐杀,遣使谕都督宋晟训练凉州、甘肃等处兵马备之”[6]卷二〇四,洪武二十三年九月戊申。这表明宋晟开始成为陕西行都司的重要负责人,所以洪武二十三年(1390)十二月《实录》载:“右军都督佥事宋晟言:‘甘肃、山丹、永昌等卫军储匮乏,宜令凉州盐粮于甘肃中纳为便。’上以甘肃去凉州差远,命户部定议。尚书赵勉言:‘旧例,纳粟凉州,支淮浙盐,则每引米四斗;河东盐,每引米五斗;不拘资次支给。今议输粟甘肃,宜比凉州量减,淮浙盐入粟三斗,河东盐入粟四斗,仍不拘资次支给,凉州暂且罢中。’从之。”[6]卷二〇六,洪武二十三年十二月辛未这明显是都司首脑就军镇粮饷问题给中央提出建策,中央户部议复后经皇帝批准实行。这样到了洪武二十六年(1393)四月,朱元璋“命右军都督府都督佥事宋晟、刘真同署陕西行都指挥使司事”[6]卷二二七,洪武二十六年四月乙酉,陕西行都司的行政体系开始有序化。
但是宋晟和刘真(贞)作为洪武后期的武将要随时接受朝廷的调遣东征西讨,很难实现对陕西行都司的日常管理,于是在洪武二十七年(1394)四月,朱元璋“以尚宝司丞杨能为都指挥使,洮州卫指挥使陈晖、宋国公冯胜子克让为都指挥同知,俱署陕西行都指挥使司事。能,左军都督(杨)文之弟也”[6]卷二三二,洪武二十七年四月癸未,杨能成为新的都指挥使;当年十月,“以府军卫指挥佥事张豫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佥事”;十一月,又“以署陕西行都指挥使司都指挥同知冯克让为都指挥使,绥德卫指挥佥事马溥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司都指挥同知”[6]卷二三五,洪武二十七年十一月乙巳,这是又一次调整,冯胜的儿子作了陕西行都司的都指挥使。此时陕西行都司还有都指挥佥事张豫,都指挥佥事石玉等人。洪武二十八年(1395)三月,朱元璋又“命左军都督府都督佥事李增枝署陕西都指挥使司事,以都指挥王英副之”[6]卷二三七,洪武二十八年三月戊午。李增枝是李文忠的儿子,朱元璋显然是在历练这些功臣子弟,让他们取得实际工作的经验,以便担负更大的责任。一个月后,朱元璋又“以陕西都指挥使司都指挥同知陈晖为都指挥使,王英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司都指挥同知”[6]卷二三八,洪武二八年四月辛巳,此陈晖实即前述“洮州卫指挥使陈晖”,洪武二十七年(1394)四月升为都指挥同知而署陕西行都指挥使司事,《实录》此处丢掉了“行”字,联系后面的史料,二十八年(1395)六月“改甘州中中卫复为甘州左卫指挥使司。初,陕西甘州置左、右、中、前、后并中中六卫,后改左卫为肃州卫,至是以都指挥使陈晖奏,遂改中中卫为左卫”[6]卷二三九,洪武二八年六月乙酉,这里的都指挥使陈晖奏改甘州中中卫为左卫,是行都司的首脑在行政,是以陈晖为陕西行都司新任的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王英与其共事。陈晖直到洪武三十年(1397)还在任,向朱元璋建议:“凉州等卫十有一,屯军三万三千五百余人,屯田万六千三百余顷,凉州、西宁、永昌、肃州、庄浪累岁丰熟,以十之二输官,八分给与士卒。其甘州、山丹等六卫地寒,四月雪消方可耕种,比苗始秀而霜已降,军伍每以缺食为病,请以凉州等卫输官粮储济其不足”[6]卷二四九,洪武三十年正月戊辰,得到明太祖的批准;六月,“陕西行都指挥使司都指挥同知王英率兵至白石沟,搜捕鞑靼,获伯颜答失等男妇五十九人及马驼牛羊而还”[6]卷二五三,洪武三十年六月庚寅。
综上所述,从洪武二十六年(1393)起,陕西行都司的职官系列基本完善,都司的各项职能得以正常运行。
洪武前中期,除了洪武五年(1372)冯胜的西征外,在甘肃地区没有总兵官的任命。但是,洪武十一年(1378)征讨西番的军事行动有军事统帅。史载:洪武十一年十一月,“时西番屡寇边,命西平侯沐英为征西将军,率都督佥事蓝玉、王弼,将京卫及河南、陕西、山西马步官军征之”[6]卷一二一,洪武十一年十一月庚午,征西将军沐英是这次西征的统帅,他在洪武十年(1377)曾经作为征西将军邓愈的副手征讨川藏诸部,十一月邓愈去世,朱元璋遂用沐英做征西将军。到洪武十二年(1379)正月,“洮州十八族番首三副使汪舒朵儿、瘿嗉子、乌都儿及阿卜商等叛,据纳邻七跕(站)之地,命征西将军沐英移兵讨之”[6]卷一二二,洪武十二年正月甲申;为了保证对前方战事的掌控,二月朱元璋又“命曹国公李文忠往河州、岷州、临洮、巩昌、梅川等处,整治城池,督理军务,边境事宜,悉从节制”[6]卷一二二,洪武十二年二月戊戌。在这次军事征讨中,明廷设置了洮州卫,“以指挥聂纬、陈晖、杨林、孙祯、李聚、丁能等领兵守之”[6]卷一二二,洪武十二年二月丙寅,同时朱元璋敕谕李文忠和征西将军沐英:坚守洮州,“瘿嗉子不论遁于何地,必擒缚送京而后已”[6]卷一二三,洪武十二年三月丁亥。后来战事获胜,李文忠在七月里奉调回京,“提督大都督府事”[6]卷一二五,洪武十二年七月己未;沐英在九月间“击西番三副使之众,大败之,擒三副使瘿嗉子等,杀获数万人,获马二万,牛羊十余万,遂班师”[6]卷一二六,洪武十二年九月己亥;十月,“征西将军沐英等至京师,槛致番寇三副使瘿嗉子等以献,命斩之。令兵部论从征将士功,定赏升职,赐文绮钱帛有差,死事者倍其赐”[6]卷一二六,洪武十二年十月己卯。那么作为征西将军的沐英是否是总兵官呢?史无明文,但从洪武时期的其他军事行动来看,大将军徐达北伐元朝是总兵官[6]卷三十五,洪武元年九月戊寅,傅友德征讨云南是总兵官[6]卷一六一,洪武十七年四月壬午,冯胜征讨纳哈出是总兵官[6]卷一八四,洪武二十年八月,以理度之,征西将军沐英的西征也应该是总兵官,只不过这种总兵官是征伐总兵官,不同于后来的镇守总兵官,由于修史者的忽略而未明确记载罢了。
沐英在洪武十四年(1381)九月任征南右副将军,与征南将军傅友德、左副将军蓝玉征讨云南,平定以后于洪武十六年(1383)三月奉命镇守云南[6]卷一五三,洪武十六年三月甲辰,西部甘肃地区的军事行动主要由濮英和宋晟负责,已如前述。濮英在征讨纳哈出之役牺牲,在甘肃的军事行动就主要由宋晟和刘真两人承担,到洪武二十五年(1392)二月,随着甘州城池的修筑,朱元璋作出新的任命:“上以西凉、山丹等处远在西陲,凡诸军务宜命重臣专制之。乃命都督宋晟为总兵,都督刘真副之,遣使制谕曰:其西凉山丹诸卫军马,凡有征调悉听节制。”[6]卷二一六,洪武二十五年二月癸酉宋晟成为甘肃镇的总兵,第二年(1393)明太祖又用两人代管陕西行都司事务。
洪武二十七年(1394)正月,朱元璋正式“命曹国公李景隆佩平羌将军印,往甘肃镇守。调都督宋晟、刘贞(真)率马步壮士缉捕盗马寇边”[6]卷二三一,洪武二十七年正月辛酉,李景隆成为甘肃镇的第一任镇守。随着洪武二十八年(1395)六月“肃王楧始就国甘肃”,朱元璋以“诸王防边”的战略部署在甘肃镇开始落实,在肃王之国的当月,太祖“敕曹国公李景隆整饬陕西属卫士马。惟陕西行都司甘州五卫及肃州、山、甘、永昌、西宁、凉州诸卫从肃王理之;庆阳、宁夏、延安、绥德、诸卫从庆王理之;其余卫所除屯种外,马步军士悉令训练,以俟征调。”[6]卷二百三十九,洪武二十八年六月乙丑、丁亥
自此以后,甘肃镇遂成为北边重镇之一。
附:洪武至成化年间甘肃镇总兵接续
邓愈(洪武十年)→沐英(洪武十一年)→宋晟(洪武二十五年二月)→李景隆(洪武二十七年正月)→肃王
宋晟(永乐元年正月)→宋琥(永乐五年七月)→何福(永乐五年八月)→宋琥(永乐八年七月)→李彬(永乐十一年正月)→费瓛(永乐十二年六月)
刘广(宣德元年六月)→陈懋(宣德十年六月)
任礼(正统元年正月)→蒋贵(正统四年正月)→任礼(正统五年十二月)→王敬(正统十四年十一月)→雷通(景泰四年八月)
宋诚(天顺元年二月)→卫颖(天顺元年十二月)→郭登(天顺八年三月)→蒋琬(天顺八年七月)
焦寿(成化八年正月)→鲍政(成化八年十一月)→王玺(成化十二年四月)→范瑾(成化二十年二月)→焦俊(成化二十一年十一月)→周玉(成化二十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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