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茂坤 刘洁 日照广播电视台
近年来,随着新闻媒体行业和自媒体的不断发展,为了使自身获得更大的吸引力,一些媒体会对新闻内容进行大肆渲染,甚至无中生有来博取眼球。这种对当事人极其不尊重的现象引发了人们的争论。上海的《新闻晚报》曾经就发布了一篇文章《一名新记者的困惑》,文章中描述了当前新闻媒体夸张渲染事实的现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人文关怀问题的讨论。而在还原真相的纪录片中加入人文关怀成为了人们的普遍要求[1]。
人文关怀通常会让人联想到对于社会上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但是很少有人会想到,在现实中被人们批判的对象才是最需要人文关怀的。然而,大部分新闻媒体和纪实性的纪录片都不会对此进行关注。我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任何时候都应该按照法律要求来定义一个个体是否应该遭到批判。对于媒体来说,一个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发虚案正式宣判之前就不是罪犯,只是因其具有较大嫌疑而暂时失去自由。并且,媒体也不属于任何的司法机关,不管是新闻还是纪录片都不能对其进行批判。如果过早的对人下定义,就会对人产生不可磨灭的伤害。
之前某电视台在报道一起整容医疗事故时,就对法院没有正式宣判的被告人进行新闻批判,同时一些互联网媒体也开始跟风报道,指责被告人。大批民众受此影响纷纷开始了对被告人的谩骂,甚至人身攻击,这给被告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而在整个事件中,该电视台明显违背了纪实性原则,主观对被告人进行批判,不仅没有体现人文关怀,还表现出对于法律的无知。
当前,科技的发展让一些记者开始使用针孔式摄像头进行偷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纪录片的真实性,甚至有助于警方进行破案,但实际上这种拍摄方法已经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从节目上这种偷拍手法取得的画面可以让观众感觉到真实性,能够加强节目的表现效果,但是其中的一些部分完全可以使用正常的采访和拍摄来完成。例如在央视《焦点访谈》节目中,考虑到节目的特殊性往往会在记者采访时进行拍摄,但拍摄角度和处理方法都非常专业,拍摄内容进行处理后不会暴露被采访者的任何信息,充分保护了被采访者的隐私权。这种方法才是偷拍的正确使用方法,在获得信息的同时凸显了人文关怀。
作为新闻媒体,首先应该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新闻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会对社会产生极大的影响,所以,在进行纪录片的拍摄时,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坚持作为记者的职业道德,用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新闻事件。同时,录制纪录片应该尽量采用正常的采访拍摄,依靠个人能力获取相关画面。而电视纪录片的记者,也应该表现出自身的专业素养,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在采访过程中对一切事物都要进行客观的评价呢,减少主观意识的介入。
人是新闻传播的主体,所以人在新闻中也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所以,在任何采访中都需要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节目效果而损害他人利益。特别是纪实性的电视纪录片更需要注重保护他人的隐私,明确什么可以报道。而在进行采访时也需要客观公正,表现出记者的专业素养,在采访过程中不能出现个人的主观情绪。例如,鲁豫在采访徐悲鸿的夫人廖静文女士的时候,就不去触碰其感情问题,因为徐悲鸿先生去世时,廖静文女士只有三十岁,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在后半生中开始另一段感情是很正常的。由此可以看出,鲁豫在其采访中充分展示了一个合格的记者所具备的专业素养,同时也体现出了人文关怀[2]。
在任何纪实性报道中,记者都应该凸显人文关怀,依靠自身的专业素养对相关人员进行采访,在采访中应该舍去自身的主观看法,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被采访者。即使在采访一个罪犯时,也不能侵犯他作为人的尊严。
正如电影《逃亡日记》所展现的那样,一个贪污了公款而潜逃的逃亡者,在其逃亡过程中内心也承载着极大的压力,他需要和自己的内心做斗争,逃往之前风光无限,逃亡之后过着像流浪汉一样的生活。影片通过表现一个逃亡者的内心世界警示人们不要犯罪。而作为一个逃亡者内心也会有情感和伤痛。影片的导演用一个逃亡者的内心世界告诉我们,即使是一个逃亡的人,也会因舆论的压力而产生痛苦,影片中凸显了人文关怀,同时也告诫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践踏一个人的尊严,即使那个人是一个罪犯。
而作为媒体,就更加不能因为内心情感,去批判任何一个人,只有这样才能在纪录片中体现人文关怀,传播正确的思想,正确发挥媒体所应该具有的作用。
人作为纪录片的主体,电视纪录片中的人文关怀是以人为本的重要表现形式。总的来说,如果要在电视纪录片中表现出人文关怀,那么录制纪录片的每一个步骤都要按照标准进行,记者采访时要与被采访者相互尊重,用客观的态度进行采访,节目录制也要保护他人的隐私,这样才能使电视纪录片的每一环节都体现出人文关怀,正确发挥电视纪录片的纪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