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汝城县纪委监察委从该县财政、审计、农业、住建、扶贫等多部门抽调业务熟练人员,组成7个专项审计和督查组,对全县14个乡镇80个贫困村近两年来产业扶持、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确保统筹整合资金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最大效益。
近年来,汝城县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不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监管,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脱贫攻坚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在全县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资金管理新格局。2017年,全县成功实现了退出贫困村14个、脱贫人员12203人,年度贫困发生率降至5.8%的脱贫攻坚目标。
一是强化资金统筹整合。按照“定任务、定标准、定程序、定规模、定责任、定时限”六定原则,以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村“两个确保、两个完善”为重点,以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为目标,根据发展规划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好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明确项目资金使用规模,发挥资金投入的规模效应。2017年,全县扶贫领域财政投入专项资金36193万元,向国开行贷款72000万元,发放小额信贷资金7445.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组织资金48846万元。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明确扶贫项目实施的具体程序,即:选定项目,落实项目和建设任务,细化、明确项目具体实施内容或帮扶对象;项目前期准备,完成项目的设计、立项、预算评审、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工作;项目建设,牵头(业主)单位通力合作,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项目验收,由县扶贫办组织财政、建设、审计等相关单位,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抽验,项目竣工后,牵头单位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规范立项、审批、招投标等程序和时限,对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建设方式、受益贫困户等内容进行公告、公示,实行“一月一调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出台《汝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对全县扶贫资金实行“专账管理、集中支付”制度,强化资金发放管理,严格落实“两卡两折”工作,完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机制,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到位。同时,组成专项审计和督查组,采取“条块结合、分组检查”的原则,定期对涉及惠农、土地征收补偿、民生发展、扶贫开发等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进行检查,跟踪审计资金使用情况,力求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施工安全、质量安全。2017年,全县累计排查出资金整合拨付、资金监管、项目建设等扶贫资金管理风险点55个,先后对责任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贫困村提出了防范意见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