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的经济法思考

2018-03-26 12:14吕伟杰
智富时代 2018年1期

吕伟杰

【摘 要】作为一种较为古老的税收原则以及理论,税收中性主要以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以及业务税收的合理划分为立足点和核心,以此保障整个税收市场的正常运行。国家通过税收调控来充分地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为社会经济活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对市场运作机制以及税收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分析的过程之中必须要了解税收中性思想的具体内涵。不可否认,在税收调控行为之中,税收中性思想是重要的灵魂以及核心,两者都十分符合我国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之中的内在需求,只有充分地发挥税收中性思想的作用才能够推动我国税制改革以及有效建设。

【关键词】税收中性;税收调控;经济法思考

一、税收中性理论

学术界以及理论界在对税收中性理论进行分析以及研究的过程之中明确提出,税收中性与国家的税收调控存在一定的联系,国家通过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来积极地对现有的市场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调控。因此在了解税收中性理论的过程之中,首先需要立足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质情况,对税收调控以及税收中性的内在含义进行深入分析,了解两者之间的相关性以及辩证联系,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充分地发挥我国经济宏观调控的作用及价值。世界著名的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个人的赋税理论之中提出了税收中性思想,该思想与现有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存在一定的联系,两者都十分注重对市场的宏观调控,通过经济的不可见之手来实现市场的核心以及稳定运作,其中国家可以对私有财产进行有效的保护。在此基础之上,其他学者在进行分析以及研究的过程中提出了赋税四原则,该原则以经济原则、便利原则、确定原则以及平等原则为立足点。税收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国家在经济建设过程之中的各项经济问题,还能够充分地发挥经济调节的作用,因此在对税收中性理论进行实践进行分析时首先需要保障赋税的公平性,维护纳税人个人的合法权益。在提倡征税的过程之中必须要积极地尊重私人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以税收中性思想为重要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地发挥国家干预的作用和价值,保障税收能够推动国家经济的建设以及政治的稳定发展。

在19世纪,世界著名的古典经济学派代表人物阿弗里德·马歇尔对税收中性与认知中的税收超额负担原则进行了研究,该学者的研究极大地推动了税收中性理论的体制化变革,其结合供求均衡的分析方法提出税收因素与市场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前者可以有效地避免税收负面问题的产生,政府在征税的过程之中可以尽量避免对经济的不适当干扰。

随着人类文明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中性理论的内涵以及形式产生了较大的变化,美国等诸多的经济学者站在不同的角度,立足于产业、结构、储蓄、投资、劳动等不同的角度对现有的税收中心理论进行分析,积极地拓展税收中性理论的研究框架以及研究范围,真正实现国内经济领域向国外经济领域之间的有效拓展。

作为现代税制建设之中的重要原则,税收中性理论在西方税收理论实践的过程之中产生了较大的变化,由之前的肯定到最后的否定以及再肯定,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之中,税收中性理论对推动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以及价值。

二、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关系的再认识

现有的国家经济法主要以利用国家这双看得见的手来更好地满足现有的经济调控要求为基础和核心,作为经济法体系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宏观调控经济制度对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并建立完善的社会关系法律制度意义重大。

(一)从经济自由与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内在统一性角度进行分析

市场经济在整个运作的过程之中必须要以自愿、独立的市场交换为基础和手段,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经济状况的合理性。对于这种市场经济运作来说必须要实现结社自由、合同自由、消费自由、竞争自由以及市场准入自由之间的有效结合,学术界在对现有的市场经济法进行分析时明确强调,市场分散不仅能够形成一种自发的秩序,还能够保障分配结果模式的合理性,每一个人都可以立足于自身经济建设的实质情况保障经济自由,真正地为整个市场的正常秩序运作提供更多的依据。税收中性与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存在一定的联系,两者都以自由竞争思想为前提,市场是一个自由竞争活动空间,在整个空间之中市场资源得以优化利用以及配置,在此基础之上所建立起来的基本理论与税收中性理论及为相似,这种较为合理的理论不仅能够有效地促进市场的稳定运作,还能够更好地满足自由市场的首要条件。税收中性原则以维持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立足点,明确现有税收制度建立的相关要求,保障税收秩序的自由状态,充分地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为税收调控奠定稳定的市场基础。

(二)从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需求与有限宏观调控行为的一致性角度分析

对于市场经济来说,在整个运作的过程之中必须要注重宏观调控。市场自身的运作极易出现各种失灵,如果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就会导致市场秩序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在推动市场经济运作的过程之中,我国必须要将国家调控与市场经济自身的运作相结合,有效避免市场机制在运作过程之中所存在的先天性障碍及缺陷。其次,市场在调节的过程之中难以避免会存在许多的盲目性,无法为整个市场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同时市场在社会公平公正的过程之中也面临着诸多的阻碍,因此只有站在税收中性的角度之上充分地发挥税收调控的作用和价值才能够保障市场的稳定运作。但是对于政府的调控来说,其既能够有效地推动经济的发展,也极易出现政府失败的现象,同时还会严重地影响经济的稳定运作,因此必须要实现市场资源以及国家宏观调控之间的有机配合。

由此可以看出,不管是国家宏观调控还是市场自由配置都会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两者都并不是无所不能,市场的稳定运作必须要以资源的自由配置为基础,以国家的宏观调控为重要的辅助手段,通过税收中性以及税收调控的充分运用来明确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观念的相关现实条件,为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的外部基础。

三、结语

对于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来说,在实践运作的过程之中都与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存在一定的联系,不可否认,在推动市场经济运作的过程之中,我国除了需要资源的自由合理配置为立足点和基础之外,还需要充分发挥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和价值,結合现有市场经济运作的实质情况,将国家宏观调控与资源的自由配置相结合,实现两者之间的优势互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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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汪燕;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研究[D];安徽大学;2007年